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复式簿记

在这一章,我们是从一个人所得的享用收入开始的,然后倒转来从实际收入、生活费用与货币收入一路谈到资本价值,后者不过是收入的资本化或预期之具体表现而已。这是从收入的享用人逆流而上,追溯到它的泉源。现在我们可以把顺序倒过来,顺流而下地来观察。这样,现在我们考察收入的川流,就不是着眼于它是如何流向它的享用者,而是着眼于它是如何它的各个泉源流出来的。[6]

资本价值不是别的,只不过是资本化的收入而已。收入来自或产自资本财货与人类,因而资本价值也就是资本财货的价值。收入是记入这些财货(包括人类)的贷方,支出或成本是记入它们的借方。

每一簿记员都知道,大多数收入项目(正的或负的)都是采取货币支付的形式(这不是货币的存量,而是货币的流动,货币的存量总是资本)。有些是所偿付的活动——生产过程中的事件,例如磨、纺、织、举起、拖拉、犁耕;有些是消费事件,如吃食物、穿衣服、听音乐、看戏剧;再有一些是人心中的,如享受或其反对物——劳动或痛苦。

在将这种种收入项目进行分类与归并时,好像我们无从避免混乱与重复计算,无从避免总计远远超过真实的精神收入或享用收入。但事实是,这里所包括的负项与正项几乎是同样多的,事实上除享用收入与劳动痛苦外,每一正项也就是负项,依其对资源的关系而定。当斯密支付琼斯100元(不论来自何处)时,琼斯得到一项100元收入,而斯密则担负一项同等数额的支出;当100元的息票从一张债券上剪下存入银行时,债券提供了100元的收益,而银行账目则表现同等数额的负债。同一原理还应用于最后一张大息票,所谓债券的本金。这一项目也是登记两次,一次记于某个人账簿的贷方,一次记于某个人账簿的借方。

这种成对项目的簿记含义,早已为会计师们所发现,成为复式簿记的基础,虽然它的经济意义大半被忽视了。一个重要意义是,复式簿记法可以防止重复计算;当我们总计社会所有收入项目(包括精神的与物质的)时,除享受与劳动痛苦的精神项目外,所有其他东西就都相互抵消了。

生产、运输、交换或消费的每一活动——事实上,最后享受以外的每一过程——都是双面的,或二项一体。我曾把这一活动叫做“相互作用”,因为它是收入,要记入提供收入的资本的贷方,同时它又是支出,要记入得到收入的资本的借方。例如犁一块地,价值100元,在完全的簿记中,一方面要记入犁、农民、犁地的牲畜或摩托车的贷方(联合的),这就是,它们提供了服务;另一方面,要记入所犁土地的借方,这就是,它得到了服务。

如果犁是属于一个人所有,而土地是属于另一个人所有,后者支付前者100元,那么犁地的服务,对两个人合并来讲,是自行抵消的相互作用,可是对这两个人单独地来讲,就显然不能置之不问。如果100元是支付犁地的服务,这项100元就是土地所有主的费用,要从他的总收入中减掉的,至于犁主把这犁地的服务算做收入就与他无关了。所以这项价值100元的犁地,因观点之不同,对于我们的账目的影响也就不一样了。从某一个人的观点来看,它是正项,而从另一个人的观点来看,它是负项。然而当两个账目归并在一起,正项负项相加时,它们的代数和等于零。所以就整个社会来讲,在土地提供了收获并且最后被消费掉之前,犁地并没有产生正项的收入。

这样,我们简单地经由簿记员登录的机械过程,通过相反的顺序,又达到本章开始时所叙述的各个阶段。这就是说,来自一组资源的收入总计自然是不同的,这要看它包括有哪些资源。任何一组资本财货都有一些抵消,其未曾抵消的细数,在这组扩大到其他资本项目并发生新旧资本间的相互作用时,也会经由抵消而依次消失。H.福特的矿提供一笔净收入,这笔净收入等于某些借方与贷方项目的差额。如果我们将运送产品至工厂的铁路也包括在内,那么矿把产品交付铁路所产生的债权就冲销了,因为这项债权也表现在铁路的借方。如果我们把范围进一步扩大,比如说,把福特的各个工厂都包括进去,这时还有一些其他的项目,作为扩大范围内相互作用的部分,也就同样消失了,余类推。

当然,我们必须将所有的服务都包括在收入以内。一所住宅对自己居住的房主也提供收入,正如他租给别人一样。在第一种情形下,他的收入是庇护身体;在第二种情形下,他的收入是货币租金。存在于任何时刻的财富都是资本,都提供某种形式的收入。有一个生意人曾经对我讲,他的游艇是资本,每星期六下午都给予他一些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