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关于“网络空间”的含义

2015年12月16日,习近平主席向全世界提出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五点主张”。2016年12月27日,《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颁布,首次明确了中国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的基本方针和主要任务,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主席关于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的“四项原则”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五点主张”,勾勒了构建网络空间的中国方案。至此,构建网络空间成为新时期中国社会发展的关键内容。

目前一般认为,中文的“网络空间”一词,出自对英文“Cyberspace”一词的翻译和使用。虽然Cyberspace一词最早的汉译对应词是“赛博空间”,但大约在2011年前后,新华社的稿件中将Cyberspace翻译为“网络空间”。在那之后,“网络空间”一词被广泛接受。自2015年左右开始,在信息化技术领域和其他一般语境(非学界书面用语)下,基本上用“网络空间”替代了“赛博空间”。

对于“网络空间”概念的认识和理解,目前大致有两种观点。一种是“词源”派,主要是从考据“Cyberspace”一词的文字根源和构词轨迹的变迁来认识“网络空间”;另一种是“技术”派,主要从互联网工程技术和互联网作用下的经济社会发展流变来认识“网络空间”,包括早期的“赛博空间”的概念。本书在此对两者都做一些简要介绍。

(1)“词源”派观点

据一些考证,“Cyberspace”一词最早于1982年出现在加拿大科幻小说作家威廉·吉布森(William Ford Gibson)先生的短篇小说《燃烧的铬》(Burning Chrome)之中。原文满含诗意,描述了Cyberspace,渲染出某种哲学启蒙的意境。后来,这个词随着他于1984年出版的小说《神经漫游者》(Neuromancer)引起轰动而被大众所熟悉。这部小说曾获英语科幻文学界的三大主要奖项:雨果奖(Hugo Award)、星云奖(Nebula Award)和菲利普·狄克奖(Philip K. Dick Award)。据说吉布森先生在1985年用《神经漫游者》的版税买下他人生中的第一台电子计算机之前“对计算机一无所知”,他是依靠自己的听闻和想象创造出了笔下的赛博空间(Cyberspace)。

Cyberspace在词源上应该是受到了Cybernetics的影响。Cybernetics一词由诺伯特·维纳(Norbert Wiener)博士在其著作《控制论》(Cybernetics)中首先使用。据他本人的回忆录记载,Cybernetics这个词是“一种对人类,对人类关于宇宙和社会的知识的全新阐释”。语言学者通常认为Cybernetics一词应是来源于古希腊语κυβερνάω(kybernan),原意为“掌舵”。英文词缀“Cyber-”即来源于Cybernetics。据希腊语原意理解,Cybernetics本意为控制(船的)航行(to navigate)。单从字面意思来看,Cyberspace有“可航行的空间”的意思,进而可将其引申为“可探索、可认知的世界”。自20世纪50年代起,Cyber的含义开始变得复杂,涉及计算机科学、神经生物学、人工智能、哲学等多个领域以及它们之间不确定的交叉领域。对此感兴趣的读者不妨阅读小说《神经漫游者》来进一步体会。

(2)“技术”派观点

这一类观点中,Cyberspace的含义大致经历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赛博空间”阶段。从威廉·吉布森先生首创的Cyberspace概念肇始,大约是在与当时美国社会的一些激进思潮的相互启发的作用下,逐渐出现了一种后来被称为“赛博朋克”(Cyberpunk)的文化现象,影响深远。其代表是1991年9月《科学美国人》(Scientific American)出版的《通信、计算机和网络:如何在网络空间中工作、娱乐和发展》(Communications, Computers, and Networks: How to Work, Play and Thrive in Cyberspace)的专刊,刊载了米奇·卡普尔(“Mitch Kapor”,Mitchell David Kapor)先生的文章“网络空间的公民自由”(Civil Liberties in Cyberspace),文章使用了“Cyberspace”一词,较为系统地阐述了有关概念。根据其文意推测,Cyberspace是指“赛博空间”,即存在于计算机网络中的虚拟世界和自由世界。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后期,“赛博空间”的概念和“乌托邦主义”,以及“朋克”文化现象存在较大关联性。

