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金手指?消食片!

铁铅色的乌云挤压着为数不多的天空,在达拉斯市中心的巨大钟楼敲响今天的第十八次钟声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

不过相对于下城区的晦暗朦胧,位于达拉斯市南部的贵族区却是灯火通明,除去房屋别墅中的橘黄灯光,笔直穿过贵族区的皇后大道上两侧的煤气路灯也在履行它们驱散阴影的职责,就像一条在阴影中流淌的金色河流。

而此时金色河流的末端,一辆像灯笼鱼般,车前举着马灯,四轮单马的黑色马车正从灰蒙蒙的阴影小巷中冲出,然后迅速转弯驶入温暖明亮的主干道。

马车上,洛夏感受到光芒逐渐浸入眼皮,缓缓睁开眼睛,他知道皇后大道到了,离出版社大抵只有五分钟的路程了,如果……不堵车的话。

看着车窗外依旧没有受到寒风冷峭影响,异常繁华喧嚣的皇后大道。

洛夏深深地叹了口气。

那里有一只手夹着成捆报纸,一只手使劲挥舞叫卖的年幼报童,手冻的通红也不影响他嘹亮的声音,还有刚刚参加完一场晚宴,正在街边等候马车,准备马不停蹄赶往下一场,衣装精致的金发女郎,当然,也缺少不了穿着黑色制服,佩戴徽章软帽,手拿警棍,在煤气路灯下值守的警察,他们是终止混乱的保证,也是维持繁荣的必要基石。

这些画面洛夏只要来到皇后大道都能看到,亦如这些临街欧式建筑露台上那一盆盆绽放盛开的郁金香一样,他已经看过许多遍了。

但无论多少遍,洛夏还是难免有些触景生情。

因为看着如此繁华的场景,总是不免让他想到上一世相关的画面,那里亦如这里一般繁华,只不过画面中一辆辆四轮单马或双马的马车会被换成一个个推着带有斗篷的四轮小推车,随意放在街道两侧,车上挂着各式各样的LED招牌,煎饼果子、正宗窑鸡、铁板豆腐、狼牙土豆……

想到这里,洛夏就不免舌尖微动,来到这里已有几个月,他怀念上一世美食的心情则是与日俱增,软糯可口的糍粑,被淀粉包裹再撒上辣椒孜然的炸藕,还是什么菜都没有,仅仅只是一碗刚蒸出锅的白米饭,无论哪个都比这个时代的黑麦面包,咸猪肉等要好吃一万倍。

他摸了摸被黑麦面包填满的肚子,心中暗想,等有钱了他一定要雇佣一批厨师,把他想吃的那些能够复刻美食完美复刻出来,一定!

他相信,那一天,离他并不遥远。

毕竟赚钱,其实对于现在的洛夏而言,倒不是什么特别难的事情。

上一世他作为忠实的网文读者,比起其他穿越者本身就具备不小的优势。

比如更容易接受穿越,以及了解小说中的一万种穿越发家致富方法。

虽然做蜂窝煤,肥皂,香水,烧玻璃……这些他都不会。

但远超这个时代的眼光让他可以很轻易的寻找到其中的商机,而这个世界,早在洛夏穿越之初,吸收因劳累过度,休息时间少,再撞上高烧一命呜呼的原主洛夏·崔斯特的记忆——这是一名年龄刚满二十岁,在达拉斯市唯一一所市立大学“红蔷”机械系就读二年级的大学生,他的耳濡目染,足以让洛夏了解不少知识,报纸以外的知识。

比如这个世界并不是历史中任意一个时间段,而是一个完全架空,类似于近代欧洲工业革命时期,而他所在的便是西海岸的三大王国中,毗邻暴风海峡的鲁特王国中休斯顿郡的达拉斯市。

这是一个不同于首都赫尔兰特还未完全工业化的城市,达拉斯的畜牧业在数个王国中都排的上号。

毕竟在工业革命时代,足够优质的草场再加上火车的便捷运输,很容易就获得更为宽阔的平台。

至于枪炮,蒸汽机,飞艇无论是记忆里,还是在报纸上洛夏都有看到过有相关的报道,甚至他的机械系授课老师,吉列姆·科恩便亲自参加了第一台蒸汽机的组装,调试。

对了,照相机也有了,图片在报纸上虽然有些模糊,但已有雏形。

“这是最好的时代!我们将从这里启航!”

