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技能判定

首先需要知道【技能】是一种相对于【习惯】的进阶性产物甚至对于释放都需要前置判定以及大量的知识之类才可能实现成功的判定性释放能力,以及其实是一种训练性的产物,拥有相对于【习惯】将拥有前置判定以及结果预知等结果的出现,甚至【技能】的训练可以将讲究方法、思考、修正、判定等诸多因素这些都表达了技能拥有一个明确性的笼统概念的幻想性结果出现——其具有虚幻性却具备了某种前置性以及后置性表现了针对于【技能】的结果是一种拥有追求的需求而不是胡乱使用的盲目,具备明确的目的性的训练才能促使【技能】出现,而【技能】的释放必然拥有意义以及目的。

本质来说【技能】说明了一种特殊的结构存在,这是一种被糅合了大量认知、技巧、知识等特殊节点形成的庞大的系统结构,而【习惯】本身来说是一种无需判定的某种下意识行为,甚至可以是一种相对独立的行为。这根本来说并不能说明【习惯】与【技能】之间的区别,他们两者之间本身包裹了一种特殊的愿望存在也无法说明两者的区别呀!【技能】可以解释为庞大的认知系统与现实交合的某种特殊认知行为,但是【习惯】作为一种特殊的相对独立的行为本身具备某种情感行为甚至可以不具备庞大的系统解释该行为的合理性。

但是这样更加迷惑了到底什么才算是【技能】与【习惯】,或者说两者之间的结合又算是什么?等等这本身是没有区分两者之间整整的区别,读书看似是一种【习惯】存在可是不具备相对独立性甚至还拥有后继作用,其本身是一种【技能】的前奏是为了整个认知系统添加更多的判定可能性,或者这本身变成了一种特殊的进食性行为——来至于精神的进食行为。那么哪些大量的前置条件到底算是在【技能】还是【习惯】之中呐?我更加觉得这本身是一种【需求】行为而不是【习惯】也不能称之为【技能】,甚至更加像是一种需求性本能。

还记得之前说过的【技能】本身需要判定,但是这还需要某种结构系统发挥作用,那么就是进食需求用来巩固这种行为本身,而且这里面包含一种强目标行为存在,从而才能变成一种内技能树的后置庞大认知系统。这区别了【习惯】的某种本能行为其本身是一种释放甚至下意识行为?

或许这本身的错误性就存在,所以读书到底是一种需求行为,而不大可能是一种【习惯】,因为这本身不符合逻辑,需要思考为什么主体会有这样的思考,为什么?好像又是一种自发性错误存在呐。

【习惯】以及【技能】都需要前置判定,但是【习惯】本身是一种下意识的本能行为,那么进食不也是吗?所以好像哪里错误了,归因错误吗?但是还是无法理解到底什么算是【习惯】?而且【习惯】的本身行为不是复杂性的而是简单的,甚至不能说是强迫的而是一种下意识的倾向行为,那么到底怎么看呐?

好奇怪按道理来说【习惯】具有下意识性,具备惯性,甚至难以修改。而【技能】本身是一种相对的行为所以具备修改甚至相对的拥有一定的思考行为存在,而且是更加庞大的前置判定行为,那么是否他们之间就是模糊的,还是这种判定条件本身就是无法界定的呐!如果强制的界定是否会出现某种概念性错误存在。

所以读书到底是习惯还是技能?

如果思考【技能】需要前置——庞大的认知结构知识系统存在以及外在的现实情况存在,从而产生一定的思维倾向。那么释放的意义本质是为了解决某种困境以及情况的存在。【习惯】是为了缓解某一情况所做出某种行为。

所以这本身的判定基础是一种虚假的行为,甚至无法真实的描述,真本身就是无法说明只能理解甚至自我模拟从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