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房地产描述

对估价对象房地产的描述,可以分解为基本状况描述、区位状况描述、实物状况描述和权益状况描述四大部分。

1.3.1 房地产基本状况描述

对房地产基本状况的描述,应简要说明以下方面。

(1)名称:说明估价对象的名字。例如,估价对象为××项目用地、××商场、××大厦、××小区××楼(座、幢)××门(单元)××号住宅。

(2)坐落:说明估价对象的具体地点。例如,估价对象位于××市××区××路××号。

(3)四至:说明估价对象的四邻。例如,估价对象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4)规模:说明估价对象的面积。对于建筑物,一般说明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此外,还要根据估价对象具体情况说明相关“数量”,如旅馆要说明客房数或床位数,餐馆要说明可容纳的用餐人数,影剧院要说明座位数等。

(5)用途:说明估价对象的规划用途、实际用途和预期用途。

(6)权属:对于土地,主要说明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还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还要说明土地权利人是谁;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还要说明是出让的还是划拨的或者其他情形。对于房屋所有权,主要说明房屋所有权人。

1.3.2 房地产区位状况描述

房地产区位状况描述包括位置、交通、周围环境和景观、外部配套设施的描述。

1.位置的描述

对房地产位置的描述,主要说明以下方面:

(1)坐落:说明估价对象具体地点,还应附上位置图。例如,估价对象位于××市××区××路××号。

(2)方位:说明估价对象在某个区域中的方向和位置。例如,估价对象位于××市中部,××路口东北角,××路西侧。

(3)距离:说明估价对象与重要场所的距离。例如,估价对象距离市中心××公里,距离火车站××公里,距离机场××公里。

(4)朝向:说明估价对象建筑物的正门或房间的窗户等正对着的方向,如“坐北朝南”。

(5)楼层:当估价对象为某幢房屋中的某层、某套时,要说明其所在的楼层。例如,估价对象位于××大厦地上12层。

2.交通的描述

对房地产交通条件的描述,主要说明以下方面:

(1)道路状况:说明附近有几条道路,到达这些道路的距离,各条道路的路况,有无过路费、过桥费及收费标准。

(2)可利用的交通工具:说明附近公交线路的数量,到达公交站点的距离,公交班次的疏密等。例如,附近有××路公共汽车经过,距离公共汽车站约××米(步行约××分钟),平均每隔10分钟有一辆公共汽车通过。

(3)交通管制情况:说明是否为步行街、单行道,是否有某些车辆被限制通行、限制通行的时间、限制行车速度等情况。

(4)停车方便程度和收费标准:说明有无停车场、车位数量、到停车场的距离等。

3.周围环境和景观的描述

对房地产周围环境和景观的描述,主要说明以下方面:

(1)自然环境:说明环境是否优美、整洁,有无空气污染、水污染等。对于住宅,需要说明周边有无高压输电线路、无线电发射塔、垃圾站等。

(2)人文环境:说明估价对象所在地区的声誉、居民特征、治安状况、相邻房地产的利用状况等。

(3)景观:例如有山景及水景的要加以说明。水景包括海景、江景、河景、湖景等。

4.外部配套设施的描述

房地产外部配套设施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两方面。

(1)基础设施:说明道路、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的完备程度。

(2)公共服务设施:说明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等设施的完备程度。

1.3.3 房地产实物状况描述

对房地产实物状况的描述,一般分为土地实物状况和建筑物实物状况两大部分。

1.土地实物状况的描述

对土地进行实物状况描述,主要说明以下方面:

(1)土地面积:通常以平方米(m2)为单位,面积较大的多以公顷(hm2)为单位。

(2)土地形状:通常用文字并附图来说明。土地均是封闭多边形,其文字上的描述如“形状规则”“长方形”“正方形”“狭长”等。

(3)地形:说明是平地还是坡地等。

(4)地势:说明该宗土地与相邻土地及道路的高低关系、自然排水状况、被洪水淹没的可能性等。

(5)土壤:说明土壤是否受过污染,是否为垃圾填埋场,是否为化工厂原址等。

(6)地基(地质):说明地基的承载力和稳定性,地下水位和水质,有无不良地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7)土地条件:说明土地的开发程度,包括基础设施完备程度和场地平整程度,即通常所说的“三通一平”“五通一平”“七通一平”及其具体内容等。

(8)其他:如临街商业用地要说明其临街宽度、临街深度和宽深比。农用地要说明其排水和灌溉等。

2.建筑物实物状况的描述

对建筑物进行实物状况描述,主要说明以下方面:

