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妖魔,必须得剿,不剿不行!

义宾县城外,临时校场。

锣鼓喧天,鞭炮齐鸣。

红旗招展,人山人海。

雷英面色红润,面对台下县民,慷慨激昂:

“妖魔,任何时候都要剿!”

“不剿不行!”

雷衡和县里的师爷站在一旁,看着台下欢声雷动,不由面露嘲讽:

“草莽之民,只看见世道安宁,哪知我等背后的艰辛?”

师爷闻言一笑:

“这妖魔的事,自然只有雷班头与壮班的猛士方能料理,我等也只能呐喊助威罢了”

“我倒觉得师爷对于围剿妖魔,颇有心得啊”

“哈哈,我可没本事对付妖魔”

“不过,借围剿妖魔之名敛财的本事,不仅有,而且很大”

两人对视一眼,哈哈大笑。

等到师爷说出几个数字,雷衡脸上的笑意越发浓厚。

“县尊为了义宾百里安宁,真是煞费苦心啊”

“诶~,都是义宾百姓,大户要出力,小民也要出力,如此才称得上健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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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他娘的黄士仁!大户要出钱,小民也要出钱,狗身上都得攥把屎出来!”

郑屠户砰地放下酒碗,刚入脚店的陈江流闻言不由得看了一眼。

酒楼之中,稍有规模者称正店,次一等称脚店。陈江流爱吃这家的红油抄手,因此常来。

“陈班手?!您怎么来了?今日围剿,您不去吗?”

此时太阳未上中天,贫苦些的都在劳作,店中吃朝食的都是有些家资的。

如郑屠户家中女儿早已成家,有个好女婿帮衬,他也能忙里偷闲。

众人见陈江流到来,又惊又喜。

惊的是今日出城围剿,陈江流这个声名鹊起的少年高手却不在校场,难免让人多想;

喜的是陈江流少年英雄,又生得标致,县民都爱与他亲近。

偏偏他习武如痴,平日深居简出。此时偶遇,众人都觉与有荣焉。

少年今日穿一领大红圆领窄袖袍,戴皮护腕,扎革带,腰佩雁翎刀,头发简单用网巾收束。

干净利落,英姿飒爽,引得店外之人纷纷驻足。

“自然要去。我脚程快,迟些也不碍事”

“但店里的抄手,大战之前不吃一碗却是不行”

老板一听,大感面上有光,忙叫女儿下厨,后者频频回望,这才不情不愿入了厨房。

郑屠等人见状都是哄笑,心中犹疑也抛到天外,纷纷来与陈江流攀谈。

攀谈之下,众人越发欢喜。这少年待人亲和,就如自家子侄一般,煮碗抄手的功夫,已有人说起亲事来。

陈江流看着众人闹哄哄地模样,自心底流出几分笑意。

他到义宾不过十余日罢了,义宾百姓对他,也并没什么特别厚爱。

但老百姓总是恩怨分明:你对他们好,他们自然对你好。

陈江流平息城北妖祸,保卫一方平安,为乡民做了实事,人们便记在心里,便敬他爱他。

这几天,无论他走到哪里,都有人亲切地唤一声“陈班手”,去店里吃饭,都不肯收他的钱,人们心底对他的感激,他是能感受到的。

他今生第一次尝这滋味,嘴上说什么不愿被道德绑架的话,其实心里也是欢喜的。

陈江流这辈子在青楼长大,已吃了很多苦头。人心的险恶,早就变成疤痕留在身上了。

但这不意味着他的心凉了。

王朝和妖魔包围下百姓的苦楚,他是知道的。

他乐见百姓过几天安稳日子,也愿意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那猴妖通风报信,必有埋伏’

‘就凭卫所和壮班的酒囊饭袋,打打顺风仗还行,遇见那黑虎大王,必然溃败’

‘好在那妖魔未曾突破化形,这一战由雷英打头阵,我伺机而动,胜负还未可知’

‘就算不胜,也要杀得那黑虎大王精血亏败,过几日镇魔司一到,叫它顷刻为泥’

‘顺便我也能积攒一波劫灰。如此良机,可不能错过了’

‘若是时机合适,便是杀了那黑虎大王,也未尝不可呢?’

不知不觉间,一大碗抄手已经吞入腹中。

陈江流不顾老板推辞,硬塞了饭钱,出门上马。

骏马跃奔,抖动鞍侧长枪。

一声嘶鸣,扬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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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桃山,一处遍栽桃树的山谷。

初秋时节,桃叶泛黄。远看过去,也是色彩纷杂,颇可观赏。

但今日,山谷上有百数小妖排列着枪刀剑戟,旗帜旌旄。

这些小妖,一个个青面獠牙,血眼长毛,群魔乱舞,慑人胆魄。

群魔上首,摆放着一张铺设彩缎的圈椅,一个体格高大的兽耳女子端坐其上。

“狼统领,雷英一行人还有多久才到?”

狼妖手扶长刀,单膝跪地:

“大王,方才桃翁家的小子传信,雷英一行已过了小羊岗,约莫半个时辰,便到此处”

“好!”

黑娘子一拍扶手,起身走到山崖边,声震数里:

“小的们!都藏好身子,埋伏两旁,只等我一声令下,即刻杀出”

“待杀了雷英,其余人等,都由你们尽情享用!”

话音刚落,群妖纷纷鼓噪,一个个血口张开,涎水直流,有心得的已在计较如何烹食了。

“大王,那雷英虽气血衰败,毕竟是三练大成的武夫,是否要属下在旁........”

黑娘子今日下身着灯笼裤,上身只穿一件主腰(古代女性的吊带内衣),露出胸前大片白腻。

她把手一摆,引得胸前波涛涌动,狼妖住嘴的同时不由多看了两眼。

“不必。雷英杀我爱子,非要活捉了他,剖心挖肝,折磨一番,方解我心头之恨!”

“狼统领自去守住山谷入口,断了雷英后路,事后我自会论功行赏”

一番话杀气腾腾,说完,双足轻点,身周顿时升起一股腥风,将她稳稳送回圈椅。

狼妖不小心吸了几口,只觉头晕脑胀,心中大惊,退开几步。

“恭喜大王功力精进,突破化形,近在咫尺”

黑娘子闻言,脸色也舒缓几分。

“云从龙,风从虎。能御风往来,化形于我而言,便只差一个三练武夫的人体大药了”

“也多亏了这串有聚气之能的念珠,若是自主修行,我等妖类不知修到何年何日才能化形”

妖族天生身躯强大,却灵智不高,不说制器炼丹,会裁衣做饭的都少。

因此妖族众人,一方面视人族为血食,另一方面又极爱人族产出的器物。

那些化形妖魔,谈吐打扮,都以人族行止为上,倒也催生出一些亲近人族的素食派。

寻常器物都难得,更不用说黑娘子的念珠。

这等能聚集灵气的宝物,也不知从哪个高僧手里抢得。

‘也只有狮驼岭的三位大王,能有此本领了’

看着黑娘子手腕上佛光闪烁的念珠,狼妖眼中闪过渴望之色,随即告退,自去守谷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