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被污蔑的武则天:澄清杀女杀子缸决等谣言

【被迫害的女皇:早期真相】

很多人轻信封建史书污蔑武曌的各种莫须有事件,因此对武曌望而止步。

封建礼教为了加深对女性的奴役,无所不用其极地迫害中国唯一的女皇,编造各种子虚乌有的谎言,尤其那类常人无法接受,令人感到残忍畏惧,违背人伦底线的。

我曾经问过某些人“为什么不喜欢武曌?”她们(都是女生)给出的理由竟然是“谁会喜欢杀死自己儿女的女人。”

诸多子虚乌有的污蔑,甚至让许多善良的人不愿意接近武曌,然而这却恰好相反地显露了他们观念上的无知、幼稚。一方面,这些人看待一名政治家,不论政绩,只关注几人的死亡细节。另一方面,这些人竟然不加思考,相信毫无逻辑、违背常理的谣言。

本来这几个问题,鉴于先前已经有人整理,作者并不打算多做阐明,不过,就以上现象来看,仍有必要仔细阐明一番。

(一)安定公主之死

首次污蔑武曌杀女的史料《新唐书》记载:“昭仪生女,后就顾弄,去,昭仪潜毙儿衾下,伺帝至,阳为欢言,发衾视儿,死矣。又惊问左右,皆曰:后适来。昭仪即悲涕,帝不能察,怒曰:后杀吾女,往与妃相谗媢,今又尔邪!由是昭仪得入其訾,后无以自解,而帝愈信爱,始有废后意。”《资治通鉴》记载相似:“会昭仪生女,后怜而弄之,后出,昭仪潜扼杀之,覆之以被。上至,昭仪阳欢笑,发被观之,女已死矣,即惊啼。问左右,左右皆曰:皇后适来此。上大怒曰:“后杀吾女!昭仪因泣诉其罪。后无以自明,上由是有废立之志。”而最早的《唐会要》记载:“昭仪所生女暴卒,又奏王皇后杀之,上遂有废立之意。”如果按照《唐会要》,武曌只是利用安定暴卒之事,并非直接杀人,但实际上,利用也没必要,李治不是傻子,怎么可能相信,除非李治自己想要利用这件事情。《旧唐书》没有明确记载,只是后面“史臣曰”突然冒出一句“振喉绝襁褓之儿。”推测为后人再版时添加。

《新唐书》与《资治通鉴》的记载,细节描写绘声绘色,好像亲眼所见,武曌杀女如入无人之境,高宗李治俨然智障儿童。这叫做层累的历史造就。从《唐会要》、《旧唐书》到《新唐书》再到《资治通鉴》,原始记录简单,后来记录复杂,时间靠后的记载多为后世附会,可信度低。

所谓“武曌杀女”,仔细思考可以发现各种不合常理之处,简直漏洞百出。第一,皇宫照看公主的人一定很多,任何人不可能找到机会下手。第二,高宗肯定不傻,不会不加怀疑相信王氏杀死公主。第三,当时的人不清楚细节,后世的史学家竟然写得天花乱坠,简直像写小说,那么肯定纯属虚构。第四,王氏被废晚于安定公主死亡时间一年,李治声称废后罪证为“谋行鸩毒”,完全没有谋害公主一项,两者根本就是独立事件。况且武曌借助确定的女儿死亡,谋取不确定的皇后之位,这样划算吗?第五,即使王氏想杀李弘,不会想杀公主,如果杀人动机都不充分,那么武曌嫁祸王氏不会引起怀疑吗?还有,骆宾王的《讨武曌檄》,“弑君鸩母”这样离谱的谎话可以编造出来,想象力却没有丰富到污蔑“武曌杀女”,因为唐代根本没有“武曌杀女”这个谣言,直到宋代才有。所以,事实真相是,古代幼儿死亡率高,当然没有任何杀人凶手,安定公主属于正常夭折。

(二)王庶人、萧庶人之死

关于“超自然现象”骨醉之死。最早的《唐会要》只字未提。《旧唐书》先有这样一段记载:“永徽六年十月,废后及萧良娣皆为庶人,囚之别院。武昭仪令人皆缢杀之。”但是后面还有一段文字:“令人杖庶人及萧氏各一百,截去手足,投于酒甕中,曰:令此二妪骨醉!数日而卒。”同一人可以死两次?简直活见鬼了!《新唐书》还要滑稽地加上“反接”:“促诏杖二人百,剔其手足,反接投酿甕中,曰:令二妪骨醉!数日死,殊其尸。”《资治通鉴》类似记载:“遣人杖王氏及萧氏各一百,断去手足,捉酒甕中,曰:令二妪骨醉!数日而死,又斩之。”

首先,这段令人毛骨悚然的记录不是原创,而是改编自《史记》,欧阳修、司马光等人竟然没有版权意识,抄袭是要被“律师函警告”的!

