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王领的佛罗里安

第八章王领的佛罗里安

阳光降下高丘,世界逐渐重归于夜。除了红堡的遥远光芒,四下已步入无边黑暗。他喜欢黑暗,要是可以,在黑暗中痛饮会更让他喜欢。夜晚独属于他,不必卖力表演不情愿的节目,不必在众人的轻蔑嘲弄之下憨笑,在一袋酒之后,昏暗的草房也能睡出国王的舒畅。夜晚最懂他。

白天多数时候都不如人意。白天会嘲弄他,人们看到的会是白胖又颤颤巍巍的失败男人,一个由骑士变成弄臣的滑稽人儿。

被嘲笑本来就是弄臣的职责嘛,他偶尔想。若是他被带到君临后以弄臣来培养,此刻他应该感到幸福。弄臣的工作简单,这些天下来,他滑稽地觉得,他竟十分具有小丑的天赋。想让四座欢笑,他甚至无需努力,他的脸型、他的举手投足都是别人的笑料。可他是照耀着伟大的白骑士巴利斯坦爵士的荣光进入君临,如今巴利斯坦爵士离开君临,他也走到了生命的谷底。

他是唐托斯,能让他舒畅的,只有无人的夜晚,若是诸神没有降下疼痛就更好了。但诸神总是残忍,脑袋疼痛总是常常伴随,只有酒精才能稍微缓解。

为了夜晚,为了止痛的酒水,白天的一切滑稽的付出都值得,而若是囊中羞涩,什么都没搞到,那老头儿赛尔弥就会出现在他的梦中,对他无言痛斥,怎么也挥不出去,其他时候还会出现已不存在的达克林、霍拉德,仿佛他们家族没落都是他的责任。

这个夜晚就什么也没有。他痛恨这个情况,希望胡思乱想可以让他快点入眠,若是老头非要在梦里出现,他也没办法。伟大的白骑士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救了年幼的他,纵然在之后的岁月几乎遗忘他。这是好事,他已由骑士变成弄臣,而赛尔弥爵士不会知道,早在国王剥夺他骑士称号前,国王就收回了赛尔弥爵士的白袍,他在逃亡中一定不会记得曾救过的那个小孩吧?

他曾想通过什么方式去帮助他,哪怕为他这样的英雄人物而死,但伟大的赛尔弥怎么需要他这个小小骑士帮助?他的问题太难,他的敌人太强大,他的错误也太早太深。

赛尔弥爵士总是做错事,他想,伟大的白袍骑士不应去侍奉反叛的新君,不应在新时代的庸碌中消磨光辉,看看他如今的同僚都是什么蠢蛋玩意吧!甚至他的错误更加长远,他根本不该去救那个残酷的国王,也不该去救一个注定要成为弄臣的小孩!这个可怜的无辜的小孩应该随着他的父亲、兄弟姐妹以及他们效忠的领主一同去见诸神,而不是在这里无能又卑微地活着,靠一点酒才能度过艰难的夜晚,还要因太过弱小无法偿付恩情而愧疚。

诸神如此残酷,让他从暮谷城之乱中活下来,从疯王的残酷统治中活下来,从君临城的大屠杀中活下来,在醉酒后的死亡边缘中活下来。而活下来更加残酷,无止境的疼痛,他希望诸神告诉他这么安排的原因。他闭上眼,他开始止不住回想,希望这些回忆能把他带入梦乡。

他记得一具具烧焦的尸体从红堡中搬出来的样子,以及那个气味。他们活着的时候,每个身份都高贵,一个个御前首相,一个个国朝重臣,哪怕他远远看过一眼都会觉得荣幸,但他们烧焦后的样子却十分一致,连气味也一样。他搬过很多,这个工作如此耻辱,但少年的这些经历增加了他的见识。

若是人烧得很焦,无论生前身高体重装饰都不会让死后的样子有所不同,但如果烧得只是半焦或有盔甲什么的容器,这就很可怕。他还记得为史塔克父子抬尸的情景。父亲的血肉在盔甲中烤熟,而钢铁在野火中保存得完好,上面的镂刻的冰原狼覆盖着焦灰,仿佛是送给国王的烤狼肉大餐,散发着令人尴尬的味道。他记得与同伴伊诺小心翼翼将尸体抬出时,对方的话,“不要乱动,看他烤得多完整焦脆嘞!”可搬运中不免碰撞,金属盔甲撕下了黏连的熟透的皮肤和肉,露出粉色的……那与焦脆就完全没有关联了。他记得同伴抱怨为什么抬的是父亲而不是儿子。他看到过儿子,儿子尸体完完整整,没有被烧,不必担心抬的时候身体散架,儿子也没有味道,只是死相比他父亲要恐怖一百倍。可怜的史塔克,他们一定不知道短短十几年,另一对史塔克父子如今也已身首两端了吧。这次他没有抬尸的机会,父亲的头颅早先一段时间还挂在红堡,儿子的头颅也被珍藏,偶尔被拿出为国王助兴,身体更是被缝上狼头在河间地的大道上向往来人士展示。

