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女性与男性的战争

第一节 原始社会的两性之战

绝大多数人都承认,无论中西方,在古代或现代社会的两性生活中,男性的主导地位都被彰显到了极致。男权思想普遍认为这种性别特权是与生俱来的,是自然形成的,但女性主义却认为这一性别制度的形成是人力所为,并且不是永恒不变的。“一项强有力的证据是,人们制定了种种法律法规以保障男性能合法占据掌控地位。这自然也表明,在法律向男性的掌控地位提供庇护前,男性必然不具备如此众多的特权。在母系社中……母亲、女性扮演着生活中的关键角色,特别是对孩子而言。此外,部落之中的所有男性都要尊重母亲的尊贵地位,这是他们的义务。这种历史悠久的制度,在部分民族和风俗与语言习惯中残留至今。例如见到素未谋面的男性,孩子会以‘舅父’或是‘表哥’作为对其的称谓。”[1]在人类初民社会,男性并非一开始就手握权柄的性别。他们和女性之间也是经历过很长时间的战争,才得到了后来的权力和地位,这在中西方的史料中都是有迹可循的。

人类一开始,曾在母系社会的状态中有过停留,这已是不争的事实。“民知有母而不知有父”,很多神话传说中也都是说“圣人无父,感天而生”。如,华胥履人迹而生伏羲,女枢感虹光而生颛顼,安登感神龙而生神农,庆都感赤龙而诞尧,女嬉吞薏苡而诞大禹等。“中国人的‘姓’的起源,好像以母为中心,与父没有关系,所以‘姓’字从女,从生。如古之著姓,‘姚’、‘姒’、‘姬’、‘姜’、‘妫’、‘嬴’、‘姞’、‘妘’……诸字,旁皆从女。有人谓姓为我国最古的团体,那末即是以母姓为中心的团体,母系时代,血统一定是统一的。”[2]

我国关于女人国的名称和地域的记载最早出现在《山海经》和《淮南子》中,《山海经·海外西经》载:“女子国在巫咸北。两女子居,水周之。一曰:居一门中。”[3]《大荒西经》亦云:“有女子之国。”[4]在《淮南子·坠形》篇提到了海外三十六国之一的“女子民”,位于我国西北至西南方。这些记载一星半点都没有提及女子国中生活的情形,只是留存了对早期的母系社会的记录。

《太平广记》卷八十一“异人一”中提到了六个女子国:“以今所知,女国有六。何者?北海之东,方夷之北,有女国。天女下降为其君,国中有男女,如他恒俗。西南夷板楯之西,有女国。其女悍而男恭,女为人君,以贵男为夫,置男为妾媵,多者百人,少者匹夫。昆明东南,绝徼之外,有女国,以猿为夫。生男类父,而入山谷,昼伏夜游;生女则巢居穴处。南海东南有女国,举国惟以鬼为夫,夫致饮食禽兽以养之。勃律山之西,有女国,方百里,山出台虺之水,女子浴之而有孕,其女举国无夫,并蛇六矣。昔狗国之南有女国,当汉章帝时,其国王死,妻代知国,近百年,时称女国,后子孙还为君。”[5]此处记载的几种女国,除勃律山之西的女国是“举国无夫”外,其他的女国都是国中有男有女,西南夷板楯之西的女国是最能反映出女国特征的,即其“女悍而男恭,女为人君,以贵男为夫,置男为妾媵,多者百人,少者匹夫”。如同《隋书·西域传》“女国”中:“女国,在葱岭之南,其国代以女为王。王姓苏毗,字末羯,在位二十年。女王之夫,号曰金聚,不知政事。国内丈夫唯以征伐为务。山上为城,方五六里,人有万家。王居九层之楼,侍女数百人,五日一听朝。复有小女王,共知国政。其俗贵妇人,轻丈夫,而性不妒忌。”[6]这里也提到“其俗贵妇人,轻丈夫,而性不妒忌。”可见,“重女轻男”“女悍而男恭”,都是母系社会、女人国最典型的特征。那时候女性的家庭和社会地位就和后来的男性所获得的地位几乎是一样的。

但是,女人的这种在两性中的主导地位怎么就失去了呢?