对于这件事情仔细分析,当然也是漏洞百出。第一,三者都提到了“数日而死”,先仗一百,然后去掉四肢,难道不会立即死亡?作为学生物的,我只想发一串滑稽。因为《史记》有一段记载:“曰:人彘,居数日。”《史记》没提“居数日”到底死没死,但是幸亏欧阳修、司马光等人生理学常识欠缺,抄袭造成明显错误,也就成为证伪的证据。第二,这件事情依然是层累的历史造就,时间越靠后越偏离史实。关于王庶人、萧庶人的死因,唐代野史与小说集《太平御览·皇亲部七》尚且没有瞎编,只是记载:“武昭仪令人皆缢杀之。”后来的《新唐书》与《资治通鉴》纯属瞎编,而《旧唐书》则是被后世改动过,我们现在可以看到的《旧唐书》是明代版本。《旧唐书》先记载“武昭仪令人皆缢杀之”,接下来又记载“骨醉之死”。显然,后面那段文字是后世添加的,前面的“缢杀之”才是真相。第三,武曌当时没有必要也不敢这么做。对比《史记》吕雉杀戚夫人的记载:“太后遂断戚夫人手足,去眼,仓耳,饮瘖药,使居厕中,命曰:人彘。居数日,乃召孝惠帝观人彘。”首先,当时吕雉贵为太后,已经掌握大权,可以有胆量这么做。再者,戚夫人行为太过嚣张,吕雉的怨恨足以成为动机。反观武曌当时的情况。首先,武曌刚刚成为皇后,高宗还好好活着,处理事务必须考虑高宗的感受。而且,外朝蠢蠢欲动的权臣,如果知道武曌做了这些,可以立即联想到汉朝的事情,认定武曌野心很大,早早处理了武曌。再者,王、萧二人早已失宠,武曌对这二人没有多大仇怨。因为后人知道武曌效仿吕雉临朝,甚至超越吕雉称帝,所以要把同样的事情附会给武曌。第四,骆宾王的《讨武曌檄》没有提及此事,不过,有人猜测“弑君鸩母”的“鸩母”可能是指国母王氏。虽然《旧唐书》记载缢杀,但是作为外臣不会清楚细节,毕竟赐死不是缢杀就是鸩杀,骆宾王这句“鸩母”,反而侧面印证没有“骨醉”。

(三)李弘之死

据说这个误解相对较少,毕竟肺结核病人难道需要非病理死亡?

明确污蔑李弘死于非命的只有《新唐书》记载:“上元二年,从幸合璧宫,遇鸩薨,年二十四,天下莫不痛之。”这次,就连《资治通鉴》也没敢明确造谣:“己亥,太子薨于合璧宫,时人以为天后鸩之也。”而《唐会要》和《旧唐书》客观记载李弘病逝:(上元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薨于合璧宫倚云殿,五月五日,赠谥曰孝敬皇帝。——《唐会要》)(上元二年,太子从幸合璧宫,寻薨,年二十四。——《旧唐书》)

李弘死后第一时间,高宗颁布诏书《赐谥皇太子弘孝敬皇帝制》明确指明李弘病逝。李弘的真实死因,高宗肯定清楚,难道还能因为畏惧武曌,不敢指明儿子遇害吗?简直笑话!

李弘非正常死亡的记载,最早出现在肃宗时期的《唐历》:“弘仁孝英果,深为上所钟爱。自升为太子,敬礼大臣鸿儒之,未尝居有过之地。以请教二公主,失爱于天后,不以寿终。”这个“不以寿终”的理由完全站不住脚。两位公主没有任何政治威胁,挑选两位驸马出降就可以了,虽然驸马出身无需显赫,像这种皇室政冶犯的后代,参考李世民出嫁闻喜县主李婉顺,武曌完全没必要这么小气,因为这桩小事跟亲儿子过不去。

有人认为骆宾王的《讨武曌檄》“弑君鸩母”,“弑君”指的是李弘,或许骆宾王开启了这种污蔑的苗头,但毕竟不是确切记录。况且,檄文通常空有华丽文笔,许多语句没有事实依据。比如《讨隋炀帝檄文》的“而兰陵公主逼幸告终”,污蔑杨广强间妹妹兰陵公主。

