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爱情之路
- 曲线救明,我成了蒙古大汗
- 胖哥老李
- 3800字
- 2024-04-15 20:56:29
七天后,一支疲惫不堪的队伍穿越阔克苏峡谷,走出了天山。
走在最前面领路的不是土著,不是斥候,而是郎奇本人。
郎奇一手拄着拐杖,另一只手搀扶着旁边的泰松。
两个人都蓬头垢面,一副要饭夫妻的样子。
眼前豁然开阔,已经到了宽阔的特克斯河谷地。
泰松一下子来了力气,右拳抬起,“我们终于走出来了,yes!”
跟了郎奇,泰松稀里糊涂学了不少口语,自己都不知道是哪国话,反正不像汉语,好像跟洋人克鲁罗偶尔冒出的家乡话也不一样。
郎奇扔掉拐杖,往后一仰,使劲摔在柔软枯黄的草地上,“总算他娘的走出来了,没想到这条路冬天这么难走。”
身后,蒙古兵正源源不断走出峡谷,拉着马,大多数一瘸一拐,在将领们呵斥下,开始扎帐篷宿营。
郎奇有气无力吩咐一句,“在这里修整两天。”
旁边侍候的王晓芸犹豫了下,“郎大哥,咱们只有三天的军粮了。”
“没事,到了这里,出去就是富饶的伊丽谷地,有的是吃的。”
王晓芸身形一晃,出去传令,她这个轻功顶级的倒是什么事也没有。
郎奇回头端详了下泰松,“让你跟大部队绕道吐鲁番你不肯,非要跟我走,看你累得这个怂样。”
“郎大哥你的形象可也不怎么样啊。”
两人相视而笑,郎奇忽然觉得,自打认识泰松,此刻泰松蓬头垢面的形象最美。
好像听哪个视频说过来着,“共过患难了……”
“郎大哥,你怎么知道有这么一条路能穿越天山呢?我们军医营里,龟兹本地的回鹘女人都说没听说过。”
“回鹘人可也是后来人啊,这条古道可有一千六百多年历史了。
开辟这条道路的是乌孙人和龟兹人,现在算来,已经有一千多年没有大军通行了。
当初,汉朝和乌孙国联姻,对付匈奴人,把解忧公主嫁到了乌孙。
解忧公主的女儿弟史公主嫁给了天山南面的龟兹王,就是走的这条路去的,这条路被称为爱情之路。”
“还有这种事?郎大哥你懂得真多,龟兹王是不是跟你一样,是个潇洒俊美的男人?”
咳咳,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这话不能全信。
一听到关于爱情的传说,泰松眼睛里就冒出了小星星。
乌孙王的女儿嫁给龟兹王,肯定是政治联姻,不过不能这么跟泰松说。
“龟兹王可有汉人血统,是白姓的祖先,大诗人白居易就是龟兹王族后代。
龟兹乐舞闻名天下,龟兹王懂音律,善诗赋,确实是文采风流的翩翩美男子。
汉唐时代,龟兹的红头发胡姬很漂亮有名,他们的白姓王族却都是黑发黑瞳的汉人血统,世代跟中原的汉人高门联姻,还娶过公主。”
“哼!提起红头发胡姬舞女你这么大劲,是不是想起萨日娜那个狐狸精了?
狐狸精可不能跟我一样,傻乎乎跟着你吃苦,只有我这个结发妻子,才能这么对你好。”
“冤枉,蒙古帝国皇家歌舞团被打包送给我了,我连看都没有看,就领着你出征了。”
这么哄着泰松,郎奇心里忽然想起,出征五个月了,萨日娜应该已经生了,不知道是男是女。
身为蒙古的统治者,以天下为家,天伦之乐就被放弃,小妾生产都不能在身边。
对了,那个群体天魔舞不知道是怎么个盛况……
泰松公主卧在草地上,两手托着腮,“郎大哥,你以前用兵一直谨慎,这次只是听说过,怎么就敢带着大家走这条路呢?”
