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关于我

我知道,我是个不怎么成功的男人。我在BJ没有房,没有车,没有女朋友,更没有老婆。当然,前两个“没有”正是后两个“没有”的原因,但没有老婆当然可以有女朋友,有了老婆也不是不能再有女朋友,所以第三个和第四个“没有”之间其实没有关系。但是我也不是一无是处,比如在杭州老家,我爸妈各自还是有房子的,他们的,以后就是我的。我在老家还有辆车,虽然不是四个轮胎的,但起码要比走路快多了。我在老家还曾定过一门亲事,虽然那女孩子前年就生孩子了,孩子的爸爸不是我,但是,那女孩子也曾爱我爱到我高中以前所有的家庭作业都由她来做。

所以我认定,我还是有价值且有奔头的!想到这里,我从床上一跃而起,吓得老鼠一阵乱窜。我笑了,我想,我那个笑容一定英俊无比且带一丝奸邪,如果有个美妞看到,一定以为我是杨过转世,“噗——”地拥进我的怀里。挣票子、泡马子、买房子、开车子、最后生个大胖小子,离这样的完美生活,应该还有……

让我算算看,应该还有14年零2天!那时候,我即将满40岁。嗯,说起来,还有两天,我就26啦!我爱过生日,以前单身的时候和哥们儿一起喝酒喝到天亮,后来和女朋友一起喝酒喝到床上。每次醒过来后,除了头痛,总会有一种失忆的快感。平时我绝不喝到烂醉,但就只有生日那天可以放肆地大喝一场。每年失忆一次,感觉是通过失忆来抹平成长带来的伤痛,挺爽的。

哦,我还失忆过一次,就是那次车祸。我记得我走路走得好好的,光天化日之下就有辆“白面包”来撞我!!

好吧,我说实话。其实那是夜里,在城郊的小道上,路上没有其他人,应该也没其他车。我喝了点酒,但绝对没醉,所以不可能是我自己撞上去的。反正到后来怎么躺在医院里,怎么就昏睡了两天两夜这些事情,我是一点都不记得了。医生说是我自己爬到医院急诊室的,荒唐!城郊到那家医院的距离可以够我乘车一个多小时了,我就是想爬,也得爬得动不是?就我这副身板,让我去拿笔杆子还行,让我去参加越野马拉松?去你马的拉松,直接拉灯还差不多。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我都无法换算成步行的时间,让我爬,那还不如一下子撞死我来得干脆。

警察做笔录也就是个形式,根本没人信我是在城郊出的车祸。当我离开派出所的时候,我分明听到了办公室东北角那个长得歪瓜裂枣的警察冷笑一声:“哼,我看是醉鬼被人打了而已!”他娘的,你才被人打了呢!你投胎的时候就被人打了,所以才长成现在这个熊样!当然,我也只是这么想想,我一边想,一边离开。

就是那次车祸,我轻微脑震荡,除了失忆了两天两夜之后,我开始觉得自己总是产生非常奇怪的幻觉。比如我觉得地下室里老有一阵雾气,比如我放在桌上的书经常会偏移一个角度,比如老鼠有时会走过我的床头,对我露出阴冷的一笑。我老觉得女朋友不够爱我,结果就真的发现她有了别人,一个比她脸还方的男人。我老觉得办公室里的人都藏着秘密,结果就真的发现主编和新人交欢、X编辑和Y编辑有一腿。我老觉得那地下通道卖唱的小姑娘喜欢我,结果就碰到她让我买汉堡……

对了,我叫吴有为,家里人希望我“年轻”的时候就能“有为”,我却认为我是“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有为”。

我不走成功路,不抢英雄名。我也不是英雄,在这个没有英雄的年代里,我只想做一个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