还有人通过《阎庄墓志铭》这段记载非要认定李弘被杀:“岂意彼苍冥昧,福寿徒欺,积痗俄侵,缠蚁床而遘祸;浮晖溘尽,随鹤版而俱逝。上元二年从幸东都,其年九月廿一日,遇疾终于河南县宣风里第”......墓志铭的含糊其辞,当然不是为了掩盖李弘被杀阎庄被灭口,而是阎庄因被传染肺结核而病死。

总结的说,这种谣言同上两则,依然漏洞百出。首先,早期史料可信程度更高,高宗亲口指明李弘病逝,《唐会要》、《旧唐书》也说李弘病逝,而稍晚的《唐历》与《新唐书》纯属污蔑。再者,如果李弘死因有异,高宗不会不产生怀疑。第三,古代的肺结核病人,一定无法战胜结核杆菌。第四,即便不考虑武曌作为母亲的感情,杀死李弘完全没有好处。病娇李弘继位,相比李贤,武曌当然更有机会临朝称制。第五,“以请教二公主失爱于天后”这个理由过分牵强,完全不合理。总之,武曌没有任何谋杀李弘的可能性。

(四)李贤之死

虽然李贤谋反坐实,即使被杀也无可指摘。比如李世民杀李祐,李隆基杀李瑛、李瑶、李琚。皇帝赐死谋反的皇子,这类事件太多,就算有冤,也没人因此诟病杀死儿子的皇帝,只说皇帝受奸佞蒙蔽。但是,仔细分析一番,李贤被武曌赐死的可能性依然较小。

在此之前,还需说明一点的是,李贤谋反之事属实,并无冤情。当时高宗在世,如有冤屈,不会不加怀疑。私藏甲胄不像私藏巫蛊所用的人偶,可以搜查时顺便诬陷。数百甲胄需要通过长时期、精密谋划、分批几次、随其它物品夹带进太子府。由于李世民做到成功政变上位,李唐后代争相效仿。李贤私藏甲胄,就是为了发动政变。至于政变目的,肯定不止针对武曌,既然李贤决定反对母亲,与高宗的父子关系也会破裂,如果政变成功,高宗只能为太上皇,李贤自己继位。与后世史书记载截然不同的是,李贤作为太子绝对没有那么优秀。杀明崇俨已经算犯罪了,按照中国古代的价值观

此外,再谈谈《黄台瓜辞》的附会,以及韩国夫人之子的谣言。《黄台瓜辞》不仅是一首打油诗,而且涉嫌抄袭陶渊明《归田园居·其三》。唐代贵族的平均作诗水平,可以参见《奉和圣制游石淙山》系列,通常被认为不如李贤出色的两位弟弟李显、李旦,以及武姓诸王,措辞、格律都远高过这首《黄台瓜辞》。李贤曾经注解《后汉书》,文化水平当然不低,怎么可能作出这首涉嫌抄袭的打油诗?再者,这首诗竟然出自《新唐书·承天皇帝传》由李泌举例时说出,而且肃宗当时的反应是没有听说过。但在所谓的原作者《新唐书·章怀太子传》没有收录。更何况,“一摘”?唐朝前期没有污蔑李弘被杀的谣言,“二摘”?李贤活着竟然预言自己被杀。诗中谈何“一摘”、“二摘”乃至“三摘”?可见这首诗或由李泌伪作,或者纯属后人附会。还有关于李贤为韩国夫人武顺所出的谣言,如果武顺与李治相好早在永徽年间,甚至诞下子嗣,那么被李治收入后宫,当然对武曌地位稳固更加有利。李世民后宫的贵妃韦珪嫁过人,韦珪堂妹韦尼子也在李世民后宫为昭容,唐代向来不以这种事情为耻。

关于李贤的死因,依然时间越靠后的记载越倾向于抹黑、污蔑武曌。最早的《唐会要》只记载到:“废为庶人,幽于别所。”处停止,没有记载死因。《旧唐书》则天本纪记载:“庶人贤死于巴州。”以及后面记载:“令左金吾将军丘神勣往巴州检校贤宅,以备外虞,神勣遂闭于别室,逼令自杀,年三十二,则天举哀于显福门,贬神勣为叠州刺史,追封贤为雍王。”如果按照《旧唐书》的说法,武曌只是令丘神绩去检查李贤思想改造状况,但是丘神绩行为过激,造成一次意外。到了《新唐书》明确记载武曌逼杀李贤:“杀庶人贤于巴州。”以及“诏左金吾将军丘神勣检卫贤第,迫令自杀,年三十四。”仍然按照上面屡次说明的一个原则,历史的层累效果,以及宋代史学家一贯抹黑武曌的倾向,出现时间越晚的记载,可信度越低。

