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曹丕“文气说”三题

曹丕在他的《典论·论文》里,第一次提出“文以气为主”。这“文以气为主”的主张,曾经对后世文学创作和文学理论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在我国文学批评史上有重要地位。本文就曹丕“文气说”谈三个问题。

曹丕“文气说”应时而发

如同种子播在土壤里,只有遇到了合适的气候才会发芽生长;任何一种文学理论,也都是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曹丕撰写《典论·论文》,提出文气之说,是在东汉建安后期。那时的情形,有两个方面,与曹丕提出“文气说”有极大的关系。

第一,是激烈的社会动荡带来的文学创作的繁荣。东汉末年,战乱频仍。黄巾大起义和连年军阀混战的结果,不但从根本上动摇了东汉王朝的统治基础,而且使社会思想大大地活跃起来。特别是刑名之学和黄老之学流行,完全打破了汉武帝以来“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局面。掌握当时汉室实际权力的,是北方地区势力最强的军阀曹操。作为中小地主阶级的代表,曹操比大贵族官僚地主集团中人具有政治远见。他顺应潮流,立志改革,在政治和文化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兼容并包”的措施。过去文学是儒学的附庸,到这时开始有了独立的地位;过去文士被统治者“俳优蓄之”,这时的文士被曹氏父子当作友朋看待,“行则连舆,止则接席”,大受优遇。饱经忧患的文士在曹操那里,既得到了很高的政治地位,又拥有较多的思想自由,创作才能得以充分发挥;于是风云所会,公宴唱和,歌咏出慷慨苍凉的人生调子,造成了一代彬彬之盛的建安文学。建安文学不像汉赋那样,主要用于对统治者歌功颂德,而能够面对现实和人生,倾向于情性的抒发;建安文学又摒弃了汉赋模拟因袭的作风,而能够自创新体,在形式和风格方面多所探索。建安文学的显著特点,反映了作家艺术自觉的日渐提高和创作个性的逐步确立,这对魏晋南北朝文学影响很大。建安文学能够光耀史册,与其说是由于它对旧传统作了批判的总结,更不如说是因为它开启了一代新风。而文学创作实践方面的这一新的发展,无疑为曹丕“文气说”的提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是历来以气论人的思想资料的积累和当时关于才性问题的讨论。东汉末年,士人间清议流行,品评人物的风气很盛。至曹操当政,发布《敕有司取士毋废偏短令》,一反过去崇德之风,实行用人唯才的政策,这种品评人物的风气就更盛了。议论的重点,也从非议朝政,月旦人物,渐渐地转到探讨才性,寻绎原理。据《世说新语·文学篇》,钟会就写过《四本论》。刘孝标注引《魏志》说:“会论才性同异传于世。四本者,言才性同、才性异、才性合、才性离也,尚书傅嘏论同,中书令李丰论异,侍郎钟会论合,屯骑校尉王广论离,文多不载。”可见这《四本论》早已失传。但汉魏之际,这样的书很多。《隋书·经籍志》名家类著录《士操》一卷(曹丕撰)、《人物志》三卷(刘劭撰)、《形声论》一卷(撰者不明)、《士纬新书》一卷(姚信撰)、《姚氏新书》二卷(与《士纬》类似,亦当姚信撰),汤用彤先生认为,率不出识鉴人伦之作(参见汤用彤著《魏晋玄学论稿·读人物志》)。这些书当中,刘劭《人物志》流传至今,它正是一部关于人物品鉴的专著。其《九征篇》说:“盖人物之本,出乎情性。”可见他品鉴人物,是以情性为根本的。《体别篇》认为,世间至善至美的品性(即所谓“中庸之德”)极少,就大多数人来说,是秉性不同,各有短长。《八观篇》进而讨论品鉴人物的方法,其中说到:“人情皆欲掩其所短,见其所长。……然有短者,未必能长也;有长者,必以短为征。是故观其征之所短,而其材之长可知也。”可以认为,刘劭关于才性不同、各有短长的观点,在当时是一种有代表性的意见。把这种有代表性的意见应用到作家作品的评论方面,则风格问题的提出,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此外,“文气说”的提出,还有对前人理论成果的批判继承问题。早在先秦时代,孟子就提出了养气之说。《孟子·公孙丑上》有云:“夫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夫志,至焉;气,次焉。故曰:持其志,毋暴其气。”又说:“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孟子所论养气,完全是指人的道德修养的功夫。但是孟子把知言和养气联系起来,就给了后世文学批评者有益的启示。东汉王充《论衡·率性篇》说:“人之善恶,共一元气;气有多少,故性有贤愚。”又《无形篇》说:“人以气为寿,形随气而动;气性不均,则于体不同。”又《自纪篇》说:“百夫之子,不同父母;殊类而生,不必相似;各以所禀,自为佳好。……文士之务,各有所从,或调辞以巧文,或辨伪以实事。……美色不同面,皆佳于目;悲音不共声,皆快于耳。酒醴异气,饮之皆醉;百谷殊味,食之皆饱。”则王充不但以气论人,把气之多少与性之贤愚联系起来;而且在反对模拟因袭,主张文章要有创造性的时候,涉及到社会对于文章风格多样化的要求以及文章风格与作者个性的关系。曹丕以气论文,首倡文气之说,固然有时代社会方面的原因,但由孟子,特别是王充提出的这些观点,实在也就是他的理论的渊源所自。

