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复式记账法

1.1.1 单式记账法与复式记账法

记账法经历了一个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早期一般仅采用单式记账法,即对发生的经济业务只在一个账户中进行登记的方法。单式记账法是一种比较简单而又不完整的记账方法,既不能反映资金变化的原因,又因各账户之间的记录没有直接的联系,不能全面地、系统地反映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不能提供完整的、客观的会计信息,也不便于检查账户记录,因此,单式记账法已被现代会计所淘汰。

复式记账法是在经济活动日益复杂的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一种比较科学的记账法。它是指一项经济业务发生后,要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以相等的金额进行全面、连续、系统登记的记账方法。例如,以现金2000元购入生产材料,在复式记账法下,在“库存现金”账户中登记减少2000元,同时在“原材料”账户中登记增加2000元。这就说明“库存现金”减少2000元的原因是购买了2000元的“原材料”。这样,可以实现相互呼应,全面、系统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发生过程及结果,满足会计信息的需要。因此,复式记账法已成为现代企业会计普遍采用的记账方法。

1.1.2 复式记账法的特点

复式记账法是在大量的会计实践和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与单式记账法相比更具有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具体而言,复式记账法的成功在于它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1)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记录同一项经济业务,可以反映资金运动的来龙去脉,而且可以将某一会计期间发生的全部经济业务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在整个账户体系中进行反映,也可以通过账户记录全面地、系统地反映资金运动的过程及其结果。

(2)以相等的金额记入相应的账户,以便于检查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复式记账法使账户的记录以及账户之间的关系不再孤立,每项经济业务以相等的金额进行记录,可以利用账户之间的相互关系对账户记录的内容及结果进行试算平衡,从而检查出账簿记录的正确性。

1.1.3 借贷记账法

复式记账法按其采用的记账符号、记账规则等的不同又具体分为借贷记账法、收付记账法和增减记账法,其中的借贷记账法经过数百年的实践已被世界各国或地区普遍接受,是复式记账法中通行的一种方法。为了统一记账方法,促进与其他国家间的经济往来,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和方法,我国从1993年7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就明确规定,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目前,我国企业、行政及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都已普遍采用借贷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是以会计等式为理论基础,以“借”“贷”二字作为记账符号,记录经济业务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借贷记账法的理论基础就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静态会计等式。在这一理论基础之上,无论发生何种资金运动,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利用借贷记账法在会计账户中登记的结果必然满足这一平衡关系,由此提供的会计信息具有系统性、连续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