之所以称李贤被武曌赐死的可能性较小,很重要一个原因是,李贤死时,庶子李素节、李上金依然活着,并且随后被改封泽王,许王。(文明元年(684年)三月,庶人贤死于巴州......四月,改封毕王上金为泽王,葛王素节为许王。)直至六年后(690年7月)才被杀。即使完全出于政治安定因素,不考虑作为母亲的感情,武曌怎可能先处理亲儿子,反而暂且不处理威胁更大的庶子。还有人因为武曌对丘神绩的事后处理过轻,从而认定丘神绩的行为受武曌指使。既然那些人已经认为武曌处心积虑到可以杀死亲儿子,那么干脆杀掉丘神绩岂不更有利于洗脱嫌疑?在广元木门寺至今存留李贤被贬经过时的晒经石,并有对应的一首诗“明允受谪庶巴州,身携大云梁潮洪,晒经古刹顺母意,堪叹神龙云不逢”(其实,这首诗的文化水准也能侧面印证黄台瓜辞纯属伪造)。李贤被贬时带着佛经,或可能出于武曌的安排,这说明武曌当时没有放弃教育李贤的希望。而李贤的表态,也说明这时李贤也已经后悔对母亲犯下的错误。在这种形势下,李贤对武曌完全不构成政治威胁。因此,武曌根本更没有必要杀死一名对自己完全没有威胁的亲儿子了。

历史上,统治者派人去监察废太子,其真实的意愿并非是要逼令自杀。同样还有一件事,印证了史学家们双标式抹黑武曌。汉景帝也曾让郅都审查废太子刘荣,导致刘荣义愤自杀,窦太后表示惋惜,汉景帝甚至还为郅都辩护。但是《史记》、《汉书》却完全没有把刘荣之死说成是汉景帝的意愿。《史记》明确说明刘荣“既而为郅都所讯,惧而缢死。”而武曌让丘神绩去监视李贤而造成李贤自杀,却被污蔑成亲妈杀儿子。

(五)关于一些亲戚、姻亲之死

这其中包括被武曌所杀的成员,也有部分纯属污蔑,以下按照事实进行分析。

一方面,对于一名皇帝而言,在皇权斗争中,杀亲戚和姻亲都是正常操作。远的先不提,李世民杀死兄弟侄子,李隆基屠杀多名亲戚上位。但总有人热衷于双标,对女人同样的行为着重强调、严加批判。另一方面,封建史学既然可以污蔑武曌一两条事件,就可以污蔑更多条。前面相对简单的事件虽然得到了澄清,但仍不足以阐明真相,对于其它事件,还需得持理性、冷静态度进行分析怀疑。

许多人认为李重润、李仙蕙、武延基因为议论二张而被赐死,这未免把武曌太过昏庸化了。《旧唐书》明确记载:“太子并自缢杀之。”李仙蕙墓志铭明确记载死于难产。历史研究本应以墓志铭为准,可有些人还是找寻各种理由,偏不相信。至少,武曌不会轻易杀死李重润,毕竟李重润的嫡出皇长孙身份非常重要,杀之动摇继承顺序。再者,除非谋逆言论,武曌从不因言杀人。况且自从神功元年(697年)结束酷吏政治,武曌没有再杀过任何臣子甚至李唐宗室。总之,这几个孙辈的死因,或许武曌提醒李显教育子女,但是李显教训过重直接逼死。或许由于别的原因而死,但被后世强加附会成武曌所杀。

近期出土的薛绍墓志铭明确记载:“会凶臣薛怀义、周兴等用事,仓卒遇害。”根据历史批判方法,当碑文与后世文献发生冲突,应以碑文记录为准。所谓正史中提及“饿死”给留全尸需要一定时间,而墓志铭指明“仓卒遇害”。虽然武曌作为女人可以成为女皇,但在男权制大环境中,女儿终究与儿子不同,不必看成政治威胁。哪怕薛绍的兄弟谋反,只要薛绍没有谋反,看在太平公主的面子,也足以留他一命。武曌肯定希望太平公主生活美满,绝不可能主动拆cp。还有,关于太平公主的再婚,武曌对待武氏诸王已经足够优厚,完全没有必要利用女儿婚姻作为政治结盟,无非只是选一个不容易再被谋反牵连的配偶。从墓志铭来看,薛绍之死的具体始末可能如下:薛怀义与薛绍的关系唇亡齿寒,即便薛怀义智商低到火烧明堂,也不至于想杀薛绍,所以真实情形应该是,薛怀义与薛绍发生过口角冲突,或许一气之下扬言要杀薛绍。周兴知晓后为了讨好薛怀义,将薛绍拘至丽景门杀死。由于事件发生过分仓促,等太平公主和武曌发现时想要补救,已经来不及了。

