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身性进路:一种可能的方案?
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以来,随着实证主义的式微,认知研究的科学心理学范式不断遭到某些方面的质疑,人们越来越关注现实生存中的人是如何认知的,并以非实证的观点重新开始认知的理论探索。而人的实际认知情形首先是:一个活生生的身体(living body)在实时(real-time,on-line)环境中的行动(action)。寓身认知(embodied cogniton)正是在这样的思考基础上逐渐产生和成长起来的研究进路和纲领,它在当代认知心理学乃至整个认知科学中,已经成为一个逐渐凸显的话题。与经典认知研究相比,寓身认知最重要的理论洞见就是:认知主体从物理装置与生物大脑扩展为包含大脑在内的活的身体;无论是知觉还是抽象思维等认知活动,都深深植根于身体活动之中。随着研究的深入,寓身认知从哲学思辨走向实证探讨,不少实验心理学家开始从寓身的角度看待认知过程,许多心身问题也支持了寓身认知的基础假设。
一、寓身认知的理论主张与循证研究
现代认知心理学中占据统治地位的是认知主义(cognitivism)和联结主义(connectionism)。认知主义的基本精神是将认知理解为基于规则的符号表征计算;联结主义的基本理念则是将认知理解为大脑神经网络的并行计算,同时这种认知活动就是对于人类生物大脑活动的一种功能模拟。但二者都赞同认知的核心是一种可实现于物理装置或者生物大脑的计算活动。然而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存在着许多人类自然智能形式,它们不断地促使我们反思和修正经典认知的计算假设和大脑假设。例如,网球运动员不用计算网球运行轨道就可以击打到它,盲人可以利用手杖安全摸索到家,人们能够熟练地利用手势动作等体态语言表意和交流,这些直接利用身体感知的认知活动是经典认知难以解释的,这些人类自然智能形式表明:计算并不是理解和建构认知活动的唯一方式;认知活动不仅离不开生物大脑,而且与人类身体及其所处环境的互动密切相关。解释人类自然智能形式的需要,催生了寓身认知研究的理论框架。
寓身认知的英文表述是“embodied cognition”,按照其所表达的“身心合一”、“心寓于身”的观点,我们把它译作“寓身认知”。 寓身性是对认知主体和认知过程属性的一种描述,主张认知主体不是一个纯粹的心智,而是嵌入物理环境的身体中的心智;认知过程是认知主体通过物理的身体与环境进行交互的过程。认知过程依赖于有机体周围外在环境的特征。在认知活动中,有机体嵌入环境并能主动利用身体和环境中的资源简化认知任务,实现大脑、身体和世界更紧密的联结。105寓身认知不再把计算看作认知活动的本质和唯一途径;同时,寓身认知不再坚持经典框架的大脑假设,而是把大脑、身体与环境组成的整体活动系统作为理解和建构认知活动的实在基础。无论是知觉还是抽象思维等认知活动,都不再被限定于大脑内部,而是深深植根于身体活动之中;心灵和精神是生物体的一种活动方式(a method of its workings)。
寓身认知理论主张:(1)在人类认知中处于基本地位的概念范畴是基本层次范畴,属于同一类别的成员可以引起人们在行为上大致相同的反应。基本层次与非基本层次的范畴的区别是以身体为基础的,概念化的基本层次构成寓身认知的基石,认知正是在这个基点上进一步发展的。106(2)情境是认知系统的一部分,“情境”包括这样几层内涵:a.注重实时环境对于认知的作用;b.强调环境与认知主体的互动作用;c.情境既包括物理环境和他人,还蕴含着社会文化的内涵。107克拉克认为,不仅知觉等低级认知能力形成于主体—环境互动之中,而且高级认知能力也是形成于主体—环境互动之中的。诸如心灵和智力这些成熟的认知能力更像是船舶导航而不仅仅是生物大脑的能力。船舶导航是在不同个体、工具以及实践行为组成的一个扩展性复杂系统的良好协调和适应中完成的。我们通常所谓的精神能力,是一个更宽广的包容环境的扩展系统的属性,大脑不过是这个系统的一部分而已。108
