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世英国家庭的特征

就家庭的存在方式来说,“家族复原法”使西北欧,特别是英国社会的特征也比以往更加明显地展现了出来。大体来说可以总结为以下三点。

第一点,英国从很早开始就是单婚核心家庭的社会。单婚核心家庭并非形成于很晚近的年代,16世纪是个微妙的转换时期,到17世纪时英国明显已经成为以单婚核心家庭为主的社会。

第二点,是晚婚社会。当时英国平民普遍都是在二十五岁以后结婚的。从世界整体来看,在工业化之前的各国中没有比英国更晚婚的社会了。在其他地区,人们一般都在十几岁乃至更早的年龄结婚。在20世纪20年代的日本,我的姑母就是在十三四岁时结的婚,所以一般人不到二十五岁以后就不结婚的近世英国完全可以说是晚婚社会。

最后的第三点也是最能体现英国社会特征的。普通英国人大概从十四岁左右开始,短则七年长则十年以上,都会到别人家去提供劳务服务。我称之为“生命周期中的仆役生涯”(lifecycle servant)。

劳务服务的形式中最广为人知的是学徒,大约为期七年左右。还有就是现在仍然存在的家庭帮佣,这种劳务形式男女都会从事。更多人会作为从事农活的雇工进入农户,可称之为“农业佣工”。

学徒在七年里不会换师傅,帮佣没有明确的规定,但进入农家做雇工的,原则上一年换一次东家。一般人们在秋天结束一个雇佣年,来到市场寻找来年的雇主。由于劳务佣工市场存在人身买卖的性质,后来遭到社会批判,加之经济效率低下等原因而逐渐消失,但在近世英国,佣工市场曾遍布全国。例如所谓拖把集市,就是擅长使用拖把工作的女孩子拿着拖把站在市场里,等待雇佣一方的形式。

在上述三点的共同作用下,父亲和母亲所生的孩子一般在十四岁时——有些家庭会提前四五年,反过来也可能会有推迟几年的情况——就会离开父母去做佣工。东家原则上要与自己出身的家庭社会地位相当,大多数情况是去地位稍高的家庭,而不会去比自己贫穷的家庭。因此,年轻人会一点一点地进入上层家庭。从事农业佣工的话每年都会换东家,但做学徒的话七年间都要在师傅的手下进行学徒修习。如果从十四岁开始学徒七年直到二十一岁,就正好迎来英国传统的成人之年。而家庭帮佣会长时间在一个雇主家工作下去,大部分人在工作满十年时已经超过二十五岁。由于从事帮佣的大前提是要在雇主家居住,所以帮佣都会保持单身,不会结婚。

这套系统强有力地规制了英国的近世社会,使普通英国人在十几岁结婚成为不可能的事,二十五岁左右才结婚的晚婚现象也就成为了社会常态。

如果换个角度进行观察,一个人在没学手艺的情况下进行了约七到十年劳务服务的话,在劳务期结束时,将获得从拥有一只羊到包含允许从事某项工商业“营业权”的“市民权”的不同方式和程度的财产和权利。而当学徒的话,更是七年左右就可以获得市民权。有了市民权也就等同于获得了营业权,可以做自己的生意了。当然,并没有规定做了鱼铺的学徒就必须经营鱼铺,实际上做任何生意都是被允许的。被社会认可独立经营某种生意,就意味着这个人已经成长到可以独当一面的地步了。

像这样,每个人都要经历大约七到十年左右的修业时间,并在此期间不能结婚,晚婚也就成为理所当然的社会现象。在非洲等地,即使到了今天,人们结婚也非常早,而英国社会显然是一种与之完全不同的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