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设计说明及图表

3.1 总说明

3.1.1 总说明应包括概述、工程概况、总体技术水平、主要工程量、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对可行性研究的变化情况、问题与建议及设计图纸。

3.1.2 概述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项目建设的背景、目的、意义和必要性,并简述工程项目的资源和市场。

2 工程项目的设计依据,列出各设计依据的发文(或签订)单位名称、文件号、文件名称和发文(或签订)日期,具体文件作为附件列出,主要设计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计委托书或设计合同;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3)资源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

4)项目申请报告及核准意见;

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

6)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

7)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备案表;

8)地震安全性预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

9)地质灾害危险性预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

10)水土保持方案预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

11)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及批复文件;

12)文物考古评价及批复文件;

13)河流大型穿(跨)越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及批复意见;

14)勘察测量文件;

15)技术引进合同;

16)线路路由及站场选址批复文件;

17)通信、供电、供水、交通运输及建设用地等协议或意向文件;

18)有关的项目设计要求或会议纪要及其他有关重要文件。

3 应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方针、政策和要求,并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工程项目设计所遵循的原则。

4 设计中遵循的法律、法规,采用的标准名称、标准号、年号及版次,以及参照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5 设计范围和项目构成,当有协作设计时,应说明设计分工的内容及界面划分情况。

6 初步设计文件构成。

本条第2款第3)项适用于资源引进类项目。

3.1.3 工程概况宜简要说明下列内容:

1 工程项目的建设地点、设计输送能力、输送工艺、设计压力、管道的外径及长度、站场设置。有分期建设的项目应说明分期建设规模及设计输量。

2 推荐的线路走向、线路用管、线路阀室数量及形式、管道敷设方式、管道防腐形式、阴极保护方式及阴极保护站数量、水域大中型穿(跨)越的方式和数量、山岭隧道的数量和长度、线路永久和临时征(占)地面积、伴行道路长度等内容。

3 站场名称、类型、功能和数量。

4 站场的建筑面积、征地面积、所占用土地类型及面积、需要搬迁的情况。

5 自动化系统设置情况。

6 通信方式及容量、通信站的设置情况。

7 电源类型及负荷容量情况。

8 消防设施设置情况。

9 水、气(汽)、燃料等的需求及来源,站内公用工程设施情况。

10 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11 引进设备或技术情况,并阐述引进的理由。

12 工程项目总体进度计划。

3.1.4 总体技术水平宜包括下列内容:

1 输送工艺及自动控制管理水平。

2 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情况。

3 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的应用以及自主创新情况。

3.1.5 主要工程量应包括线路工程、站场工程、通信工程、输电线路及其他,并应列表给出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工程量,内容和格式应符合表3.1.5的规定,分期建设项目应分期开列。

表3.1.5 主要工程量

3.1.6 引进设备、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应列表说明。

3.1.7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包括输油(气)规模、钢材用量、主要消耗指标、总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定员及工程建设总投资,并应列表给出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内容及格式应符合表3.1.7的规定。

表3.1.7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注:括号内为输气管道设计输量用单位。

3.1.8 可行性研究的变化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当技术方案与可行性研究有较大变化时,应说明技术方案变化情况及主要原因。

2 当工程建设总投资与可行性研究估算有较大变化时,应说明投资变化情况及主要原因。

3.1.9 在总说明中应提出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的未能解决或影响下一阶段工作的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3.1.10 总说明应附线路总体走向图,线路走向图包括管道起终点、中间站场、阀室、沿线经过的省、市、县地名、大型穿(跨)越位置、地貌特征点及主要参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