寓身认知是针对认知心理学的缺陷进行的哲学反思和建构,它的主张在认知科学研究中是否具有理论价值,它的论断能否在主流心理学中占有一席之地?我们从心理学的具体研究入手进行分析,这些相关研究成果的出现,尤其是当代认知神经科学的相应支持,分别为寓身认知获得认同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镜像神经元 20世纪90年代初,意大利帕尔玛大学的贾科莫·里佐拉蒂研究小组发现了一个有趣的事实。他们在测算短尾猿大脑运动前区皮质脑细胞的电活性研究中发现,猴子在进行简单的目标导向行为(譬如伸手去抓一块水果)时,一些特别的神经细胞活跃起来;尔后,当实验猴观看别人进行相同举动时,脑中同一批神经元也会再度活跃,就像先前它们自己实施这一行为一样。由于这批新发现的神经元似乎让观看者在脑中直接反映出他人的行为,因此研究者称之为镜像神经元(mirror neuron),它们不仅在我们执行某种动作时被触发,而且在我们观看别人动作时,也会被触发。109这就意味着,我们其实不需要思索和分析,只需要激活大脑中的同一区域,就可以实时领会他人的思想。某人所做的动作,可造成另一个人脑部的活化,后者从内心深处就能了解前者在做什么,因为镜像机制让他的脑子里也经历了同样的动作。镜像神经元不是通过概念推理,而是通过直接模仿来让我们领会别人的意思——通过感觉而非思想。
腹脑 人们常常以为,肠道只不过是带有基本条件反射的肌肉管状体,但近年来,科学家惊奇地发现,人类的许多感觉和知觉都是从腹内传出来的,研究发现,腹中有一个非常复杂的神经网络,它包含1亿个以上的神经元、1000亿个神经细胞,其数目甚至比骨髓的神经元和细胞还多。一些学者提出,肠道本身的神经元环路就是一个独立的大脑,这个第二大脑也称腹脑(abdominal brain)。腹脑与中枢神经系统一样敏锐和复杂:腹脑与大脑的细胞数量相当,并且细胞类型、有机物质及感受器都极其相似;腹脑拥有属于自己的负责免疫和保卫的细胞;腹脑中也存在着大多数神经递质,例如,血清素这种神经传导物质,主要由肠道分泌,但是大脑松果体也有少量存在。血清素一方面会促进肠道蠕动,一方面也与我们的精神状况有关,常用的抗忧郁症药——百忧解就是用来提高血液中血清素的量。另外,像神经肽蛋白等神经传感器的存在也加大了它与大脑间的这种相似性。110两个脑在功能上是相互影响、相互关联的。
当然,更为重要的是,腹脑这一由神经元、神经递质和蛋白组成的网状结构,能使肠神经系统独立运作、自主判断和发号施令。腹脑具有非常强大的信息接收系统,它能够精确侦测成千上万的化学物质,一旦发现有害于身体健康的外来毒素,就马上做出反应,引起下痢、呕吐等预防动作。腹脑还会根据生理变化发号施令,例如:十二指肠会分泌一种胆囊收缩素,使胆囊收缩放出胆汁,同时引起饱足感、幸福感。格尔松(Michael Gershon)认为,人体胃肠道组织的神经细胞综合体独立于大脑工作并与之进行信号交换,由“第二大脑”参与的记忆和思考过程将影响一个人的理性思维。111
脑损伤与神经可塑性 经典的结构与功能定位说将大脑各种功能限定于脑的特定区域,按照这一观点,脑一旦患有疾病就终生不愈。然而随着医学的发展,人们逐渐发现,损伤后的人脑仍具有适应性,具体表现在,由多种原因引起的脑损伤如脑卒中、脑外伤等所致的运动、语言等方面的功能障碍,在其病理学上的恢复完成后,经过学习和训练,脑的功能仍可以得到不同程度的恢复。其原因或者是由于发生病变的脑区部分得到修复,或者是由于邻近的脑区具有了病变脑区的功能,也就是说,脑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定向改变其结构与功能以进行补偿替代的能力。
