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宓娃是水乡街上开金饰店的。

她这个金饰店,别具一格。

为什么呢?因为她店里的东西全都是金子做的。

金镯子金项链金耳饰金戒指金挂坠金秤杆金桌子金椅子金螺丝金手指金铲金锅,还有金牙。

哦,她还养了一条狗,那条狗的项圈也是金的。

只要有人到她店里去,绝对会被满屋的金子的光泽亮瞎眼。

十里八乡一致公认最有钱的。

宓娃起初是没有这么多金子的,她原先也没有名字,她爹就是个乞丐,估计是刚生下来就被丢弃了,所以也不知道姓氏是什么。

她娘识得几个字,算是个小姐,不愁吃喝,只待嫁个好人家。可能是话本子看多了,他爹又生了一副好相貌,接下来的事情就很好猜了,小姐以为遇上了真爱,父母不允,两人就私奔了。

所以,宓娃很早就明白一个道理,人呐,生得一副好样貌,是真的能顶小半辈子努力的。

这听起来很不公平,但就是这么不公平。

她爹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多少人努力了一辈子都没娶到媳妇,就给她爹用脸忽悠到了一个。

虽然最后也跟一个洋人跑了。

这又让她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不仅得长得好,还得有钱。

在生活面前,真爱能当饭吃吗?

不能。

宓娃小小年纪就明白了,那些话本子里所写的风花雪月,虐恋情深,全都是有钱人家闲出来的,穷人是不配讲这些的。

宓娃从小就有一个很伟大的志向,那就是挣到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金子。

扯远了。

宓娃能有这么个好听的名字,还得归功于她爹和阮先生。

阮先生和他女儿就住在隔壁,也是外地来的,在水乡街上开了个书铺。

父女两人身上都有股墨汁浸泡过的味道,人也十分好说话,偶尔教街上的孩子只两个字,半个月都可能卖不出一本书,也不见愁。成天都摆弄着一套文房四宝,写一些街上人看不懂却又很好看的大字。

是水乡街上为数不多的文化人。

她爹虽不是个人——水乡街上的混混痞子,却实打实的把女儿放在了心上。

女儿是这个痞子的珍宝。

街上的人都不爱搭理他们父女俩,她爹便求到了阮先生这儿。

阮先生读过圣贤书,是个慈悲人,动了恻隐心,拿了些字给她爹选。

她爹一眼便瞧中的那个宓字。

阮先生笑了,说他眼光好:这个字做姓,念mi,做名,念fu,同伏,伏羲的伏,上古时期的三皇五帝呢。

她爹不识字,只觉得这字好看,又觉得阮先生说起来很有来头,还提到了皇帝,跟皇帝挂上钩的字能差吗?

她爹求阮先生写在了纸上,还添了个娃字,仔仔细细看了好久,眼里全是肉眼可见的高兴。

他对阮先生说:福娃嘛,我看那些画上的娃娃都白白胖胖的,瞧着便有福气,是个好名字。

他又说:我闺女也有名字啦。

那架势,只恨自己不是皇帝,不能昭告天下。

名字有了,还差个姓。

她爹是被一个乞丐养大的,这乞丐肚子里倒有点墨水,他说万是最大的数,金元宝是最值钱的东西,所以他叫万金宝,他又说王爷是这个世上最有钱的人,富贵是荣华富贵的意思,就给她爹取了个名字叫王富贵。

王这个姓氏好,但跟宓娃这个名念在一起就不好听了。

他爹觉得阮先生是个文化人,想要宓娃跟他姓,结果平日里很随和的阮先生死活不肯。

阮先生很生气:姓氏关乎宗族,岂能随意安置。

她爹又想了个主意:您收我闺女做干女儿不就好了。

最后结果是她爹被阮先生轰了出来。

就这样,宓娃有了名,但没有姓。

她爹说:咱们宓娃就姓百家姓。

宓娃再大点,她爹就一个包袱背着她北上了。

宓娃从小就爱笑,她爹说她像画里的娃娃,喜庆。

她爹原先是摆摊,北方不缺有钱人,宓娃笑得甜,招人喜欢,加上南方的玩意儿在北方人看来稀奇,她爹由此获得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

她爹赚了钱,高兴,又喝了点酒,举起宓娃,夸宓娃是他的福星。

钱这东西,一向是越滚越多。

他爹运气好,有胆识,够狠绝,生意越做越好,很快就成了别人口中的王老板。

再后来,王老板娶了个老婆,又娶了个姨太,真就如他名字所说,荣华富贵。

娇妻美妾,宓娃又回到了水乡街,开了个金饰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