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堆、取料机

5.3 回转装置安装

5.3.1 门架宜在地面组装后进行安装。

5.3.2 门架梁与支腿焊接应在支腿顶面标高验收合格后进行。

5.3.3 回转装置安装应在门架安装合格后进行。

5.3.4 回转装置安装应以走行机构的前后轮距中心线及轨距中心线交点作为回转中心,并在门架上作出中心标记。

5.3.5 回转装置安装前应拆开大轴承密封盖,检查内部是否有锈蚀,水分和脏物,并按照设计文件要求的牌号加足润滑脂。

5.3.6 回转轨道焊接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焊接完成后,焊缝应打磨平整,并应进行表面探伤合格。

5.3.7 回转轨道安装应在圆周上取8点以上等分点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调整轨道半径,允许偏差应为±4.0mm;

2 调整轨道顶面各点标高,允许偏差应为±5.0mm;

3 调整定心支承辊轨道半径,允许偏差应为±4.0mm;

4 调整回转销齿轮半径,允许偏差应为±3.0mm;

5 调整定心辊辊轮与轨道之间的间隙,允许偏差应为±1.0mm。

5.3.8 回转平衡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调整上平面纵、横方向水平度,允许偏差应为边长的1/1000;

2 调整4个回转平衡器组成的正方形边长,允许偏差应为±2.0mm;

3 调整4个回转平衡器组成的正方形对角线差,允许偏差应为4.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