空间关系的行为图式 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为寓身认知提供了重要的心理学依据。他以“感知运动阶段”来称呼儿童认知发展的最初阶段,这也表明了动作在儿童早期认知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随着表征和动作的发展,主体的动作越来越内化,情境也逐渐地向反向发展着自身,由于新的可能性和必然性的形成的双加工,主体的操作几何学被无穷地扩展,最终它包括了(有时甚至可以预期)科学发现的客体空间的任何事物,更不用说超越科学解释的事物了。112要看出可能性和必然性如何在动作变得内化之前就被构成,这是困难的。在皮亚杰看来,感知运动智力正是个体智力的最初表现形式,心理运算和它所支持的智力成就都源于内化的动作。
借用莱考夫的说法,以往的认知理论建立在传统的知识、理性和心灵概念之上,这些概念或多或少受到身心二元论的影响,它们都是脱离身体的。离体的实在论(disembodied realism)在客体和主体之间制造了一道无法跨越的鸿沟,这样,对于客观现实的了解只有两种可能:要么通过物体本身来了解,要么通过主观意识来了解。113心智的寓身观强调了身体与世界的相互作用,它认为,使得认知、心智、知识成为可能的绝不是什么超验的东西,而是我们的身体经验。寓身观揭示出传统实在论的不足,同时又提供了支持实在论的证据。
二、感受质与寓身性
寓身认知是针对认知心理学的缺陷进行的反思与建构,它的核心理念与主张在获得典型的认同证据时,其对意识难问题的解决途径也凸显了寓身认知作为一种认知研究新兴发展趋向的方法论意义及其影响。
感受质或可感受性是心身关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感受质特指感、知觉意识的主观属性,例如我们在品尝食物、倾听音乐以及遭受撞击等行为中形成的独特主观感受。杰克逊通过假设弗雷德这个人具有比我们更强的颜色知觉能力来论证感受质的存在。对于一堆成熟的西红柿而言,我们可能只能辨别一种西红柿的红色,但是,弗雷德却可以分辨出更多的红色,他至少能够区分出一个我们不能分辨的红色(红n)。我们能不能对弗雷德对红n的特殊感觉做出物理主义的解释呢?杰克逊通过知识论的论证否定了这一点。其论证是这样的:假定一位杰出的科学家玛丽精通一切关于视觉的神经生理学知识。如果玛丽一直待在一间黑白颜色的房间里并且只能通过一台黑白电视监视器去研究世界,那么当玛丽走出房间,并且被给予一台彩色监视器的时候,玛丽能够通过她的神经生理学知识解释她对新世界的感觉吗?显然,物理主义是不能解释感受质的,他说:“感受性质是物理主义描述所遗漏的东西。知识论证的富于论战性的力量在于:要否认下述核心主张是很困难的,即人们可能有一切物理信息,而并没有一切应有的信息。”114
物理主义的确难以解释感受质问题,但是这是否就能有充分的理由得出:感受质就是我们无法解释的副现象呢?如果我们不想由此陷入一种二元论立场,那么就必须对感受质提供一种物理主义的说明。杰克逊的论证是有道理的,我们不能通过客观的物理知识说明主观性的意识体验;不过,杰克逊的结论是错误的,因为感受质并非一种可有可无的不具有因果作用的意识现象。如果我们不愿接受杰克逊的结论,那么我们应当寻求一种什么样的物理主义解释呢?内格尔曾经提出一种可能的物理主义解释方案。如果我们能够找到一种物理层面,这个物理层面的“客观活动能够具有一种主观特征”;同时,作为认知活动的“主观经验能够具有一种客观特征”,这样,我们是不是就可能通过一种修正的物理主义来解释感受质呢?内格尔把这种方案展望为“一种不依赖移情作用或想象的现象学”,这一现象学的目标是:以一种能为不具有这些经验的生物所理解的形式描述(至少部分描述)经验的主观特征。115这种方案的实质就在于找到一种既具有主观性又具有客观性的物理说明层面。
