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审势迎新

箫艺青羊师道深,真教诚授守初心。

专利点评传智慧,育才路上见精神。

老呼昂忆己习箫为徒,尝慕青羊宫之师,从其学二三载。彼师洞箫之艺,确乎技进乎道,天赋异禀也。然师能奏佳曲,若无裨于学子,则失其义矣。既为授业,宜精心备课,有课程之规划,课表之设。屡网课半年,常愆期不授,偶授一曲,竟费二百金,实非廉也。弗测设备,不虑录播,未尝顾及缺席听闻之学员,此视教学如敝屣也,终将致学费流失。故不以青羊宫民间艺人游击之习为善道,亦不寄厚望于其培训网课之发展也。老呼昂常自警曰:“为师者,当以真教之,以诚授之,以道会之,守其本分,斯为美矣。”老呼昂思及此,遂细览江芸所发专利之稿,逐一点评之。

“易名以避算法之疑“,论农业遗弃稻秆之资源化灰烬之智略,实乃取田野之遗秸,施以科技之妙手,化腐朽为神奇,既减环境污染,又促资源循环。继而对转化所得之灰烬,施以智能品鉴之术,以定其后续应用之策。此乃智慧之方,惠及黎民,亦合自然之理,故斟酌再三,建议更易其名。

又及背景技术须述旧法之弊,勿涉本发明之术及效,故删去相关文字。

再曰发明内容须合权利要求,不可循师法而书。此当于实施例中详述,且不可置表,以免悖于专利之法。

续叙诸多需仔细校对之处颇多:如实施方式中不宜用“所述”之词,此段宜直接述为“本发明一种农业废弃物稻秸秆资源化灰评智法”。如前所述,建议直书为“编写本发明一种农业废弃物稻秸秆资源化灰评智法之java程序代码”。实施例中序号不宜用论文之式,当用“步骤一、步骤二……”或“S1、S11、S111”之类。如权利要求中可述其特征,实施例中则不宜有之,故删之,下同。又如原图1乃表格,宜改为“如表1所示,农业废弃物稻秸秆理论总热值换算表”。余图之更,仿此以推。建议置表2于首个“如表2所示”之下,即1.3.1节之后。余表之位,宜类推而行之。最后言明望再补整体流程图以辅之。

老呼昂列修订反馈十余项,嗟乎,教学之道,诚为技艺也。首当己会,若师者未明,何以授人?然己能书能作,善其事未必善教。盖以代教非可行之道,宜循循善诱,手把手引领学子,使其自行体悟,逐步蜕变。此中双方之态度至关重要,学者愿学,师者用心,斯乃学习之本。有诗叠云:

稻秸灰烬化神奇,碳评智法惠群黎。

师言谆谆改稿细,学子踵武步云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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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舛、江芸,尔等周末可返学堂乎?”

“诚然可。”

“小舛,汝周末得暇否?”

“周六午后及夜皆有空。”

“善。”

与课题三子商榷定日,正大拟请小康为首,主理三人共研上述代师之论,继而遵师所定,排版、校勘皆从之。

此次正大深谙周全师之批注,并全然赞同。特请周全师批注,意在教众人明其修改之由,正大亦同众人,得以再学。

再嘱小康,务必循周全师之批注,完善终稿。惟有一细处,全文“灰评”皆改为“碳评”。题目当深思,合周全师批注,拟改为“一种农业废弃物稻秸秆资源化碳评智算方法”。布局碳评,以迎龙年。今岁与事务所所订之五课题,其中三皆涉双碳,乃碳算、碳评、碳训。学生反馈频仍,惊扰原主任,遂于新简历中修正科研方向为“碳资源”。龙年将至,吾欲以“碳娃”之新标签自勉,辞旧迎新之准备,已然完备矣。

“以此稿为本乎?”