唐托斯觉得,要是从两对史塔克父子所受的待遇来看,相比伊里斯,如今的小国王已足算仁慈,他年龄毕竟还小,在制造残忍和恐惧上欠缺经验,绝不高深莫测,充其量是随性而动,虽然往往也能令人侧目,比如,给他灌酒那次——但并不及疯王狠毒得幽深、准备万全且可让周边之人一起挨受痛苦,他就见过兰尼斯特的白袍为这痛苦紧捏剑柄装饰的宝石留下满手鲜血的样。

他还记得兰尼斯特大军进入君临时烧杀抢掠的场景。那时他只是一个小小侍从,在守城人手不足的情况下,他被赶上城头射出一支支软乎乎的箭。他记得上司艾里沙索恩爵士在守城时对着他疯狂呼喊,用他能够想得到一切词骂他。若非经受艾里沙索恩爵士的痛骂,他今天一定无法安然对待身边的嘲讽,他想。那些口出恶言的人,诸神并不青睐。

唐托斯觉得,艾里沙爵士是个坚韧的人,喜欢抽起嘴角微笑,但多数时候是个气急败坏的魔头。他仿佛讨厌唐托斯的一切,尤其是他的姓氏,若非守军不足,他觉得艾里沙会将他推下城头,变成一摊烂肉。面对举国的叛乱,人人都知道,君临失陷已无法避免,但艾里沙爵士绝不放弃,而且在最艰难的时刻,也不放弃辱骂他,唐托斯觉得他是个十足的混蛋。当守军打开城门,向泰温投降后,泰温没有信守承诺,他放出自己的疯狗对自己故友的家人进行撕咬,对所有在守城中对他不敬的军官、士卒进行残酷的处置。街头到处都是狮爪下的惨叫和无力的逃亡,血与火。与暮谷城的屠城和砍头相比,这次更乱,时间也更长。

狮子的残酷,他早在暮谷城就已了解并体验,但艾里沙爵士就认不清这一点。破城后,他仍将自己的痛恨放在了脸上,琥珀色的眼睛试图将一切人都钉死在墙上,最终狮子给了他选择,要么死要么黑衣。他选择了黑衣。他唐托斯更渺小且更谦逊,更重要的是,他懂得如何表演懦弱和臣服,那个时候他精力充沛,充满激情与智慧,也没有莫名其妙的头痛。他不是因为懦弱和臣服而被放过,他知道。他的身材比暮谷城时更大更强壮,但……盔甲历经战斗,但没有一丝伤痕,主人的智慧或者恰到好处的懦弱将它和上面的纹章保护得很好,老狮子一定记得。

我是暮谷城下的遗孤,是伊里斯国王的叛徒遗种,是赛尔弥爵士救下的无知儿童,也是狮子上一把屠刀下残存的男丁。王朝更替,旧王朝罪种的清白不证自明,他免于像艾里沙爵士那样做选择。

他还记得随舰队跟随龙石岛亲王史坦尼斯征服大威克岛时的情形。大威克岛的古博勒家族将最后的军队藏在娜迦山丘,严密守卫每一个登上灰海王大厅的堤道入口。史坦尼斯在抛光所有火油灌后,下令强攻,他则作为首批进攻的士兵,向堤道发起进攻。在国王的旗帜下,军队士气如虹,顺利突破堤道防守位,攻入内线,随同他一起的派柏爵士、秃头佛罗、壮牛哈尔温统统战死,他则在混乱中杀死达衮古博勒,而后被流矢击中,伤痛之下,从王座厅滚落,跌下山崖又幸运被松枝拖住。战斗结束,打扫战场,他才被发现。但此时,不仅达衮古博勒的死被错误得记录在他人名下,他也错过史坦尼斯为勇士册封骑士的机会。当他可以从床上走下争取他的荣誉时,早已无人证明他的功勋,他服务的骑士也一样死在战场。“骗子”,这几乎成了他的外号,无人相信他曾勇敢作战。正当他以为这辈子将背负这种不名誉的外号时,史坦尼斯则已命令学士向他调查。当一名名死去的同袍从他嘴中述出时,史坦尼斯则拔出了剑,在娜迦山丘传奇的灰海王座前为他补了骑士封号。“达衮古博勒直接死于丢了头,喷溅的鲜血染红了梁柱,所以我们判断他并非死于穿胸剑。他胸部腹部虽有伤痕,但腐烂不成样子,看不清深浅,无法证明你为他带来了致命伤,所以这份荣誉我无法给你。”

虽然丢失了最大的功勋,但单独获封的骑士称号依然让他倍感骄傲。亲王的古怪性格更增这份荣誉的成色。

他也记得失去骑士封号的那天。刚开始,他以为这是幸运的一天,贵人为了欢庆小国王的命名日,赠与每位城堡守卫一大袋红酒,鼓鼓囊囊,但他觉得幸运的是,他不用在宫中当值——负责宫廷守卫的他们换成了金袍子,来至宫廷卫队主管卢比奥的命令让他从职责中解放出来。他知道现在的传言,说他在比武时喝得酩酊大醉,惹得小国王生气,把他从骑士变成了弄臣。小国王喜欢残忍的比武表演,但和他有什么关系?他只负责高呼国王万岁!

