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器视觉原理及应用教程
- 宋丽梅 朱新军等编著
- 811字
- 2024-04-12 18:27:56
1.3.2 视觉系统研究的三个层次
马尔从信息处理系统的角度出发,认为对视觉系统的研究应分为三个层次,即计算理论层次、表达与算法层次和硬件实现层次。
计算理论层次主要回答视觉系统的计算目的与计算策略是什么,或视觉系统的输入输出是什么,如何由系统的输入求系统的输出。在这个层次上,视觉系统输入是二维图像,输出则是三维物体的形状、位置和姿态。视觉系统的任务是研究如何建立输入输出之间的关系和约束,如何由灰度图像恢复物体的三维信息。表达与算法层次是要进一步回答如何表达输入和输出信息,如何实现计算理论所对应功能的算法,以及如何由一种表示方法变换成另一种表示方法。一般来说,使用不同的表达方式完成同一计算的算法会不同,但表达与算法是比计算理论低一层次的问题,不同的表达与算法,在计算理论层次上可以是相同的。最后一个硬件实现层次解决如何用硬件实现上述表达和算法的问题,比如计算机体系结构和具体的计算装置及其细节。
从信息处理的观点来看,至关重要的是最高层次,即计算理论层次。这是因为构成视觉的计算本质取决于计算问题的解决,而不取决于用来解决计算问题的特殊硬件。计算机或处理器所运算的对象是离散的数字或符号,计算机的存储容量也有一定的限制,因而有了计算理论还必须考虑算法的实现,为此需要给加工所操作的实体选择一种合适的表达——一方面要选择加工的输入和输出表达,另一方面要确定完成表达转换的算法。表达和算法是相互制约的,其中需要注意三点:1)一般情况下可以有许多可选的表达;2)算法的确定常取决于所选的表达;3)给定一种表达,可有多种完成任务的算法。综上所述,所选的表达和操作的方法有密切联系。一般将用来进行加工的指令和规则称为算法。有了表达和算法,在物理上如何实现算法也是必须要考虑的,特别是随着对实时性的要求越来越高,专用硬件的问题也常常被提出。需要注意的是,算法的确定常常依赖于从物理上实现算法的硬件特点,而同一个算法也可由不同的技术途径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