“我啊,上学的时候,暑假跟……咳咳,一起徒步旅行穿越过这条路,路况熟悉得很。
那个时候,是从北往南走的。夏天的这条路啊,可美了,咱们路过的湖啊、河啊,都没有结冰,简直是人间仙境。
后来,我们到了龟兹,参观那里的石窟……我说我来过这,你还不信。”
泰松自然完全不信,食指在郎奇脑袋上点了下,“你这个脑子就会骗人,一定是早就想过往北打卫拉特人,派王晓芸的部下事先探查过的。”
传令回来的王晓芸一脑子浆糊,没有啊,真的没有啊。
或者,是更早的时候,郎大哥开始定计收复西域,就让胧子姐姐派人来的吧。
泰松自动忽略了什么暑假,郎奇又是跟谁走过这条爱情之路的事情,乖乖地缩进郎奇怀里,“好累,我终于也跟你走过了这条爱情之路了。”
泰松闭上了眼睛,很快就睡着了。
郎奇怕泰松着凉,双手横抱着她进了帐篷。
前世的事情已如云烟,那个聪明的女博士抛弃了自己远赴异国他乡。
如今怀里这个傻女人,却愿意在严寒的冬天,陪自己反方向走过这趟艰难的旅程。
一直自诩铁石心肠的郎奇,忽然觉得,自己冰冻紧闭的心似乎有了裂缝,不由将穿得毛绒绒的泰松抱得更紧了些。
泰松似乎有了感应,睡梦中轻轻哼了一声,长长的睫毛抖动,满是灰尘的脸上带着满足的笑容,不知道梦见了什么。
郎奇也累坏了,两人相拥和衣而眠。
…………
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两人同时醒来,相视而笑,都觉得从来没有睡得这么香甜。
王晓芸支使军医营的回鹘女奴凿特克斯河取冰,烧开放在木桶里,两人沐浴更衣,顿感焕然一新。
军医营的伤号也有这个待遇,其他人就没有了。
郎奇出帐门刚伸了个懒腰,等候已久的克鲁罗来汇报了。
“早上的时候,西面昭苏养马的乌孙部落来交易,我花了三万两白银,就买了一千匹乌孙马,咱们大赚。”
到了天马的产地,这个便宜一定要赚。乌孙马运到外面,一百两都是少的。
西面的昭苏是整个葱岭以东,唯一还存留纯粹乌孙部落的地方了。
其他的乌孙人现在都在哈萨克汗国,跟其他民族混血,以后叫哈萨克人了。
这里的部落擅长养马,卖给外面,成了巨富,还专门有商人来做这些大款的生意。
至少这个时代,没人敢打这里靠卖马致富的小部落的主意。
大家都指着他们的特长从这里买马,谁要是不讲究把这个部落抢了,那就是草原公敌。
谁也不愿意为小利担这个骂名,郎奇一样不愿意。
这一星期的艰难行军,两万大军都是精锐,还是折损了五十多人,冻伤、摔伤一百多人,两百多匹马掉入山涧。
现在至少马的数量补回来了,还是宝贵廉价的乌孙战马。
“咱们还有另一个大收获,我用银子跟他们交换了好几吨的铜钱。
他们地处偏僻,商人来卖东西给他们,都愿意要马,要是马没培养出来就要银子。
他们攒了好久的各国铜币花不出去,都被我给换来了,咱们从龟兹带的银子这下都花光了。”
郎奇看了一眼成吨的各国铜币,叹了口气,自己要霍霍掉好多文物了。
不过无所谓,谁敢说自己铸出来的炮将来不会成为宝贵的文物呢?