可问题就出现在这里。参与滑稽比武的自由骑士实在太少,与小国王父亲还是国王时举办的那场相距甚远,于是杰诺斯史林特大人提议城防中的骑士参与,以壮比武声威。到了这里,幸运的一天开始转变。他在酒后的睡眠中被拉起,作为临时选手参加临时举办的荒诞比武,他甚至没有了解自己的对手。他酒彻底醒后才明白,这是某个残酷的大人为了迎合国王残酷的性情而增添的残酷底料。他甚至只是被漫不经心挑选的目标。

他不知道那个时候珊莎史塔克是哪里来的勇气对抗来至乔弗里的命令。那个时候她虽然是国王名义上的未婚妻,但只要有脑袋的人都会明白,她已不可能成为七国的王后了。而且,她还经常被他的上司,即白袍铁卫们殴打。任何有记忆的人都不会如此冒失。他被珊莎史塔克冒失的善良救下,就像冒失的赛尔弥爵士将他从暮谷城之乱中救出。

上次从儿童变成孤儿,这次从骑士变成弄臣。他既是弄臣又是骑士,两者结合则是弄臣的国王,无与伦比。某个好大人曾告诉他,七国之内,他是唯一既做过骑士又做过弄臣的人。他忘了,这种人还有佛罗里安,骑士的唐托斯会和他争辩,但弄臣的唐托斯不会。这个记录可不光彩。

他还记得,在黑水河大战……

就在他继续回想之时,莫名其妙的感觉让他睁开了眼睛。他望向出口,却见一个黑影出现,仿佛已在门口站了很久。当黑影注意到唐托斯已经注意到他的时候,他说话了。

“作为一个弄臣来讲,这个房间已足够好,但作为一个曾经的骑士来说,这里寒酸又简陋。竟连一把合适的锁都没有。”有礼貌的人不会以此开头,他想。

他早已生活在阴谋之中了,并不准备搭话,故而像个傻子弄臣看着黑影,如果光亮更好一点,他一定会让对方看出他在疑惑以及那张愚笨而迟钝的大脸庞在傻傻等待,但黑暗没有给他很多机会。

“也许你还想喝酒吧。”这个声音透露着戏谑。他十分熟悉这种腔调,总有人如此在他面前卖弄姿态,也总有人认为他会为酒放弃一切,“哝,这个你一定会喜欢。”一个酒袋抛了过来,他身手伶俐又迟钝,将将抓住。

“你,你是?”

“呵呵。你总会知道的。”他走了,就像从没出现过。除了手中的酒袋和飘在空中的余音,什么都没留下。

他摇了摇酒袋,拔出塞子。这是多恩的红葡萄酒,他立刻就明白。毫不犹豫,他喝了一口,然后另一口。再见了,巴利斯坦爵士,今夜你别来打扰我。

幽影和脚步声渐渐远去,打着规律的节拍,仿若在提醒他刚刚并不是梦。

呵,以为我会关心他是什么人?我不关心,一丝一毫都不关心。自以为是的人会以为自己很重要,但我已经过了这个阶段。

过了两日,当他喝完酒袋中最后一滴的那晚,黑影再次出现在门口,一如几日前。人影这次什么也没说,弹出了一枚硬币,硬币扣出,嗡嗡作响。唐托斯像表演戏法,双手一起合十捧住,这滑稽样惹得黑影嘿嘿直笑。这是他的弄臣天赋。

一枚银鹿,他不必查看。一枚银鹿足以换好几袋酒,好几只烧鸡。但他有点失望,他是古老的霍拉德家族的继承人,是已不存在的霍拉德堡的主人,什么不自量力的人会拿一枚银币收买他?

