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的完美设计(第5版)
- (德)苏达贝·卡玛纳布罗
- 586字
- 2023-04-21 18:19:05
第三节
合同设计的思维步骤
(边码12)与所有创造性的活动一样,合同设计也要经过多个阶段。合同设计的终点是完成的合同文本。[29]合同设计的思维步骤可以归纳为如下几个关键词:
—信息收集
—合同的初步草稿
—(假设性的)法律适用
—设计标准的适用
—应对目标冲突
—合同谈判
—指导与咨询
—准备合同文本
(边码13)上述步骤并非一定要按照固定的顺序进行。相反,它们之间是相互影响(Wechselwirkung)的,故而每个步骤经常有可能需要重复数次。[30]比如在最开始设计合同时,与当事人有关的信息可能并不完整或者不够准确,假设性的法律适用以及合同的初步草稿将会显示,在哪些方面还需要更多的信息。各个步骤的发生顺序以及重复次数取决于个案的具体情况。除了当事人可以自行开展的合同谈判阶段以外,其他步骤都应由合同律师至少完成一次。
(边码14)关于法律从业者在合同设计中的义务,并没有统一的法律基础(Rechtsgrundlage)。对于法律交易的公证,《德国公证书证法》第17条规定了公证员的基本义务,即公证员负有明确当事人意愿,指导以及记录的义务。[31]此外,根据《德国联邦公证员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公证员对当事人负有咨询义务与照顾义务。[32]除该条规定的特别的咨询与照顾义务之外,《德国联邦公证员法》第14条还规定了公证员的一般性照顾义务。[33]律师的义务与公证员的义务大体上是相同的,律师的义务来源于其与当事人订立的委托合同,公司内部律师的义务来源于其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