身体性思想为解决感受质的问题提供了一种可能的哲学理念。早在16世纪,法国哲学家蒙田就断言,身体每个部位都有它自己的情绪及主张。例如,我们脸部下意识的表情,多少次泄露了我们内心的秘密,将我们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不仅脸孔,而且心、肺和脉搏也会莫名其妙地兴奋起来:看到赏心悦目的东西,我们全身会掠过一阵难以觉察的兴奋和激动;激动和恐惧会使我们的头发擅自竖立,皮肤自行颤抖,手会伸向我们不让它伸向的地方,舌头变僵,声音会哽住……116而这些毛发竖起、心跳加速、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等等行为,都不受我们控制。仅仅通过对他人的身体及其各种运动的持续不断的视知觉,一个秩序井然的关于他的心理生活和他的经验的指示系统就被构造出来。
法国现象学的先驱梅洛—庞蒂提出了现象身体的思想:身体既是物理生理的身体,又是能动的主体。他把知觉概括为一种既具有主观性又具有客观性的身体活动,例如,就空间知觉而言,空间知觉不是我们构造出来的客观空间,相反,空间知觉是“主动的身体在一个物体中的定位”117。身体状况和体验的不同决定空间知觉的不同,这就点出了知觉的主观性特征。梅洛—庞蒂把这种既主观又客观的特征称为知觉的含混性,并通过透视概念来表达它。例如,我们可能从不同侧面(某一些外观,包括颜色、形状和大小等)对办公桌形成不同的认识,这种认识的变化称为“透视”,那么透视会不会妨碍我们对于客观事物的知觉乃至于认识呢?梅洛—庞蒂说:“透视在我看来并不是事物的主观变形,相反地是它们的属性之一,或许还是它们的本质属性。正是透视性使得被知觉者在自身中拥有一种隐藏起来的、难以穷尽的丰富性,使得被知觉者是一‘物’。”118
身体活动固有的主体性特征,不仅在梅洛—庞蒂的现象学中得到表达,而且在寓身认知的思想中被理解为寓身概念的重要维度。罗尔(Tim Rohrer)把寓身性分成两大类:一类是“作为广义体验的寓身性”,另一类是“作为身体基质的寓身性”。后者主要强调生理的和神经生理学等与所谓的“客观”方法相关联的身体基质,而前者则聚焦于主体的特定社会、文化和历史的体验。119此外,莱考夫和约翰逊等人也主张,身体在概念等认知活动构成中发挥作用的时候,本身就蕴含着一种主体性的维度。
寓身性思想对于身体活动主体性特征的强调,给出了关于感受质的一种物理解释。身体是活的、能动的身体,从而与死的、纯粹的分子或原子的物理身体区分开来。正如皮菲弗尔(Pfeifer)等人所说:“感受质作为伴随知觉活动的主观感觉,标志着主观感觉与物理系统在解释上的鸿沟。而感受质与身体密切相联,与我们感官系统的物理、生理和形态学结构紧密相关。”120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寓身认知对解决感受质问题的方案保持乐观的态度。
视觉探索是个典型范例。认知心理学曾基于信息加工理论来解释知觉,例如,马尔(David C. Marr)就将视觉获得看作是一个计算过程,认为人的视觉系统由许多计算机制组成,后者实现对于外部对象的信息采集和加工,通过把视觉还原为一个计算过程,就可以获得一个对于外部世界的知觉。而巴拉德(Dana H. Ballard)则主张依据身体活动来研究视觉,在他看来,视觉的任务不是建构一个针对三维空间的内在表征模型,而是依据实在环境和实时行动的需要有效和经济地利用视觉信息。巴拉德将经典框架中的视觉研究称为“纯粹视觉”范式,而将自己的研究范式称为“能动视觉”(animate vision)研究。在“能动视觉”范式中,行动的作用是首要的,而基于内在表征或者信息的形式化加工和计算则是次要的。与马尔的视觉计算理论相比,巴拉德的“能动视觉”研究具有两个重要突破:(1)身体行动(例如眼睛的扫视运动)承担了计算的重要功能;(2)主体与环境的持续互动消除了创造通用的表征模型的需要。121