我是个弄臣?呵呵,轻视我吧,轻视我吧。

但他仍露出十分满意的神采。这满意的神采让来人更满意了。他第二次来亦如他第一次过来。

等待和计数让他辛苦。陌生人能来第一次、第二次就可以再来第三次直到第七次。有任务在等待他这个弄臣,他不排斥任务。

第三次,来人给他带来一枚金龙。金龙在昏暗之中和银币也没有什么区别,只是扣出的声音更加沉闷,不如银币响亮。第四次,来人给他送来了一袋酒,一袋来至青亭岛的金黄色葡萄酒,比多恩的葡萄酒要好,正如金币要比银币好。第五次,来人给他扔了一件黄金制作的手环。每次他都会问,你是谁,但来人总是呵呵笑,不予回复,装足了神秘。

黄金的沉重感压得脑中血管蹦跳,与以往大不相同。他想起曾偶然听到一个卖烧饼的平民向人吹嘘,“只要我裤子有些潮,第二日就一定会下雨,”大家听着都哄笑,但他仍喋喋不休,“若是略微潮,就只会下小雨,若是很潮,则会下大雨。”有人笑骂他污蔑诸神。但唐托斯则不敢轻易否定,他也有自己总结的小秘密。每当他脑袋里血管抽搐,第二日就一定会亲眼见到死亡,血管跳得越厉害头则越痛,第二日的死亡也将越惨烈。而自从劳勃国王去世以来,血管抽搐已十分频繁及热烈,也越来越难以忍受。冥冥之中,唐托斯就是明白他的死期将至!他甚至能看到伴在他身边的陌客。

他一直在期待陌客正式登门。

陌生人第六次登门时送上了烧鸡、金币、酒袋。他知道,如果这是个信神的人,他还会再来最后一次,但他没必要如此胸有成竹。人们以为的唐托斯、糊涂的唐托斯、酒桶唐托斯、弄臣唐托斯不会记得陌生人来了多少次,但真实的唐托斯什么都记得。

“请问,请问,我很感谢您送来的礼物,请让我知道,我该如何回报您吧!”

“呵呵,有机会的,或许还会很快。”

第七次,他收到了一个徽章,城堡的外形,侧面镶嵌着用黄金打造的王冠,红铜及白银相间的条纹,斑斑灰迹述说着小玩意的古老。他小时候曾见过这个玩意,他的爷爷常将它扣在长风衣的胸前。自打他的爷爷去世,这个配件他便再也没见过,随着霍拉德堡以及他的家族覆灭,这个东西也失去了意义。

他有些失神。无论这个陌生人想要如何利用他,支付的黄金和刻意寻找的独特礼物都已表明了足够的诚意。他将小玩意紧紧攥在手中,沉痛、悔恨、惋惜在心中翻滚。健康的唐托斯即使是个弄臣也会用得着它,濒死的唐托斯拿着它只会羞愧以及懊悔。

“这,这,大人,我没想到,真的感激!”他撑起笑脸,向来人表达感谢。

“我可不是什么大人。呵呵,真正的大人或许会用得着你。”陌生人一如既往,不肯透露任何消息。

唐托斯并不觉得有何被利用的价值,但来人支付的价码早已超出了他一个弄臣努努力就能偿付的限度。他十分确信。

次日,结束可笑的一天后,当他提着酒袋艰难吞酒之时,门口再次出现了黑影。这个黑影更加整肃,但个头却小了不少。

“唐托斯,我为你准备的礼物,你还喜欢么?说实在的,那块徽章已在我收藏室里很久了,我想最适合它的只能是你。”这个声音并不陌生。

“哦,贝里席大人。”他憋出一个酒嗝,“我不知道,您,我很乐意为您服务。”

“我相信你能服务得好。我送了七次礼物,但没有在弄臣和小丑中听到你获得神秘礼物的传闻哦。”他轻声笑了起来,“这点很好,秘密,是生活在君临的一切。”

“是的,大人。您有吩咐,我一定竭诚为您完成。”

“很快我就要离开君临,我需要在君临留有眼线,可什么眼线能有弄臣更好呢?或者,你还觉得自己是骑士?”

“不,大人,哦,我的意思是,我不是骑士,我的骑士头衔已经被乔弗里国王剥夺了。”你的眼线快死了,所以你赶快下饵吧。

“乔弗里国王剥夺了你的骑士头衔,你不恨他么,他甚至要杀了你。”

“这,这是我的错,大人,国王,是我惹恼了国王,国王放过了我。”

“呵呵。救下你性命的是珊莎史塔克。”他盯着他笑了仿佛两人早已达成一致,“我要去鹰巢城迎娶艾林首相的遗孀莱莎徒利,可那个女人说结婚必须答应她一个条件,这可给我出了个大难题。”唐托斯讨厌他神秘莫测的笑容。

“这?请问大人,我可以为您做什么?”莱莎是你的婊子,为了结婚可以答应你一堆条件,哪怕在血门下飞。

“莱莎徒利是凯特琳徒利的亲妹妹,他们小时候,关系就极好,如今凯特琳在红色婚礼上被佛雷杀害,莱莎十分痛心,下定决心要救出凯特琳所剩的唯一女儿。我的难题在于,她非要让我把她带回鹰巢城,否则就让我滚回赫伦堡,呵,那个地方还不如五指半岛呢。”他故意切断了话,停顿了一下,唐托斯知道他在观察审视,“这个女儿就是救了你性命的珊莎史塔克,我要你协助,帮我偷出这份聘礼。”

偷出兰尼斯特最重要的人质?他要是有这个能力,不如直接带这女孩回临冬城,然后在北境重建霍拉德堡。

“我一直在寻找机会报答,可是?”

