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研究案例时,我们想得到什么?

在我们开展日常咨询或案件代理时,“案例”研究和释明很多时候是非常“矛盾”的存在。

一方面,已经公布出的“同类”案例(特别是终审及再审案例)确实对“引导”我们处理已有的待决事务是颇有裨益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精神,案例指导工作是符合三个“有利于”的,即:(1)有利于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2)有利于提升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3)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法律的预测作用或功能的充分体现。

但,另一方面,我们也清楚地知道,“遵循先例原则”在中国法下并没有明文依据,“同案不同判”未必就是“不义”(因为极有可能是地方立法或司法政策不同,例如二次固定期限合同续订问题)。更何况在很多时候,很多案件本身并非“同案”,而恰恰是影响“同案”判定的“个案差异”才最终影响了案件走向,但基于“偏好”或“立场”,很有可能会出现“以讹传讹”式地“过度”解读或宣传(例如某高院关于“虚假”病假解除的再审判决曾被广泛理解为“泡病假”类案的“救星”,但却完全罔顾之前的仲裁委员会、一审法院连同二审法院为何会持有不同的裁决或判决)。

所以,“案例”研究和释明不是为了“佐证”已有的“偏见”(也就是说,不宜预设前提和结论),更多地是为了“反映”或“证伪”有关“推论”的正当性或可靠性。究其实质,精细的案例研究不是为了批量性地“炮制”类案,而是为了更加精准地“解剖”个案,以便有针对性地立论、辩论及定论。

大成可以为您做什么?

由于各地立法或司法政策不同,在“同案”的认定或判定上,必然存在“本地化”和“因地制宜”的挑战;另外,对“同判”的解读,也必然牵涉到“历史渊源”和“政策导向”等要素。鉴于此,如果牵涉到全国范围的劳动法律执业(特别是某个大体量案件或项目的全国范围统一推进或执行),同一问题的表征及反馈将出现各类差异及变体,如此庞杂的信息处理工作很难为单个专家或传统组织所驾驭。

大成的办公室几乎已经覆盖了所有的省会城市和重点城市,其劳动和人力资源专业委员会的理事及成员均为当地劳动法业界的翘楚,在当地的劳动法实践领域深耕多年、理论纯熟、经验丰富,能够以足够“贴合”及“贴心”的视角为您在诉讼或非讼事务中所涉及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案。特别是在大体量项目的跨地域推进和协同方面,大成凭借其组织优势独创的“专家中心统一支持”+“本地伙伴现场交付”的模式,有力保障了解决方案的质量控制和落地效率,深受客户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