至于曹丕其人,《文心雕龙·时序篇》说:“文帝以副君之重,妙善辞赋。”又《才略篇》说:“子桓虑详而力缓,故不竞于先鸣;而乐府清越,《典论》辩要,迭用短长,亦无懵焉。”依刘勰所评,那么曹丕是既有文学创作的丰富经验,又具备深邃的批评的眼光,加之所处的政治地位的隆重,更使他的言论带上某种权威的性质。所有这些因素,使曹丕从理论上总结文学创作的实践经验成为可能。当然“文气说”的提出,更主要的是反映了历史发展的必然。

曹丕“文气说”实即风格论

曹丕“文气说”的全部内容,包括在寥寥四十九个字里面,真是语焉不详。内容的重要决定它对后世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产生深远影响,论述的简略却又使人们在理解上发生很多的分歧。在这里,我就曹丕“文气说”的基本内容,略述管见。

首先,我以为曹丕之所谓“气”就是风格。

问题是从对文学创作现状的考察中提出来的,建安文学,如我们前面所说,抒情化和个性化的倾向非常突出。代表了建安文学成就的曹氏父子和建安七子,都写出了各具特色的作品。但在曹丕以前,不曾有人对此做开创性的研究,只是到了曹丕撰写《典论·论文》,才就建安七子的文学成就和创作风格一一加以论列。曹丕在《典论·论文》中说:“王粲长于辞赋,徐干时有齐气,然粲之匹也。……琳、瑀之章表书记,今之隽也。应玚和而不壮,刘桢壮而不密,孔融体气高妙,有过人者,然不能持论,理不胜辞,以至乎杂以嘲戏。及其所善,扬、班俦也。”又《与吴质书》说:“观古今文人,类不护细行,鲜能以名节自立。而伟长独怀文抱质,恬淡寡欲,有箕山之志,可谓彬彬君子者矣。著《中论》二十篇,成一家之言,辞义典雅,足传于后,此子为不朽矣!德琏常斐然有述作之意,其才学足以著书,美志不遂,良可痛惜。……孔璋章表殊健,微为繁富;公干有逸气,但未遒耳,其五言诗之善者,妙绝时人;元瑜书记翩翩,致足乐也;仲宣独自善于辞赋,惜其体弱,不足起其文,至于所善,古人无以远过。……诸子但为未及古人,自一时之隽也。”在评论各个作家创作成就的时候,曹丕并不采取简单肯定或者简单否定的态度,而是拈出一个“气”字来,分别表述各人创作上的特点,抉其所长,揭其所短。正是在这种精当的分析的基础上,曹丕作出了他的理论概括,指出:“文以气为主。”这里曹丕之所谓“气”,显然就是指作家创作的个人特点、独创精神,就是指风格。“文以气为主”这个命题的提出,就意味着理论上对作家创作个性的一种确认。曹丕显然认为,对作家来说,各人成就可能有大小之分,艺术上也可能有高下之别,但是只要形成了自己的特点、自己的风格,卓然有以自立,那么他的名字和业绩,就应当不会淹没在滔滔的历史长河之中了。

