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新制胜:高科技经济的竞争政策
- (美)理查德·吉尔伯特
- 3776字
- 2024-02-28 15:55:47
3.高科技经济需要更积极的反垄断执法吗?
过去数十年,创新使计算能力、通信和连接方面取得了惊人的进步。然而,诸多迹象表明高科技经济缺乏创新活力,美国劳动者并没能广泛分享技术进步带来的收益。高科技经济中的几家企业的投资温和增长,却获得了高回报。[42]盈利能力的提高与工人在产出中所占份额的下降相伴而生,加剧了不平等。[43]
反垄断执法应该采取更积极的措施以应对美国经济中市场势力的增强吗?潮水般的意见呼唤更积极的反垄断执法,包括拆解巨头、改变反垄断标准以支持此类诉讼。[44]雄心勃勃的政客以一个多世纪以来我们从未见过的热情呼吁反垄断执法。[45]对创新的关注可以激励反垄断执法,但不应放弃“大未必就坏”的基本信条。当企业开发新产品或采用更有效的生产和分销方法扰动市场时,消费者就会受益。
不过,消费者可从反垄断执法转向关注创新的改变中获益。这些改变包括,在网络效应强化企业支配地位的计算机操作系统市场中,采用比实质性市场圈定标准更低的反竞争性排他行为标准。反垄断政策应更加警觉,以防止支配型企业收购那些可能挑战其地位的竞争对手。
企业合并方面的执法是反垄断机构最常使用的影响产业发展的政策杠杆,有证据表明,近年来,反垄断机构容忍了太多的合并。[46]本书的一个主题是,反垄断执法应关注消除潜在竞争的行为,特别是让潜在创新者销声匿迹的收购。新企业的创立呈减少趋势。自2000年以来,最近的首次公开发行(IPO)比1980—2000年下降了一半以上。[47]上市公司的数量亦伴随IPO数量的减少而减少。2017年,威尔希尔5000(Wilshire 5000)股票市场指数仅包含3 816只股票。[48]该指数原本包含5 000家最大的上市公司。与其他经济指标一样,此趋势有许多解释,其中包括增强对上市公司的金融监管和私人资本的可得性。但有一种解释是,合并政策允许支配型企业收购数百家原本可能作为新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创企业。
风险资本家描述了一个围绕大型科技公司的“杀戮区”。他们声称,科技巨头在初创企业形成竞争威胁之前就进行了收购,或者复制和打压那些试图竞争的公司,因此风险资本家不愿意资助那些意图在与大型科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相重叠的应用领域中竞争的初创企业。在Snap公司拒绝了脸书收购其多媒体信息应用程序Snap chat的尝试后,脸书复制了Snapchat的很多功能。[49]亚马逊在投资初创企业Nucleus后,推出与Nucleus产品类似的家庭对讲系统和视频会议工具。[50]
科技企业可以发现处于幼年期的竞争对手,并且拥有复杂的工具以识别前景看好的企业。[51]2001年至2017年,谷歌及其母公司Alphabet发起了200多次收购。[52]其中包括收购安卓操作系统、You Tube(视频网站)、摩托罗拉移动智能手机及相关知识产权[53]、扎加特餐厅评论、Quickoffice效率套件、导航应用瓦兹(Waze)、移动支付公司Zetawire、图像组织者Picasa、家庭互联网连接设备的嵌套、ITA软件(该公司为许多航空公司和旅游网站提供航班信息),还有几家人工智能公司,包括深度思考(Deep Mind)、深蓝实验室(Dark Blue Labs)、哈利实验室(Halli Labs)和卡格尔(Kaggle)。
谷歌是搜索广告的主要供应商。收购可以帮助谷歌在互联网和移动网络广告服务技术上取得领先地位。它们包括:广告服务中介DoubleClick,谷歌于2007年将其收购;AdMob,移动平台上广告网络的领先者,2010年被收购;Invite Media负责广告存货的采购,亦于2010年被收购;广告存货经理商AdMeld,于2011年被收购。[54]
2005年至2017年,脸书发起了60多次收购。其中包括社交网站联友(ConnectU)、社交网络聚合平台FriendFeed、用于群聊服务(group message)的白鲸(Beluga)、虚拟现实技术Oculus、广告服务器LiveRail、照片分享网站照片墙(Instagram)、移动即时通信服务WhatsApp,以及社交投票应用程序tbh(即说实话,to be hon est),该应用程序允许用户创建调查表并匿名发送给朋友。当脸书于2014年用190亿美元收购WhatsApp时,后者已有超过4亿的活跃用户。当脸书在2017年收购tbh时,该应用程序的下载量超过500万,活跃用户超过250万,尽管它只上市了几个月。虽然起初很受欢迎,但脸书在收购成功后不久即关闭了tbh,它解释说这是因为该应用程序的使用率很低。[55]
其他科技巨头加强了对其市场的控制,并通过大量收购来开拓新市场。从公司上市至2017年,苹果发起了90多次收购。最近的收购包括:一家云服务公司、用于音乐和图像识别的Shazzam,还有一些专门从事人工智能的初创企业,包括用于人脸识别的Real Face和用于数据挖掘的Lattice。就其自身而言,微软已经发起了数百次收购,包括视频会议服务Skype、电信和消费品公司诺基亚(Nokia),以及开放源软件开发平台GitHub。
亚马逊也是收购游戏的积极参与者。亚马逊的收购名单很长,包括德国和英国的在线书店、互联网电影数据库IMDb、在线音乐零售商CDNow、在线软件零售商Egghead、在线鞋类和服装零售商Zappos、Quidsi(一家涵盖消费品网站的公司,如diapers.com和soap.com)[56],还有杂货连锁店全食(Whole Foods)。
