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然资源特许权有偿出让研究
- 王克稳
- 370字
- 2023-04-21 19:33:52
第三章 自然资源特许权物权化的法律建构
自然资源特许权是单位和个人对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享有的使用和收益之权,是以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为客体设立的权利。因此,自然资源特许权物权化就是自然资源特许权的用益物权化,即从法律上将自然资源特许权塑造成类似用益物权的财产权。自然资源特许权不是传统民法物权,它的物权化需要资源法明确赋予物权属性。受计划管理与计划配置思维的作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不仅没有一部资源法明确规定自然资源特许权的物权属性,相反,还通过一系列限制性规定对自然资源特许权本来具有或应具有的物权属性加以限制。我国自然资源特许权物权化的法律路径是,建立科学的自然资源分类制度,并以自然资源的分类作为设定自然资源特许权的依据;以物权的观念和市场化的理念主导资源法的立法和特许权的设定;以自然资源的不同使用形态为基础分别构建物权化的自然资源特许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