讲故事的奥秘

重头戏来了。侦探推理小说的这种“谜题—解答”结构,可以称为一种“元叙事”(metanarrative),也就是所有的故事都具备的特征。正是因为“元”,侦探推理文学才具有强大的跨界能力:它可大可小,小可为“梗”,跟言情、重生、科幻、耽美、玄幻、职场、权谋等相互掺和;大起来呢,那还真是葫芦里能装天,非其他类型所能比拟了。连一句口误、借来的书里夹了片书签这类生活细节都能成为谜团——并非作家没话找话,而是这种问答结构,从根本上来说,就是所有“讲述”和“再现”行为本身经过重新组装后的结果。

听起来太玄奥?不信,让我们问一个最简单,也最致命的问题:我们为什么听故事?故事的功能何在?

对于绝大多数读者来说,看别人的故事,其实是在看主体如何面对困境,以及在困境当中如何选择。如果我们把困境替换成谜题,就会发现,侦探破解谜团和人物破解困境,其实是同构的。对终极来说,所有的故事,都是在破解生命这个大案子。

那么,困境又是什么?有主体,有外境,就构成了一种关系。从本质上,所有的故事都意图建立某种关系。把看起来不相关的事件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拼装起来,让它组成一个整体并能够自圆其说,这就是故事的情节骨架。如同天上的星座:此星彼星,实不相干,但人类从特定的观察角度为它们组装了形状,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星座神话。星座是假的,星座学却蔚为大观。就此而言,所有的学科都在讲故事,星座学和现代的天体物理学在建立关系这一点上是平等的,它们都是非常迷人,也非常有效的叙事方式。

说到这里,我们已经把侦探推理这个文学类型推进到一个更激进、更深刻的层面了:与其说,推理小说用所谓的“不可能犯罪”打造无数物理和心理密室,是为了造噱头、博眼球,不如说,它是在提醒我们,我们的常识本身就是“密室”。

记忆和遗忘,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一切相辅相成;同时,尽管一瞬间会发生无数事件,但当你尝试讲述它们,却不能不按照一个失真的线性顺序来进行。这些都意味着:只要我们开口讲话,就已经在丢失真相的一部分;有所“表”,就一定有所“隐”。我们不可能把事物的因和果同时描述清楚,更何况,“我们”,也就意味着众口异声,意味着“罗生门”。

原来,讲话这件事,天生带有悬疑性。当你力图复述、再现、书写已经发生的事情时,真相早已一片片剥落,如同天狗吃月亮,那被吃掉的一角就构成了所谓的悬疑。然而,借用“死神小学生”柯南的名句:原始的真相依然在,且“只有一个”,如同那十五的明月。所有的故事套路,都可以看成是月亮盈亏变化的过程,而侦探推理小说则力求将那些缺角找回来,去追逐那轮圆满的明月。

故事有如月的盈亏,用中国人的老话来说,好故事的秘诀也只有一个,那便是“善知开阖”。“When,Where, What, Who, How, Why”,简称“5W1H”,这六大叙事要素,随便“开”哪个、“阖”哪个,都足以成为独当一面的推理文学亚类。早期的侦探推理小说常使用“开三阖三”的形式,而“开一阖五”“开五阖一”“半开半阖”等方式,则正在被充满竞争意识的当代作家们逐一开发。推理文学界经常发生“诡计都用得差不多了”的集体焦虑,最后往往证明是虚惊一场——这世界妙就妙在,所谓全貌并不真的全,正如满月也并非一个平面一样。一个事件有很多层,表皮、骨架、细胞……每一层都自成套路,又互相含摄,更复杂的是,它们在不停地变化和转动,变化的频率和速度,也可成为故事的新切口。

想一想周易的变化规则,就不难明白:推理小说在理论上(即不考虑社会环境和读者接受度的情况下)可以无尽地写下去,因为事物的“元套路”有限,变奏却应有尽有。就像同心圆(不断衍射或扩散)或者拓扑学中的莫比乌斯带(走着走着突然来到另一维度),稍一变换,就可以形成不同的故事建置。

因此,我们也无须责怪日本作家芦边拓(《红楼梦杀人事件》)和中国作家褚盟(《红楼梦事件》)竟敢把《红楼梦》大观园“糟蹋”成连环杀手的舞台;只要稍稍改变下宫斗剧《甄嬛传》或洗冤案《琅琊榜》的重心,它们本身就会是一则侦探推理故事;至于蒙娜·丽莎的微笑密码和凡·高的生平与画作,那真是推理界相沿不替的传统,每隔十年就会有人想再写一次。那些赫赫大名的文学大师也常常向侦探作家偷师,从意大利的卡尔维诺到阿根廷的博尔赫斯和中国的余华、格非、马原、洪峰、王安忆……都曾经从侦探小说中获得滋养。如果你立志成为作家、编剧、批评家或新闻记者,尤其是,当你拥有丰富的生活经验而尚不会写作时,那么,你实在应该多读读经典的侦探推理故事——它们是文学创意的批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