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有一种植物叫荚蒾

是不是因为她不怎么说话,自己才和她结婚的呢?他后来想。

几个女人中,要论长相,她应该是最普通的,不算好看,也不算难看,用父亲老周的评价,乏善可陈。老周是背了姆妈在书房单独对他说的。之前在饭桌上,他的态度虽然不很热情,但“小孙小孙”倒也叫得客气。她姓孙,叫孙庭午。老周这个人,只喜欢漂亮女人。什么时候只要一看到漂亮女人,他本来萎靡的精神立刻就抖擞了。“如果他长了羽毛,这时候全身的毛就支棱开了。”姆妈很懊恼地说。他小时候听不懂,还觉得姆妈的想法奇怪,父亲也不是公园里的孔雀,也不是对门郝阿姨在阳台纸箱子里养的鸡,身上怎么可能长了羽毛呢?但他打小就是个有话憋心里不说的人,所以从来没有把这个疑惑问出口过。长大之后才明白姆妈这是在含蓄地骂老周衣冠禽兽。姆妈其实有点过了,老周算什么衣冠禽兽呢?也就看见好看的女人精神抖擞一下,从来没有把这抖擞付诸实践过。但姆妈对老周要求严格,按她自己的说法,别的女人“眼里容不得一粒沙子”,她呢,“眼里容不得半粒沙子”。所以他们俩就为了这半粒沙子的事斗争了大半辈子。一个认真地吃醋,一个认真地赔罪。好像真有什么似的。他觉得好笑。这些老派的夫妇关系,真是——怎么说呢,比木心在《还值一个弥撒吗》里写的还纯洁可爱呢——“从前的人,多认真/认真勾引,认真失身”。老周甚至连勾引的事情都没有的——应该没有吧,除了捕风捉影,连火眼金睛的姆妈都从来没有掌握到老周勾引过哪个女人的证据,那就是没有了。可他们俩硬是无中生有假戏真做了几十年,乐在其中似的。他们这一代就不同了,别说精神抖擞一下,就是真发生了什么,也还能相安无事呢。“就那么回事。”王周末说。王周末是他同事,结婚不过两年,他夫人姚莪就出轨了,和一个人高马大的西班牙外教——“人高马大”是中文系老师谈论那个西班牙外教时“想当然耳”加上去的形容词,因为没有谁见过那个外教,但既然是外国男人,又是姚莪那种女人的出轨对象,应该是人高马大的吧。当初他们恋爱时,他就觉得王周末和姚莪不合适,是生理意义的不合适。姚莪是那种“硕人其颀”的美人,毛发茂密,精力旺盛,身上动不动就呈现出一种云蒸霞蔚般的壮丽景象。也不分白天黑夜,经常能听到她“哦——啊——哦——”吊嗓子般的声音。他住王周末的隔壁。学校给年轻老师们住的公寓,隔音不太好。不过,也没这样“哦”多久,后来王周末就总来他这边消磨,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聊天,或者下上一两盘围棋,或者什么也不做,就那么待着也不肯回去。姚莪就在那边“王周末王周末”地叫,“关关雎鸠”般缠绵,他听得一身鸡皮疙瘩,要王周末赶紧回去。但王周末一脸不情愿地说“再下一盘再下一盘”。他猜王周末是有些吃不消姚莪了。王周末和他一样,虽不至弱不禁风,但大体也是个四体不勤的书生,对于体力活,总是能逃避则逃避的——和姚莪那样的女人行房事,应该算繁重的体力活吧?那时他就有些替王周末的婚姻担心,要知道,姚莪可不是能吃素的女人。姚莪是外语系的女老师,外语系女老师和中文系女老师是不同的,中文系女老师碰到这种情况,估计也就哑巴吃黄连了,最多像杜丽娘那样跑到后花园,自吟自唱几句“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是答儿闲寻遍。在幽闺自怜”。外语系女老师可不会甘心就那么“在幽闺自怜”。果然,没有多久,就传出姚莪和外教的绯闻了。那段时间他就有点躲王周末,王周末过来叫门时他经常假装不在,他推己及人地替王周末感到难堪。没想到,王周末比他洒脱多了。“就那么回事。”王周末皱眉说。看上去不像是装样子的。他们没有离婚,也几乎没有吵架,因为他这边没听到什么动静,既听不到姚莪“哦——啊——哦——”地“吊嗓子”,也听不到摔碟子摔碗什么的。他姆妈和老周有时吵架吵到很激烈时,最后会以老周摔上一个相对不贵的碟子或碗结束,有点儿像古代的鸣金收兵,仪式感很强的。但鸣金收兵之后,他们家就会有一段相对太平的日子。王周末家也很太平,一种有点儿奇怪的太平,不是偃旗息鼓之后的岁月静好,也不是风雨欲来之前的黑云压城,而是——是什么呢?他也说不清,总之不太对头。那个西班牙男人听说回西班牙了,那又有什么用呢?姚莪还是姚莪,或者按苏小蓝的说法,姚莪还是莫莉。苏小蓝说过好几次姚莪是莫莉一样的女人。他一开始不知道莫莉是谁,苏小蓝说,“你去看《尤利西斯》呀,乔伊斯的《尤利西斯》。”

苏小蓝是他的第三任女友。算是女友吧,虽然他们交往的时间也就几个月,是那种边界不太清的交往,两人从来没有挑明过关系,但也有了一定程度的身体接触——衣衫整齐地搂抱过几次,也接过两次时间不算太短但程度也不很深的吻,以他的道德标准,差不多就是女友了。如果不是认识了孙庭午,他会不会和苏小蓝继续交往下去然后顺理成章地结婚呢?难说。后来王周末问过他,为什么选孙庭午不选苏小蓝?他笑一笑,没作声。苏小蓝是通过姚莪认识的,也是外语系的老师。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潜意识里,他是不是有这种想法,所以才犹豫不决?苏小蓝因此说他是哈姆雷特呢。“你是不是散个步也要‘to be,or not to be(生存还是毁灭)’一番呀?”“你是不是吃个凤梨酥也要‘to be,or not to be’一番呀?”她不止一次这么揶揄他。他知道她的意思,是在催促他呢。她或许也不理解他有什么好犹豫的。她长得好看,是和姚莪不一样的好看,按她自己大概的意思,是一种精致的优雅的高级的好看。苏小蓝个子比姚莪小,小多了,可乔伊斯不是说过“好货色总是小包装的”吗?当然,“好货色”不太好听,还是中国形容小个子女人的词语文雅,“娇小玲珑”“小鸟依人”,听起来就美妙得很,如果换成大个子女人,就只能说“大鸟依人”——那就煞风景了!

而且,苏小蓝的家境也好,父母都是公务员,且不是一般的公务员,也就岁数略略大了点,可如果不是这一点,说老实话,也轮不上他这个从小地方来的中学历史老师的儿子。苏小蓝在点拨他这些的时候,因为又要顾虑到他的自尊心,自然就迤逦曲折了,因为迤逦曲折,说的话自然就比需要的多得多。一顿饭下来,他觉得她的嘴巴似乎就没有消停过,一张一合,一合一张,搽了口红的嘴唇,像花瓣一样——那种将要腐烂的深红色茶花花瓣。女人现在不知为什么都喜欢这种红得发黑的口红,他真是搞不懂。她的牙齿倒是好看,当得起“齿如齐贝”。他记得读博士时,有个师兄告诉过他一个甄别女人的秘诀,就是看牙齿。牙齿会记录一个女人的私生活方式,还有她的道德水准——过去的和未来的,统统都可以从她的牙齿看出来。他只听过看马要看牙齿的,没听说过看女人也要看牙齿的。师兄说,看牙齿是从形而下看到形而上,而看女人其他部分——比如说看胸或屁股,像大多数男人那样——是形而下之看,纯粹官能生物意义的,没法升华成社会意义形而上之看。这当然是奇葩说。但他还挺喜欢师兄的这个奇葩说。所谓文明社会,不就是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世界观?看屁股是一种世界观,看牙齿也是一种世界观。大家各看所看,各美所美。可即使苏小蓝“齿如齐贝”,也不能一直张着嘴,他认为。他无法想象自己要这样看一辈子苏小蓝的嘴。他觉得难堪。人类真是奇怪,为什么会对有些器官讳莫如深而对有些器官听之任之?这种身体伦理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呢?他和王周末讨论过这个问题。王周末说,存在就是合理。王周末总这么说话。无论多匪夷所思的事情,他都简单地用这句话来搪塞,仿佛这句话是一把万能钥匙似的。后来当她说话时,他就低下头,假装去看盘子里的菜,或者别过脸去看窗外的树或行人。苏小蓝揶揄他是哈姆雷特,或许吧,他确实有优柔寡断的毛病。然而,为什么和孙庭午没见上几次就决定结婚了呢?这说明他还是不喜欢苏小蓝身上的某些东西,或者说,他还是喜欢上了孙庭午身上的某些东西。

第一次见孙庭午是在老三家。老三是他的大学同学,当年“睡在上铺的兄弟”,两人不是多要好的朋友,但因为毕业后分在同一个城市,多少还是会有些来往。一般是有同学从外地来这个城市开会或出差时,老三会打电话给他,约在一起吃个饭什么的。但平时两人是没有什么人情往来的。所以当老三办乔迁宴请他时他还吃惊了一会儿呢,也为难了一会儿,因为不知道是空手去呢还是应该带点儿什么,他在这方面不太懂的。后来还是空手去了。这也是他的处世之道,有时就不想迁就一般的世故人情。老三家在保利半山,一二层叠墅,一百七八十平米,还有一个宽阔的拱廊,像电影里意大利人家那样的拱廊,可以坐在那儿喝咖啡、啤酒什么的,当然老三也可以坐在露台上喝,他家还有一个四十多平米的大露台呢。他努力隐藏起自己刹那间生出的细小颓丧,做出那种场合下得体的表情。他其实不是个爱比较的人,平时对自己的生活也没有多少不满。但人是奇怪的,在有些情境下,就是会滋生出一些莫名其妙的黑暗情绪。一屋子的人他都不认识,女多男少。男的只有两个——他和另一个穿粉紫色衬衣的小个子。真是少见,男人穿粉紫色,布料还是那种会反光的绸缎类,看着像水箱里的热带鱼一样,有一种水波潋滟的效果。女的有六七个呢,都是老三夫人的同事。老三夫人在市图书馆工作,所以同事全是女的,一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这是×××”“这是×××”,老三夫人一个个给他介绍过来,他装出一副认真听的样子,其实一个也没记住,也压根没打算要记住这些女人。但介绍到他身边那个穿白底绿花连衣裙的女人时,老三夫人介绍了一遍,老三又介绍了一遍,画重点一样。他这才反应过来,原来老三叫他过来不是为了炫耀他的叠墅,而是要帮他保媒拉纤呢。老三可能是受夫人指使——过上了幸福婚姻生活的女人都有做媒癖好的吧?像有钱人做慈善事业一样。而图书馆那种地方,又女多男少,于是老三夫人想到了他。老三为了巴结夫人,就找个由头把他这个王老五忽悠来了。难怪之前老三问他个人问题解决没有。他本来应该说解决了的,虽然那时和苏小蓝还没有挑明,但意思已经是那个意思了。但他也不知怎么回事,还是习惯性地对老三说了“没有没有”。

