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有无限制?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对债务人行为的限制,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足以改变既存秩序,也会对交易安全制度带来一定的挑战。为了保持社会秩序的相对稳定,应当对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作一定的限制。

《民法典》第541条对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作了规定。依照该规定,撤销权原则上应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但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的,撤销权消灭。将撤销权行使期间起算点规定为“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防止其因不知撤销事由存在而错失撤销权的行使。同时规定“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的客观期间,有助于稳定民事法律关系,维护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