“你不会以为只靠你一个人吧!我需要你先取得珊莎史塔克的信任,教她乖乖听话,她救了你,也一定愿意去信任你,而你的独特身份可以让你经常出入宫禁。没有你,我总不能把她抓起来放在箱子里吧,她毕竟是长了腿的,还有一副好嗓子。”

“这,这,可是,若是失败,或让铁王座知晓?”

“我可不晓得你何时忠于现在这个坐铁王座的人,或者我看错了?”

他知道正确答案。“不,大人,我从未向现在的铁王座宣誓。可大人您?”

“我?有了公爵女儿和公爵夫人的爱情,铁王座的赏赐又算什么呢?”他笑意洋洋,仿佛这是个蠢问题,“我很快就会离开,而其他的细节自然会有人交代你,但首先,你要接近珊莎,取得他的信任。你可以吧?”

他几乎立刻就答应下来这个任务。他就知道,他的人生不会以碌碌无为,在君临某个拐角因病痛折磨而结尾。

数日后,他就知道了自己的一切角色:为珊莎史塔克送上他“祖传”的蓝宝石项链,请求他在国王的婚礼上穿戴、在混乱中将她带离现场,通过提前熟悉的道路将她带到海滨,乘坐小船将目标送往指定方向等待的船只。然后,按照他们的安排,他将获得一百金龙和狭海对岸的一座宅子,足够过好一生。

想要一个人完成计划绝无可能,他需要一个有船且足以信任的朋友来帮助他。弄臣没有朋友,曾作为骑士的唐托斯有很多,但他们都没有船。然而问题却不在此,真正的问题是,如果他们不屑与弄臣做朋友,他们显然也不足以托付这项危险而收益未知的重任。

眼前的困难和目标像火一样燎烧着他,好像,他的一生都在等待这个时刻。

“想想办法,想想办法。”唐托斯挠抓着头发,希望灵感可以从疼痛中突然诞生,但脑中一片空白,简陋的房间和弄臣的头套面具嘲笑着他的不自量力。他只得吞下两口红酒,离开房间。

跳蚤街的贫民不会嘲笑他,烂泥门的渔民不关心他,而如果要船,尤其是廉价的船,不会有比渔民广场更合适的地方。黑水河两岸的滩地,史坦尼斯留下了大量的沉船和木板桅杆,船中的盔甲、刀剑以及其他值钱物品早在第一时间就被搜罗一空,而如今,就连这些破木头已有渔民和船匠在盘算。要是这里有价格合适的船,唐托斯会考虑买一艘,不用大船,能够穿越黑水湾就足够,他金龙不多。

“小小的船,不需要如你姐姐美伊史塔克的那艘大,不需要配齐优异的水手,不需横渡夏日之海、玉海,甚至不需要渡过狭海。”

经过数个隐蔽的帐篷,他换了数次装束,直到他认为足够像个买船的商人才重新在最西边的集市出现。他问了数十名船长买船的事,大多数直接将他赶走,少部分向他报了过高的价格。当他精疲力尽,准备放弃时,一名老头子船东开始诚心介绍他的破渔船。他抱着看一看的想法上了它的甲板,如果这里有甲板的话。船舱里面,已集满浅浅一层水,他不知道在海面上,船会不会突然沉入深湾。风帆没有撑开,即使折叠也能看出破破烂烂,唐托斯怀疑这帆能不能撑起。这艘破船的一切都说明它的古老。

老头像个热情的商人向他介绍船的历史和一切优点。唐托斯看得出来,他与这艘船有很多故事,也能看得出来,他已厌倦了海上的工作,如今只想卖掉它上岸。

他向老头说明了虚假的用途,老头一个劲点头承诺,并尝试去撑开帆,但船的桅杆却突然折断,若非老头敏捷,差点将他砸死。老头惊恐莫名转又唉声叹气,为了表明不是为了故意骗唐托斯,开始向他讲起他自己倒霉的一生。唐托斯虽然不耐烦,却也感叹他的遭遇:他大儿子梦想成为骑士却在第一次上马时摔下,成了跛子,如今在给人做帮工,收益微薄,二儿子刚刚成人时死于一场风寒症,三儿子十几岁随他出海却掉到海里被船撞坏了脑袋,他老婆不得不把这个儿子送给陌客,大女儿早早嫁人却又早早成了寡妇,带着一个儿子,被婆婆扫地出门,二女儿在十几岁时于集市失踪,他老婆担心得生了病随后就死了。小儿子好不容易被他塞入马舍做个马夫,在比武大会上却意外被魔山砍成两半,小女儿如今在家卖鲍鱼,他没有去看过,但据说,出入买鱼男人可以从诸神门排到烂泥门……

