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研究主要内容

本书运用大量的政书、档案、实录资料,并辅以官场笔记、文集资料,以京官、地方官作为划分文官考核类型、考核方式、考核程序的标准,对考满、京察、大计、年终密考、考核州县事实等不同考核形式进行分章研究,并就考核与升迁,考核问责等京官、地方官考核的共性内容作专章论述,最后在分章论述基础上深入探究文官考核与吏治的互动关系及考核的实质性作用。本书既将考核作为制度研究,有对制度规定及演变的考究,也视其为一种政治行为,有对考核动因、效果及作用的探讨。全书分九章,加绪论、结语、附录、参考文献共十三部分。

第一章,追溯清代文官考核的制度渊源。从制度沿袭脉络来看,清代文官考核制度存在“一个来源”“两个阶段”的问题。“一个来源”即明制,入关前后考核制度皆沿袭明代,故以单节阐释明代考满与考察概况,包括明代考满与考察制度确立,二者的异同点,惩处与奖赏等项。“两个阶段”即入关前与入关后两个阶段。而入关前考核也仿照同时期明制,并体现满洲制度特色,故以另节专论入关前皇太极时期官员考核的基本情况。

第二章,阐释清初文官考满问题。考满继承明制,是官员升迁的资格限制,任满三年而考。通过具体实例归纳出清初京官、地方官计俸原则,地方官兵马钱粮等考满条件。重点探讨考满程序与奖赏两个内容:通过解读档案,把握公文交代词,明晰了考满程序及在考满过程中皇帝与各级主管官员权力体现,结合实例分析满汉官员考满奖赏的类型及其调整。对考满、京察、大计反复取舍的背景及原因作了探究。

第三章,阐释京官京察问题。清代雍正以前,京察举停不定。期间,清廷以甄别形式考核京官,本章开篇对京官甄别问题作了详细阐释。重点探讨地方督抚与三品以上京官、四五品京堂以及各衙门属员的考核方式及其变化,中下级官员考核程序,京察等第的确定,突出了皇帝掌握重要官员考核、决定中下级官员优等劣等的研究。京察一等条件、一等定额也在重点研究之内,运用政书、实录资料分析了满官获荐一等的满语、骑射的条件限制。

第四章,探讨地方官大计考核问题。阐释清前期地方官朝觐大计程序,重点探讨朝觐大计形式取消后布按二司、道员及以下官员的考核原则与方法,通过实例归纳、总结大计展限状况及原因,根据历朝时代特点把握清代不同时期大计卓异资格的调整,揭示通过引见卓异官员来确定皇帝的考核优等决定权及考核公允性,深入分析四格、八法的关系等。

第五章,探讨乾隆朝初行的地方大员年终密考问题。重点探讨皇帝如何利用年终密考操掌地方大员,及年终密考对地方大员仕途的影响两项内容。并通过密考实例分析,追踪密考后官员升降去向,以此验证密考影响的存在。

第六章,集中探讨京察一等、大计卓异在官员升迁上的重要作用。从考核与官员升迁的内在关系说起,运用大量实例,阐明京察一等京官内升各部院官员,外放各级地方官,大计卓异官升迁、调繁,内升京官的状况,揭示清朝文官考核优等优选的用人原则,为最后一章阐释皇帝借考核掌握人事任用权奠定基础。

第七章,集中探讨清代文官考核的问责制。问责制是保障考核奖惩公正、公平的重要措施。能够对考核官启动问责,一定是大计卓异、京察一等以及京察、大计八法处分出了问题。照此,分卓异荐举、一等荐举及八法处分问责三部分阐释,并运用大量地方官考核滥举滥劾问责实例来说明问题。

第八章,阐述清末新政改革背景下的文官考核。就京察、大计考核变化,新增考核州县事实三点来谈。中央衙门的增设、裁并,导致原有职位与额缺的变化,京察的考核形式与一等额数相应地作了调整。地方官大计也随着清末社会复杂化而增加了考核内容。突出考核州县事实的研究,对考核州县事实的形式、内容、程序、等第、奖惩作了系统探究,揭示新政推动下实行的地方官政绩考核制度,由于实行仓促,地方权力坐大,考核奖惩仅为一纸空文。

第九章,在清代吏治环境下,从宏观、微观两层面探讨清代文官考核的实质性作用。先从清代吏治环境入手,揭示考核与吏治二者的辩证关系,通过统计、分析历届大计处分数据,阐明文官考核的惩处功能逐步减弱的状况,探讨吏治环境影响下考核的弊端及其根源,最后揭示清代文官考核受重视的实质性作用:在一定时期内,皇权有效前提下,考核的奖励与处分及因此而行的人事任用成为皇权制衡官僚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