用阿德勒的话说:“人类必然经历了一场激烈的战斗,才从母系社会进入了男权社会。男性获胜后,女性的地位随即开始降低。”[7]

其实,女性与男性的战争并非仅仅“一场”,在两性争夺财产权与继承权的战斗过程中,胜利和失败这两种结果时常在参战双方间徘徊。“制定、完善相应法律的过程,清楚证明了……历时甚久的征服战争。”[8]在西方原始共产部落中曾一度出现过的“女战士”便是一例。“正当那种部落将要分裂的时候(受了内或外的经济的和军事的压力),女性为要免除奴役的痛苦,于是建立了一个女人的‘国家’——性质上大抵与英雄的或家长的国家相当,用来抵抗男性的侵权。”[9]这种女人国是最彻底的反抗的产物、两性战争的结果。在原始社会的“女战士”阶段,女性从婚姻家庭中独立出来,和男性划清界限,不和男性一同生活,“(女战士)把所有的男子都从那里边排斥出来。她们治理这个社会很富有民主的精神,掌治机关是一个和平的‘女王’和一个‘战斗’的女王,实际上就是酋长……女战士在非洲建立了一个社会,在那里边,她们使男人受到现代女人所受的待遇。女人不仅是战士,同时也是行政长官;男人则料理家务和看护儿童。”[10]无论东西方,早期文献记载中的女国,都是一种与男权中心的社会制度呈镜像特征的国度,即无论哪个性别在社会中占有统治权,另一个性别的地位都必然是低下的。

但是,东西方在对女国的记录上,也还存在着不同的态度。“也许有人要问,女战士的传说为什么不见于希腊人和罗马人中间呢。答案可以从下面的事实中找出来:‘希腊人自身的历史追忆未曾越过英雄时代。’昂格斯这一句话可以从柏拉图的Critias里边找到佐证,在那一本书里边,当他谈到古雅典人的时候,他说:‘他们不晓得写字的技术,只能听见当地酋长的名字,很少听见他们的活动。他们给孩子们所起的名字,不是由于亲情,只是由于前人的德行和法律,这些是他们从渺茫的传说中仅能得到的;并且,因为他们同他们的孩子们,多少代来都感受生活需要的缺乏,他们于是把注意力集中在需要的供给上,因而忽略了多年前发生过的事 迹……这就是神保留下来的古人的名字而没有他们的行谊的缘故……祭司们叙述战争的时候,提到……以前的许多名字……照样也提到许多女人的名字。’那么,假使半开化前期的古英雄的行谊都已失传,已消灭的社会的重要女人,不但行谊,连名字也失了传;他们怎能把同时的或更早的女战士的传说传留下来呢?……在罗马人中间,这种情形是加倍的真实,因为他们的古代史比希腊人的更为渺茫。所以大家必得记住,女战士之不见于任何特殊民族的历史或传说中,并不能说这些民族中根本就没有女战士存在过。”[11]相形之下,一直被西方诟病的中国古代对于神话的留存形式,以及中国早期文字记载特征,对于史实的保留却是极有利的因素了。