唐托斯没有耐心听他的倒霉史。正当他准备离开,一个面目粗犷的中年人走了过来。他立刻就明白,这是老头的大儿子。中年人在颠簸的船上行走,仅略有跛态,唐托斯觉得,如果这也是跛子,他则可以被称为瘸子。

“大人。”中年人向唐托斯做了个标准的见礼,而后转身看了断了的桅杆,向他老头道,“里面已经被虫蛀烂了。父亲,真该感谢诸神,这种倒霉事不是发生在海上。岸边很多破船,我去看看能不能找到合适的桅杆代替,您老收拾一下,把这断了的锯掉吧,等我回来,我们把船划走。这个泊位费我们可付不起……”他来得快,去得也快。

“若是甘德没有摔伤,或许他真的可以去做骑士。”老头黯然。神奇地,唐托斯也认同。

“确实。”

离别老头,唐托斯心乱如麻。当他准备在城门关闭前返回时,一个鬼祟的年轻人拉住了他衣角,示意他到旁边的帐篷说话。

“我听说老爷您要买船,就跟着您了。”年轻人最多只有十五六岁,如今嗓音粗糙像是正在换声,绒毛胡子浅浅挂在唇上,黑色头发,四肢健壮,但看不出英俊,是个妥帖的小伙子。

“嗯?”这不是刻意来探查他消息的人,他立刻就明白。

“老爷您想买船,但看起来,您明显不是船上人,我在想,老爷您,您一定需要合适的船长,嗯,或水手吧或者帮您检查船舶质量的海员?我从小就生长在船上,操船升帆、认星识路、辨礁越障无所不能。”

“我可不会信任一个陌生人。”唐托斯立刻就喜欢上这个年轻人。

“我已立誓绝不辜负信任,这是我在君临活下来的根本。我曾在‘欢乐人鱼号’、‘里斯人兄弟号’上做工,在此之前,我一直在家里的客货两用渔船上帮忙,我向您保证,我是个合格的水手,甚至船长。”年轻人眉飞色舞,信心和担心交织的奇怪勇气让唐托斯羡慕至极。

在君临活下来的根本是装傻和说谎。“也许你有技能,但我为何要信任你。今天之前我还从未见过你。”

“大人,我是骑士之子,我愿意以我父亲名义向您发誓,我值得信任。”誓言从不可靠,他记得泰温的誓言、记得伊里斯国王的誓言。

“你即是骑士之子,为何没去做个侍从?”

“我的父亲死得太早,没有这样的机会,另外,我还得养活弟弟、妹妹和母亲。”

“你的名字?”

“佛罗里安琼斯”

“你弟弟的名字?妹妹的名字,母亲的名字?”他快速询问。

“佛洛伦琼斯、艾丽琼斯以及玛丽霍格特”唐托斯不得不相信。他就做不到在一个呼吸之间说出自己父母的名字。“呵呵,我的父亲是史蒂芬琼斯,他曾作为雇佣骑士为霍格家族服务,霍格家族效忠于哈佛家族。”

唐托斯只觉得一切都荒谬,他们的父亲有着共同的名字,不仅如此,少年的名字……他握了握手腕,惊叹诸神为他的安排。

“也许你确实适合做一名水手,或船长,但我并没有船。”

“我知道您需要能在黑水湾内航行的客货船,或许,您可以尝试将‘欢笑人鱼号’买下,我猜测,只要您能拿出三十金龙,棕胡子船东一定愿意出手。这艘船虽然老旧,但足以为您服务数年。”

“看来,你一开始就是这个打算。我相信,如果买下,就不用操心招募水手的事了吧?”如果这就是诸神的安排。

“是的,如果您安排我做船长的话。我可以为您招募忠诚可靠的水手,您让他们航向哪里就航向哪里,哪怕是瓦雷利亚的失落之地。”少年终于放下一切笑了。

对,就是要驶向失落之地。“明天,明天城门关闭前的两小时,在这里等我。”现在,他需要想办法尽量让少年愿意为他冒险,但谨慎是他的习惯。

君临日渐拥挤,大人们的注意早已转向治安和接待,没有人真的需要弄臣。为了凑齐购买欢乐人鱼号的资金,唐托斯经过数次换装,在钢铁街将自己的盔甲、剑出手,在丝绸街将金环等物品出手,结合这些年的储蓄以及这次危险行动的“首期”订金,他勉强凑齐五十金龙。