其次,“气”亦指个性,风格导源于个性。

曹丕说,“徐干时有齐气”。依李善的解释,齐气是指一种舒缓的文体。徐干创作上不时表现出来的这种舒缓的作风和他恬淡优柔的性格(即曹丕所说“怀文抱质,恬淡寡欲,有箕山之志”)是完全一致的。曹丕又说,“孔融体气高妙”。据《后汉书》本传,孔融“性宽容少忌”,行为放达,政治上反对曹操,敢于直言不讳地提出自己的批评意见,因不能见容于曹操,被加以“败伦乱理”的罪名而遭杀身之祸。刘桢说,“孔氏卓卓,信含异气,笔墨之性,殆不可胜”(见《文心雕龙·风骨篇》引)。刘勰也说,“孔融气盛于为笔”(《文心雕龙·才略篇》)。可以想见,这位东汉末年的孔府“奇人”无论为人做文章,都是神采飞扬、气势很盛的。曹丕又说,“公干有逸气,但未遒耳”。《诗品》的作者钟嵘说刘桢诗“仗气爱奇,动多振绝,真骨凌霜,高风跨俗。但气过其文,雕润恨少”,不妨看作是曹丕意见的进一步的发挥。总而言之,曹丕在这三处提到“气”,都是论风格,而兼及作家的个性。其所以从古人那里借得一个“气”字,目的也正是尝试给作家的个性和作品的风格及其相互关系作一个理论上的说明。困难在于:事实是那样纷纭复杂、千变万化,理论家能否从千变万化、纷纭复杂的事实中,勾稽出带规律性的东西?以文学风格来说,其表现形态是如此多种多样,含蓄与显露,婉曲与直率,平淡与奇崛,遒劲与纤柔,等等,都是既相对立又相联系的风格特征。曹丕把它们归纳起来,说不外是清、浊两类。清,当是指阳刚之气;浊,当是指阴柔之气。两种气,就是两种风格类型。“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这一论述,不仅指出了风格的独特性,而且触及作家的独特的艺术风格到底由什么东西决定的问题。为了进一步论证自己的观点,曹丕又打了一个比方:“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就是说,即使循着同样的曲谱和节奏,音乐家们还是奏出了不同的特色,这都是因为他们运气不同、性有巧拙的缘故!文学创作,有似于此。作品的风格,即导源于作家的个性。作家个性的千差万别,造成了作品风格的多姿多彩。而每一个作家的独特的个性,正是构成他的文学风格的独创性的基础。所以曹丕之所谓“气”,在作家就是指个性,在作品就是指风格。风格导源于个性,作品风格和作家个性相统一,这是曹丕“文气说”最重要的一个观点,也是表现了曹丕真知灼见的地方。

我们知道,风格的形成,有客观的条件,例如一定历史时期政治斗争和阶级斗争的形势、时代精神和社会风尚、民族特点和文学艺术传统等等;也有主观的因素,例如作家的立场和世界观,他的经历,认识能力和艺术素养,等等。但是,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只有经过作家的主观,才能对文学创作发生作用。也就是说,作家是从自己特定的生活经历和艺术道路,去感受加之于他的各种社会历史条件,形成他的立场和世界观,他的认识能力和艺术表现的特点,他的性格和作风。而作家的个性,可以说是诸种主观因素的综合的反映,是作家作为社会成员的一种独特的存在形态。作家的个性,对于作家认识生活、表现生活和评价生活,对于作家艺术技巧及语言的运用,都起到重要的作用。所以说,在形成艺术风格的诸种因素中,曹丕特别注意作家的个性,从作家个性和作品风格的关系来对文学风格作理论上的概括,不能不说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

第三,曹丕认为:气之清浊,授受在天,不可移易。这显然是唯心主义的错误观点。

曹丕一方面正确地揭示了作品风格和作家个性的关系,同时却错误地认为作家的个性完全是天赋的(“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个性既然授受在天,不可移易,那么风格也就完全是一种僵死的东西,没有变化,没有发展。曹丕不知道人的个性虽然包括了天生的资质,但主要的还是决定于人们的社会实践。就作品的风格来说,既然是作家个性的一面镜子,那么它就应当被认为是作家长期社会实践和艺术实践的必然的产物。这实质上关系到对于世界本原的认识。如果在对世界本原的认识上颠倒了精神和物质、主观和客观的关系,那么在研究具体问题时,即使从事实出发,最后仍不免陷入唯心主义的泥坑。当然,我们不想离开曹丕的阶级地位和他所处的时代条件,作不切实际的要求。我们只是指出他的“文气说”有唯心主义的天才论的错误。至于“文气说”的开山的作用,则应给予充分的肯定。