《史记·大宛列传第六十三》,在“安息长老传闻条支有弱水、西王母而未尝见”句下注解说:“弱水在大秦西,《玄中记》云:‘天下之弱者,有昆仑之弱水,鸿毛不能载也。’《山海经》云:‘玉山,西王母所居’,《穆天子传》云:‘天子觞西王母瑶池之上。’《括地图》云:‘昆仑弱水非乘龙不至,有三足神鸟,为王母取食。’”“正义”云:“此弱水、西王母,既是安息长安耆老传闻而未曾见。《后汉书》云:‘桓帝时,大秦国王安敦遣使自日南徼外来献,或云其国西有弱水、流沙,近西王母处,几于日所入也。然先儒多引《大荒西经》云:弱水云有二源,俱出女国北阿耨达山,南流会于女国东,去国一里,深丈余,阔六十步,非毛舟不可济,南流入海。阿耨达山即昆仑山也,与《大荒西经》合矣。然大秦国在西海中岛上,从安息西界过海,好风用三月乃到,弱水又在其国之西。昆仑山弱水流在女国北,出昆仑山南。女国在于寘国南二千七百里。于寘去京凡九千六百七十里。计大秦与大昆仑山相去几四五万里,非所论及,而前贤误矣。此皆据汉《括地》论之,犹恐未审。然弱水二所说皆有也。’”[12]在信史记载中,女国是一个实有的国度,并且被作为方位参照,来确定弱水之源。中国古代虽然不像西方那样有着完整的神话体系,但却也没有将关于女性和女国的记录都删掉不存的历史。古代小说中也不乏女国之记载。《太平广记》卷八十一:“有女国,以蛇为夫,男则为蛇,不噬人而穴处。女为臣妾官长,而居宫室。”[13]《太平广记》卷四百八十一中还有对“东女国”的较为详细的记录:“东女国,西羌别种,俗以女为王。与茂州邻,有八十余城。以所居名康延州。中有弱水,南流,用牛皮为船以渡。户口兵万人,散山谷,号曰宾就。有女官,号曰高霸,平议国事。在外官僚,并男夫为之,五日一听政。王侍左右女数百人。王死,国中多敛物,至数万。更于王族中,求令女二人而立之,大者为大王,小者为小王。大王死,则小王位之,或姑死妇继。无墓。所居皆重屋,王至九重,国人至六层。其王服青毛裙,平领衫,其袖委地。以文锦为小髻,饰以金耳垂珰。足履素靴。重妇人而轻丈夫,文字同于天竺。以十一月为正,每十月,令巫者赍酒肴,诣山中,散糟麦于空,大咒呼鸟。俄有鸟如雉,飞入巫者之怀,因剖腹视之,有谷,来岁必登。若有霜雪,必有大灾。其俗名为鸟卜。人死则纳骨肉金瓶中,和金屑而埋之。”[14]《水浒后传》第三十九回:“夫妇为五伦之首,尤为切要。西洋有女国,是纯阴之气所钟,不生男子,望井而孕。”

《隋书·西域传》“女国”中记载国内男性的工作是:“国内丈夫唯以征伐为务。”[15]《旧唐书》“列传”第一百四十七也说:“女王号为‘宾就’,有女官,曰‘高霸’,平议国事。在外官僚,并男夫为之。”[16]由此可知,女国中的男性也不是完全无所事事,他们负责抗击外敌和对外关系等事务。正因如此,“原始部落间不断发生争斗……男性的作战能力能在部落争斗中完全发挥出来,其地位的重要性不断提升,到了最后,借助这种刚刚获得的有利条件,他们将为自身的领袖地位提供保障,实现自身的目的。财产权和继承权也随着男性地位的不断提升,渐渐被他们掌控,男性由此兼具财富积攒者与所有者这两种身份。站在这一立场上,男性得到了财产权与继承权,恰恰是其能占据掌控地位的原因。”[17]在连续不断的两性争战过程中,男性以其强盛的体质和勇猛的战斗力逐渐在各方面取代女性原有的地位,一步步建立起以男性权力和利益为中心的社会性别制度,男权社会逐渐形成。但这却并不代表两性之间的战争的终结。暂时取得了胜利的男性开始了巩固地位的阶段。而失败的女性虽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中,但只要她们还有生命、有思想,可以生活在男性的家庭和后院中,肩负着为男性诞育子女的责任,在获得最少的权力与利益的情况下,她们依然能够对男性的生活及后代起到对抗与约束的作用,并且伺机而动,习学自我保护并随时为自己争取应得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