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共有

共有人处分共有的财产,应如何进行?

现实问题

谢某与马某是夫妻,在结婚后,两人共同出资买了一套四室两厅的房屋居住,几年后房价涨了很多,比当时购买时多100万元,谢某因此想将该房屋卖出,但是遭到了马某的拒绝,谢某想知道卖房是否必须经马某同意呢?

律师解答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基于某种共同关系,对同一个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共有关系。谢某与马某对于房屋的共同共有,就是基于双方的夫妻关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对于谢某和马某来说,基于房屋系共同共有,必须要两个人全部同意才能出售房屋。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