坐他边上的小姐姓董,叫董沙白。“我还有个姐姐,叫渚清。‘渚清沙白鸟飞回’,我父亲喜欢杜甫的诗,尤其这一句。他还特意养了只叫‘鸟飞回’的猫呢。每次在电话里都抱怨说,渚清、沙白都靠不住哇,只有鸟飞回有良心,不离不弃地在家陪我。你说好笑不?我和渚清都嘲笑他是个‘怨父’呢。”董小姐落落大方地和他聊起天来,一边聊天,一边还要帮他盛汤。他当然不肯,他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男人,女士优先这点风度还是要的,只得反过来帮她盛。她也不推辞,娴雅端庄地坐着,看着他手忙脚乱地帮她盛汤。老三夫妇的眼光瞟来瞟去,一副要笑不笑的样子。他有些恼董小姐这种欲取先予的女性狡黠,还有她的落落大方,实在太大方了。然而他也没办法,只能坐那儿听董小姐莺声燕语。女人们怎么那么爱说话呢?对一个陌生的男人竟然也能说个不停。一楼,室内光线不太好,所以头顶上巨大的枝形水晶灯一直是开着的。老三家灯真多,墙上有玫瑰花瓣状红彤彤的墙灯,电视几上有橄榄树枝状绿莹莹的台灯,沙发边上有金黄色流苏布艺的落地灯,全都开着,“东风夜放花千树”般璀璨。看来老三夫人是个爱华丽铺张的人,也真舍得用电,一点儿也不考虑电费的事。他们家平时大白天也这么开灯?还是因为家里来了客人,所以才敞开了用电?他不合时宜地猜想着,自己也觉得自己有些无聊。大家的脸都被这些电暖器一样的灯照得红艳艳的,搽了胭脂一样。他额头汗津津的,感觉自己像一个要孵出小鸡的蛋似的。董小姐递给他纸巾,“擦一擦呀”。声音越来越有软语温存之意。他几乎要置之不理。当然没有,他也不是小孩,可以这么任性。他是社会人呢,要遵循起码的社会生活礼节的,只能讪笑着接了纸巾,听话地擦了起来,一边擦,一边想着要如何从董小姐这儿脱身。应该差不多要散了吧?菜都上完了,桌上已是“肴核既尽、杯盘狼藉”状,可大家还坐在那儿东拉西扯个没完没了。那个粉紫色衬衣男有些兴奋——他现在知道他姓庄,是老三的同事,也在省委宣传部文艺处,老三叫他庄处。“处女的处。”庄处一本正经地说。一桌的女人都咯咯咯地笑起来。“怎么可能是处女的处呀,应该是处男的处吧?”有女人亦一本正经地纠正。“处男的处也不可能呀。我们庄处如此风流倜傥,你们文艺处的女人那么妖娆,会放过你?”“所以叫装处嘛。”大家又咯咯咯地笑。女性多的场合就是如此,话多,笑也多,什么肉麻轻浮的话,她们都能若无其事地接住,并且还很配合地笑。也不知是一种基于性别意义的教养,还是女性本来轻浮,就喜欢这样和男人打情骂俏。他再也坐不下去了,借口去洗手间,踅身去了二楼的露台。

几分钟后孙庭午也到露台来了。他是后来才知道她叫孙庭午的。他当时被董小姐搞得心有余悸,害怕又被另一个女人纠缠上,所以一言不发,只是目不转睛地看着远处,好像远处有什么风景可看似的。其实什么也没有。二楼的露台能看多远呢?也就能看看对面人家的露台。对面人家的露台显然没有老三家的露台好看,老三家的露台和老三的夫人是一个风格的,有一种花团锦簇的轻奢新贵风。露台上有朱红色帆布遮阳伞,有墨绿色合金镂花休闲桌椅,有几个高矮不同、形状各异的陶罐,里面种满了一种开硕大金黄色花朵的奇怪植物——是对他而言的奇怪植物。他植物方面的知识非常贫乏,也就仙人掌、荷花那些特征鲜明的植物叫得上名字,其他略微生僻一点的,就不认得了。不过,他也从来没有多识花草虫鱼的兴趣。记得老三原来也没有这个爱好的,喜欢花的是他们老大。他们宿舍里四个中文系男生,号称“风花雪月”。广东的老四最好雪,每次一下雪就疯魔。老三好的是风。“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他后来走仕途,果然也扶摇直上了。他怎么也好上花了呢?或许是他夫人的爱好。当然,花花草草本来也是婚姻生活的繁衍物。但对面人家的露台光秃秃的,只有一个晾衣架,晾衣架上几件衣裳,在阳光下一动不动,看上去像稻草人一样寂寞。灰白色的外墙上还有一个倒立的拖把,拖把下有一个朱红色塑料水桶,一个朱红色塑料盆。就这几样毫无审美价值的东西,实在没什么看头。

但他假装看得目不转睛。

女人两手抱肘站在露台另一边,折了莫迪利亚尼画里的女人那样的长脖子看一个圆形大坛子里的植物叶子,好像那叶子是本书似的,也看得目不转睛。

直到老三在下面大声叫他们喝茶,这中间足足有二三十分钟呢,他们两个人,竟然一句话也没有。

他下楼时本来想打个招呼,点点头笑一下什么的——两个素昧平生的男女,一言不发地下楼梯,也挺尴尬的。但她笔直了背走在他前面,一丁点儿也没有开口的意思。

他碰到了一个比他还不爱说话的女人。

大约一个月后,他们又碰到了,在“侘”。

“侘”是一家旧书店——应该算书店吧?至少他是把它当书店逛的。但比起书店,它似乎更像一间起居室。“英国老处女的起居室。”她说。“为什么不是日本老处女的起居室?”他问她。他平时可不是主动打开话匣子的人,也许是因为这女人不爱说话吧,所以他就放松警惕了。这间屋子的情调,在他看来,很有点儿松尾芭蕉的味道。“日本有老处女吗?”她反问他。他一时愣住了,他还真不知道日本有没有老处女,他对日本女人的了解,也就限于川端康成的《伊豆的舞女》了,还有就是渡边淳一的《失乐园》。“老处女是英国的特产,和下午茶和莎士比亚一起享誉世界。”他差点儿就笑了,把老处女和莎士比亚相提并论,倒也别致。“为什么呢?”他停了咀嚼,看向她。“大概老处女也和植物一样吧。”她想了一下说。他等着她说下去,关于老处女和植物之间的共性。然而她却不说了,专注地吃起碟子里的肠粉来。她点的是虾仁肠粉,粉红色虾仁肉和翠绿色香葱碎、鹅黄色生姜丝裹在薄薄的晶莹剔透的奶白色粉皮里,有一种池塘春草园柳鸣禽般的美。那时他们已经坐在苏圃路的一家肠粉店了。是他先开口的。她侧了身子从他身边过去时略略地笑了一下。那么,她是认出了他的。一开始他还以为她没有认出他呢。他进去时她就在书店了,坐在角落里的一张单人丝瓜绿色布沙发上,青蓝色衣襟、笔直的后背,头发绾了上去,用一根芥末色木簪子横插了。坐沙发用得着这么正襟危坐吗?真是奇怪的女人。他愣了一下,突然有一种似曾相识之感。他想起那个下楼梯时走在他前面的笔直的背影。那样笔直的颈背其实是不多见的,女人走路一般都“风摆杨柳”,或者“风摆粗杨柳”。大学时他们班有个成都女生,叫小宣,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总喜欢来他们宿舍找老三,但老三总躲着她。“快回来,风摆杨柳找你呢。”总是老大给老三打电话。“什么风摆杨柳?风摆粗杨柳还差不多。”小宣腰粗。所以老三说小宣的“风摆杨柳”不是《诗经》里“昔我往矣,杨柳依依”的杨柳,而是《水浒传》里鲁智深在菜园子里倒拔的那株粗杨柳。后来班上的男同学都叫小宣“风摆粗杨柳”了。但老三夫人的腰看上去似乎也不比小宣细多少。假如他是个多话的人,他可以问一问老三,你不是一直标榜“楚王好细腰”的吗,怎么最后还是找了个“风摆粗杨柳”呢?如果他真问的话,老三估计会下不了台吧。也可能不会。老三那么伶俐的人,说不定能应对得很好。“风摆杨柳是浪漫主义,风摆粗杨柳是现实主义”,或许老三会打着哈哈这么说;“你要用发展的眼光看世界”,也或许老三会打着哈哈这么说。这是他的习惯,想象一些没有发生的对话来自娱自乐。书店又小又狭,在旧书与旧书之间的桌子和架子上,琳琅满目地摆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旧相框呀,帆船或林间小路风景油画呀,放大镜呀,沙漏呀,还有些不知是什么玩意儿的东西。他偶尔会瞥一眼她,不是男人瞥女人的那种瞥法,而是人类瞥猫狗的那种瞥法——假如边上不是一个女人,而是一只猫一只狗,他同样也会瞥一眼的,不,如果是猫狗,他会瞥上更多眼呢。“怎么还没动静呢?”大概就是这种心理。因为她一直都没有动静。好像她不是一只动物而是某件静物,木架上雕塑之类的东西。直到午饭时间,老板要打烊了。虽然不是平时打烊的时间,但老板不解释,他也没问。他是老顾客,逛“侘”已经好几年了,但和老板也没有成为朋友。这也是他对这家店有好感的原因之一。比起容易熟络的人,不知为什么,他更信任或者说更习惯疏远一点的人。也许是因为她的疏远吧,他们一前一后出来时他突然鬼使神差般问,“前面有一家肠粉店,要不要一起去?”他自己也有点被自己的主动吓到了,没想到自己是这种人似的,她却淡定地“嗯”了一声——好像他们一起去吃饭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后来的单是她买的。结束时他到前台去买单,女服务员用八大山人笔下的鸟那样的白眼看他一眼,然后努努嘴说,“那个女的已经买了”。他有点疑惑,什么时候买的呢?好像中间她起身了一回,他还以为她是去洗手间呢,她当时是朝洗手间方向走的。可能是上了洗手间之后过来买的吧。要不要把钱给她?他略略犹豫了一下,还是算了。肠粉而已,犯不上两个成年男女推来搡去的。

然而他是男人,“彼君子兮,不素餐兮”的美德还是有的,于是就有了第二回。她仍然是一个“嗯”。倒是不客气。然而她这种极简主义的不客气正好对了他的路子。王周末说,“你们俩在一起,就是一道小葱拌豆腐”。他当时只当是一句好话,以为是说绝配的意思,后来才体会出其中可能的贬义——是素与素的寡淡无味。他回请的地方叫随园。有点儿奢汰,以他的消费能力而言。但“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是他家的家教——相对于苏圃路的肠粉店,随园可以称得上是琼琚的级别吧?她却一点儿也没有受宠若惊的反应,而是受之泰然。不是苏小蓝的那种泰然,苏小蓝是习惯了好地方的,越是好地方她越是会表现出宾至如归的轻松自在,而一到差一点的地方吃饭,她明明是不适的,却会做出一副降贵纡尊的不介意;而他的前一个女友元敏,正好倒过来,去略微好一点的地方,就会让她坐立不安,点略微贵一点的菜,也会让她坐立不安。“不用不用。”如果先问她,她总要这么说。好像也不是客气,而是已经不把自己当外人的精打细算,一副相濡以沫的贤良淑德——这也让他恼火,怎么说呢,有点儿吓着他了,好像他们要这么“贫贱夫妻百事哀”地过一辈子了。

而孙庭午的泰然是一种心不在焉,她虽然坐在这儿,但整个人的精神状态完全是一副“我所思兮在远方”的样子,这让他松懈,像阿普唑仑片——他床头抽屉里常备一瓶阿普唑仑片的,他偶尔有失眠的毛病。

不过他后来知道,她的心不在焉,有时是真的,有时也是假的。

比如那天在老三家的露台上,她看着也很心不在焉呢,但其实当时她很烦躁的,她后来告诉他。她和老三夫人是一个办公室的,两人面对面坐了好几年了,彼此应该知根知底,竟然还给她介绍粉紫色衬衣男这类男人。“人家庄处很有发展前途的。”老三夫人事后对她解释,特意把“好货色”留给她似的。鬼才信,还不是小看了她。那个粉紫色衬衣男,显然也没看上她,虽然被老三夫妇安排坐在她身边,却一个劲儿去偷瞄坐在斜对面的项丽丽,人家项丽丽的儿子都六个月了,正是哺乳期,胸脯坚挺得像雨后破土而出的春笋。老三夫妇好几次试图拨乱反正,要把他的注意力转向她——这也是她烦躁的原因,本来他瞄他的,和她有什么关系?但因为老三夫妇的一再努力,大家恍然大悟般地都来帮她的腔。来的几个女人,都是有夫之妇,只有她和董沙白未婚。所以她们那天的使命就是要促成这两对。这也是她们的一个乐子,时不时地搞一次这样的见面会,给无聊的生活增添一些意思。她有时成全她们,有时不成全,看心情。董沙白身边的男人,也就是他,倒是还好,不苟言笑,神情冷淡——至少没有像粉紫色衬衣男那样油腔滑调,也没有下流地去瞄人家项丽丽的胸。她不明白为什么老三夫妇把他安排给董沙白而把粉紫色衬衣男安排给她,这不是乱点鸳鸯谱吗?什么眼神呀!她烦躁得不行,站在老三家露台上还在想这事。后来明白过来,可能是身高的缘故。一米六八的董沙白,对于粉紫色衬衣男来说应该太高挑了。而她一米六出头,又长得过于普通——“过于普通”也是某个和她相过亲的异性反馈回来的评价。在老三夫妇看来,她这样的长相和粉紫色衬衣男更般配吧,都属于走在人群里会消失不见的那种麻雀型男女,如果成了,就可以比翼齐飞。可让他们夫妇没想到的是,两只麻雀还互相看不上。

老三夫妇也不想想,如果不是两只志存高远的麻雀,他们的婚事怎么可能会延宕至今?

