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民工权益保护一本通
- 舒丹
- 973字
- 2022-07-27 18:04:43
2 什么是工伤?哪些属于工伤?
工伤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执行职务而受到的伤害。我国的法律规定对工伤作了比较明确的界定,对于属于劳动法保护范围内的伤害有特定的法律程序予以保障。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其中“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是指受到的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因果关系。“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职工有上述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上述第(3)项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其中,“故意犯罪”的认定,应当以司法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醉酒或者吸毒”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无法获得上述证据的,可以结合相关证据认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16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