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可以反悔吗?

现实问题

阮某在上班途中拾得一个皮包,当时未见失主,所以就先携包去上班了,次日,阮某从报纸上看到一则寻物启事,所寻物正是自己拾得的皮包,并且还有悬赏。阮某把皮包送还失主后,请求酬金时,被失主拒绝,双方因此发生争执。那么,失主的做法是否合法呢?

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因此,上述失主应当按照自己的悬赏承诺履行义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