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直接约定如不能到期还款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吗?

现实问题

房某向莫某借款2万元,并将其轿车抵押给莫某,根据莫某的要求在签订的抵押合同中约定,如房某到期不能偿还债务的,则房某的轿车归莫某所有。后房某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到来之时依旧无法还款,莫某遂找到房某要求拿车,但是遭到了房某的拒绝,莫某于是将房某诉至法院。那么,房某与莫某的约定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该条规定是为了避免流押。流押也称流质契约,就是指在抵押权设立时,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所以,上述莫某与房某的抵押合同中关于如房某到期不能偿还债务的,则莫某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一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