他重新找到了昨天看到的那个老头。吸引他的不是老头倒霉的经历,而是他那骑士梦想未能实现的跛子儿子。他回到了破船的原泊位,但泊位上停留的明显是另一艘更大的船。回身寻找了一圈,却未发现这对父子。唐托斯无奈,只得四处询问,最终才在黑水河上游的河滩上,看到他们,他们的破船上一根桅杆已经重新立上。

“甘德阁下。”唐托斯向老头致意,但话确是向着他的儿子。

“大人。我们的船还没能修好。桅杆在水中泡了太久,已不堪用啦。”

唐托斯看到的桅杆完美无缺。

“这是临时加上的,我们准备给他重新找一个更坚固的。”老头看出了唐托斯的疑惑。

“我明白了。甘德阁下,我听您父亲说,您曾梦想成为骑士。”唐托斯觉得这种话应该向少年说,而不是这个中年的跛子甘德,“说起来很冒昧。我有一桩交易,若是能完成,我想,您一定可以实现愿望。”

“这,大人您开玩笑了,我只是个渔夫。”甘德很谨慎。

“我已决心买下‘欢乐人鱼号’,我希望您可以替我担任船副,确保我的船可以按照我的心意航行,在合适的情况下,及时纠正船长的错误。只要阁下可以按照我指示的去做,只要能够完成任务,您的这个梦想必定会实现。如果您对我冒昧的说辞有一丝兴趣,我希望明日这个时间,您仍在此,那个时候,我将向您坦诚一切。”唐托斯明白骑士的意义,他希望甘德也一样能够明白。

他学着黑影抛出了一枚银币,这是订金。而甘德比他更加矫健。

他换上了商人的装束,这模样他自己也认不出来,欢乐的肚子给了他足够的底气。到了约定时间,他根据佛罗里安的引领,与棕胡子船东沟通了买船的事。船东爽快将船卖出,包括了船内尚未卖出的各种商品及货物,唐托斯共支付了三十九金龙。船舶登记,他又支付了七个银鹿挂上了佛罗里安的名字,又为他请到的三四个水手付出了额外几个银鹿。

“明日,我将派我的管家一起登船,由他担任船副。”他就是知道甘德会同意。

次日,甘德果然留在原处等待,但他的父亲不在。唐托斯与他一起走入船舱。

“大人,我不知是否该信任你。”混迹鱼市街的人往往不会这样说话。唐托斯决定再推一把。

“您可以信任我,我以家族的荣誉起誓,以我所信奉的七神起誓。您得明白,领主、骑士不会因为随便的小事而册封新的骑士。平民虽然可以因为勇敢的战斗、机智的协助而被册封骑士,但你已不适合在战斗中获取荣誉,所以,只能依靠机智的行动。七大国中,被册封的平民骑士有许多,您一定能找到合适的例子。”

“机智的行动,大人,是走私么?我们航向目的地简单,但绕过港口检查可难。”

“是走私,但不需要绕过港口检查。”唐托斯知道他们蕴含的勇气和力量。

少年船长充满独立执掌一船的自豪、自信和野望,愿意航向任何深渊,中年跛子大副目标明确沉着冷静,足以应付海上的意外,他找不到比这更好的搭配了。

太阳从海面升起,第一束光打亮了高丘的红堡,全城至此开始逐渐热闹。王国需要这样一场盛大的婚礼宣告国家的伟大胜利,宣告铁王座的团结和力量。但到了今日,唐托斯只看到分裂和虚弱。

他觉得双手颤抖,为送出的项链颤抖,为他伟大的计划颤抖。脑袋开始剧烈抽痛,他不得不吞下两口红酒。红酒酸涩刺鼻,在酒精刺激下,他的脸色迅速变得红扑扑,伴随着严重的头痛,开始像个酒鬼。

珊莎会老老实实跟一个酒鬼走么?唐托斯有些担心,在关键的时间上酗酒的人不值得信任,而他已向珊莎证明过。若是她拒绝信任一个酒鬼,则万事皆休。贝里席公爵为什么认为他可以带出珊莎?君临城内几十万人难道仅仅一个唐托斯可以用么?

他裹上了宽厚的弄臣服装,装上表演的道具、测向仪还有为甘德准备的信件。信件被泥封,上面用霍拉德的徽章加盖印记。这是他的承诺。

完成不堪的表演后,唐托斯剩下的工作就是等待。婚礼逐渐变得热闹嘈杂,每个人都有无数忙不过来的任务,唯独他有时间在一旁观察、思考。逃跑的路线已在他的脑海中翻过无数遍,他希望佛罗里安和甘德会向他们表现得那么可靠。他还要思考如何快速不惹人注目地接近珊莎。这中间过程有太多不可控的因素。

唐托斯知道计划会成功,他相信梦中的指示。在梦中,她看到珊莎回到了临冬城,但站在婚礼现场和站在梦境中观察,这是两个概念。贝里席大人会做梦么?若是不做,他对计划成功实施有几分把握呢?或者贝里席大人真的期待计划完全成功么?唐托斯知道答案。成功则最好,若是失败,也不差,损失无非珊莎。当然,若是失败,暗中盯着他唐托斯的刀会随时划过他的脖子。贝里席大人不会将自己的把柄放在他的身上。

他并不怕。他甚至想向他打声招呼。

陌客,你好么,你已经等待很久了吧?

