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实用问答
- 赵琳
- 320字
- 2022-07-28 11:09:05
3 国家所有的财产有哪些?
《宪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矿藏、水流只能属于国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对这些物享有所有权;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原则上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可见,城市土地只能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对城市土地享有所有权;城市郊区的土地原则上属于集体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则属于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