“文气说”在以后的发展

曹丕以后,讲文气者,大体说来有两类:一类讲作家的创作个性;一类讲行文气势。讲行文气势的(例如韩愈《答李翊书》),实在离开了曹丕的原意,这里暂且置之不论。讲创作个性的,举刘勰、苏辙为例,从他们的观点,可约略窥知曹丕“文气说”发展的脉络。

刘勰《文心雕龙》中《体性》《风骨》等篇,是专论风格的。《风骨篇》认为,文学创作,光讲辞采不行,应当有一个总的更高的要求,这总的更高的要求就是“风骨”。什么是“风骨”?刘勰解释说:“怊怅述情,必始乎风;沉吟铺辞,莫先乎骨。”又说:“结言端直,则文骨成焉;意气骏爽,则文风清焉。”又说:“练于骨者,析辞必精;深乎风者,述情必显。锤字坚而难移,结响凝而不滞,此风骨之力也。”揣摩刘勰的意思,风与情相联系,以之动人;骨与理相联系,以之服人。“风”“骨”二字连缀成词,是既与内容有关,又与形式有关。如果从内容与形式统一的意义上去理解“风骨”,它就是指一种风格、一种“气”。所以刘勰说:“是以缀虑裁篇,务盈守气,刚健既实,辉光乃新,其为文用,譬征鸟之使翼也。”看来,在主张“文以气为主”这一点上,刘勰正是曹丕的同调,以致在下文中刘勰感到有必要直接引用曹丕的“文气说”来论证自己的观点,以为曹丕论孔融、徐干、刘桢及刘桢论孔融,“并重气之旨也”。所以黄叔琳评《风骨篇》说:“气是风骨之本。”在作家谓之“气”,在作品谓之“风骨”。纪昀说得更加直捷,“气即风骨,更无本末”,把刘勰和曹丕的观点完全一致起来。实际上,刘勰之于曹丕,有继承也有发展,有同有不同。例如:(一)曹丕和刘勰都注意到风格的多样性,但刘勰的研究更加深入。他把风格分为典雅、奇正等八种基本类型,而且注意到风格的相对性,注意到雅与奇、奥与显、繁与约、壮与轻等不同类型风格相反相成的关系,因此进而认为昭体晓变,可以创造出新的风格,肯定了风格应当有变化发展。同时,刘勰也不像曹丕那样,对于各种风格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而是一面讲风格的多样性,一面提倡“风清骨峻”(支持它的是《明诗篇》所说“慷慨以任气”之“气”、《时序篇》所说“梗概而多气”之“气”),把这种艺术风格当作发扬儒家现实主义文学传统和打击当时文坛盛行的讹滥之风的一个武器。(二)关于文学风格和作家个性的关系,刘勰也从曹丕那里受到了启发。但是刘勰认为,作家的风格,不但决定于作家的情性,而且同习染有很大的关系。《体性篇》说:“才有庸俊,气有刚柔,学有浅深,习有雅郑,并情性所铄,陶染所凝,是以笔区云谲、文苑波诡者矣。故辞理庸俊,莫能翻其才;风趣刚柔,宁或改其气;事义浅深,未闻乖其学;体式雅郑,鲜有反其习;各师成心,其异如面。”可见刘勰之所谓“气”,仅指作家的气质而言,不像在曹丕那里包容了更多的内容。而且刘勰认为影响作家艺术风格之形成和发展的,除了才与气,尚有学与习。如果说才、气决定于天赋,那么学、习上的功夫却完全可以通过作家自己的努力来达到。《体性篇》又说:“夫才有天资,学慎始习,斫梓染丝,功在初化,器成采定,难可翻移。故童子雕琢,必先雅制,沿根讨叶,思转自圆,八体虽殊,会通合数,得其环中,则辐辏相成。”主张“摹体以定习,因性以练才”,认为“文之司南,用此道也”。刘勰强调了“功以学成”的一面,这就部分地避免了曹丕“文气说”唯心主义天才论的错误,而使自己的风格论建立在一个比较现实的基础之上。