是老周那句“乏善可陈”让他下定决心要和孙庭午结婚的吗?一种弑父意味的作对?之前的苏小蓝,老周的评价是“巧笑倩兮”,再之前的元敏,老周的评价是“美目盼兮”。他讨厌老周对儿媳妇长相的过于上心。几乎有越俎代庖的不合适。姆妈倒着来,不喜欢苏小蓝——“怎么笑得那么不庄重”,也不喜欢元敏——“她是不是斜眼?看起人来怎么是那个样子的”。但对孙庭午没意见。老周的“乏善可陈”到她这儿就成了“朴素庄重”。这不奇怪。他们两个人,喜欢事事抵牾着来。他其实也信不过姆妈。姆妈对女人的判断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庄重不庄重”,庄重的女人就可以当她家的媳妇,不庄重的女人就不能。这与其说是深思熟虑之后确定的标准,不如说是对父亲的反动。说到底,老一辈的人,还是更感情用事。他们这一代,其实比上辈活得更理性。

王周末问他:“为什么选孙庭午不选苏小蓝?”为什么呢?后来他也琢磨过这事,不能说和父母没有一丁点关系,也不能说和姚莪没有一丁点关系,但关系也就那样。当苏小蓝对他说,“你去看《尤利西斯》呀”,他果然看了,走马观花般看,看了之后,才明白“姚莪是莫莉那样的女人”原来不是一句好话,莫莉那么放荡,那么堕落。可她们不是闺蜜吗?就算姚莪和莫莉之间有可比性,她不应该为闺蜜讳吗?可苏小蓝倒好,不讳也就罢了,还故意用一种卖弄学问的方式进行诋毁,这实在不地道了,甚至可以说恶毒。“《尤利西斯》看了吗?”后来苏小蓝不止一次问他。“在看。”他每次都这么敷衍说。“你直接看最后一章就可以了。”苏小蓝急不可耐似的。她想干什么呢?难道想和他一起类比姚莪和莫莉?还是想和他一起类比王周末和布卢姆?苏小蓝有一回也说过王周末有点儿像布卢姆呢。这说法他尤其不爱听。太恶毒了!她是在暗示王周末也像布卢姆一样对绿帽子无所谓吧?怎么能在他面前这么损他的朋友呢?即使是姚莪——他虽然对姚莪的看法不怎么样,但他也不想和苏小蓝谈论这个话题。他从来没听到过姚莪说苏小蓝的不是,每次姚莪都是说苏小蓝如何如何好。这方面姚莪倒是比苏小蓝天真正派。他对苏小蓝愈加反感了——他本来对苏小蓝频率过高的“一张一合”下意识里已经有点厌烦了。

这大概是他“为什么不选苏小蓝”的理由吧。

“选”这个字眼有点儿可笑,好像皇帝选妃似的。但这些年要给他介绍女友的人真是不少,似乎随着年龄越大,他行情越看涨似的。对那些趋之若鹜的介绍,他大都一笑了之。

“你现在是奇货可居。”王周末说。

他也纳闷,年轻时好像也没这么抢手过。是不是条件好的女人,容易生出钱锺书笔下苏文纨那样的毛病:“那时候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现在呢,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见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

现在这些因为锦绣华年不再而自怅自悔的苏小姐,又迫不及待地想把自己的名贵爱情拱手相让出去了。

所以王周末问他“你为什么不选苏小蓝而选孙庭午?”——他行情确实已经好到可以随便“选”了呢。

对于这后半个问题——“为什么选孙庭午”,说老实话,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事情不一定有清晰的理由。就好比到书店买书,有的书他拿在手上左看右看半天,差点儿就买下了,可最后还是放下了。而有的书也没怎么仔细看就随便买了——不能用一见钟情那种老套的说辞,更不能用屈原“满堂兮美人,忽独与余兮目成”那样古典的说辞,没有那么浪漫和浮艳。就那么不要了,就那么要了。他这个人总这样的,经常在一件事上“to be,or not to be”半天,很慎重的样子;又经常很容易就“to be”或“not to be”了。或许优柔寡断的人都是这样的吧?某个时候突然对自己的优柔寡断不满或者说不耐烦起来,于是反而比别人更果断或草率些。

“因为什么呢?”

老周和王周末一样,对他选了孙庭午有一种推己及人的大惑不解。自身条件这么好,“玉树临风”呢,“蔚然深秀”呢,为什么要找一个“乏善可陈”的女人?老周觉得儿子吃亏上当了。所以直到结婚前一天晚上,还背了姆妈对他说,“现在反悔还来得及”。

他后来也琢磨过,一直那么审慎的他,怎么轻易就看上孙庭午了呢?

他买书有一个习惯,就是对那些封面上空荡荡除了书名和作者其他什么也没有的书更容易下手,而那些加了华丽腰封并且在上面写了“谁谁谁倾力推荐”或者“本世纪最伟大的作品”之类花里胡哨广告语的书总是更警惕,甚至说更排斥。

选孙庭午是不是出于同样的道理?

婚后的生活比较平淡,这是意料之中的。你不能指望买一个白萝卜回来,然后从白萝卜里吃出肉的味道来。何况他本来对肉也没有多少兴趣。他和王周末毗邻而居,王周末家两口子都偏爱肉食,即使后来王周末开始借故到他这边来磨蹭时,王周末家饭桌上也还是肥鱼大肉,是真正意义的大肉,而不是象征意义的。不像他家。“这是什么菜?”有时他们家正吃着饭呢,王周末过来了,很不见外地往饭桌边的那张方凳上一坐——那张深蓝色塑料方凳一直是王周末的专座,原来有两张,他一张,王周末一张,两人经常面对面坐了对弈,或对酌。结婚后孙庭午想都扔掉的,旧了,也和后来买的两张胡桃木新椅子不太搭。而且他们还住在原来的学校公寓里,六十几平米,容不下多余的东西。但他想留下一张,“搁阳台用吧”,他说。孙庭午也就不再坚持扔了。这是孙庭午的好,不固执。后来蓝色塑料方凳并没有搁阳台,王周末天天来,犯不上端来端去的,麻烦。孙庭午也没有拿这个来说事。“你不是说搁阳台的吗?”如果是他姆妈,之后一定会这样冷嘲热讽,甚至兴师问罪。他能想象得到姆妈得理不饶人的样子,也能想象得到老周梗了脖子的样子。王周末坐下后,扫一眼桌上,就开始呵呵呵地点评起他家的菜来。“这是什么菜?”王周末指了其中一个小碟子问。总共也就两个碟子,通常还有一个西红柿炒蛋,或者黄瓜炒蛋。“牛肉丝炒芹菜。”他说。“牛肉呢?”王周末问。他莞尔,这才是王周末用意所在,之前“这是什么菜?”不过是请君入瓮之法。每次都这样,王周末问,他答,演双簧似的。他们两家饭桌上的画风完全不同,他家是素简的“瓠叶风”,而王周末家是穷奢极欲的“鱼丽风”——明明只有两个人吃饭,但饭桌上什么时候看起来都是一副大宴宾客的排场。王周末那句“这是什么菜?”并非看不出那是芹菜,而是揶揄“只见芹菜不见牛肉”而已。对孙庭午来说,用肉丝炒菜就算荤了,她又细致耐心,肉丝总是被她切得绿豆芽一般纤细,王周末简直看不下去。他倒是无所谓。但还是会配合王周末玩一玩“这是什么菜”的游戏,像下棋一样。这种时候一边的孙庭午就面无表情吃她的饭,一声不吭。刚开始还会客气地问一句“王老师要不要来点?”她一直叫王周末王老师的,不论王周末如何反对。“叫什么王老师?叫老王,王周末也行。”但孙庭午就是不叫老王或王周末,而是坚持叫王老师,硬是要把亲密叫成生疏。王周末也就没辙了。比起孙庭午,王周末还是更喜欢苏小蓝的,并且时不时地会做一些“如果是苏小蓝”他的生活会如何如何的设想。好像他自己娶了一个姚莪还不够似的。说起来男人都喜新厌旧,其实呢,那些新也不是什么新,不过是西西弗斯的一再重复而已——至少在他看来,苏小蓝和姚莪大同小异,不过版本不同而已。

当王周末说“如果是苏小蓝”的时候,如果姚莪也在边上,就会很热烈地帮腔,两口子你一句我一句,鸾凤和鸣般替他描绘出一幅和苏小蓝过婚姻生活的美妙图景。好像他和孙庭午结婚,不单破坏了他自己的生活,还破坏了他们夫妇的生活,或者说,他们夫妇重建生活的设想。他们原来指望苏小蓝加入后,可以经常四个人一起活动,来拯救他和姚莪已经疲软下来的婚姻生活,同时也未雨绸缪地预防或者说减缓他和苏小蓝婚姻生活疲软的速度。这话王周末没有直说,但意思是那个意思。苏小蓝是姚莪的闺蜜,王周末和他也是闺蜜——算闺蜜吧,如果闺蜜这个词也可以用来形容男性友谊的话。所以他们完全可以构建一个四人小团体,以此来与已经到来和必然到来的疲软对抗。他们可以“一起去看江景”“一起去吴城观候鸟”“一起去鄱阳湖看蓼子花”,王周末说。王周末本来不是饶舌的男人,但可能对这事太热衷了,所以话语竟然也盎然起来。“看江景?又去看‘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去吴城观候鸟?学校不是也有鸟吗?我们公寓后面的枇杷树上就有麻雀,站阳台上就能看呢。”“蓼子花有什么好看的?”王周末说一句,姚莪也说一句。“那就去洛阳看牡丹,或者去武大看樱花。”王周末大方地说。他情绪好,不想和姚莪争执。再说看花不过是个由头,看什么花不一样呢?没必要有门户之见。“到武大看樱花?干脆就在我们学校看得了,学校主教学楼前不是也有樱花吗?”姚莪白一眼王周末说,她不止一次对王周末说要去日本看樱花,王周末显然都当耳边风了。“有毛病?看个花,还要坐飞机去日本。”王周末和姚莪在地理上永远达不成共识的,一个总要尽可能远,越远越好;一个总要尽可能近,越近越好。拿公寓里物理系杨博士的话来说,他们一个离心力大,一个向心力大。或者拿中文系研究泰戈尔的俞教授的话来说,他们一个翱翔天际,一个深潜海底。大家喜欢谈论王周末和姚莪。在姚莪和西班牙外教闹出了那种事情之后,王周末夫妇差不多就成了学校的公众人物了。有一段时间,大家一见面就会聊到他们,当然不是大鸣大放地聊,而是含蓄晦涩言简义丰地聊,隐喻呀象征呀借代呀用典呀,什么修辞手法都能用上。这样效果更好呢。反正娱乐目的达到了,又不会授人以柄,还相对保持了学院派的水准和体面——即便同样是八卦,学院里的八卦也应该比弄堂里的八卦来得诗意和风雅,要羚羊挂角无迹可求,要不著一字尽得风流。作为王周末的朋友,他当然知道王周末和姚莪一个喜欢远一个喜欢近,但姚莪的那些反话——“又去看‘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站阳台上就能看呢。”“干脆就在我们学校看得了。”——可不仅仅是在说地理的远近,还有经济意义的所指,她在讽刺王周末小气呢。姚莪一直嫌弃王周末小气的。姚莪认为王周末之所以只挑近处的风景看,固然有四体不勤的原因,更主要还是舍不得花钱——他提议的那些风景,全都在这个城市及这个城市周边,既不用坐飞机,也不用坐高铁。看那个“落霞与孤鹜、秋水共长天”的江景骑个共享单车就可以,看候鸟和蓼子花呢骑共享单车就有点勉强了,但也只需要半天的自驾游,几十公里的汽油钱四个人头均摊下来,花费也就不多了。姚莪的反话,王周末自然听懂了,因为她可不止这一次这么说,而是一有机会就这么说,有时还会用英语说“You are so generous!(你太慷慨了!)”。王周末早就习惯了对她的话置若罔闻,兀自沉浸在对四人活动的幸福设想中,“一起去随园吃熏煨肉和油焖笋,还有八宝豆腐”。听到随园的熏煨肉油焖笋八宝豆腐,姚莪激动得一连声说“是呀是呀是呀”。这个“是呀是呀是呀”不是反话了,而是情不自禁的附和。吃现在是他们夫妇最大的共同爱好。他们夫妇在经济上一直是分开的,家里的开销一人负担一半,其他开销,比如各自的人情应酬,还有爱好,就各自负担。他总觉得,这也是后来他们夫妇关系由如火如荼转向不冷不热的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就是后来他们性生活也出了问题。至于这两个原因哪个是主要原因哪个是次要原因他就不得而知了。姚莪的经济一直入不敷出,她衣着华丽光鲜,又热爱过社交生活,为了方便过社交生活又不顾王周末的反对自作主张买了辆红色POLO,因为是姚莪自作主张买的,王周末就不肯负担POLO产生的开销,于是姚莪的工资根本不够用。而王周末的经济也好不到哪里去,虽然他在姚莪大手大脚花钱时会说姚莪“打肿脸充胖子”,或者“绮而实质”——说“绮而实质”时更多些,带有事不关己的文学批评意味。王周末这么批评姚莪的时候,他一般不予置评。在他看来,他们夫妇经济生活的现状也差不多,半斤八两,都可以用“绮而实质”来描绘,只是“绮”的方面不同而已,一个“绮”在穿,一个“绮”在吃。王周末在吃上面舍得花钱,不是一般的舍得,而是非常舍得。李白诗歌里,他最击节赞赏的是“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那一句;古代诗人老婆里,他最喜欢元稹的老婆,因为元稹老婆可以“沽酒拔金钗”,一个舍得用自己的金钗为老公沽酒喝的老婆,是天下最好的老婆。而姚莪不行,还想她为老公金钗沽酒?做梦吧!老公为她酒沽金钗还差不多,王周末说。王周末倒不太贪酒,但是贪美食,和张岱一样。张岱不是在墓志铭里写他“好美食”吗?当然,张岱这个人比较贪,好的东西多。“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一大长溜呢,数下来有十几个好,刻在墓碑上,按字付匠人工钱的话,要花不少银子。王周末简单,只好一样。如果死后也像张岱那样写墓志铭的话,就不必写那么多字了,只需要简单三个字,“好美食”,就解决了。姚莪说:“三个字怎么行呢?前面至少还要有‘某某某,生于哪一年,卒于哪一年’吧?不然,回头我拿美食来祭奠你,你吃不到哇。”“对呀!”王周末一拍脑袋,“我怎么把这个忘了呢?那再在前面加上王周末三个字,生卒年就免了。”王周末“哎”一声,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说:“姚莪,如果要给你刻墓志铭的话,用蝇头小楷刻可不行。”“为什么?”“你好的东西太多了呀,比人家张岱还多呢,所以蝇头还是太大了——你知道吧,大的丽蝇有一厘米多长呢,小的果蝇也有几毫米,用蝇头小楷刻的话,一块墓碑哪刻得下?”“那你就给我买两块墓碑呗,舍不得?”他发现,只要有他在场,他们夫妇更喜欢斗嘴。姚莪也说,“王周末在家里是死鱼一条,在你这儿才活泛起来。你们俩应该结婚的”。他笑。王周末在他这儿确实更活泼。如果苏小蓝在场,就更活泼了。在他和苏小蓝交往的时候,他们四个人一起活动过几次的,每次气氛都不错。这也许是他们夫妇一直期待着搞四人活动的原因。人人都爱快乐的时光。但现在搞不成了。因为孙庭午不是苏小蓝,苏小蓝虽然在背后对他说“姚莪是莫莉一样的女人”,但当面还是和姚莪亲亲热热的,特别对王周末,还会时不时地“巧笑倩兮”一下。这只是女人扬长避短的小伎俩而已,他认为,苏小蓝不是有一口“如齐贝”的牙齿吗?所以就养成了爱笑的毛病。女人们不论老少都会这个的。他姆妈也擅长这一套呢。姆妈头发多——到他们这个年纪,大多数人头发已经稀疏得和杜甫一样了,“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所以姆妈头发多就算一个长处了,为了扬长,姆妈于是三天两头就要炫富般洗头,不在卫生间洗,而在阳台洗,不停地吆喝着让老周帮她拿这拿那。老周似乎也乐意得很,姆妈让递毛巾就递毛巾,让拿梳子就拿梳子,有时还会屁颠屁颠地站在姆妈背后帮姆妈梳头。惹得对门的郝阿姨酸溜溜地说:“为撒(啥)侬(你)则(洗)头像则(洗)花菜啊?”郝阿姨是上海人,头发早就“不胜簪”了。还有系里的教务员小管,因为手指长得好看,所以和男老师说话时,手势就特别多。也不是要在哪个男人面前卖弄风情,不过是习惯成自然而已。但男人想必还是很受用。所以老周就很满意苏小蓝,那时一再追问他“什么时候去小苏家见小苏父母?”王周末也很希望他娶苏小蓝,不止一次打听他和苏小蓝“进行到什么程度了?”似乎都比他着急。他知道王周末没别的意思,就是有苏小蓝在的时候他更快活而已。王周末就喜欢这种不劳而获的边际快活,不喜欢要自己花气力的快活。但他和孙庭午结婚了,四个人一起活动的幸福设想就成了肥皂泡。