经过漫长的等待,他从人群的惊慌声中回神。他往贵人的高台而去,没有人阻拦他,没有人在意他,这很好。

珊莎像个惊呆的小鹌鹑,这不好。

唐托斯轻轻碰了她的袖子,“就是在这个时候,快走吧!是时候回临冬城了。”临冬城三个字对她很有力量,唐托斯高兴想到,她愿意跟随说出这三个字的任何人。很好,其他所有人都在涌向倒下的国王,无人关注他们。

唐托斯顺着已行走过无数遍的廊道,蜿蜒的小径以及紧闭的铁门。他为珊莎戴上斗篷,行走在树木的暗影中,期望神木林的树木仍是北境神灵的盟友。

“珊莎,不用害怕,我已经准备好了一切,这就回临冬城。很快,很快,你就能到了。”

“感谢您,爵士,我并不怕。”

“我并不是爵士。”

“不,您是。”她的坚持让唐托斯觉得好笑,这只是个孩子。

除了少数狭窄的地方对小女孩有所受阻外,整个路途竟无比顺利。他们顺畅到达红堡下的海岸,而此时,教堂不间断的钟声已响起,可能整个黑水湾的海面都能听清。已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挡他们了。

唐托斯巡视海岸,果然在不远处看到了系在岸边的被隐藏起来的小船。他小心将珊莎扶上。将小船推入海后,他立即跳上。稍稍迟疑后,他将测向仪和书信放下,安慰珊莎后,转又跳下。将所有属于弄臣的衣服全部扔在岸边,露出了属于霍拉德的纹饰。

海面有雾,再好不过,唐托斯心想。不过一会,他就会消失在茫茫大海上,带着临冬城的女儿逃离狮子的魔爪,清偿他的债务。他希望,少年船长和跛子大副不会被教堂的钟声影响而放弃等待。

沿着测定的方位,他足足划了半个小时,在筋疲力尽前,看到那艘破旧的客货船,他笑了。

“去吧,孩子!跟着他们上船,记得把信交给你见到的领主。”他对珊莎说道。

“爵士,您不要一起么?”

“我的好女士。我还有其他事要办,他们会带你回家的,你知道家吧,我看过那个地方,鱼梁木很粗,要几个人才能环抱,啊,旁边的绿色池塘,冒着热气。”

“是的,红色叶子,白色枝干,绿色池塘。”珊莎小声说出,在迟疑之下,她付出一个拙劣的吻。

欢笑人鱼号的船员开始哄笑,并吹出口哨。唐托斯没想到会如此幸福。少女在水手起哄中羞红了脸。

“大人,现在可以告诉我你的真名了么?”佛罗里安琼斯向他问道。

“他的名字叫佛罗里安。”珊莎道。少年像见鬼了一样。

“是的,我叫佛罗里安!”他带着幸福和欢乐划船而去。他还有另外的人需要见。

海上划桨让他又痛又累,迷雾渐渐散去,唐托斯才发现了另一艘在海上等待的船,这是他的方向,也是他的终局,大教堂的钟声似为他而鸣。他的头痛也在随着钟声的节律在逐渐强烈。

“唐托斯,我没有看到珊莎。”贝里席高高站在海船之上。

“您应该称呼我为爵士,大人。”贝里席笑容止在脸上。

“我可不关心酒鬼的称呼,珊莎在哪?”

“珊莎已经回家。我不是酒鬼,我叫佛罗里安,我讨厌酒。大人。”

“唐托斯,莫非你的脑袋被酒泡了?”,贝里席只能通过钟声知道一些,但其他的他什么也了解不了,“既然珊莎已回家,你还来这里做什么,莫非还想来拿尾款?”

“那个叫唐托斯的傻子想给您带话。他站在婚礼现场,虽然饿了,但他忍着大餐未吃,虽然渴了,却忍着美酒未喝,虽然累了,但绝不坐下任何板凳,虽然热了,却绝不站在屋顶之下。而贝里席大人不在场,却吃得饱喝得满,坐得也够稳,对了,您向红堡主人送的礼物他喜欢极了。”

“唐托斯,我没有见过比你更蠢的傻瓜了。”他的脸色愤恨而惊悚。

“是的,我是个傻瓜。”

“那傻瓜,莫非这番话就是你来此的目的?”

“不。我是来向您致谢的。那个纹章我很喜欢。”

他听到了呼啸声。利箭穿胸,他没觉得痛。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