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蜕变(求推荐)

在德赛家吃了午餐后,阿方斯跟巴迪斯才同车返回了宅子。

车上,巴迪斯几次欲言又止,最后还是阿方斯率先开口:“有话直说,你再吞吞吐吐,我就把你送工坊去了。”

“你真的可以用钱帮威廉•德赛成为伯爵?”巴迪斯终于忍不住了。

“你也想这么做?”阿方斯笑道。

“我不要伯爵,我想当将军,我本来就快晋升上校了,就因为金盏花号受了伤退役,我就被退役了。”巴迪斯叹了一口气。

“这也不难,在国家需要的时候再挺身而出吧,到时候我把船借给你。”阿方斯笑道:

“现在是多事之秋,今天英国人来找我买速射炮,我只是一看他的态度,就知道这一两年内,英国人一定会跟我们开战。”

“为什么?”巴迪斯有些奇怪问道。

“因为速射炮。”阿方斯眨了眨眼睛:“大概是我们的速射炮太好了,英国佬拿我们没办法,所以干脆干掉我们,就没有速射炮了。”

“那你还卖给他们?”巴迪斯没好气道。

“能买到的东西,他们才不会用心钻研,真的让他们自己琢磨出来,那什么口径的火炮他们都能改,到时候我们死得更惨。”

阿方斯摆摆手:“但目前来看,还是有好处的,英国人跟我们打,就会逼着军队重建海军,就现在这几条船,别说给你个将军,元帅也没用。”

“那你下个月去布洛涅吗?”巴迪斯想了想又问道。

“虽然不知道这些大人物在打什么主意,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走一步算一步吧。”阿方斯点了点头。

“压力不要太大。”想了想,巴迪斯拍了拍阿方斯的肩膀。

“陪我练练剑吧。”其实阿方斯也知道,总是会被这些大人物盯上的,只是没想到才没苟多久,就已经被盯上了。

“嗯。”巴迪斯点点头,能理解阿方斯将练剑作为释放的方式…

到了宅子,二人就各自翻出了自己的佩剑,在空荡荡的后花园比起了剑术来。

巴迪斯使用的是手半骑士剑,这是一种重型骑士剑,可单握也可双握;

而当下,贵族早已纷纷放弃笨重的骑士剑、普遍流行起轻而细长、善于刺击的刺剑;

这说明,巴迪斯的家族依旧传承着、极具个人武技风格的骑士剑法,真不愧是家学渊源的古老家族…

只是,为什么他会选择普遍适用刺剑的海军、而不是依旧有佩剑骑兵的陆军,又是一个值得推敲的故事…

反观阿方斯,他拿出来的是一把莫卧儿长刀,融合蒙古、波斯跟印度三家铸剑之长形成的莫卧儿长刀,一直都是冷兵器时代的巅峰之作;

阿方斯手中这把、由大马士革钢打造的莫卧儿长刀,更是莫勒家族不知何时收藏的珍品。

“需要佩戴防具吗?”巴迪斯扬了扬手中的骑士剑:“剑太重了,未必收的住。”

“现在伤在你手上,也远比将来伤在敌人手里强。”阿方斯翻了翻白眼:“再说了,我也未必比你差,你也要小心一点。”

“呵。”巴迪斯撇撇嘴,拔出骑士剑,丢下剑鞘,双手握持骑士剑:“来吧。”

阿方斯同样抽出刀鞘,用刀尖如划破水面般切开空气,直直点向巴迪斯的胸口!

“铛!”巴迪斯的骑士剑又快又准的把阿方斯的长刀向外劈开,同时骑士剑一挪,就用刀柄直接撞入阿方斯的胸口!

阿方斯自然挥刀再砍,依旧剑刃朝外的巴迪斯继续用精巧的格挡技挑开阿方斯的长刀,身体却又进一步逼近阿方斯!

“砰!”阿方斯一个肘撞逼开了巴迪斯,随即又用长刀劈向了巴迪斯,这一次巴迪斯不再避让,而是双手握剑,直接来了个硬碰硬的劈砍!

“锵!锵!锵!”这一次就轮到阿方斯难受了,单手剑跟双手重剑对砍,这跟找死没多少区别…

诚然,凭借大马士革钢的强韧,长刀没有产生缺口,但所有力道都压在阿方斯手上,逼得他手一软,就被骑士剑架在脖子上!

“好吧,是我自己脑子有问题,跟你玩劈砍。”阿方斯无奈的推开巴迪斯的骑士剑:

“骑士剑技一般不都是骑马砍杀吗?为什么你的会是贴身缠斗。”

“我的家族自英法百年战争后,一直是作为宫廷骑士,所以近身靠剑术,上马用骑枪,自然会把双手剑的骑剑技进行改进。”

巴迪斯笑道:“倒是你,似乎就没学过系统的格斗剑术?”

“打架嘛,要什么套路?”阿方斯笑道:“怎么,要不你教我?”