所以他们夫妇很懊恼,逮了机会就忍不住要说“如果是苏小蓝”这种话。

姚莪最懊恼的是“一起去随园吃熏煨肉和油焖笋,还有八宝豆腐”成了肥皂泡。姚莪喜欢吃随园的熏煨肉,喜欢吃随园的油焖笋,喜欢吃随园的八宝豆腐,应该说,随园的菜姚莪差不多都喜欢吃,但随园的菜虽然“So delicious!(如此美味!)”,也“So expensive!(如此昂贵!)”。姚莪不小气,和同事去吃的话,她总是抢着买单的,也总能抢成功。这一点和苏小蓝不同,苏小蓝也抢,或许是个头不高力气小,也许是更多一些淑女的优雅,一般抢不过姚莪,所以十次里会有七八次是姚莪买单——毕竟她俩在一起吃饭的机会最多。不过,和王周末去随园吃饭就不用抢了。王周末在其他方面花钱会和她计较,在吃上面不计较。“想吃什么点什么”,王周末说这句话时那个风度翩翩。她当初就是被他这句话征服的。学校里的男老师课堂上一个个神采飞扬纵横捭阖,但一到请客吃饭,就猥琐了,就impotence(阳痿)了。像王周末这种有男性气概并且将这种男性气概持之以恒的,少之又少,绝对凤毛麟角。姚莪喜欢这个时候的王周末,并且因为这个时候的喜欢,多少弥补了其他时候的嫌弃。这也是姚莪为什么会期待四人活动的原因,也是姚莪为什么不太喜欢孙庭午的原因。

可一开始姚莪还有和孙庭午交朋友的意图。既然住隔壁,老公又是好朋友,两个女人不交往,挺别扭的。看孙庭午的样子,是打算“老死不相往来”了。学外语的女人大方,于是主动约过两次孙庭午去明德路逛。明德路有几家不错的小店,专卖日韩服饰和化妆品,以前她老和苏小蓝逛。但现在苏小蓝和她疏远了。当然是因为他的关系。不方便了。碰上了说什么呢?苏小蓝不是那种纠缠的女人,比他还先撇清呢。当姚莪为她愤愤不平时,她赶紧表白,“我和他没什么的,就是一般朋友”。

这是高校女人的好,自尊心强,决不会在这种事情上向男人讨说法。之前元敏也是如此,他和元敏在一起两年多呢,男女之间所有的事情都做过了,最后也是那么不了了之了。

虽然不是他提的分手,而是元敏提出来的。

他不知道元敏是不是在用王周末所说的“死谏”,但他知道,如果那时他要挽留的话,元敏就不会走了——应该不会走吧?

对于姚莪两次的主动邀约,孙庭午都婉拒了,一次说她有事,另一次还是说她有事。

第一次姚莪还真以为孙庭午有事呢,直到第二次才反应过来,人家这是推搪呢。她所谓的“有事”,就是坐在阳台上看小说。两家的阳台只隔了一个半人高镂空铁栏杆。姚莪午睡前到阳台晾拖鞋时看见孙庭午坐那儿看小说,午睡起来端了咖啡去阳台又看见孙庭午坐那儿看小说,没有一个字的解释,也没有一点点讪讪之意。

姚莪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再也不约孙庭午了。

至于四个人一起到随园吃饭的建议,孙庭午也是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我本来打算晚上吃馄饨的。”她看着水池里早上买的一小把青翠碧绿的芫荽又为难又惋惜地说。周末她偶尔会包馄饨,用芫荽豆丝虾皮,有时是芫荽萝卜丝牛肉。他对芫荽虽不至于像汪曾祺那样讨厌到“以为有臭虫味”,却也谈不上喜欢。但他从来没说过什么。

婚姻大概就是这样的吧,就算一个人不太爱吃芫荽,但因为另一个人爱吃,所以不得不也要吃它。

“馄饨就留到明晚再吃吧。”他说。

她没再说什么,仔细地把芫荽用保鲜膜封好,搁进冰箱冷藏了起来。

那回是王周末请的。他在随园微信公众号里看到一道新推出的菜,云林蒸鹅,是大菜。两个人去吃的话,就算姚莪和他的胃口都不小,那也可能吃不下。王周末不爱打包剩菜,嫌味道会走样。那么懒的一个人,在吃方面却从不偷懒。

而且,饭桌上多个女人,气氛会更好。

但王周末没想到的是,不是所有的女人都会让饭桌上的气氛更好的。

反正那次之后,王周末就再也不提和孙庭午一起吃饭的事了。

女人和女人大不一样。姚莪一看到色香俱全的菜端上桌立马会兴奋起来,会急不可耐地伸筷子,会发出“哇哇哇”的赞叹声,苏小蓝就略略矜持一点,那也会“巧笑倩兮”个不已。但孙庭午的反应——是压根没有反应,从头到尾,她脸上的表情,都是该死的“淑女表情”。

“淑女表情”是姚莪小声嘀咕的,她显然和孙庭午合不来。

“味道怎么样?”王周末挑衅似的问孙庭午。

好像孙庭午的一声不吭大大冒犯了他请的云林蒸鹅似的。

“挺好。”孙庭午平淡地说,一边低头用纸巾仔细地擦着手指。

什么叫没劲?这就叫了。

王周末看一眼他,一副很同情的样子。

之后有一天,他们下着棋呢,在他家。孙庭午白天不在家,市图书馆在老城区,离他们学校有点远,她中午不回来,在单位食堂吃。所以半上午或半下午时分,如果他们都没课,王周末就会过来。他很少去王周末那边,一是因为他性格比较被动,没有主动找谁干什么的习惯;二是也不太方便,因为姚莪不爱收拾,家里总是乱七八糟,不知道什么地方会看见什么东西。有一回他问王周末借本书,王周末让他自己到书架上去取。就在他要取的那本书前面搁了一块抹布——他以为是抹布呢,所以就随手拿了起来揩拭书本上端的灰,那本书想必王周末很长时间没去碰了,上面积了一层黑灰呢。抹布却滑溜溜不好使,他两手抻开一看,根本不是抹布,而是一条华丽丽的黑色丝绸女内裤,白色蕾丝边,中间还镶了亮晶晶的小金属片。他吓得赶紧扔回去,像扔一个手榴弹。他真是不明白,内裤怎么会跑到书架上呢?在柜子上也可能,在沙发上也可能,但跑到书架上就莫名其妙了,就——不成体统了。当然,这不成体统的说法可能有点儿严厉了,因为他们公寓这种住处,私密性真的很差,稍微不注意,就容易里外不分。之后他更不去王周末那边了。

王周末到他这边决不会遭遇类似的尴尬。孙庭午的内衣决不可能出现在客厅的书架上,也不可能出现在任何不合适的地方,只可能出现在衣柜最下面的左边抽屉里,右边的抽屉里是他的内衣。柜子是三斗柜,左右各有三个大抽屉,左边是她的,右边是他的,分得一清二楚。一层搁衬衫,一层搁短袖T恤,一层搁内衣。袜子搁两个藤编篓子里,灰绿色碎花棉布衬边的篓子是她的,卡其色帆布衬边的篓子是他的。裤子裙子大衣什么的,另有一个挂衣橱放,也整理得有条不紊,一丝不乱。这方面孙庭午真是仔细。“有点儿太仔细了。”后来他姆妈说。本来孙庭午是他姆妈满意的人,在他家住了一段日子后,也在他面前抱怨了。

但老周正好相反,虽然在他结婚前说“现在反悔还来得及”,但结婚后对孙庭午一直挺好,也几乎没有说过孙庭午什么不是。

只有一次,是女儿蒾蒾出生的时候,老周看姆妈怀里蒾蒾的表情,就好像在看一张学生考砸了的试卷那样,脸上有一种掩饰不住的失望。

孙庭午还以为老头有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但他知道,老周的失望不是因为蒾蒾是女孩,而是因为蒾蒾长得和孙庭午一模一样,都是单眼皮,都是细长的脸,都是抿得紧紧的薄嘴唇。

