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分级分类系统和指标

3.1 分级分类系统

3.1.1 水功能区应划分为两级。一级水功能区应包括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缓冲区;开发利用区进一步划分的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排污控制区应为二级水功能区。

水功能区划分一级水功能区和二级水功能区两级分区。一级水功能区是宏观上解决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问题,主要协调地区间用水关系,长远上考虑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二级水功能区针对一级水功能区中的开发利用区进行划分,主要协调用水部门之间的关系。

3.1.2 水功能区分级分类系统应符合图3.1.2的规定。

图3.1.2 水功能区分级分类系统

水功能区划分一级水功能区和二级水功能区两级分区。一级水功能区是宏观上解决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问题,主要协调地区间用水关系,长远上考虑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二级水功能区针对一级水功能区中的开发利用区进行划分,主要协调用水部门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