在其历史上的大部分时间中,半导体芯片巨头英特尔与其他新巨头相比,发起的收购较少,但它也于近期踏入收购浪潮。人工智能的发展催生了新一代芯片制造商,其设计重视以应用为中心的性能。2016年,英特尔收购了人工智能专用芯片的新进入者Nervana Systems。英特尔还收购了高级驾驶辅助系统开发商Mobileye,可能作为其人工智能领域的补充。[57]
其中的几起收购巩固了企业巨头的支配地位,它们可能产生的未来影响在反垄断审查时更应受到重视。谷歌收购ITA软件以提升自身的航班服务,但此次收购也可能阻碍来自Expedia或Kayak等其他旅游网站的竞争。此外,这次收购使ITA软件从属于谷歌及其母公司Alphabet,可能削弱了ITA作为一家服务于整个在线旅游业的独立企业改进产品的激励。
美国和欧盟当局对脸书收购WhatsApp和照片墙进行审查,但没有提出疑问。欧盟委员会指出,WhatsApp和脸书只是众多信息服务商中的两个,WhatsApp并未在在线广告上与脸书竞争。[58]美国和欧盟当局应该更加留心WhatsApp可能成为社交网络的竞争者,就像在中国提供多重信息服务的微信(尽管受到官方审查)。实际上,脸书为收购WhatsApp支付了190亿美元,尽管当时该应用程序在美国的使用率很低,但其扰动市场的潜力已经显现。
2012年,脸书以10亿美元左右的现金和股票收购照片墙时,照片墙只有13名员工,没有广告收入。英国公平贸易办公室审查此次收购后得出结论,照片墙是照片应用程序领域的众多竞争者之一,无论是作为潜在的社交网络还是作为广告空间提供商,照片墙均非唯一能与脸书竞争的对手。[59]这一预测未能估计照片墙作为社交网络和广告平台的潜力。到2018年,照片墙创造了约70亿美元的广告收入,这已成为脸书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60]正如脸书收购WhatsApp一样,反垄断执法者又一次忽视了新兴服务有可能扰动发起收购企业所在市场的潜力。
2010年谷歌收购移动广告公司AdMob,这个案例再次表明反垄断执法机构未能阻止那些最终增强数字经济中处于支配地位的合并。移动应用程序开发商和出版商依靠移动广告网络来销售它们自身无法有效销售的广告空间。当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在2009年末对拟议的收购进行调查时,AdMob和谷歌是领先的移动广告网络。在得知苹果公司即将使用自身的移动广告网络iAd进入市场前,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一直准备阻止谷歌的此次交易。联邦贸易委员会得出结论,作为处于支配地位的移动平台所有者,苹果在与谷歌和AdMob的竞争中处境独特。故联邦贸易委员会改变了方针,允许谷歌收购AdMob。[61]
也许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应追随其先前的直觉。根据eMarketer统计,2014年,谷歌在美国的移动广告收入中所占份额约为37%,而苹果的份额不到3%。[62]2019年,咨询服务机构莫博(Mobbo)报告称,谷歌的AdMob在安卓手机上提供约83%的广告,在苹果iOS手机上提供约78%的广告。[63]这些数字不足以充分认定谷歌收购Ad Mob损害了移动广告中本应发生的竞争,这还需要深入分析移动广告业的竞争状况,而不仅仅是简单地看市场份额。相反,这些数字表明预测未来竞争是有风险的,反垄断执法者应该意识到允许有害收购发生而犯错误的风险,以及执法过度的风险。
美国反垄断机构阻止了高科技经济部门的一些收购以及有条件地批准了另一些收购,但大多数对小公司的收购都未受质疑。反垄断机构很可能忽略了一些重要的收购,此类收购一旦整合到公司结构中就很难解除。《哈特-斯科特-罗迪诺法案》(HSR)要求,如果收入超过设定值,各方应将拟议合并告知反垄断机构。这对收购那些收入很少或没有收入的初创企业无甚影响。此外,主要技术平台的许多收购不是针对企业,而是针对那些拥有对新应用至关重要技能的人(所谓的“人才并购”)。
收购,即使规模较小,也有可能是消除竞争和创新的重要来源。一项关于医药业收购影响的实证研究(合适的称呼为“扼杀性收购”)发现,当被收购项目与收购发起企业研发渠道中的项目类似时,后者更有可能终止那些从其他企业收购而非自己发起的药物研究项目。[64]
不过,断然禁止支配型企业收购那些有相同或相关业务的初创企业并非明智之举。阻止收购潜在竞争对手的风险在于,如果没有收购伙伴,被收购公司可能永远不会发展成一个重要的竞争对手,也可能不会对经济做出显著贡献。支配型企业拥有可为新技术注入活力的资产和能力,而利润颇丰的收购承诺是对初创企业创新的重大激励。尽管一些创业者有能力创建独立的上市公司,但其他许多初创企业的目标主要是发展一种能够吸引现有企业兴趣的特定能力。对于这些初创企业而言,成为独立企业并不一定是确保其创新型技术商业化的最佳方式。
消费者是从收购中获利,还是收购只巩固了现有支配型企业的市场势力,是反垄断执法中的重要问题。照片墙和YouTube从收购它们的平台的市场势力中获益,但若它们仍作为独立企业或者与其他互联网实体结盟,本可为广告商和互联网用户提供更多的选择。第5章和第7章将更详细地探讨与潜在竞争者的并购相关的创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