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配套测试1:法理学配套测试(第十版)
- 教学辅导中心组编
- 4242字
- 2022-07-29 17:15:46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C。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整体。法律体系不包括历史上已经失效的法。故C错误。ABD正确。
2.答案:B。《著作权法》调整的是著作权法律关系,保护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相关的权益,属于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应属于民事法律。故选B。
3.答案:A。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或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有权制定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所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单独构成一个法律部门,只有当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达到一定数量并且具有相当重要的法律地位的情况下,才可能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故A不正确。
4.答案:D。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的部门法体系,即将一国的现行全部法律规范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成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法系,是指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对法所作的分类。立法体系,是指与一国立法体制密切相关的各个有权机关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所构成的体系。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或原则对一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所作的分类。故选D。
5.答案:B。法律体系是将一国的现行全部法律规范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成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体系是由国内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完整意义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故选B。
6.答案:A。《国家赔偿法》是有关国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法律规范,属于行政法的法律部门。
7.答案:B。划分部门法的主要依据是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对象和方法。
8.答案:B。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商法是调整商事法律关系和商业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劳动法是指调整关于劳动关系以及由劳动关系产生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9.答案:C。划分部门法主要是依据调整对象和方法的不同。
10.答案:D。部门法是由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构成的,法律规范是部门法的基本构成单位。
11.答案:D。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法律体系的有机构成部分,也是法律分类的一种形式。部门法是由调整相同种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组成的,因此法律规范是法律部门的基础细胞。
12.答案:C。划分法律部门的原则主要有粗细恰当,发展合适,主题定型,逻辑与实用兼顾。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CD。法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特定权力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等特征。ACD中的主体都不是立法主体。
2.答案:BC。在我国广义的法律指法律的整体。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所制定的法律。
3.答案:BCD。有关诉讼和仲裁制度只能以法律的形式制定,国务院无权制定;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单行条例在报上一级权力机关批准后才能生效;有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事项只能以法律的形式制定,省人民政府无权制定。
4.答案:BC。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根据当地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但应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5.答案:CD。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行政区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章要报国务院和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6.答案:AD。由于法律体系与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构建法律体系时必须考虑到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
7.答案:ABCD。法律体系即部门法体系,是指将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成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
8.答案:AD。当代中国法律部门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程序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法、军事法。
9.答案:ABC。一国法律体系的现状与一国国家领导人的法律意识、一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和一国的法律传统等因素都有关系。
10.答案:CD。法律体系,即部门法体系,是指将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成不同的法律部门,形成的内部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11.答案:AB。当代中国主要的法律部门有: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程序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法、军事法。
12.答案:BD。经济关系不仅由经济法来调整,有时也由行政法、刑法等调整。新的法律部门的产生是一国经济发展、社会关系变化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13.答案:ABCD。具体法律制度是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往往是法律部门的组成部分。一个具体法律制度可以从属于不同法律部门,如所有权法律制度可以从属于宪法、民法等法律部门。
14.答案:ABCD。划分部门法的原则主要有:粗细恰当原则、多寡合适原则、主题定类原则和逻辑与实用兼顾原则。
15.答案:ACD。宪法部门法主要是规定我国的社会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地位、职权范围、组织与活动原则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问题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6.答案:AB。法律体系主要是按照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调整方法的不同,将一国现行法分为若干法律部门并进而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立法体系是指与一国立法体制密切相关的各有权机关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所构成的体系。法律体系只包括现行法,而立法体系不仅包括现行法,也包括已经废止或自行失效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17.答案:BD。立法体系属于制度范畴。立法体系不以规范性文件为表现形式。
18.答案:BCD。法系是根据历史传统但不是根据英国普通法(判例法)和欧洲大陆法典法的历史传统而对法所作的分类。
19.答案:BD。本题考查的是关于部门法的划分标准。在法的部门划分方面主要原则有:粗细恰当原则、多寡合适原则,主题定类原则、逻辑与实用兼顾原则。而在划分标准方面,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首要的、第一位的标准,但是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同法律所直接保护的对象要区别开。所以D是错误的。同时在第一位标准不能完成部门法的划分时,要运用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方法来划分部门法。但是我们要注意到,并不能因为我国是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国家就否定公私法的划分。所以B是错误的。
三、名词解释
答案:法律体系有时也称“法的体系”或简称“法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现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体系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
第二,法律体系是一个由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呈体系化的有机整体。
第三,法律体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门类齐全、结构严谨、内在协调。
第四,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
四、简答题
1.答案:我国法学界除了提出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外,还提出了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这些原则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第一,整体性原则。即以整个法律体系为划分对象,划分结果必须囊括一国现行法律的全部内容,使法律体系中的所有法律都归属于某一法律部门。
第二,均衡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考虑各法律部门之间法律规范的规模或数量之间保持大体上的均衡,不能使某些法律部门的内容(即规范)特别多,而有些法律部门的内容则特别少。当然,这种均衡只是相对均衡,主要取决于各法律部门的实际需要和调整幅度。
第三,以现行法律为主,兼顾即将规定的法律。即虽然法律体系中的法律部门划分只以现行法律为主,但法律是发展的,法律体系的内容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划分法律部门虽要以现行法律为基础,但也不能不考虑法律的发展变化,否则,就不可能在法律发展的动态过程中保持法律体系的相对稳定。[14]
2.答案: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是:(1)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2)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而这两个方面有着较为密切的内在关系。
第一,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任何法律都有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否则,就不成其为法律。法律部门就是以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内容作为依据来划分一部法律属于何一法律部门的。因为这种调整社会关系的内容决定着法律规范的性质。
第二,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虽是很重要的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但仅仅用此作为划分标准还是不够的,因为它们既无法解释一个法律部门(如刑法法律部门)可以调整不同种类的社会关系,也不能解释同一社会关系需由不同的法律部门来调整这一法律现象。[15]
3.答案:部门法与法律制度的关系是:一种法律制度,可以分属于几个法律部门,如财产所有权制度,它涉及宪法、民法、经济法、刑法和诉讼程序法等法律部门;知识产权制度,它涉及宪法、民法、行政法、劳动法、刑法和诉讼法等法律部门等。反之亦然,一个法律部门,可以包括许多个法律制度,如作为部门法的刑法就包括刑罚制度、死刑制度、上诉申诉制度、辩护制度,等等。
五、论述题
答案:法律体系与法制体系。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而法制体系则是指法制运行机制和运行环节的全系统,法制体系(或法制系统)包括立法体系、执法体系、司法体系、守法体系、法制监督体系等,由这些体系组合而成的一个呈纵向的法制运行体系。法律体系着重说明的是呈静态状的法律本身的体系构成,而法制体系则既包括静态的法律规范,更着重说明的是呈动态状的法制运行机制系统。从相互关系来讲,法制体系包容着法律体系,而法律体系则组合在法制体系之中。
法律体系与法学体系。首先,法学体系是指一个国家的有关法律的学科体系,它属于社会科学范畴,具有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属性;而法律体系则是指一国现行的法律规范体系,属于社会规范体系范畴,是社会及个人的行为准则,有实际的法律效力,并产生实际的法律后果。一个属思想范畴,另一个属规范体系,这是两者的外在的本质区别。其次,法学体系的内容和范围比法律体系的内容和范围要大得多,如法学体系有法哲学、法理学、法律心理学、法律史学等;而作为规范体系的法律体系则不含有这些内容。最后,法律体系具有属国性,即它一般是一个主权国家的表现形式,在该主权范围内发生效力;而法学体系则具有跨国性,多个不同的国家可能在法学体系方面具有相同性或相通性,相互间可以学习、交流、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