身体主体性的普遍性为相互理解的实现提供了共同的基础。脑神经活动的研究成果表明,在人的情绪感受中,不仅有真正与愉快或不愉快情绪的主观性质相关的心理成分,还有直接来自各种内外感官上的认知性感知觉成分。研究发现,任何一种主观感受,都由两个心理特征结合而成:由某种刺激引起的一种认知性感知觉和一种伴随的情绪,它们从两个不同的神经回路产生,并在工作记忆区结合起来。122在“感受是由感觉和情绪结合而成”的论断中,我们的所有感受都是情绪被对象化到身体和外界对象之中的结果。例如,痛觉主要是由强烈的不愉快情绪(或痛情绪)与身体位置的感觉(也有一些来自这个位置上的其他机械性感觉)结合而成。当我们的手因受到某种伤害性刺激而产生痛感时,这意味着对手的这个位置的感觉和对这个不愉快情绪的感受结合在了一起。但我们在主观上并未感受到这一切都发生在脑内,也不知道这个不愉快情绪来自杏仁核,我们只知道“痛”发生在手上。已经失去手的人同样能感觉到手在痛,而一个有手的人如果被破坏了情绪神经通路,虽然能感觉到手的存在,但却感受不到手的痛。这就是情绪的对象化现象,即明明“痛”情绪发生在脑内,而我们的主观经验却是痛在手上,把这个痛知觉为当前手的一种特性。身体上的快感也一样。我们可以称这种现象为情绪的身体化。
将情绪整合入认知神经科学的范畴,使我们能够以与理解视觉相似的方式去理解情绪。这一做法的重要贡献还在于指出,脑和躯体,即心智和躯体是不可分割的,为消除心理和身体两者之间的鸿沟提供了科学依据,并从一个全新的视角对情绪的本质进行了诠释:情绪是对我们身体状态的直接观察,是身体和以生存为目的的身体调节之间的联结,同时还是身体和意识之间的联结。
三、他心沟通与主体间性
能够顺畅进行语言交流的双方,他们的脑神经活动扫描结果揭示出,关于一个物理概念(或自然词项),言说者和聆听者如何获得一致性的理解。研究者发现,讲述者和收听者的大脑活动区域有很多重叠的部分,两者的大脑活动出现了同步现象。根据fMRI(功能性磁共振成像)扫描结果,复杂的神经反应的相互作用对应着两人对故事有共鸣,就仿佛语言联结了两个被试的大脑。
我们知道,相对常人而言,一个盲人无法理解或无法完全理解颜色的概念,正如一个聋人不能理解或不能完全理解声音的概念。然而,这样的解释并不意味着:如果某人(据称)要对视觉或听觉经验有所感受,他必须看见有颜色的物体或听到八度音阶的音符,并根据自己的经验定义颜色的概念或者声音的概念。倘若果真如此,那就意味着知觉性质的概念显然是由“个人经验”来定义的,即诸如“红色”或“绿色”、“F大调”或“B小调”等词汇是根据颜色或音调的个体样本来定义的,不具有公共性。
然而,这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并不存在或不可能存在这样的个人样本——由它来定义语言的表达,并作为词汇正确使用的标准。确切地说,诸如颜色、声音、嗅觉和味觉这些知觉性质的概念是由公共样本来定义的,而不是个人的经验,尽管只有具有正常颜色视觉的人才能看见和区分样本,他必须能够看到而且真正看到指示的样本,并且能将它作为被定义的颜色词语的标准来正确使用——他必须能够做那些具有正常色视觉的人才能做的事情。
的确,感觉具有私人性或主观性,但是为某一主体所有并不是某种感觉的特征,诸如疼痛之类的感觉主体是谁并不能决定他所具有的疼痛的特性。也许你会反驳说,你的痛是你的,我的痛是我的——它们怎么可能相同呢?这是产生混淆的实质所在。事实上,是我的还是你的,这并不是识别头疼的特征——这些表示所属关系的词描述了谁觉得头疼,而不是所讨论的头疼是什么样。同样,不能将“只有能看到颜色的人才能完全掌握颜色词语的用法”这样的事实,与“颜色词语是由个人不可交流的经验所定义的”这样的谬误相混淆。因此,感觉词语在第三人称的情形下需根据公共的行为标准来使用,它们并不是根据个人经验或感受质来定义的。维特根斯坦的分析正是从唯我论和怀疑论开始,以语言表述的公共性证明了他人无可争议的存在。
基于神经科学最新研究发现的“镜像神经元”,从生物层面印证了主体间性。“镜像神经元”的发现显示,当我们看到某人在做某件事时,我们大脑中的同一区域也被激活,如同我们自己正在做这件事一样。其关键之处在于:我们其实不需要思索和分析,只需要激活大脑中的同一区域,就可以实时领会他人的思想;某人所做的动作,可造成另一个人脑部的活化,后者从内心深处就能了解前者在做什么,因为镜像机制让他的脑子里也经历了同样的动作。以目标为导向的行为动作组成,与了解他人意图的能力之间,似乎具有精确的联系。这项机制把单纯的动作行为,与更庞大的动作语意网络相连,让我们不必使用复杂的认知装置,就能迅速且直接了解他人的行为。123