不过,对待儿媳和女婿终究不同。关于赵氏、刘氏、窦氏三人的事件,武曌不是气量小不能容人,也不是给儿子们脸色看,而是冷静、理性的政治操作。七世纪的封建社会,恰恰妻子影响力足以大过长辈。比如:玄武门事变前长孙皇后给予李世民很大助力,李隆基策划政变时元后王氏也提供过帮助。当时的政治环境,儿子身边存在挑拨离间的女人,对婆母足够造成巨大损害。武曌甚至是出于自我保护,才要杀人。李显元后赵氏,或许只是普通方式赐死。又或许武曌本不想杀她,所谓的关禁闭但是给她米粮柴火,只是为了让她学会体验平民生活,但是赵氏居然不会做饭直至饿死。这样本意是好的谆谆教诲,居然又被某些抹黑分子说成是虐杀。李旦的刘妃、窦妃,罪名不会像笔记小说里写的被宫女嫉妒诬告,因为笔记小说把宫女写的有名有姓细节丰富一看就知道真实性不高。二人之所以会死,肯定是做了对武曌的统治地位更危险的事,比如她们很可能站在自己丈夫的角度说出要求李旦向武曌夺权的话,这样的话哪怕仅仅是说出口在古代也叫做谋反。所以,因罪遭诛,被赐死后没有高档葬礼,随便找地方埋了,才会被后世认为尸骨无存。有人拿这些事件指责武曌,其实哪怕封建时期平常家庭的婆母,也有权力整治家风吧?

还有人以为武曌谋杀姐姐韩国夫人武顺,哪怕对武曌极不友好的《新唐书》与《资治通鉴》也没有说明武曌杀姐。自西周以来,经常出现姐妹俩嫁给同一人的现象。为了稳定家族利益,共侍一夫的姐妹非常团结,那些所谓的姐妹之间因嫉妒争风吃醋,纯属现代宫斗剧情节,在古代根本不可能存在。李治作为皇帝,必定还有其她女人,如果李治与武顺关系属实,这种关系完全有利武曌。况且,武曌曾经母女四人相依为命,肯定更加爱重原生家庭的亲人。哪怕不考虑亲情,如果因为嫉妒就要杀对自己地位稳固有利的情敌?这是恋爱脑还是傻?武曌肯定不是恋爱脑更不是低智商。另外,武顺之死与武曌无关,还可以从武曌与荣国夫人杨氏的关系侧面得到印证,杨氏生前与武曌没有任何芥蒂,武曌后来经常作诗感念母亲教导,称帝后甚至立碑纪念。杨氏作为二人共同的母亲,如果长女之死与次女有联系,那么杨氏与武曌的关系肯定不会维持良好状态。顺陵碑文记载杨氏早年宣言:“当使恶无闻于九族,善有布于四方。”说明杨氏三观正,是非分明。而武曌与母亲杨氏一直维系着亲近的关系,这也证明武曌并未做出让杨氏无法接受的“使恶有闻于九族”的事情。武顺逝世时年纪超过四十,很有可能是病死。武曌既然没有做过任何让杨氏看来“使恶有闻于九族”之事,那么武家其他人如果做了非常恶劣的事,杨氏不会为他们辩护。如果贺兰敏之的罪行属实,杨氏也根本不会袒护他。武怀运、武惟良之前本就因贪污被贬过一次官,关于魏国夫人贺兰氏、武怀运、武惟良涉嫌投毒的事件,本就有逻辑漏洞,因为去皇宫内很难携入毒药。如果这些事不是宋人为了抹黑武曌时顺便抹黑武曌的亲戚而编造,而是本就有的事,那就在律法上恰恰不会是无罪的,所以高宗和武曌必须依法公正处理。

(终)

许多人误以为因为武曌是女皇,所以一生处心积虑、心狠手辣,这是非常深的误解。应该说,我们之所以看到武曌的种种污名,是因为武曌后来做了皇帝,前期事迹才被恶意涂抹。

——于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