第二个阶段是“网络空间”阶段。代表是2001年2月发布的美国国家安全54号总统令(National Security Presidential Directives, NSPD)或2001年10月发布的美国国土安全23号总统令(Homeland Security Presidential Directives, HSPD),其对Cyberspace的定义是:“连接各种信息技术的网络,包括互联网、各种电信网、各种计算机系统,及各类关键工业中的各种嵌入式处理器和控制器”。这类观点大多立足于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或与之相关的技术领域,相关理解被限定在相对狭义的技术层面,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服务于国家安全领域政治、军事层面。

(3)本书观点

本书认为网络空间是一种实在空间,是一种虚拟的实在,是一种自为的世界,不是非现实的空间,不是一个依赖于人的想象才能被认知的非自在的(或可能是非自然的)抽象空间。在网络空间之中,人把(利用信息技术构建的)网络作为一种介质和工具进行使用,同时,这种(由人利用信息技术构建的)网络又构成人存在于现代现实社会之中的一种必要条件。因此,给出如下定义。

定义3 网络空间是指行为体以及行为体的活动在信息技术作用下使得社会发生延伸和拓展而形成的空间。

在这个定义中不严格区分行为体是否具有人类属性,构成网络空间的行为体不仅仅是自然人或自然人组成的行为实体,也可以泛指人造物,例如人工智能及各种其他智能工具的集合等。此外,还可以把“网络—实体系统”(Cyber-Physical Systems, CPS)、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 IoT)等,作为进一步的、更具象的网络空间概念的实例。

狭义的网络空间,只是指包含信息以及存储、传输和处理信息的系统。这些系统不单指国际互联网或某个计算机网络,还包括电信网络或工业控制系统,以及通过导向型介质(电缆和光纤)或非导向型介质(无线)访问电磁频谱的各种设备。这一类狭义的网络空间概念多见于某些技术性语境或场景,侧重于对网络空间的技术性把握,以美国军方的表达最有代表性。例如,马丁·利比基(Martin Libicki)博士在《网络威慑与网络战争》(Cyberdeterrence and Cyberwar)中,对网络空间做了结构性分析,认为网络空间由三层构成:①最下层的物理层,即构成网络信息系统的物质性基础;②中间的语法层,即系统设计者与使用者发给机器的指令、程序以及机器之间彼此交互所依赖的协议等;③最上层的语义层,主要指机器所含的信息以及一些服务于系统操作的信息。

定义3的概念更倾向于将人的因素引入网络空间的概念当中。可以将狭义的网络空间概念看作是广义网络空间概念演变路径上所经历的一个阶段。网络空间具有动态性,行为体之间的关系也是网络空间的组成部分,既有信息技术进步自身所带来的结构上的发展,也包括各行为体的活动所展现出的过程性。曼纽尔·卡斯特尔(Manuel Castells)博士曾经有一句名言“空间不是社会的拷贝,空间就是社会”,与此类似,网络空间也具有社会性——网络空间相对于人类生存的物理空间而言,可以被称为人类生存的第二空间。

第五域(The Fifth Domain)

网络安全空间也被称作是第五域。这一概念较早出现在2011年7月美国国防部发布的《网络空间行动战略》(Strategy for Operating in Cyberspace)。该文件将网络空间称为与陆、海、空(大气层内)、天(大气层外)并列的第五个可供人类进行战争的领域(Domain of Operations)。第五域的概念大致起源于1999—2009年间美国针对网络空间以及本国关键基础设施安全保障问题的一系列研究。第五域的概念可被宽泛地引申为:网络空间是第五个关乎国家安全的竞争领域或第五个国家主权领域。沈昌祥院士曾经于2014年指出,“网络空间已经成为陆、海、空、天之后的第五大主权领域空间,也是国际战略在军事领域的演进,对我国网络安全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伴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进程,人类在物理空间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活动将被投射到网络空间中,物理空间和网络空间将会相互融合发展,即网络空间也可以并且正在以各种不同的形态和方式反过来影响和控制物理空间的运行,体现出一种互相控制的关系。例如,对网络空间中大量数据的应用,可以作为改造和优化物理空间的工具。随着网络空间的构建,物理世界已有的国际秩序和治理体系、法律和道德、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等,都将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