源自镜像神经元的工作机制,具有一种“内部视角”,比如,他人可以被我经验到,且这些经验接近现象学描述的途径。一个通向他心的现象学,需要给出对共情、同感等等具体形式的分析。这些分析应该揭示出,在有关每一个他人经验组成的案例中,人类心智都具有通过幻象模式来表征他人经验的多个维度的能力(比如疼痛的感知、味觉、哀伤和快乐甚至意愿的感受)。作为一个与他人完全不同的人,我们不可能具有他人亲自的经验,而镜像神经元的发现促使我们去研究在真正行为产生前我们对他人的同感和对他人身体行为的共同行为方式。在共同经验幻象中,我们经验到了一种接近感和一种在认知上的直接的身体等同感,这是我们通达他心的基础。124
我们无法体会他人的体验,或以我们通达自身的方式通达他人。但我们不应该将体验通达限定为第一人称通达,因为我绝不可以在自己的感觉域内对一个外在被感知的他者躯体直接发生同感,不可以直接地看到他人内在的感受、体验和经验;我只有在我自己的意识里对他的情形进行当下化的处理,才可能对他产生同感。引起我的当下化意识的根据是,我已经不再把他的躯体单纯作为外在的躯体来感知,而是看成像我的本有身体那样的另一个本有的身体。当我体会他人的面部表情或者有意义的行为时,我正体会异己的主体,但体会他人的心灵和我体会自己的心灵有本质上的差别,正是由于这一差别,我们才能够宣称,我们所体会的心灵是他人的心灵。125如果我能够像通达自身的体验一样通达他人的意识,他人就不再是他人,而成为我自身的一部分。
四、心灵实在与身体实在
由于主张心智的身体属性,强调认知过程受到中枢神经系统的结构和身体物理特性的制约,寓身认知研究取向也引起了学界一些质疑:回归身体是否在重复“把心理的归结为生理的”这一错误?是否意味着重蹈还原论的覆辙?需要指出的是,从寓身认知的观点来看,心智和身体是一体的,既然是一体的现象, 那么就不存在谁更根本、谁取代谁的问题。寓身认知研究充分利用了神经科学的方法和技术,但是它并不主张把心理还原为生理或物理,其神经科学的解释不具有排他性,其所运用的神经科学数据和结论也未构成对认知过程的充分说明,因为凭借着伴随心理现象而发生的脑神经生理活动,往往难以区分复杂而丰富的精神活动的特异性。可以说,寓身认知遭遇的还原论批判是现有的传统观念体系的一种反映,传统的物质观把物质视为绝无心性的死东西,从而造成了心灵与肉体的决然对立,心身关系陷于两难并无法合理调和。所以,心身问题不是事实问题,而是人类对它的看待和理解之基本观念存在问题。
因此,要真正解决心身问题,首先就应该变革这种传统的物质观。早在17世纪,斯宾诺莎的哲学就为此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斯宾诺莎主张,思维与广延都是同一实体的两个并存的属性,而非笛卡尔所说的两个相互独立的实体。会思想的实体和有广延的实体是同一个实体,只是在一种场合从这个属性去理解,而在另一种场合从另一种属性去理解。他强调,纵然两个属性可以设想为确实有区别,也就是说,这个属性无须借助那个属性,我们也不能因此便说它们是两个存在物或两个实体。126基于这样的观点,他认为心灵与身体也是同一的,只不过是以两种方式表示出来。
罗素的两面论也肯定了心灵和物质是感官材料的两个方面。在他看来,世界的终极实体既非心、也非物,而是一种比二者更基本的材料即感觉。同样一些感觉材料,按照物理规律相互联系时,就构成了物理对象;而按照心理规律相互联结时,则构成了心灵。感觉是心理世界和物理世界共有的东西,是心与物的交汇点。心灵和物质被看作产生于这样一种中立的材料,它构成了物理学和心理学都可以建立于其上的基础。所谓“心灵”和“物质”都属于感觉经验的逻辑构造,其区别不过是排列上的不同;它们之所以被引进,不是因为观察揭示了它们,而是因为它们具有语言学上的便利,提供了一种方便的陈述因果律的方法。127物理学研究的是大脑外的因果关系,而心理学研究的则是大脑内的因果关系——后者不包括生理学家对大脑作外部考察时所发现的那些因果关系。在某种意义上说,那些既是物理学的又是心理学的材料就是发生于大脑里的事件:它们有一连串外部原因,这是由物理学研究的;它们也有一连串内部结果(记忆、习惯等),这是由心理学来研究的。
