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 侵权案例
- 宁同学,我对你心动了
- 陌言葛蓝朵
- 1019字
- 2024-01-06 18:10:58
活动开始后,负责人向大家介绍了消费维权的重要性和意义,还分享了一些成功的维权案例。
接着,他们让念到的小组代表上去抽案例,抽到一样题目的两个小组进行PK,看哪一组的做法和分析更到位则胜出。
宁华她们由邓青上去,抽了个字条后在负责人那登记。
下来后,宁华她们一看,是一个‘郑某诉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
基本案情是郑某与其配偶在某公司开设的照相馆拍摄了一组亲密照。
订立合同时,郑某并未同意拍摄作品可由照相馆作商业宣传使用。
某年某月某日,某公司在其经营所用的两个微信的朋友圈,使用郑某与其配偶的亲密照宣传业务。
郑某认为某公司侵害其肖像权、隐私权,向上起诉要求某公司赔礼道歉、赔偿损失72000元。
时间要求20分钟,不能使用电子产品进行查阅搜索,比的就是看谁对消费者权益知识了解的多。
宁华她们把手机放在一旁,便去另一个教室深入研究该案例了。
幸好宁华和习凉凉在网上遇到过类似的案例,江灼诗这边也从参与过的同学那取到经,知道怎么答题容易得高分。
所以几人配合的很好,把自己的观点和了解到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将其整理成了一份报告。
她们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报告的准备工作,然后回到活动现场,准备进行PK。
首先发言的是对方小组的代表,他们提出了一些合理的观点,包括公司在合同中并未明确说明照片可以作为商业宣传使用,因此侵权责任应由公司承担。
他们还提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类似案例的判决结果。
接着轮到宁华她们发言,她们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首先,他们指出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照片的使用范围,但是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照片,侵犯了郑某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其次,他们提到了网络侵权的特殊性,即使是微信朋友圈的宣传,也会对当事人的形象和隐私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最后,他们提出了赔偿金额的合理性,根据类似案例的判决结果,结合郑某的合理维权开支、某公司主观过错程度等情况,可以判令某公司向郑某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5000元。
两组代表的发言结束后,现场的评委们开始评分。
最后由负责人上去宣布结果,经过激烈的PK,最终宁华她们的小组获胜。
“其实刚才两个小组都谈到了相同的部分。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过程中留下的私人信息,如姓名、肖像、接受的服务内容等,涉及到消费者的肖像权、隐私权等权利,是受到法律的保护。
对经营者而言,消费者信息具有经济价值,为经营者非法使用提供了利益驱动。
经营者在业务活动中使用其收集到的消费者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