(1)建筑规模: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说明其面积、体积等。面积类别有多种,如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居住面积、营业面积、可出租面积等。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的公式如下:

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例1-1] 某套住宅总价为120万元,套内建筑面积为125m2,套内墙体面积为20m2,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为25m2。求该套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

解:依据公式得出:

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125+25

=150(m2

该套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价格=1200000÷150

=8000(元/m2

(2)层数和高度:说明建筑物的总层数和总高度。建筑物通常根据层数或总高度来划分。住宅按照层数划分:1~3层为低层住宅,4~6层为多层住宅,7~9层为中高层住宅,10层以上(含10层)为高层住宅;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按照建筑总高度划分:总高度超过24m的为高层建筑;不论何种建筑物,建筑总高度超过100m的均称为超高层建筑。

(3)外观:是指建筑外立面风格等,应附外观照片来说明。

(4)建筑结构:指建筑物中由承重构件(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架等)组成的体系。一般分为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和简易结构。

(5)设施设备:说明给水、排水、采暖、通风与空调、燃气、电梯、电气等设施设备的配置情况及性能。

(6)装饰装修:说明是毛坯房还是装修房。如果有装饰装修,还要说明墙面、顶棚、地面、门窗等部位的装饰装修程度,所用材料及工程质量等。

(7)防水、保温、隔热、隔声、通风、采光、日照。

(8)层高和室内净高: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室内净高是指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9)空间布局:说明空间分区以及各个空间的交通流线是否合理,并附房产平面图、户型图等来说明。

(10)年龄和设计使用年限:对于建筑物年龄,最好说明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或建成年月。设计使用年限是指设计规定的建筑物的结构或构件,在正常情况下无须大修就可以按预定目的使用的时间。

(11)维护情况及完损程度:说明基础的稳固程度和沉降情况,地面、墙面、门窗的破损情况等。

(12)其他:说明可间接反映建筑物实物状况的有关情况,如建设单位等。对于在建工程或期房,还要说明其工程进度、预计竣工日期等。对于商业用房特别是临街铺面房,还要说明其面宽、进深和宽深比。

1.3.4 房地产权益状况描述

1.土地权益状况描述

土地权益状况描述包括以下内容:

(1)土地所有权状况:说明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对于集体土地,说明土地所有权由谁行使,如“估价对象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由××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2)土地使用权状况:说明是建设用地使用权还是宅基地使用权,或者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利人是谁。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说明是通过出让方式还是划拨方式取得。对于出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说明土地使用期限及其起止日期、剩余期限、可否续期。

(3)土地使用管制状况:说明是农用地、建设用地还是未利用地,城市规划对土地用途、容积率、建筑高度和建筑密度等的规定。

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是反映和衡量地块开发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用公式表示为

建筑密度又称建筑覆盖率,是指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建筑用地面积的比率。用公式表示为

[例1-2] 某块土地总面积为100m2,其上建筑物的基底面积为60m2,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为400m2,则:

[例1-3] 某房地产的用地面积为2000m2,城市规划规定的容积率为3,建筑密度为30%。求该房地产的建筑基底总面积和总建筑面积。

解:依据公式得出:

建筑基底总面积=建筑用地面积×建筑密度

=2000×30%

=600(m2

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容积率

=2000×3

=6000(m2

在一定地块内,如果各层建筑面积均相同,那么:

总建筑面积=土地总面积×建筑密度×建筑层数

则有:

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层数

(4)目前使用状况:说明土地利用现状,如土地上是否有房屋、林木等定着物;有无出租或占用情形。对于已出租的,说明承租人、租赁期限、租金水平等。

(5)其他权利设立状况:说明是否设立了抵押权、地役权等。

(6)其他特殊状况说明:①是否达到了规定的转让条件;②是否属于不得抵押或者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③有无拖欠建设工程价款;④是否被列入征收、征用范围;⑤是否被依法查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限制;⑥土地取得手续是否齐全;⑦土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是否有争议;⑧是否为临时用地;⑨是否为违法占地。

2.建筑物权益状况的描述

对建筑物权益状况的描述,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房屋所有权状况:说明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是单独所有、共有还是区分所有。

(2)出租或占用状况:说明有无出租、占用的情形。对于已出租的,说明承租人、租赁期限、租金水平等。

(3)其他权利设立状况:说明是否设立了抵押权、地役权等。

(4)其他特殊状况:说明是否达到了规定的转让条件;是否属于不得抵押的财产;有无拖欠建设工程价款等。

(5)其他:例如物业管理状况,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费标准、管理规约等。

房地产描述的案例,请参见第10章房地产估价案例中“估价对象描述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