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柳条集

夜尽天未明,柳条集已活过来。

作为青锥山修仙家族,刘家名下的产业之一,这里开辟有千亩灵田,出产的灵米跟符草在整个长洲坊市地区,都是小有名气。

同时,柳条集也是上百户散修的聚居之所。

陆仲穿着一身葛布衣裳,腰间别着把小镰刀,肩挑重担行走在青石板路上,沿途跟所见熟人打起招呼。

等出了集镇,外面便是阡陌纵横的灵田。

跟柳条集的其他散修一样,陆仲也是刘家的佃户,在此靠租种灵田为生。

沿田边小径往前不久,可见到溪流回湾处,有着一片独立的田地。

不大,也就刚好三亩。

这就是陆仲赖以为生的灵田。

历经开春的播种,到了如今的盛夏时候,田里已是稻苗青葱挺拔,可想让青禾灵米产量高一些,光靠自然生长显然是不够的,必须还得施一些沤熟的肥料。

到了田里,陆仲挽起袖子就立刻开干。

倒不是他有多勤奋,是集里管事的刘家执事提早发话,言称到了今年秋收的时候,明年的田租就要往上提一提,从原先开荒时候的五五,提到正常的三七分。

陆仲这么卖力,就是想趁着涨租前,多攒些钱。

到时候学一门手艺。

不久后,日出东升,暑气蒸腾袭来。

半刻钟的工夫,陆仲就已是汗流浃背,一身葛布衣裳更是不用说,早就可以拧出水来,料想干了之后,肯定能结出一层盐霜。

“迟早有一日,我会摆脱这种处境!”

望着冉冉升起的炎日,他在心中暗暗发誓。

可陆仲也清楚,能够在家族手底下获得一份稳定谋生,其实已经算是很好了,只要平时安分守己,不偷懒,老实将田地打理好,就能获得稳定的收入,不用像外面的散修那样,吃了上顿没下顿。

说起来,能有这么个安身的地方,还是托了前身的福。

前身算是个仙二代,只是散修的后代,但也仅仅是散修,比不得家族修士,更及不上宗门弟子。

父母外出不幸双亡后,留下年岁不过十六的前身,本该是挣扎求生的命运,所幸来历足够清白,才会被彼时正欲开荒的刘家选中,成了柳条集的一名佃农。

只是好景不长。

两年前,前身急于突破,结果差点走火入魔,等到醒来时候,来自于地球的陆仲继承了这具身体。

变卖家当,调理身体,他挣扎好一阵才缓过来。

可到底是穿越,还是觉醒记忆,已是涉及到神魂方面,哪里是炼气一层小修能知晓的?

一通忙活,肥料已混着溪水浇完。

然而一切才只是开始。

陆仲取下腰间镰刀,面色变得凝重,目光一遍遍在田里逡巡,寻找可能存在的害虫身影。

对灵农来说,虫害是收成最大的敌人。

物竞天择。

作为依靠吞噬灵植为生,还能够在修仙界繁衍至今,想想都知道这些害虫不会简单,它们或是繁衍速度极其惊人,或是能够洞金穿石,又或者是身怀剧毒。

很快,他便寻到了一个目标。

是金翅蛾。

根据农书上的记载,金翅蛾不算入阶妖虫,其实还算容易对付,只要小心它翅膀上抖落的毒粉即可,本身的实力跟寻常凡虫无异,轻易便能够灭杀。

悄悄走到它的视野盲区。

陆仲左手双指并拢,口中亦念念有词。

“御器术,起!”

伴随他一声低喝,手中镰刀顿时浮空而起,锋刃上闪过一抹寒光,飞旋着朝金翅蛾射去,只见得镰刃一卷,那蛾子还未反应过来,便被分成了两截。

见除去害虫,陆仲暗松一口气。

他所租种的灵田,由于靠近山边易受害虫侵袭,是以哪怕有溪流便于灌溉,也无多少人愿意耕种,前身也是因此捡了个漏,方才能成为刘家的佃农。

不过,虫害并非一无是处。

陆仲跟集里的其他佃农不一样,其他人一年到头就只能指望地里的那些收成,顶多农闲时候去打打散工,唯独他因为虫害因祸得福,时常能够赚得外快。

好比方才所斩金翅蛾,其翅上毒粉就能卖得不少灵砂,无法卖钱的虫尸,也能够当作沤肥的材料,用以提升灵米产量。

唯一的问题,就是危险了一点。

他左臂上还有一处伤口未愈,就是前几日遭遇了一只黑刀虫,若非及时拿手臂挡着,只怕伤口就该是在脖子上。

到溪边摘了片蒲叶,小心翼翼地将毒粉收集起来。

当然虫尸也没忘记收起。

随后,陆仲继续巡视田地。

虫害不可忽视,有时候只是小小的疏忽,都可能让一年的收成付诸东流,在过去的两年时间里,类似事情他已经见识过不少,是以从来不敢放松懈怠。

幸也不幸,今日只有金翅蛾。

从田里归来,陆仲没急着回家,走小路去了集上街市,将那包毒粉卖给收购行,换得了五枚灵砂,又到街尾米店称了二十斤白米,肉店割了斤把豚肉,方才往家走去。

“刘家赚钱刘家花,一分别想带回家。”

没错,无论是收购行也好,米店肉店也罢,都是刘家开的。

根据之前的记忆,一枚灵砂本能买上十斤白米,现在却只能买到五斤,不是灵砂的购买力下降,单纯就只是刘家开始涨价,想要收割佃农而已。

只是佃农们也别无选择。

陆仲当个佃农,除去佃租之后,每年能有个近百灵石收入,足以支撑自身日常开销,及自身修炼所需,最后还能有不少灵石可存作积蓄,这可比外面的散修好多了。

只要能耐得住性子,攒够钱就能设法谋出路。

陆仲攒钱的目的,是准备拜集上的一名老药师为师。

药师这行,不如炼丹师这金饭碗吃香,可在修仙百艺中属于平民职业,入门花钱不多,未来钱途也算光明,地位更是比佃农高了不少,算是他目前能接触到的最好出路。

他早就跟老药师商量好了。

一百灵石作束脩,可以在对方手下学艺三年。

不得不说,这束脩着实昂贵,已经是三年的积蓄。

可实在是这个世界法不轻传,赚钱的门路更是极其难得,连当家族的佃农都能抢破头,更别提拜在一名药师门下学艺。

能有机会学习炼药,是对方看在前身父母的情份上。

若不然,这等好事哪轮得到他?

穿街过巷。

绕过一处柳树林,一座小院跃然眼前。

陆仲的家位于柳条集外围,相对比较独立,是由柳条篱笆围起的三间青砖瓦房,一间用作柴房生火做饭,一间用来住人,一间暂时堆积杂物,日后另有他用。

还有前院后院,后院已开辟成了菜园子。

只是这时,他皱起了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