精神问题看似离物理学很远,但是,如今的物理学已远远超越了无生命物质的领域。甚至许多物理学家相信,物理学规律也不再是对客观世界的客观反映,而是我们对我们观察到的世界的一些描述方式。基于此种趋向,保罗·戴维斯(Paul Davies)将精神—肉体的双重性类比为波粒二象性,他认为精神—肉体问题的解决可能是与量子测量问题的解决密切相关的。128这样,物理事件和精神事件是一种实在的两种表现形式。按照拉兹洛(Ervin Laszlo)的解释,世界上独立实在的只有一个心理—物理统一系统,如果把观察者的视角做相应变换,那么一个内省的心灵事件系统就很可能是一个能够被外界观察的物理事件系统。由此,从内省角度看,自然系统是(心灵事件的)认知系统;同样,从外部观察,认知系统是自然系统。关于自然系统和认知系统的分类,是由观察者对于事物的描述方式决定的。这样的系统并非“二元的”,而是“双透视的”,从两种观点出发都是可观察的。129心理和生理状态代表一个实在的两个完全不同的方面,哪一个都不可能还原为另一个。两面性的物质观为我们解决物理主义、二元论和突现论三者的理论困难指出了方向。一方面,物质世界的因果关系是受能量和质量之守恒性所制约的,它不能接受非物质作用的影响,具有完全的闭合性——这就是物质世界的因果闭合原则。
另一方面,进化具有渐进性,有心灵的人类是从低等生物进化出来的。在进化论中,没有任何东西表明非精神活动性的生物祖先会突然出现精神活动。当然,精神活动的形式可能进化,并跳跃地进化,但这样的假定,即在进化的某一特殊时刻,纯粹的物理化学组织系统会突然转变为心理—物理系统,则是武断的,毫无根据的。这不禁让我们想起莱布尼茨曾将物质与精神看作以微知觉为基本规定的单子。在莱布尼茨看来,物质是微知觉的一种表现,“微知觉”又被称作细微的知觉或微小的知觉,其含义是无察觉、无反省的知觉。它不仅仅指察觉不到的感觉,而且指没有察觉和反省伴随的无意识领域。微知觉是单子的本质规定,正是由于微知觉,才使得单子获得持续性和永恒性而成为真正的实体。由于微知觉不像思维那样局限于人,而是遍及动物、植物乃至无机界,这样就使单子得以统摄万事万物而成为普遍的实体即本体。130从而,合理的结论是,自然普遍具有心灵属性。如果把心灵这个假设仅仅当成是纯粹的解释方式,那么扩大精神现象的范围决不只有启发价值,而且还具有逻辑的前后一致性。
当然,寓身认知在受到极大关注的同时也引发了人们的疑问:它能否或者是否应该取代传统的认知心理学?它是否能够解决目前主流认知研究面临的种种危机?如何在当代认知科学中对寓身认知进行定位?事实上,寓身认知是对经典认知研究框架的一种发展,它比传统的认知心理学更加适合理解日常生活中人们的心理与行为。传统认知研究并不是没有看到身体与环境在认知中的作用,然而,寓身认知不仅揭示了环境是如何约束系统的,而且展示出这些约束本身又是如何被系统的感知运动结构所说明的。寓身认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经典框架的理论瓶颈,对人类认知活动进行了重新建构;它不仅大大扩展了认知科学研究的理论视野,还在形而上学层面上导向了对心灵的重新审视。作为一种理解认知的建设性方案,寓身认知的确代表了一种重构认知的新进路,为我们提供了一条更加深入地理解人类心灵与行为的可行途径。
寓身认知远远没有成为心理学的主流,但是,它能够而且应当成为心理学大厦的一部分。就认知科学研究本身来说,经典认知、寓身认知以及其他可能的认知研究框架,共同构成了认知研究的整体图景,这些研究框架之间的关系不是冲突的,而是互补的,这种互补也反映了认知现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