那时候,他们已经从学校公租房搬到香榭住了,三室两厅的房子,还算宽敞。他本来打算买小一点的,工作这么多年,虽然也有一点积蓄,但相对于这个城市“扶摇直上九万里”的房价,那点儿积蓄也就只够在学校附近的某个小区付个小两室的首付。他父母这方面是帮不了他的,他也从来没指望过他们帮,两个退休中小学老师的那点儿工资,又不是对面郝阿姨那种一块豆腐都要分成两顿吃的精打细算过日子的人——“一块豆腐都要分成两顿吃”是姆妈讥笑郝阿姨家生活的金句,老周对姆妈这个金句还是挺欣赏的,虽然没有妇唱夫随,但表情差不多是夫随的表情,所以受到鼓励的姆妈把这个金句繁衍出了一个系列——“一条小鲫鱼都要分成两顿吃”“一根莴苣都要分成两顿吃”。老周虽然不像姆妈那样关心邻居家的厨房生活,但他对郝阿姨家的阳台生活是很有意见的。怎么能在阳台上养鸡呢?搞得阳台上总是一股子鸡屎味,尤其是春天,春天东风多,她家又住东边。“小楼昨夜又东风”,老周差不多有李煜的哀怨了。然而老周一边对郝阿姨家的生活方式有意见,一边又欣赏郝阿姨持家有方。特别是当郝阿姨的儿子在上海买房子时,郝阿姨一下子就拿出了几十万。“我们家怎么就没存下钱呢?”老周问姆妈。老周的工资都是交给姆妈管的,所以这句话在姆妈听来,就有指责她不会持家之意。姆妈气得当月就把工资卡丢给老周了,还有菜篮子——“你来管家”。老周吓得赶紧推辞,“不不不,还是你来”。其实,当郝阿姨拿出几十万给儿子时,不仅老周有点儿沮丧,估计姆妈当时心情也不太好。中国的父母都这样吧?儿女即使长大成人了,道理上也知道他们应该自食其力了,却还是放不下。尤其看到别人家的父母大刀阔斧帮儿女时,就内疚得不行,心虚得不行,仿佛犯了错的学生。他们甚至从来都没过问他买房子的事情。“你们学校的公寓房还挺好的,当初我们结婚时,还住单间呢,连卫生间、厨房都没有。”有一次姆妈这么说,那意思,他也可以在学校公寓结婚生子。他自己倒没怎么想过这个问题,反正就那么住着,没觉得多好,也没觉着多不好,要不是孙庭午说起买房子的事情,也就那么住下去了。“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反正最后都是了无痕迹,在哪儿寄生不一样呢?但孙庭午说买房,他也不反对。两人都参加工作不少年头了,积蓄凑一凑,再用公积金贷点款,买个小两室一厅,应该也可以。他没想到孙庭午这么大手笔,一下子就要买三室两厅。“懒得再折腾了”,孙庭午说。他心里还是有些顾虑的,怕从此当上房奴了。但孙庭午看了香榭的房子之后就是一副“就这儿了吧”的姿态,他也就不说什么了。结婚后他就把自己的存折和工资卡交给孙庭午了。所以他们能买多大的房子,孙庭午自己应该有数,他想。好像孙庭午的父亲是出了一部分钱的,至于出了多少,孙庭午语焉不详。她不太爱说她家的事。她母亲在她小学时就去世了,父亲再婚,孙庭午又有了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她读大学就离开那个家了,之后和那个家也没什么来往,反正也不在一个城市生活,所以不来往也说得过去。她父亲在银行工作,还是副行长什么的,有一回到他们这个城市出差,过来看他们——那时他们还住在学校公寓里呢,孙庭午说单位有事,没回来,让他招待一下。他带着她父亲到学校转了转,她父亲话也不多,两个人几乎是默默地走完了学校那条迤逦的海棠小径。那条小径春天是很美的,“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有一回王周末还和他这么调笑过,当时他和苏小蓝在一起。其实那条小径他和王周末走得最多了。总是傍晚时分,天还大亮着,王周末因为吃得过饱,需要消消食。“行个散如何?”“行呗。”海棠小径一边是教学楼,一边是湖,他们慢慢走个来回,王周末胃里的食就消化得差不多了。很惬意的事情。王周末和他有时聊几句,有时也不聊,并不觉得那条小径有多长。但那天和孙庭午父亲走,他走出了一身汗,头一回觉得小径尽头的那栋红色小楼像卡夫卡的城堡似的,总也走不到头。孙庭午的父亲临走时似乎也松了口气,很客气地对他说,“有事就打电话吧”。是不是孙庭午后来打了电话呢?这事孙庭午没有和他商量,他也就没问。

香榭是高档小区,不是金碧辉煌的那种土豪风高档,而是有文化的闷骚风高档。有一回他听到姆妈在电话里这么对小姨妈说。姆妈是小学语文老师,说起话来会故意用一些家庭妇女不常用的词语。他觉得好笑,什么叫闷骚风高档?“你知道你家对面住的宋先生做什么的?人家是都市报的主编欸。”姆妈大惊小怪地说。他哪里会知道对面住的男人是主编,更不知道人家姓宋。而父母过来不到一个月,就认识了不少人。不单对面的宋先生,还有楼上的姜画家。他之前只知道楼上的那个女人养了一只猫,因为女人下楼取快递时那只猫会跟在她身后。他和那只猫每次见面倒是会对视几秒钟的,仿佛他和它才是邻居似的。他喜欢看那只猫的眼睛,琥珀似的通透。也不知道他在猫的眼里是什么样子,那样的凝视总是有含意的吧?“姜画家是画绘本的,几米那样的绘本欸。”姆妈骄傲地说。好像住在一个画几米那样绘本的画家楼下,多光荣似的。姆妈就这样,有一种小地方人天真的世故。“至少你家没有养鸡的邻居。”老周虽然没有姆妈那么喜形于色,但他也很满意这个小区里人的高素质。

他觉得父母真是可笑,看不上养鸡的,却看得上养猫的,好像养猫和养鸡有多大区别似的。

蒾蒾出生后,他父母过来帮忙。一开始并没打算这样,他们试着请过好几个保姆,都失败了。失败的原因按孙庭午所说,一个是不讲卫生,一个是老躲在卫生间看手机,还有一个是“太恶心了”。本来这个“太恶心了”的保姆他还挺满意的。不但照顾小孩有经验,也爱干净,还喜欢带蒾蒾去公园晒太阳。对这最后一点他尤其觉得满意。在孙庭午产假结束开始上班后,白天基本就是他和保姆在家——他一周就两天课,其他时间都是待在家里的。有时看书看深了,抬头突然看见保姆,会吓一跳,有一种不知置身何处的恍惚感觉。难怪博尔赫斯说,镜子和男女交媾是可憎的,因为它们使人的数目倍增。先是多了孙庭午,又多了孙蒾,又多了一个又一个的保姆,还要多出谁?天知道!孙蒾长大后也要结婚,然后至少多出一个女婿——她如果离婚的话,那就不止一个女婿了。然后又有外孙之类的,没完没了。难道一个人独处的时光从此黄鹤一去不复返了吗?他几乎伤感了。那个保姆是觉察了他的心意?还是本来就有向日葵一样的天性?只要外面出现一丁点阳光,她就急不可耐地说,“我推蒾蒾去公园晒晒”。好像蒾蒾是她刚洗的湿衣裳,需要争分夺秒地挂到太阳底下去晒。他总是“嗯”一声的。为什么不呢?保姆和蒾蒾一走,整间房子就属于他了。他不用躲在书房了,可以自由自在地在房子里走来走去,从书房走到厨房,又从厨房走到客厅,再从客厅走到阳台。偃仰啸歌,冥然兀坐,万籁有声,庭阶寂寂。当然,啸歌什么的,他是不会的,最多哼两声刀郎的“2002年的第一场雪,比以往时候来得更晚一些”。总是这两句,后面就没有了。但如果王周末在,那他就可以跟着往下哼了,“停靠在八楼的二路汽车,带走了最后一片飘落的黄叶”。王周末其实也哼不全,没关系,两个男人不过是借哼歌表达他们的快乐心情。那么悲伤的歌,被他们哼成了很欢快的旋律。他们两个在一起,总是莫名很快乐。有一次王周末甚至开玩笑说,“我们为什么要和女人结婚呢?我们俩应该结婚的”。如果他们结婚的话,至少不会生出孙蒾来,他也戏谑地想。然而,自从他住到香榭这个小区,他和王周末见面就少了。香榭离学校公寓不近,坐地铁要半个小时左右,之前之后还要步行上半个小时左右,所以就算偶尔想见见,但一想到路上的折腾,也就作罢了。毕竟他们都不是王子猷那样的人,会在大雪天划个小船花上一晚上的时间去看朋友。这样的兴致和冲动他们是没有的。也不知道王周末现在怎么躲姚莪的,学校公寓不比他这儿,空间相对大,还有书房,就算孙庭午和保姆都在家,他至少可以把书房的门一关,假装自己在备课,或者写论文。孙庭午从来不会像姚莪那样在门外“王周末王周末”地叫唤。孙蒾出生后就更不会了。她下班回来后总是先找蒾蒾,假如蒾蒾没在家的话。但蒾蒾一般都在家,保姆会在孙庭午回来之前先回来的。但有一回孙庭午提前回家了,“蒾蒾呢?”她照例问他。他假装看书看入迷了没听见,因为实在不知道怎么回答。孙庭午不喜欢保姆去公园。之前她说过的,为什么要去公园呢?小区里的环境也很好,没必要去公园哪。公园有好几百米远呢,中间要过红绿灯,还要经过岸沚汀兰。人来车往的,不安全。孙庭午这么说的时候,保姆不吱声。反正孙庭午白天不在家。她等孙庭午出门后出门,在孙庭午回家前回家。而他差不多是共犯。因为一直知情不报。

孙庭午在楼下转了一圈,又去公园转了一圈,最后在岸沚汀兰小区西边的门房门口看到了蒾蒾的粉蓝色小推车。

保姆躲在鸟笼子一样逼仄的门房里看电视,坐在一个年轻男人的腿上。

原来保姆在“我推蒾蒾去公园晒晒”的时间里,都是去和那个保安约会呢。

“太恶心了!”孙庭午气得不行,当天就把那个保姆辞了。

他后来还无聊地去看过那个保安,不是特意去的,正好经过那个小区,他就绕了点路从西门走了。他多少有点好奇那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孙庭午说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可他家保姆五十多了,也没姿色,也不打扮——如果是那种文眉画眼抹胭脂看上去就擅弄风月的老女人还好理解。可他家保姆看上去明明是个老实巴交的家庭妇女。让他诧异的是,那个保安非但不猥琐,而且眉清目秀,绿色制服下的身体还修长结实,如果他把那身保安制服脱了,穿上风衣什么的,再戴上一副金丝眼镜,走在校园里,说是大学老师也可以——还会是一个风度翩翩的老师呢。

世上的事情,尤其是男女的事情,真是很难说清的。

他回来还和王周末聊过这事,王周末又是那句话,“存在就是合理”。

多数时候就到此为止了,但有时他也烦王周末这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简单粗暴。

“你不能总是搞黑格尔那一套。”

“你之所以觉得这个有可能风度翩翩的年轻男人和你家保姆好上不可理喻,无非是在用小资产阶级的眼光来看生活。但对这个城市的许多无产阶级男人来说,这种事情只不过是阿Q的‘我和你困觉’那样简单,也就是说,经济基础决定了上层建筑。可能那个保安的经济基础不行,所以导致了他的上层建筑不行。像阿Q那样,如果有条件,他想要的上层建筑是小尼姑,而不是吴妈。要不上小尼姑,只能退而求其次地对吴妈说‘我和你困觉’了。”

这可不是退而求其次了,而是退而求其次次了。

但他不会再和王周末继续理论下去了。他也理论不过王周末。

不过,他倒没有像孙庭午那样觉得这个保姆“太恶心了”。但事后想想,这事确实有些可怕,现在城市这么鱼龙混杂,万一有坏人正好经过那儿临时起意把门口的蒾蒾抱走了呢?蒾蒾又乖得很,总是一声不响的,就算被抱走了,估计虚掩了门在里面看电视的保姆也听不见的——坐在年轻男人腿上的保姆能听见什么呢?

他们吓得再也不敢请保姆了。怎么办?她家是指望不上的,只好让他父母来帮忙照顾孙蒾了。

他父母本来都是那种口口声声要过“我们自己的生活”的老人,之前议论起他们同事杜老师夫妇的家事来,都是一副批评的口吻,“完全没有自己的生活了嘛”。杜老师的儿子在北京,女儿在新西兰,夫妇俩大半辈子形影不离,老了老了,却开始了分居,一个去北京带孙子,一个去新西兰带外孙女,现在想见面,要算好时差在视频上见。

或许是因为在买房这事上他们没帮上忙,所以想将功补过吧,也可能因为儿子很少开口要求什么,反正他们最后决定不过“我们自己的生活”了,到他们这儿来了。

一开始还是不错的,他姆妈喜欢孙庭午,并且很高调地表达自己的喜欢。“庭午,你过来尝尝这番茄牛腩,味道怎么样?”“庭午,你过来看看这月季的颜色,多粉嫩呀。”“庭午,这亚麻桌布怎么样?我在欧尚买的,原价要二百多呢,正好他们搞周年庆活动,才花了一百六!你看看这布料质感,这若有若无的纹路,多雅致呀。”

只要孙庭午在家,他姆妈就会“庭午,庭午”地叫个不停。

“陈雅丽你别总叫小孙好不好?她在看书呢。”

老周小声制止姆妈。

“所以我才叫她呀,总看书伤眼睛。”

姆妈在他面前说孙庭午未免太爱看书了,在单位也是看书,在家里也是看书,不把眼睛看坏才怪。

孙庭午近视,看书时总习惯略微眯了眼睛。“她眼睛本来就小,这一眯,就更小了。”

“眯不眯的,又有什么区别?”老周哼一声说。看来老周还是介意孙庭午的长相。

他懒得理他们。

人和人不一样,老三说他夫人因为在图书馆工作,几乎得了厌书症,看见书就烦,不但自己不爱看书,也讨厌他在家看书。但孙庭午却和老三夫人相反,因为在图书馆工作,几乎得了书瘾症了。那回在“侘”遇到她,他就疑惑,一个在图书馆工作的女人,还需要逛书店呀?他后来这么问她。她略略说,我们是公共图书馆。什么意思呢?她又不说了。这是她说话的风格,中国画一样,很多留白的。好在他是欣赏中国画的那种男人。这也是他和她能结婚的原因吧?