这是前天达拉斯时报上的首版标题,随着以航海家为命名的圣乔治三世的新大陆在不久被发现,近期这类标题在达拉斯市报刊上出现的概率并不低。

地理大发现让这个世界的人们和上一世大航海时代一样,充斥着对新大陆遍地黄金的美好憧憬,尤其是三百年前那个被命为所罗门大陆,航海家发现大陆的财富让一个古国重新复辟,前车之鉴让后来者对新大陆无不趋之若鹜。

虽然发现具备偶然性,但洛夏毫不怀疑这个标题过于夸张,因为他所知道的历史印证了这一切。

而不出意外的话。

这个世界的人类科技也即将会在短短百年里,和上一世一样,迎来跨越过往千年都无法达到的境界。

他在这几个月内除了适应身体外,便更多为了日后在这波浪潮中搭上时代顺风车所打好基础。

比如现在,他便是要去完成第一桶金的原始积累。

这个世界他很确定,没有穿越者比他更早一步来到这个世界,所以他所能涉及的领域有很多。

其实就算有也不怕,毕竟他这个世界是如此的平凡,在没有超凡能力的加持下,想要一个人把后来穿越者的路全部封死,难度还是很高的。

至于他最为熟悉的领域,也最为稳妥,就算没多少启动资金的自然是……当一名作者(文抄公)。

低投入,高回报。

作者的门槛自从网文开始后,不断下降,从最开始的需要一台电脑,到现在甚至只需要一台手机。

而作为从小读名著,长大了读网文的洛夏,想写小说这个念头一直都是有的,甚至为此做过许多准备,只不过大多都夭折在开篇的几千字上,后续的念头要么在繁忙的工作,要么是紧张刺激的一局又一局游戏中消磨殆尽。

但知识储备还是足够的,比如他一直想写的侦探题材,福尔摩斯看了不下五遍,其他类似的侦探小说更是基本看了两遍以上。

以至于洛夏甚至都觉得穿越到这个世界是天意使然,不然的话,怎么不让一个喜爱看仙侠小说的读者穿越到这里。

随着马车停下,洛夏从带有金色信鸽标志的马车车厢中走下,他手里紧紧抱着一个泛黄的牛皮纸袋,这里面装着的正是他想清楚做什么后,花了近两周的成果。

福尔摩斯探案的第一个中篇「血字的研究」。

润色,修改,将不符合时代的俚语删了,换上这个世界的俚语,甚至有达拉斯市人才懂得的梗。

纵然洛夏记忆里福尔摩斯的案件发展无比清晰,纵然可以架空一个世界,但为了代入感,为了阅读体验,洛夏还是很稳妥的进行的精修,至少让他自己满意。

但往里面填充细节是个花功夫的活计,纵然可以倒推,但他的记忆力又没达到超凡,根本做不到完美复刻,所以基本上这个月都在忙活这个。

此时,一幢印有金色信鸽标志的三层红砖小楼也随着他的走动逐渐出现在眼前。

这,便是他此行的目的地。

——霍伊斯出版社。

出版社玻璃门两边大开,时不时有穿着讲究的绅士进出,他们有的是刊登信息的企业家,有的是出版社员工或者合作伙伴,也有不少穿着朴素的搬运工,以及领到报纸,受出版社雇佣的报童,时至晚报发行时,这里人并不少。

霍伊斯出版社除了发行书籍外还兼职报社——“飞鸽报。”便是他所发行的报纸。

飞鸽报在达拉斯市诸多报纸中算不得最为畅销,但也不是末流的报纸,其上一般会刊载记者从各个地方搜集来的奇闻异事,以及近期各种热门事件的专访,还会夹杂一些贵族圈子内的一些小秘闻,可以看成是一个个小故事,用来打发时间颇为不错,在达拉斯市深受不少市民喜爱,配合蹲马桶或者吃便餐,下午茶时阅读颇为不错。

而之所以为什么选择这个出版社,倒不是没有更好的,而是……

下了马车后,洛夏并没有第一时间进去,而是打量了一下周围,很快在霍伊斯出版社的右侧一个供人休息的咖啡馆卡座里看见了目标。

隔着一层透明的玻璃,可以看见那是一个年龄约莫二十岁的年轻人,金发蓝眸,五官立体,有点像年轻的大卫,充满古典气息,穿着也颇为绅士,脖子下还系着一条浅蓝色的缎带丝巾,唯一有所不足的便是他的身材,只有一米六五的样子,如果不算上他戴的半高丝绸礼帽的话。

里奇·霍伊斯。

如姓氏所言,霍伊斯出版社正是他家族的产业,只不过这位少爷还未毕业,再加上他的父亲还没有到退休的时候,所以还没有被里奇·霍伊斯完全掌管,但对于独生子的里奇·霍伊斯,这迟早是时间问题。

而他,也正是洛夏在市立大学“红蔷薇”的同班同学,至于家里开的是出版社,为什么要学习机械系,洛夏并不清楚,两人关系原本就一般。

出现转折还是在洛夏第一次将写出来的福尔摩斯探案给同班同学进行小范围传阅时才开始逐渐结识的。

后续的润色修改,本地俚语洛夏也参考了一些里奇的意见,两人沟通相当融洽。

而这次的投稿,便也是他一手促成的,而比新人作者市面高的价格,加上里奇的帮助,以及报社,也是洛夏选择这里的原因。

此时的里奇·霍伊斯正一只手握着装有琥珀色液体的酒杯,一只手斜撑卡座,十分优雅的半倾身子和一名同样有着淡金色长发的优雅女郎聊着天,双方笑容都十分灿烂,丝毫没有注意到窗外的目光。