应当承认,刘勰看到了生活经历、个性特点、艺术素养等等是作家艺术风格形成和变化的重要因素,强调后天学习的作用,在这些方面作出了比曹丕更大的贡献。但是由于刘勰未能把实践提到应有的高度,因此他的风格论存在严重的缺陷。他强调后天的学习,但在刘勰这里,指的主要还是儒家经典的学习和文学传统的继承问题。而在谈论作家才气的时候,刘勰就根本无法冲破唯心主义天才论的樊篱。虽然一般地说来,我们也承认人的素质,即人的先天的生理特点(例如有些人对于声音的敏感,有些人对于形状和色彩的敏感,以及有些人捕捉形象、把握现实的资禀,等等),承认它是人们从事各项实践活动的自然的前提。但我们认为,人的生理素质并不能决定人的个性特征的内容和发展方向,它只是一个出发点。人的个性从先天的素质出发,经过教育和培养,主要是在实践活动中形成和发展的。这就是说作家创作个性的形成和发展,一方面受社会条件的制约,另一方面决定于个人主观努力的程度。在这里,社会实践是作家思想和艺术变化发展的杠杆。作家创作的灵感来源于生活实践;想象力的活跃建立在丰富的生活基础之上;任何思想和形式的独创性,主要是依赖作者坚韧不拔地深入生活实际中去开掘和探求。可见,实践经验不只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作家对于现实的理解和看法,而且直接影响着作家艺术地把握世界的方式。因此,我们的结论是:风格导源于个性,个性决定于社会实践。归根到底,在作家个性和作家独特艺术风格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社会实践无疑是更有决定意义的因素。刘勰对于实践的意义缺乏充分的认识,所以他无法把笼罩在他风格论上面的神秘色彩扫除干净。

宋代的苏辙,在刘勰的基础上大大地前进了一步。他在《上枢密韩太尉书》中说“文者,气之所形”,是承着曹丕“文以气为主”的理论发展过来的。但曹丕论“气”重先天的秉赋,而苏辙却把后天的修养放到更重要的地位。他说“文不可以学而能,气可以养而致”。意即文章的绝境固然不是学力可到,但是养气的结果,却可以使文章达到出神入化的地步。所谓“其气充乎其中而溢乎其貌,动乎其言而见乎其文,而不自知也”。接着苏辙回答怎样养气的问题,认为不出两途:一在于内心的修养,如孟子善养浩然之气,由此培育出来的文章风格是“宽厚宏博,充乎天地之间,称其气之大小”;一有待外境的阅历,如司马迁,“行天下,周览四海名山大川,与燕、赵间豪俊交游”,由此培育出来的风格是疏荡而颇有奇气。两途之中,苏辙更重视外境的阅历,这是有鉴于他自己的切身经验。他说他见闻不多,阅历不广,百氏之书,虽无所不读,但毕竟都是古人的陈迹,不足以激发自己的志气,所以下决心离别故乡和亲友,走向更广阔的生活天地。当然这里所说的外境的阅历,和我们之所谓能动的社会实践,自不可同日而语。但是像苏辙那样,把生活经验提到这样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比之一些离开实践活动大谈作家才能、气质的空论,实在更有实际的意义。至清人姚鼐,以阴阳刚柔论文学风格,其说不乏创见。他也认为,文章风格的不同,主要是因为作家才性气质(即“气”)的殊异。但作家的才性和气质,却是受之于天的。所以,在《复鲁絜非书》中,他这样论证作家才性气质和文学风格的关系:“观其文,讽其音,则为文者之性情形状举以殊焉。且夫阴阳刚柔,其本二端,造物者糅而气有多寡进绌,则品次亿万,以至于不可穷,万物生焉。故曰:一阴一阳之为道。夫文之多变,亦若是已。”这样的观点,不唯与苏辙相去甚远,比刘勰亦不如。这样我们更有理由认为,苏辙在“文气说”的发展上,有不容忽视的地位。

原载浙江省文学学会编《文学欣赏与评论》,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