“以周全师之批注为准绳”

“小康,吾等所论当为一稿也”

“善,收讫”

“小康,一事须留意,全文之‘灰评’二字皆改为‘碳评’,图、表、文皆需改之,此乃吾所增之修改意见,余皆依周全师之修改而完善”

“留心周全师之批注,须新制一总流程框图”

“收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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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蛮之梦未尝及,昔为富家女,今将资财尽。昨尚挥金如土,今朝拮据度日,世态炎凉,此中况味,她乃亲尝。

事起辛丑年十一月,霸蛮总心仪京津某楼盘之百四平米之宅数套。当时,此宅口碑载道,业内皆言三五载间,价值必翻倍。闻此,霸蛮总心动不已,思若得此宅,五年之内,家资翻番,岂非美事?

遂兴冲冲告之夫婿,然夫婿素性淡泊,冷静劝之:“未来之事,难料也。莫逆势而为,勿贪求过甚。”然霸蛮总不以为意,以业内之言说服夫婿,终以手头余资,购得三宅,以为投资。

岂料购房之际,霸蛮总方知心仪之宅,多人觊觎,皆欲得之。她思此况,益信己之推测无误,遂高价购得三宅,每宅价逾六百八十万。

然年余之后,霸蛮总悔之不及。家无余粮,工作又遇困境,且无子女牵挂,然房贷已难以维系。乃求助于中介,欲售其一宅,但求原价售出,不复望其增值。

孰料市场大变,此宅竟无人问津,虽标价三百五十万,仍无人问津。霸蛮总岂肯贱卖,遂持之待价而沽。然若长此僵持,恐有不利之事发生。

或房贷逾期半年,至岁末,银行来电催款,告其违约,将诉诸法律,拍卖其宅。此乃霸蛮总所料最坏之果。然银行又言:“若售宅不足抵债,则今所居之宅亦在起诉之列。”

彼时,房价或跌至二百七十万以下,即便售出,扣除首付一百七十六万,尚欠银行约一百二十万每宅。然家无余财,何以填补三百六十万之巨洞?

问诸法律,此事如何论断?自霸蛮总与银行签订购房贷款合同之日起,二者已立契约,当遵合同之约,按月偿还月供。

《民法典》五百七十七条云:

“当事人之一方不履行合同之义务,或履行之不符合约定者,应负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故违约责任之形式,大抵有三:一为继续履行,二为补救措施,三为赔偿损失。然违约责任之形式非止于此,尚有违约金与定金责任等。

霸蛮总久拖半年未还月供,银行得权提起诉讼,拍卖其名下房产,以抵扣银行贷款。

购房乃霸蛮总之自愿行为,故今之结果,理应由其自担盈亏。

《民法典》第五条又云: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当遵循自愿原则,依己意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昔日购房之际,霸蛮总虽头脑发热,然亦为其自愿之行。故今日之果,须由己承。

京津之地产资深人士言,此非孤例。此楼盘位于环京地带,受市场影响甚大。炒房者高位被套,一夜间由富翁变负婆者,实非空谈。

若霸蛮总当时不为一时之热,而冷静思之,避免“逆势赌房价翻一番”之念,其后果或将不同。幸而,她在最后关头得售一套房产,暂避资金链之危。若楼市再低迷三五载,其能否撑持,实难预料。诗云:

一稿三改见真章,二审五校费思量。

七旬老师传技艺,十载学子共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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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有多屋未曾纳入统计之中。”

“奇帆市长两年前之语,实具远见,然无人闻之。”

“此乃真正知经济之官。”

“现有之屋,质量甚劣,房龄二三十年已如敝帚。改造之空间甚广。”

“有专家非此说也,反之。”

“奇帆市长在重庆之时,房价乃全国最低。”

“未来唯科技与新能源,乃朝阳之业也。”

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

出自清•赵藩所著的《武侯祠联》,心攻为上,智计可成胜局;势审则行,稳重可保成功。

开卷有益,此言良矣。

以史为鉴,方知兴替。

世间无新鲜事,皆前人足迹之所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