孙庭午在家务上是不懒的,倒也不是说她多热爱做家务,和元敏那样。元敏那时到他这儿来,总是不停地做家务,而且不管做什么家务——哪怕只是在卫生间搓洗他的臭袜子,脸上也不可思议地是一副幸福的表情。

在他父母来之前,不上班的时候,孙庭午喜欢待在厨房。窗户下的米黄色人造大理石操作台边上镶了一个圆弧形北美胡桃木边几,本来是个简易西餐台,别人家通常在那儿放面包筐、果酱罐、多士炉什么的,有西方生活习惯的人——他们这个小区应该有不少这样的人——可以坐在那儿吃早餐,但孙庭午把它当书桌用,上面摆的不是食物之类,而是一个在宜家买的折叠台灯,一个着和服的艺伎小木刻——是她在日本奈良旅游时买回来的,还有好几本她近期在看的书。她看书有个习惯,不是看完一本再看另一本,而是这本没看完就开始看另一本,另一本没看完又开始看另另一本,像卡尔维诺的《如果在冬夜,一个旅人》的主人公那样,只不过卡尔维诺的主人公那样读书是因为出版社装帧错误,不得不读了一本又一本小说的开头,而孙庭午这么读是有意为之。“为什么呢?”他问过她。他在读书这方面多少有点儿强迫症的。再说,她读的也不是晦涩枯燥的学术类书,也不是收放自如的随笔小品,而大多是小说,看了开头不想看结尾吗?比如一本叫《刺猬的优雅》的小说,搁在边几上一两个月了,可她的折页还折在第五十六页的“长毛垂耳猎狗的培根格调”这个地方。这莫名其妙的标题,连他都好奇了,她不好奇吗?但她说,“不为什么”。他猜是不是和她在厨房看书有关系,她会在做家务的间隙看一页半页书,或者说,她会在看书的间隙做一会儿家务。榨两杯苹果胡萝卜汁,剥小半碗豌豆,擦拭煮牛奶的小钢精锅什么的——他们家所有的锅碗瓢盘都是锃光瓦亮的。不像王周末家的,黑乎乎地全都看不出原来的颜色。王周末做饭可以很讲究,但搞卫生就马虎得很。王周末说,“你们家是本末倒置,碗碟什么的,那是买来盛东西用的,不是买来当主子侍候的。成天又是洗又是擦的,我看就差给它们焚香栉沐了”。

王周末说的“你们家”其实是指孙庭午,只要一说到孙庭午,王周末就表现出他理论批评家那种又偏又倚的本色。

但他从来不会替孙庭午帮腔,也不会围魏救赵般去说姚莪。他本来完全可以反问一句,“比起孙庭午的又洗又擦,你家姚莪的不洗不擦问题不是更大?”

他其实还挺愿意孙庭午在厨房活动的。她在那儿看书,在那儿做家务,在那儿端了杯子看着窗外若有所思。而他的活动差不多都在书房。他们之间虽然从来没有过什么约定,但过着过着就形成了这样的模式,两个人都在家的时候,他很少到厨房去,她也很少到书房来。她似乎比他还愿意自个儿待着。这一点和元敏不同。元敏要“如胶似漆地相爱”。她所谓的“如胶似漆地相爱”,可不只是象征意义的,而是要求从灵魂到身体的如胶似漆,不,应该说是从身体到灵魂的如胶似漆。明明都在一个房间里呢,他在书桌边看书,她在沙发上看手机,她还嫌隔远了。能隔多远呢?房间总共就那么大。可她非要他坐过去。或者她坐过来。她坐过来那更糟糕了,椅子那么小,两人挤着坐,冬天还好点,夏天的话,只要坐上一小会儿,身体就汗津津的。他们这个城市的夏天,气温可以高达三十七八摄氏度呢。他的公寓又没有装空调,只有头顶上的一个吊扇,吹着热乎乎的风。在这样的高温下如胶似漆,于身体有何愉悦可言?他一直拖着不和元敏结婚是否也有这方面的原因?害怕元敏会在婚姻生活中把“如胶似漆地相爱”进行到底?也不知道后来元敏过没过上那种“如胶似漆地相爱”的婚姻生活?应该过上了吧。她和他分手后很快就结婚了,和一个生物研究所工作的男人,听王周末说那男人是研究双翅目昆虫进化的,专门研究苍蝇。苍蝇这种昆虫在交配期间,雌雄总成双成对活动,一起爬行,也一起飞行。所以当《尤利西斯》里的布卢姆等人从锁眼里偷看到莫莉和情夫鲍伊岚在房间里交媾时就说,他们像苍蝇一样摽在一块儿。

或许大多数女性都有交配期的苍蝇这种喜欢成双成对的习性吧。他这么说并没有贬损女性之意,纯粹是做一种生理特征的类比。因为不只是元敏和姚莪,包括他姆妈,不也是喜欢和老周须臾不离?虽然姆妈对老周的亦步亦趋故意做出一脸嫌弃的样子,其实她喜欢着呢,这一点,不单老周心里有数,就连他也看得出来。不过,他们倒是相互离不开。老周从外面回来,只要没看见姆妈,第一句话总是“你姆妈呢?”

那么,是他这一代男性发生了变异吗?不论是他,还是王周末,似乎都没有办法忍受——至少不能像老周那样自始至终忍受被女人像苍蝇跟踪糖蜜似的嗡嗡嗡地包围着。当然,老周可不是能忍受,而是甘之如饴。

但孙庭午却和其他女人不一样,她完全没有苍蝇的这种习性。

她外出时从不叫上他,去超市,去花鸟市场,去书店——在蒾蒾出生之前,她周末偶尔还是会去“侘”的,她明明知道他有时也会去“侘”的,却不约他一起去。他们各去各的。有一回他们竟然在“侘”碰上了。“你也来了?”“嗯。”彼此不过这么清淡地招呼一句。所以“侘”的老板,一直不知道他们是夫妇,还以为他们就是一般认识的书友呢。

她之所以把厨房变成她的地盘,也是因为在这个房子里,他最少出没的地方就是厨房吧?他这么揣摩她,所以就尽量少去厨房。反正水和杯子之类的,她都把它们放在客厅沙发前的茶几上了。

但自从他父母来了之后,厨房就成父母的了。姆妈在那儿烹庖,老周在那儿看姆妈烹庖。烹庖有什么好看的呢?也不是风景,姿态万千,会引人入胜;也不是电影,有情节和人物的风云变幻,可以看了又看。烹庖那么单调重复的动作,一直盯着看,和看鱼缸差不多吧?他们教研室有个同事的父亲得了阿尔茨海默病,整天坐在沙发上盯着鱼缸看,看了好几年了,把鱼缸里的鱼都看死无数条了,还在看。如果姆妈是烹庖高手,像李安电影《饮食男女》里那样,可以把做菜弄成功夫片一样花哨好看,那也算可堪一看。可姆妈烹庖水平和花招不过尔尔,有什么看头呢?但老周竟然可以津津有味看上几十年,也真是服了他。姆妈也奇怪,厨房那么小,高大的父亲杵在那儿,不碍事吗?但姆妈还像在学校对表现好的小学生那样时不时奖励父亲一朵小红花,“欸,你尝一下这肉,烂没烂?”姆妈用筷子夹起一块肥瘦合适的肉,呼呼呼地吹几口气,小心翼翼地送到老周嘴边。老周就略略倾了身子像一只嗷嗷待哺的小鸟那样张了嘴——应该说老鸟更合适吧?这场景,他是看惯了的,所以没觉得有什么,但孙庭午似乎很不习惯看,她虽然没有说什么,却不太进厨房了。

而且,厨房现在已经被姆妈改造成“真正的厨房”了,烟火的,油腻的,杂乱无章的。姆妈说,他家以前的厨房,根本算不上“真正的厨房”,连料酒胡椒粉之类的基本调料都没有。没有料酒,怎么做东坡肉呢?没有料酒,怎么做红烧鱼呢?他姆妈不知道,他们家从来不吃东坡肉,鱼也不是红烧,而是清蒸,用李锦记蒸鱼豉油就行。不只鱼,许多菜孙庭午都是清蒸的:清蒸南瓜,清蒸莲藕,清蒸豆腐——连豆腐也清蒸,王周末觉得匪夷所思。荤菜素做,素菜荤做,向来是烹庖要义,也是世间一切事物搭配的原则,就像红花需要绿叶扶一样,巍巍高山需要汤汤流水绕一样。所以《红楼梦》里的茄鲞,要用十来只鸡呢;潘向黎的《白水青菜》里,要用金华火腿苏北草鸡阳澄湖螃蟹呢。豆腐之类,本来已经极素了,还清蒸,吃起来能有什么味道?王周末一副要为豆腐和他打抱不平的恚然表情。他倒是无所谓。

姆妈自作主张给他们家厨房添置了许多“必要的”器皿和调料:大中小砂锅,各式各样的调料,各式各样的养生食材。姆妈虽然烹庖的水平不高,但对调料器皿材料什么的,很讲究的。那个扇形胡桃木边几上,现在琳琅满目地摆了姆妈从超市买回来的瓶瓶罐罐。

孙庭午把她的折叠台灯、日本艺伎和《刺猬的优雅》都搬到卧室床头柜上去了,她现在下班回来要么抱了蒾蒾到小区花坛那儿去玩,要么就把卧室的门一关,一声不吭地待在里面看书了——应该是在看书吧。

所以姆妈动不动就“庭午,庭午”地叫。

她一方面担心孙庭午总看书把眼睛看坏了,另一方面也有婆婆的小心计,想趁自己在这儿的时候,多培养和提高儿媳妇做家务的兴趣和能力。姆妈当小学老师几十年,习惯把所有人当成小学生,然后用她擅长的春风化雨的教学方法,来达到自己的教学目的。

孙庭午倒是有叫必“嗯”的,但她的“嗯”,怎么说呢,会略略慢上那么几秒,好像不情愿似的。“庭午,庭午”,姆妈的声音像黄鹂唱歌,清脆明亮,孙庭午的“嗯”声却低迷得很,两人搭配在一起,有一种花明柳暗的落差效果。如果换个婆婆,估计会以为这是儿媳妇的有意怠慢。但姆妈不介意,她认为这是孙庭午慢条斯理的性格使然。女人与女人本来就不一样的,有的女人是风铃,风轻轻一吹,就叮当作响,而有的女人是蜒蚰,慢吞吞的,要好半天才有反应。

姆妈一开始觉得孙庭午这样迟钝的性格挺好,至少没有侵略性。如果孙庭午太机灵,她还吃不消呢。像小姨妈的儿媳妇宝珍那样,一上来先把小姨妈哄得滴溜溜转,可没过多久,就翻脸了。小姨妈后来拿宝珍一点办法也没有,人家把这个家一老一少两个男人都哄好了,单孤立她一个,三比一呢,小姨妈怎么搞得过?于是不单在儿子家没有了话语权,就是在自己家,只要宝珍一来,就喧宾夺主了。可怜原本也伶牙俐齿的小姨妈,从此过上了忍气吞声的生活。

这也是她当初不赞成苏小蓝和元敏的原因。一个“巧笑倩兮”,一个“美目盼兮”,都属于宝珍一种类型的女人,太伶俐了。姆妈可过不了忍气吞声的日子。而孙庭午这样看着慢半拍的,她应该能搞定——至少她以为能搞定。

可有一天深夜十二点半了,她去厨房——那个时候本来姆妈早已睡了,她和老周每天都早睡早起的,但那天因为晚饭时多吃了几口红薯稀饭,胃胀气不舒服,又醒了。她起来到客厅的抽屉里想找点消化药吃,发现厨房的灯还亮着,还以为是自己忘记关了呢,就过去关灯,这一过去,差点没被眼前景象吓个半死:一个披头散发的灰白色背影,趴在墙上一扭一扭地动呢。

定睛看,原来是孙庭午。大半夜的,孙庭午不在床上睡觉,而在厨房一手拿了清洁液一手拿了抹布使劲地擦着灶台上方墙砖上的油垢呢。

搞卫生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为什么不在白天搞呢?为什么要在半夜偷偷搞呢?

