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ECS 216:2006 给水排水工程预应力混凝土圆形水池结构技术规程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主编
- 435字
- 2022-07-15 11:21:09
4 结构上的作用
4.1 作用分类和作用代表值
4.1.1 预应力圆形水池结构上的作用主要可分为永久作用和可变作用两类。永久作用应包括结构自重、土的竖向压力和侧向压力、水池内的盛水压力、永久设备自重、池内气体压力(用于消化池)、结构的预加力、地基的不均匀沉降等;可变作用应包括池顶活荷载、雪荷载、风荷载、地表或地下水压力(侧压力、浮托力)、结构构件的温(湿)度变化作用、地面堆积荷载、施工荷载等。
4.1.2 预应力圆形水池结构设计时,不同作用应采用不同的代表值:对永久作用,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对可变作用,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
4.1.3 当结构承受两种或两种以上可变作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按作用效应基本组合计算或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作用效应标准组合验算时,应采用标准值和组合值作为可变作用代表值。可变作用的组合值应为可变作用的标准值乘以作用组合值系数。
4.1.4 当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作用效应准永久组合验算时,应采用准永久值作为可变作用代表值。可变作用的准永久值应为可变作用的标准值乘以准永久值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