“剑术需要从小锻炼,形成习惯性反击,没有足够的时间磨练体力、训练出手速度,是无法进入真正的门槛的。”巴迪斯摇了摇头:“你还是去练火枪吧。”

“哪怕是骗骗我呢。”阿方斯叹了一口气道。

本以为有什么秘法、可以速成自己的个人武力,但想一想就觉得想当然了;

刚刚如果是战场上,巴迪斯大概第一剑劈开自己的长刀时,就顺势一剑捅死自己了,而不是还把剑掉个头用刀柄捅自己。

只凭这起手间、就能杀个人的熟练度跟手速,就根本不是一年半载可以练成的。

“看来我错过了什么精彩环节?”就在二人各自持着剑站在空地聊天时,安已经摇着小扇子从走廊走了过来笑道。

“起码我接下来很放心把背后交给巴迪斯。”阿方斯把长刀收入鞘中:

“对了,巴迪斯,你退役了,你属下那些士兵呢?能不能召集一部分来为我工作?”

“我退役到现在已经半年多了,我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情况,倒是可以写信试试。”巴迪斯想了想又道:“但是不会很多,估计就十来个人。”

“你可是堂堂中校,一个营的领导。”阿方斯好没气道。

“中校营长是陆军编制,我是中校舰长。”巴迪斯一本正经回道。

“好吧,舰长先生,考虑到我接下来要组建一支舰队,我需要几百甚至上千个水手;

你需要帮我尽可能的把有服役经验的优秀水兵挖过来,一个月20利弗尔薪水,有多少要多少。”

“我只能说试试。”巴迪斯想了想回道。

“首先把你的人找回来,对了,写信要很多钱吧?”阿方斯又问道:“一封信50利弗尔,你得寄多少?”

“我是给退役士兵寄信,去邮局邮递寄信就可以了,虽然要一个月左右才能到,但不需要多少钱。”巴迪斯摇了摇头道。

“那行,我现在越来越头疼到时候卢浮宫的30万利弗尔投资怎么放才好了。”阿方斯又走向安:

“刚刚本杰明•霍金斯过来了一趟,把速射炮图纸买走了,顺便把200门速射炮的货款也结了,你那边呢?”

“本杰明来了?”安眼前一亮,听到阿方斯又问及奥通家族的事,便又撇撇嘴道:

“两个酒馆里全是酒鬼,还有那些不干不净的女人,该死,我看到他们大白天就在里面做那种事!”

“咳,我就先去写信了。”巴迪斯咳嗽一声先落荒而逃。

“他急什么?”阿方斯奇怪的看了一眼巴迪斯的背影继续道:“你觉得有多少价值呢?”

“可能在信息方面还是比较灵通,那帮酒鬼喝了酒嘴巴就跟没门似的,但是真是假、有用没用也很难说,反而很容易被有心人利用。”

安皱着眉头继续道:“比如说外来人,如果想了解我们的情况,在酒馆坐两天,连你从宅子去工坊走什么路都知道。”

“呃…”阿方斯有些懵逼的摸了摸鼻子道:“这么夸张?”

“不用担心,都是他们自己瞎编的,这些酒鬼连火炮工坊早就搬走了都不知道。”

安摇了摇头:“但其中依旧透露很多真实的消息,就是确实有这条路线从宅子到金船锚工坊。”

“嗯,确实是个问题,最重要的是我们还没办法堵住他们的嘴。”阿方斯有些无奈。

这些酒鬼喝了酒,连自己说了什么都不知道,又怎么指望他们保守什么秘密?

这也反过来说明,他还需要更加注重身边的防护力量,最好把宅院也扩建、加固一番,才不用担心那些为非作歹之辈、对自己动了心思。

“所以,我们买下酒馆的价值、大概就是让酒保替我们注意一些对我们有用的信息,也同时提醒酒鬼们不要讨论相关我们的事。”安回道:

“一家酒馆在码头东边的歪脖子树下,叫“老枪酒馆”,起码有三十年的店龄,生意很好;

因为卖所有人都喝的起的勾兑酒,所以一年也赚不了几个钱;仅仅是为了维持这家店的话,投资一千利弗尔就够了。

另外一家在闹市区,“红玫瑰酒馆”,大概有三十多个位置,生意一般;但配了两个人在那里看场子预防酒客闹事,也就值两千利弗尔。”

“你这样的评估,弗朗西斯•奥通绝不会接受的。”阿方斯笑道。

“当然,他对加莱之家估值1.5万利弗尔,但还有8000利弗尔贷款,所以我就报了1万;

老枪酒馆他坚持认为生意很好,口碑也好,起码要2500利弗尔;

红玫瑰酒馆更离谱,他说那些女人在酒馆服务是要付钱的,所以收入远比我想象的高,起码也值4000利弗尔。”安摇了摇头道。

“你瞧,其实他报价跟你最贴近的是加莱之家,他有8000利弗尔贷款,你报价一万;替他分担4000利弗尔后,就已经是14000利弗尔了。”阿方斯笑着说道:

“酒馆他报价很高,但其实对我们没什么用,所以谈判可以换一种角度去看,我们坚持一万利弗尔的酒店报价;

酒馆可以随他的意,毕竟酒馆没有负债,钱投进去了,他会去用心经营改造,就很容易谈判。”

“那为什么不直接只选择投资加莱之家呢?”安奇怪问道。

“首先,你理解…为什么弗朗西斯•奥通把酒馆视为优质资产,却花大钱去投资酒店吗?”阿方斯笑眯眯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