姆妈实在不懂。

第二天等孙庭午一出门,姆妈就跑到他房间把这事说给他听了。

“她这是作弄哪一出呀?蒲松龄的《聊斋》吗?吓死我了!”姆妈抚了胸口好像还惊魂未定似的。

老周赶紧过来制止姆妈,“陈雅丽你别大惊小怪好不好,小孙是好意,怕伤你的自尊心。你作业完成得不好,她这是在挑灯帮你改作业呢”。

他大概知道为什么。因为那个时候厨房没有人吧?有点儿像张岱游西湖,不在繁花似锦游人如织的时候去游,而故意在天寒地冻“人鸟声俱绝”的大雪天去游。

姆妈那点儿女性的细腻本来一直是用在老周那儿的,对其他事情从来疏可走马。就算之前有过一些疑惑,比如这个家怎么这么耐脏,好几个月没有大扫除仍然一尘不染?有些东西她分明记得是搁在某处某处的,怎么又到了另一处?有的甚至还不翼而飞了。但她从没有花费心思去琢磨过。现在恍然大悟了,原来都是孙庭午半夜用修正液改了她的作业呢。

他的张岱大雪天游西湖的说法姆妈觉得太莫名其妙了,还是老周挑灯批改作业的逻辑更好理解。只是“小孙是好意”那句,姆妈不想领情。

姆妈是骄傲的女人,就凭孙庭午那样的,有什么资格改她的作业?

姆妈在心里,还是有点儿小看孙庭午的。

“庭午,你怎么那么严肃呀?看着怏怏不乐似的。”

“庭午,你的衣裳怎么不是青就是蓝呀?老气横秋的。”

“庭午,你为什么要在院子里种这种奇怪的小白花呢?看着丧气不说,闻起来还有一股子臭味,细细碎碎的简直不像花。为什么不种大红、粉红月季呢?不种芙蓉、美人蕉呢?哪怕种几棵丝瓜,开出来的大黄花也比这个似花非花的东西喜庆大方呀。”

丝瓜花原来是姆妈讨厌的,因为郝阿姨在两家阳台中间的栏杆边种了一棵,一到夏天,丝瓜藤就会爬到这边来,嗡嗡嗡的蜜蜂也会飞到这边来,姆妈最怕蜜蜂了,所以丝瓜花也受牵连成了姆妈最讨厌的花。

但现在姆妈为了给孙庭午改作业,竟然不嫌弃丝瓜花了。

这时候老周就频频朝姆妈使眼色。

但姆妈不理他,下巴一抬说,“我这个人,不会在背后搞小动作”。

孙庭午半夜搞厨房卫生这事,被姆妈看成是“背后搞小动作”。

姆妈说,她要坦坦荡荡地教育孙庭午。

只可惜姆妈坦坦荡荡的教育对孙庭午不起作用,孙庭午不和姆妈争论,却也没有改正自己的意思,一丁点改正的意思都没有。之前怎样,之后怎样。严肃还是严肃,青蓝还是青蓝。

更过分的是,有一回孙庭午又不声不响地从花鸟市场买回好几株那种臭烘烘的植物,当着姆妈的面把它们种到了院子的另一边。

“她怎么这样呢?她怎么这样呢?”

姆妈眼珠子都惊圆了,仿佛才意识到在这个家她是做不了主的。

“庭午这孩子看着老实,原来也是钱锺书笔下写的‘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的那种女人欸。”姆妈是读过钱锺书的《围城》的,很认真地读过,书上很多地方都被她按喜欢程度用红笔画上了大波浪小波浪状的线,需要时就会引用一句。

“陈雅丽你别上纲上线好不好?至少人家小孙没有像宝珍那样顶撞你。”老周说。

老周总这样,喜欢和姆妈唱反调。如果姆妈说某某好话,他就说上几句坏话;如果姆妈说某某坏话,他又说上几句好话。每次正好把他们所谈论的那个对象弄成爱德华·摩根·福斯特的圆形人物了。

当然,客观上也还是安慰到姆妈了。

如果换成宝珍,会怎样呢?姆妈略微想象了一下,就败下阵来。姆妈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觉得自己肯定不是能文能武的宝珍的对手。

但她是孙庭午的对手吗?

好像也不是。

“关于孙庭午,我一直很好奇。”

有一回,在研究生面试结束后,王周末舍不得和他分开似的,又建议到樱花小径走一走,他欣然同意了。他也很喜欢和王周末共处的时光。两人一边走,一边聊着刚刚面试的事情。十六个来面试的学生中,只有一个男生,还是贾宝玉那样“色如春晓之花”的男生。他们怀疑男生搽了脂粉,然而也不能像魏明帝那样当场给他一碗热汤饼吃试试看。考虑到中文系研究生的生态平衡,按说应该优先录取那个男生的,可怎么录取呢?他抽到的题目是“请你说说《世说新语》的体例”。对一个来参加古代文学专业研究生面试的学生来说,这应该是一道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题目了。结果这位宝贝学生“莺声燕语”地来了句神回答,“章回体”。这差不多和余秋雨的考生闹的笑话一样了——“略谈你对八大山人的了解”,“中国历史上八位潜迹山林的隐士,通诗文,有傲骨,姓名待考”。其实每年面试时都会闹出一些诸如此类的笑话,能让他们喟叹和逗乐好长时间。不过,他们也就喟叹一下,并没有多认真或者多伤神,像段锦年教授那样——“我被他们气得好几天辗转不眠了”。老教授就这样,迂腐天真得可爱,动不动就长吁短叹做出一副与教育事业休戚相关的夸张反应。至于吗?章回体就章回体,和他们有什么关系?和他们的睡眠又有什么关系?别说答成章回体,就是答成梨花体,答成葛优体,他们也不过一笑了之。但段锦年的睡眠竟然会随学生跌宕起伏,一会儿为他们激动得辗转不眠,一会儿又被他们气得辗转不眠。“她也太喜欢辗转了!”王周末调侃说。他倒是有几分羡慕段教授,失眠的原因竟然可以如此简单明白,一如白居易的诗那样好解。这样多好,至少可以对症下药解决它。不像他的失眠,晦涩得如李商隐的无题诗,他拿它一点办法也没有。

他们事不关己地谈了一会儿面试的事情,之后又谈起了一个美国生态学家做的叫“老鼠乌托邦”的暗黑实验——其实还是因为那个“色如春晓之花”的男生,王周末说那个搽了脂粉的男生让他想到了实验里的“美丽鼠”:它们爱梳理毛发,但不爱斗争和社会交往,甚至也不爱两性交媾。

“关于孙庭午,我一直很好奇。”就是在说完美丽鼠之后,王周末表情有点诡谲地说。

他不说话,等着王周末往下说,应该不会有什么好话。

“你们的性生活怎么样?”

他皱了眉,倒不是因为生气,只是有些意外。这么多年朋友做下来,他和王周末偶尔也会谈到性的,尤其是结婚前,性的话题就像公寓楼后那棵枇杷树上的麻雀,冷不丁就一个俯冲飞了出来。有一段时间,公寓楼后的那棵大枇杷树上来了好些麻雀,都是二楼那个化学系女老师招惹来的,她没事会在阳台用馒头撕碎了喂它们。他们食堂的奶香小馒头,麻雀似乎很爱吃。女人总喜欢喂这个世界点什么,“啾啾汪汪喵喵”之类,逮了什么喂什么,以此来转移她们泛滥成灾的前母性时期的喂养需求。那个化学系女老师结婚后就搬走了,叽叽喳喳的麻雀聒噪声也就听不见了。生物都是随食物迁徙的。所谓家园,不过就是觅食之地罢了,没什么好执着的。人类乡愁之类的惆怅感情,估计和麻雀对那棵枇杷树的感情差不多,王周末说。王周末经常会说些诸如此类的话。麻雀会惆怅吗?也许不会,也许会。他们不会对这种子非鱼的哲学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也探讨不出什么名堂。反正王周末在他面前想说什么说什么。行于当行,也行于不当行;止于当止,也不止于当止。比如性,就属于王周末不止于当止的话题。王周末最喜欢用性来比喻食物,“那是一道性冷淡的菜”。或者用食物来比喻性,“和那样的女人做,和吃麻辣香锅差不多吧?”

一般是王周末说,他听。姑妄言之,姑妄听之。但有时当他没法姑妄听之时,也会怼一怼王周末,比如问他“你吃过蝙蝠?”之类。

当时他们在谈论国内某女诗人写的那首著名的“穿过哪里哪里去睡你”,王周末缩了脖子龇牙咧嘴做出一副被女诗人睡的不寒而栗的鬼样子说,“天哪!被那样的女人睡,肯定和吃蝙蝠一样恐怖!”谈诗就谈诗,就算没有水平谈成王国维的《人间词话》,谈成钱锺书的《管锥编》,那也不能谈成男人在饭桌上的黄色段子。太不专业了。在他看来,有些女人可以谈她的长相,比如杨贵妃之类,可以说她如何“回眸一笑百媚生”“从此君王不早朝”。而有些女人不可以,比如李清照,不能说她的身材或眉毛怎么怎么样,只能说她的《醉花阴》和《声声慢》怎么怎么样。而王周末弄反了。说女诗人不说她的诗歌如何,而说“被那样的女人睡”如何,其性质相当于写李清照的论文,不写《李清照的〈醉花阴〉研究》或《李清照的〈声声慢〉研究》,而写了《李清照的眉毛研究》或《李清照的身材研究》,本末倒置了,不仅有伤大雅,还有伤小雅——人家女诗人也没说要穿过哪里哪里来睡你王周末,你说什么恐怖呢?完全是自作多情嘛,完全是杞人忧天嘛。所以他几乎为女诗人打抱不平般问王周末:“你吃过蝙蝠?”

“没吃过。”

“没吃过蝙蝠,应该也没被那个女诗人睡过,你怎么知道会恐怖?”

“总不至于是美味吧?”

这又是子非鱼的问题了。

不过,这样的斗嘴并不多,多数时候王周末用性和食物互喻时他都是笑而不言的。

但他们一般都是泛泛而谈,泛到书本上或者远处——包括地理意义的远处和时间意义的远处,一旦隔了时空,那些过往的事情,哪怕是自己的事情仿佛就成了资料室的文献似的,可以拿来进行学术意义的探讨。他们谈到过各自第一次的经验。王周末说的第一次他不太相信,也是在公交站,也是和一个陌生少妇,太像《繁花》里的情节,只不过少妇手里拎的不是衣裳,而是几个苹果。事后她还给他洗了一个苹果吃。苹果又香又甜,但不是那种生长合适的香甜,而是一种熟过了头的软肉温香。像那个陌生女人。那一年他还在读高中呢,只有十七岁。而那个少妇,应该有三十多吧?经验丰富,循循善诱。这又像《繁花》里的另一对男女小毛和银凤了。反正像两场戏的混剪,蒙太奇一样,除了吃苹果这个细节不同。这个创造性的细节改动确实很有王周末的个人特点。把衣裳换成苹果——当然也可以换成其他食物,比如绿豆糕、麻薯之类的点心。王周末也很喜欢吃点心的。但事后吧唧吧唧吃点心有点儿太生活化了,还是《金瓶梅》里陈旧腐朽的生活。而苹果就清新文艺多了,它不但是静物画经常表现的对象,还可以作为文学的隐喻——用熟过了头的芬芳甜蜜的苹果来隐喻那个少妇,还是非常贴切的。但太漂亮的细节反倒显得文献可疑了,带上了谋篇布局的痕迹。但他没有戳破王周末——他倒是有想过在合适的时候让王周末再讲述一回这故事,看王周末会不会在某个细节上出破绽。如果是杜撰,就可能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也就是想想,没有付诸行动。他不是个爱恶作剧的人。

但他是把王周末的第一次经验当志异听的。中国的男人,尤其是搞文学的男人,多少都有《聊斋志异》情结的吧,总希望有一个“姣丽无双”的陌生女子在夜里自荐枕席,然后“握手入帏,款曲备至”。其实不太可能的。中国女人可是在“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种传统礼教文化里生长的,怎么可能那么轻易就向一个陌生男人自荐枕席呢?至少良家妇女不太会这样的。但中国男人就是这么矛盾:既要女人自荐枕席,又要女人是良家妇女。这就像要求窗户既是开着的又是关着的一样,要求水既是动荡的又是平静的一样,都是悖谬不能实现的事。但男人也不知是天真还是愚蠢,总一厢情愿地认为自己能遇上这样又放荡又贞洁的女人。

