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德古拉六世

路易洗了个澡,换身干爽的衣服,非常感谢财叔和白芷出手相助,他要休息下恢复体力,很快就离开。

白芷奇怪:“忽然想起来,虽然张丕的手机不在服务区,你可以用邮件联系他啊,他有很多国外的朋友都是通过邮件联系的。”

“呃,说实在的,我不太会用电子产品。”

“啥?不会吧。”路易看上去也就二十出头,如果不是表情太丧,分明就是个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

“你看我虽然年轻,但我已经做了二百多年吸血鬼。现在的科技发展太快,我刚学会用按键手机智能机就开始普及,刚学会调电视频道电脑就开始普及。

世界走得太快而我还停留在过去,我已经完全不认识这个世界了。”

财叔感叹:“他跟我老妈子很像。”何止像,白芷甚至脑补了路易跟着大妈在广场尽情舞蹈的画面。

白芷继续问:“为什么有吸血鬼要追杀你?据我了解吸血鬼很少对同伴下杀手,除非犯了大逆不道的罪,例如杀害同胞,难道你杀了其他吸血鬼?”

“我没有直接动手,但吸血鬼之王德古拉六世却因我而死。”

财叔大惊,放下洗了一半的围裙跑过来问:“吸血鬼之王,难道是王级鬼怪。”

“按照法师的定义,是。”

财叔倒吸一口凉气,王级鬼怪都是霸占一方的顶级妖魔,实力极强,普通紫衣法师单打独斗绝对收拾不了,还有可能被害了性命。

非得两三个紫衣法师联手才有可能诛杀王级鬼怪,但每次征讨王级鬼怪都会传回紫衣法师陨落的噩耗。

当然,世上肯定存在法力高超的紫衣法师能单刷王级鬼怪,张丕就是那样的狠人。

财叔不止一次打探张丕口风,想听听他如何单刷王级鬼怪,好作为自己以后向同行吹牛逼的资本,可张丕始终不松口,他越不说财叔越好奇,心痒难耐。

财叔搬来凳子,“快说说,张丕怎么杀吸血鬼王的。”

“这是个很长的故事。”

“没关系,我们有的是时间,快说快说。”

“我想想,五年前,张丕在欧洲寻找王级鬼怪,他将目标锁定了吸血鬼王,遍历欧洲寻找吸血鬼王的巢穴。

吸血鬼王建立了已存三百年的家族,积攒了非常多的财富,秘密控制麾下两个人类贵族为他服务。

吸血鬼家族为贵族提供财富,提供情报,并暗中铲除竞争的公司,逼退入侵的财团,为人类贵族建立半封建性质的势力范围。

作为代价,贵族暗中挑拨战乱,战乱的难民为吸血鬼家族提供了大量献血,家族因此不用外出偷袭人类也能活得很滋润。

白天是贵族统治的世界,晚上是吸血鬼统治的世界,这种共生关系保持到张丕到来。

张丕查清了贵族和吸血鬼的共生关系,暗中捕捉吸血鬼,希望查出吸血鬼王的下落。

张丕很清楚吸血鬼怕银元素和阳光,可以用这两件武器杀死吸血鬼王。

银元素会烧穿吸血鬼的黑魔法,使吸血鬼的血肉腐烂,太阳会溶解吸血鬼的黑魔法,让吸血鬼变成灰烬。”

“黑魔法?”白芷疑问,“你的意思是吸血鬼身上有黑魔法吗?”

“吸血鬼的本质是黑魔法,必须通过血液维持吸血鬼的黑魔法,吸血鬼的身体能避免衰老,能长生不死,对多种法术有抗性,有顽强的生命力,所以吸血鬼必须不断吸血才能保持力量。

将级以上的吸血鬼能操控自己的黑魔法,将黑魔法植入其他人类的身体使其转化为新的吸血鬼。

转化会消耗吸血鬼部分力量,需要休养一段时间才能储备下一次转化的力量。

我接着说。

张丕喜欢将吸血鬼浸泡在硝酸银溶液中逼供,可惜得到的情报全是假的,也不能说是假的,吸血鬼王躲避紫衣法师三百年,早就暗中造了很多巢穴,他在多个巢穴中来回转移,哪有这么好找。

三百年来至少有十数个紫衣法师追杀吸血鬼王,捣毁了上百个巢穴,但吸血鬼王依然存活至今。

为躲避张丕追杀,吸血鬼王故意散布他巢穴的线索,引张丕进去后再引爆巢穴中的炸药,两次差点要了他的命。

张丕虽然没找到吸血鬼王,但家族中的得力干将损失严重,张丕才来一个月,已经杀了四百多只吸血鬼。

为了避免家族人员损失严重,吸血鬼王给我们下了禁令,不让我们随便外出,等过了风头再说。

张丕差点被炸死两次,家族两个月没收到他的消息,我们都觉得他总该走了吧,蒙在地下堡垒实在太无聊,何况鲜血供养稀少,我们天天挨饿。

小头目安东尼饿得难受,逼我去工厂拿血。”

“工厂?难道吸血鬼有生产血的工厂吗?”

“对,现在的医疗设施很完备,只需给人麻醉并持续注入营养,就能让人源源不断产出鲜血。

吸血鬼捉了大量流浪汉,战乱的偷渡者等等安置在鲜血工厂里,为家族生产血液。”

白芷喉咙干痒,已经紧紧握着拳头,“家族有多少个工厂?”

“家族有很多个分支,每个分支都管着独立的工厂,我知道的一共有三十一个。”

空气凝滞了一阵,路易继续说:“我当时怕得要命,要是被张丕捉到,扔进硝酸银水缸里,会被溶成炸鸡。

我亲眼目睹被张丕放回来的小喽啰,浑身没一寸皮肤完整的,银元素已经侵入内脏和骨髓,小头目懒得救他,把他的头砍下来,头还滚到我脚跟前,我当时吓得要死。”

白芷暗暗喝彩,死得好。

财叔问:“听说把吸血鬼的头砍下来,或者用木钉钉穿心脏也能杀死吸血鬼,是真的吗。”

“呃,理论来讲是真的,不过即使是人类,被砍下头颅,被木钉钉穿心脏也会死吧。”

好像是这个道理。

“我本想找借口说昨天不小心踩到银钉子,脚没法开车,或者不小心被银刮伤胳膊,请几天病假。

我们小喽啰谁不知道,要是被张丕捉住就死定了,虽然我很讨厌做吸血鬼,除了血什么都不能吃,还怕阳光,但我还不想死。

安东尼说张丕老早就夹着尾巴逃了,让我只管去取血,出了问题他会担着。

我觉得他纯属站着说话不腰疼,虽然两个月来没有吸血鬼被张丕捉住的消息,万一张丕放长线钓大鱼呢,也没证据证明张丕已经走了。

我被安东尼揍了一顿,只能开车去工厂取血,我刚出门没多久果然就被张丕抓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