至于银子更不是问题。这次出征叶尔羌,收获可是满满。这次轻装翻越天山,没带那么多罢了。
别看叶尔羌没钱发军饷,穷到抢自己城市,他们的贵族、元老们可都富得流油,元老们的庙里更是几乎金银遍地。
他们就是不拿出来养兵,跟大明藩王勋贵们一个德行。
人和人之间智商见识的差距比人和狗都大。
郎奇领着蒙古兵到处打劫,还费腰力娶公主搞钱,到手就光,全变成盔甲武器和军饷了。
那些黑帽子元老们舍不得给军队花钱,最后自己被万箭穿身,搜刮的钱也全归了别人。
郎奇见到的,就已经有黄金好几十吨,白银几百吨,跟明军按兵力比三比二分,还是能让自己成为巨富。
嗯,明军是按三万算的。另三万府兵,不参与打仗,又分房子分地分媳妇,缴获就没他们什么事了,不然正兵要造反了。
缴获的事情,后续还在进行,最后的数目要很久以后才能完全统计出来,反正郎奇现在非常有底,已经开始制定更宏伟的烧钱计划。
巡视军营一圈,慰问伤病,嘱咐大家好好再休息一天,半天很快就过去了
回到帐篷,过了很久,泰松才疲惫地回来了,眼神却带着兴奋。
“郎大哥,咱们的一百多伤员,全都能治好,重新参加战斗。
通过这次行军,我发现一个问题,高价培养出来的军医啊,有那二百个闻香教奴隶就足够了。
真正打仗行军的时候,并不需要那么多技术高超的医生,倒是需要更多的回鹘女奴那样的打杂的。
她们不需要会医术,甚至不需要懂解剖,只需要能快速包扎,紧急处理伤势,就能挽救大多数伤员的生命。
这次两个没救过来的重伤号,都是没有及时送到军医营造成的。
咱们应该命令更多的回鹘女奴进军营,组建专门的战场急救队,这样伤病情况会大大减少。”
呦嚯!郎奇不由对泰松刮目相看,我的部队这就要解锁战场急救技能了?
郎奇思考了下,“我是担心,女奴进军营,会影响部队士气,那些小伙子们要是起了邪念怎么办?”
泰松直摇头,“才不会呢,他们又不傻,找女人不会像在叶尔羌那样抢么?何必打那些健壮丑陋的回鹘健妇的主意?
这些女奴关键时刻可是救他们命的,谁敢保证自己下一场战斗不会负伤?
比如这次行军,那些穿白袍戴白帽子的丑女奴走到哪里,士兵们都恭敬得不得了,简直跟拜神一样。”
“白衣天使么?不错,我可以专门组建护士营,搞战场急救。”
“我要当这个护士营的头。”
“你还真在军医营干上瘾了?”
“我啊,确实是觉得,救死扶伤很有成就。不过更重要的,是在你出征的时候,能一直跟着你。”
泰松仰望着郎奇,“你就是我的天,我的唯一啊。”
郎奇感觉非常愧疚,泰松却不是我的唯一。我是渣男,冷酷无情、满脑子算计的阴谋家、野心家,不能动感情。
可是,为什么鼻子根有点发酸呢?
“泰松,你要是真的想当护士营的领导,我给你设计个旗帜和标志。
以后战场上,受伤的士兵们远远见到护士营的旗帜,身上的标志,就能及时呼救。”
“好主意,快快!”
…………
拿着郎奇“设计”的十字图案,泰松摇摇头,“我们又不是景教的,戴这玩意不伦不类。
不用你设计,我们护士营的旗帜我想好了,是条狼尾巴。”
啊?以后会出现什么“国际狼尾巴协会”吧,这名字听起来就太逊了啊。
“郎大哥你别想甩开我,你是狼头,我就要做狼尾巴,一直跟着你。”
这特克斯河谷冬天的风沙有点大啊,郎奇抹抹眼睛,“狼尾巴就狼尾巴,这事创始人说了算。”
至少这一刻,泰松占据了郎奇全部的心。
渣男、魔王、铁石心肠的郎奇此刻目光满是温柔,轻轻抱住了先结婚后恋爱的妻子……
帐外静夜深沉,繁星满天,紫微星附近,一颗流星出现。
流星拖着长长的尾巴,越来越大,夜空变得明亮,流星带着呼啸,砸在了军营旁边的草地上,引起了小规模的火灾。
满营皆惊,战马嘶鸣之声,响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