洛夏也不在意,知道里奇喜欢以记者的名义和美女聊天搭讪的老毛病又犯了,但他无所谓,今天和明天两天都是休息日,红蔷薇大学那边不用上课,他有充足的时间。

于是,洛夏便直接在咖啡馆外找了张露天的桌子便坐了下来,出来前他注意了天气,特意穿上了冬天才穿的加绒双排扣黑色大衣,也是红蔷薇大学的冬季制服,防寒效果相当好,寒冷丝毫侵蚀不到他。

没多久,服务员注意到了他,询问他要点些什么,洛夏也只要了一杯热咖啡,他晚上吃的黑麦面包还未完全消化,饱胀感十足,根本吃不下任何其他东西,而且他兜里也没几个钱了,除了付一杯咖啡的钱还得预留回去公共马车的车费。

很快,坐在藤椅上的洛夏,满足的捧着还冒着热气咖啡,小口小口的抿着,一边还用余光瞥着咖啡厅内里奇的动向。

看着这画面,虽然早已知道里奇的搭讪能力很强,但每次见洛夏还是不由啧啧称奇。

好家伙,这才多久的功夫,窗户内的里奇·霍伊斯便已经和那名金发女郎坐在了一起,手牵手玩起来了牌,似乎是鲁特王国的十二星牌,原本是用来宣传月份以及农业,但在历史的逐渐演化中,它多出了一项可以用来测试月份运势的功效,他们玩的不亦乐乎,频频失笑,笑音都隐约传到外界。

不过,这时候里奇好像是注意到了窗外的洛夏,因为不久后,咖啡厅的侍者便端了一份蛋糕以及一碟饼干还有当地有名的卡布松饼,送到了洛夏的桌子上,并表示这一桌的钱,已经由霍伊斯先生所付了。

洛夏看了眼依旧在咖啡馆内和女伴调笑的里奇·霍伊斯,又摸了摸微微隆起的肚子,叹了口气。

他已经吃饱了。

虽然他很想打包,但是这个时代,绅士的标准和贵族一样苛刻,反正餐厅的话基本是不会有打包这个服务的,毕竟将食物带走是极其不绅士的行为。

那里奇·霍伊斯自然不会吃,放在这里又不好。

洛夏有点无奈,他知道,恐怕只能用那个手段了。

虽然有点浪费,但多少可以满足些许被昔日美食诱惑,黑麦面包摧残的胃部。

而当他陷入凝神时,一个只属于他能看见的面板已然出现在他的视野之中。

作为穿越者,一个金手指是自然必不可少的,只不过这个金手指,洛夏有些头疼。

姓名:「洛夏·崔斯特」

年龄:「20/79」

属性:力量「0.7」、敏捷「0.8」、体质「0.7」、精神「1.1」

技能:写作LV2、机械构造LV3、鲁特语LV3。

灵魂天赋:「净化」

这个面板是怎么出现的洛夏至今也不清楚,他上一世也没开过挂,只知道穿越醒来就多出了这个面板,并没有想象的粗暴加点,某种程度可以是看作数据化衡量身体所具备的技能。

而至于灵魂天赋「净化」的能力,他倒是摸索出了不少。

有用但不多。

比如可以消除负面状态,比如出血,头疼,眩晕,中毒。

像刚刚穿越时的头疼欲裂,再来一次,洛夏估计只需要0.001秒便可净化消除负面影响。

可谓秒解。

一开始还以为捡到宝了,但到后面才发现这个技能无法作用于其他人,物品他也试了,无法修补。

而且自身出血后就算停止出血,伤口也不会复原,简单来说,就是出血虽然止住了,但是伤口依然在,而且最关键的是,净化的每次使用都会消耗一定身体的能量,净化过后一段时间总是格外饥饿。

这金手指其实不差,毕竟能让洛夏不用担心疾病,身体保持健康状态,但除此之外,他其实和普通人并没有什么区别。

所以随着洛夏逐渐走上正轨后,适应生活后,这个金手指显得格外可有可无,毕竟谁会天天生病啊,他只是穿越者,又不是病秧子。

如果不是今天食物过多,他甚至都忘记了自己有金手指这么一回事。

很快,随着洛夏的心念微动,一股来自心灵之中的力量瞬间便灌注入他的身体,一通洗涤便直接将他胃部的东西清洗的干干净净,就像吞了一大把消食片般,效果极佳。

而此刻,洛夏再看着眼前摆放完好的美食,饱腹感销声匿迹,唯有体内胃壁的隐隐蠕动,证明着刚才并不是一场虚幻的臆想。

都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