他自己的第一次就太普通了,是大学随波逐流般恋爱的产物,完全没有古典的“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的艰难和美妙。她是新闻系的,比他高一年级,算是他的师姐。两人都在校刊做兼职编辑,经常在一起讨论工作,讨论着讨论着就讨论成恋人了,然后就水到渠成瓜熟蒂落地发生了老大常说的“圣贤之事”。虽说是第一次,他也并没有多神魂颠倒,毕竟理论上早就预习过无数次,临到实践,差不多算温故知新。他们好了也就一年,在她毕业前分手了。师姐是青海人,而他是江南人,两人都没有为爱远走他乡的打算。惆怅偶尔也是有的,但也就是惆怅的程度,没有发生更强烈的感情。

王周末有点儿嫌弃他的清淡。但也习惯了,反正他就是这样的人,哪怕在故事里,口味也不肯稍重一点。浓油赤酱从来是王周末的风格。

“孙庭午看起来像不过性生活的人。”

他就知道,只要说起孙庭午,王周末绝没有好话的。王周末不喜欢孙庭午,人人都不喜欢孙庭午,除了他。

孙庭午无所谓,她像《刺猬的优雅》里女门房养的那只叫列夫的猫,“不大在融入同类这方面下功夫”。

但王周末的语气,听起来有点模棱两可,似乎既有同情他的意思,又有羡慕他的意思。

他们第一次做爱,是在一个午后,他们从苏圃路的肠粉店出来,已经下午两三点了。按惯例他们这时候应该各自回去,但可能因为喝了几杯酒——那天他们点了一壶鸡蛋枸杞米酒,你一杯我一杯地就着一碟凉拌黄秋葵、一碟糯米藕夹喝光了。虽然鸡蛋枸杞米酒度数不高,只有十几度,但对他们这种不胜酒力的人来说,足够让他们做一些平时不会做的事情。“去我那儿喝杯茶怎么样?我有好的六安瓜片。”她说。他没有喝茶的习惯,因为失眠的毛病。别说那时已经下午两三点了,就是上午,他如果喝上半杯绿茶,晚上他就会又疲倦又亢奋,难受得要命。但他感觉她有些春风荡漾,如果对此他不作回应的话,就太没男人的风度了。他虽然不能算热情的男人,但风度还是要的。她住在一个叫“京都四月”的小区,不远,走着过去也就二十几分钟。一进屋两人就开始了,不是干柴烈火急不可耐那种的开始,而是“微雨燕双飞”似的开始。不过,却没有循序渐进的过程,而是一步就到位了。有一种老夫老妻的熟稔。他有点惊讶于她的落落大方,她真是一点儿也没有扭捏,仿佛这种事情和喝茶是一回事。

事后他有些疲倦——体力劳动之后他总容易疲倦,也不知是因为平时疏于锻炼,还是先天体质不好。先天按说不会,他父母的身体都很好,尤其他父亲,下午上了三节课,还可以咚咚咚地跑到楼下和几个年轻同事打上一个多小时的篮球,之后又咚咚咚地精神饱满地跑上楼来。他不行,每次上完两节课,就累得不想说话了。而元敏总要说话,特别在做完之后,她会没完没了地想和他说话,自己说,也要他说。“我睡一会儿再说行吗?”“不行。”平时百依百顺的元敏那种时候也变得蛮不讲理了。可孙庭午却一言不发地背转了身子。他松了一口气,莫名觉得有些安心。她侧躺着的背面看起来还挺曲折有致的,特别是脖子那儿,在拉上了碎花窗帘的幽暗室内,看上去几乎有白玉一般的清辉。还有她散落在枕上的浓密黑发,粗细匀称的胳膊,是杜甫“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之意境。

她把自己的身体尽量靠向床的另一边,有意要离他远一点似的。这倒是迥异于他以前理论和实践的双重经验。女人一旦和男人发生了关系,不总是要“绸缪束薪”的吗?但她好像没有束薪之意,反怕被他束薪似的。

是在那一刻他对她开始产生几分爱意了吗?觉得可以和这么个女人过上一辈子。

有些事情只是看起来草率而已。

她对性的态度,怎么说呢,一如她对待食物,谈不上热衷,也谈不上逃避。总是一副吃也行不吃也行的样子,但一到饭桌上,她吃得其实也不少——相对于她看上去食欲不振的样子,应该说相当不少了。这一点和元敏不同,元敏动不动就叫嚷“饿死我了饿死我了”,但食物一来,没吃上几口她又会做西施捧心状说“撑死我了撑死我了”,好像她的身体里压根没有长胃这么个器官似的。苏小蓝也差不多,吃起东西来颇像一只猫,一只养尊处优的猫,吃相像养尊处优的猫,食量也像养尊处优的猫,有一种精益求精的讲究。做起爱来——他和苏小蓝虽然没有做过爱,但如果做的话,估计也是精益求精很讲究吧?这也是他不想和她做的原因,在想象里事先就索然无味了。

他在秋天频率会高些。“这违反自然规律了。”王周末说,“飞禽走兽一般都是在春天发情的。‘春天来了,又到了动物交配的季节’,赵忠祥在解说《动物世界》时开头经常是这一句。可你为什么在秋天这个生命凋零的季节反而更有活力呢?《2666》里面有个男人叫拉拉萨瓦尔,专门挑墓地做爱。这和你的秋天冲动性质是不是一样?都属于某种变态?说老实话,你这个人太正常了,过于正常的人都是可疑的。很多电影或新闻里的变态杀手,之前在邻居眼里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人。”

如果不是和王周末讨论起这个问题,他几乎没有注意到自己有这个季节性特征。

他当然不是变态。不过是因为天气,秋高气爽,适合劳动。

对于劳动这个说法王周末倒是能共鸣的。就为了那么三到十秒的快感,大冬天的光是脱衣裳穿衣裳地折腾,他都受不了。还不如自己解决来得简单呢。

他莞尔而笑。和王周末多年朋友做下来,他早习惯了王周末这种放浪形骸的私房话。

“笑什么笑?”王周末反问他,“你不这样?”

他自然也这样,偶尔。哪个男人没有这“独乐乐”的习惯?尤其对他这种不怎么善于和别人打交道的男人,“与人乐乐”还是需要克服一定程度的心理障碍的。

虽然孙庭午不是那种会拿搪的女人,但怎么说呢,她身上也还是会散发出一种凛然的气息。用“凛然”一词可能有些过了,那用什么词来描述比较确切呢?好像也找不到合适的。反正孙庭午这个女人看上去有点儿像一栋过于安静的房子——过于安静一般都表示“请勿打扰”“非请勿入”之类的意思吧?

他姆妈离开时也摇了头说:“庭午这孩子,处不亲。”

“陈雅丽你要求别太高,和儿媳处成这样,已经可以了。”老周说。

但姆妈觉得不可以,她已经喜欢上香榭这个小区了,不仅喜欢香榭的环境,更喜欢香榭的邻居。完全不一样的层次,完全不一样的格调。她和郝阿姨“两情相悦”时一来一往互赠的东西,那都是些什么东西?一碟子卤凤爪,一碟子椒盐花生,太庸俗了。和姜画家送的东西比起来,那是。有一天她给姜画家送去自己做的几块猪油豆沙糕,姜画家第一次开门看见她时还有点儿愣呢,好像很惊讶似的,等到她说明来意递上豆沙糕,又手足无措得很,一副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的窘态。在她的坚持下,姜画家还是接了。结果人家第二天就来回礼了,是一张十六开本大小的速写,画的是姜画家的黑猫,眯了眼趴在红绿相间的条纹布沙发上打盹儿,脑袋下还压了一本书,边上还画了一个小茶几,茶几上摆了一个茶杯,半块她送的猪油豆沙糕。右侧上端还有两行题词:日长午倦沙发躺,一本闲书作枕横。多风雅的回礼呀。姆妈喜欢极了,在电话里和姨妈赞叹不已。后来姆妈和姜画家就成了朋友,至少姆妈自己认为和姜画家成了朋友,虽然不过是聊几句猪油豆沙糕和马蒂斯这类话题的朋友。马蒂斯是姜画家的猫。姜画家本来不是爱和邻居聊天的人,但如果聊的是马蒂斯,那她还是很愿意的。姆妈可是很懂聊天艺术的人,于是投其所好,一见姜画家就先和马蒂斯搭讪,“马蒂斯今天好精神呀”,本来面无表情往楼上走着的姜画家马上就眉开眼笑站定不走了,开始和姆妈聊起马蒂斯了。当然,除了马蒂斯她们也还会聊几句其他的,猪油豆沙糕之类。因为姜画家说她喜欢吃猪油豆沙糕,姆妈后来就又送过两回。姜画家也不是白吃人家东西的人,又礼尚往来地送上了让姆妈赞叹不已的“多风雅的回礼”。一回是她画的几朵白花,从姜画家家阳台往下看到的他家院子里的几朵白花,掩在繁茂硕大的绿叶中。孙庭午的白花姆妈本来不太喜欢的,但到了姜画家的画里,那就不一样了,它不再是丧兮兮的小白花,而是清新素雅的艺术了。艺术可是姆妈最喜欢的,姆妈喜欢所有的艺术。另一回是两张美术展览馆的门票,姆妈更喜欢了,她之前还没看过美术展呢,事实上,他们生活的那个小城,连美术展览馆都没有呢,只有一个群艺馆,群艺馆虽然也有一个“艺”字,但其实和艺术没什么关系的,他们经常举办的活动不是一群老太太扇子舞表演,就是一群书法家——所谓书法家,其实就是一群退休老头子——春节前站在群艺馆门口的廊檐下给路人写对联,从来没有过这么上档次的美术展。姜画家把她的生活升华了。原来有什么样的邻居就有什么样的生活呀。之前和郝阿姨做邻居,过的是一地鸡毛的庸俗生活;现在和姜画家做邻居,过的就是周末看美术展的艺术生活。姆妈感慨万分。

好不容易过上的艺术生活,好不容易和艺术以及艺术家建立起来的关系,姆妈不想就那么失去。可香榭是儿子的家,不,按老周的说法,应该是儿子和孙庭午的家,不是她的家,他们还是要回去的。但姆妈现在爱上了这边的艺术生活,怎么办?她有想法了。来之前她是没有这个想法的,但在香榭住了一年之后她生出了这个想法。她想今后两边住,像候鸟一样。回小城住段日子,再来香榭住段日子,再回小城住段日子,再来香榭住段日子。反正隔得也不算太远,坐两个小时的动车就到了。这样的话,她就可以过一段一地鸡毛的庸俗生活,又过一段可以周末看美术展的艺术生活。“用艺术照亮现实生活。”这句话姆妈是引用的,引自《都市报》的标题。自从知道宋先生是《都市报》的主编后,姆妈就开始看《都市报》了。

姆妈有姆妈的聪明,她自然不会说姜画家和艺术生活之类的,她说的是——“这样我们就可以一直帮着照顾蒾蒾了”。

姆妈以为孙庭午会“嗯”一声的。

像之前那样,她黄鹂似的清脆明亮在先,孙庭午蜒蚰似的低迷缓慢在后,两人的声音一前一后合在一起,花明柳暗般相辅相成。

但孙庭午这一回却没有和姆妈相辅相成了,她压根没有接茬,就那么任姆妈的声音失群孤雁般飞在半空中了。

姆妈没想到,他也没想到,当时他也在场的,等到反应过来接上“想来就来呗”——已经太晚了。姆妈的脸,已经红红白白了几回。

孙庭午这一回给姆妈的“不期待的伤痛”有点重,姆妈再也不来了,哪怕他后来在电话里说蒾蒾想她了,或故意说起姜画家,或姜画家的马蒂斯,也没用。姆妈只是说,“唉,还是自己家里好”。

老周私下里对他说,“要不,你让小孙给你姆妈打个电话?”

他也想过,但终归还是开不了口,说老实话,比起姆妈,他更能理解孙庭午呢。

不来就不来吧。

也好在不来了,不然姆妈又要惊圆了眼珠子问他,“她怎么这样呢?她怎么这样呢?”

姆妈之前为了教育孙庭午而吭哧吭哧从花鸟市场买回来种上的几株月季,都不见了,那些种月季的地方,现在全种上了荚蒾,一院子的荚蒾。

他后来知道那开白花的植物叫荚蒾了,拉丁学名是Viburnum dilatatum,忍冬科,落叶灌木,叶对生,近圆形或广卵形,开白花,花朵稠密。他用手机里的软件去识别,当按指示对准目标凑近了拍的时候,有一股子又陌生又熟稔的味儿直冲他鼻子而来。

那味儿不说拒人千里,至少生人勿近。

他想起来了,好像和孙庭午腋下的气味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