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3.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和《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7的相关规定。

3.0.2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的设计应综合应用视频探测、图像处理/控制/显示/记录、多媒体、有线/无线通讯、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等先进而成熟的技术,配置可靠而适用的设备,构成先进、可靠、经济、适用、配套的视频监控应用系统。

3.0.3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经法定机构检验或认证合格

本条说明了选定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设备、材料的重要原则,是强制性条款。为保证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作的可靠和稳定,其设备和材料要经过法定机构的检测或认证,使其性能满足有关规范和使用要求。这是确保设计效果的重要措施之一。

3.0.4 系统的制式应与我国的电视制式一致。

本条说明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制式应与我国的目前电视制式一致。

由于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所采用的设备及传输和电视有很多一致的地方,如显示设备就可采用收监两用机,因此二者制式需要一致。模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所处理的信号是基带信号。

3.0.5 系统兼容性应满足设备互换性要求,系统可扩展性应满足简单扩容和集成的要求。

系统兼容性和可扩展性是满足系统灵活配置和经济实用性的重要前提。

1 为使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在设备上互相兼容,在连接端口层面上保持物理特性和输入输出信号特性的一致性是十分必要的。如模拟视频输入/输出阻抗及同轴电缆特性阻抗都以目前的模拟电视制式为准;音频复核设备的输入/输出阻抗符合一般线路的通常特性阻抗等。

2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由多种设备组成。这些设备也由多个生产厂家生产,因此,各设备之间只有在技术性能上互相兼容才能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

3.0.6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1 不同防范对象、防范区域对防范需求(包括风险等级和管理要求)的确认;

2 风险等级、安全防护级别对视频探测设备数量和视频显示/记录设备数量要求;对图像显示及记录和回放的图像质量要求;

3 监视目标的环境条件和建筑格局分布对视频探测设备选型及其设置位置的要求;

4 对控制终端设置的要求;

5 对系统构成和视频切换、控制功能的要求;

6 与其他安防子系统集成的要求;

7 视频(音频)和控制信号传输的条件以及对传输方式的要求。

本条说明了系统设计应考虑的因素,这些因素也是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中经常遇到的,所以在现场勘察时要充分了解。

1 通过对设计需求分析确认,明确设计目标。

2 系统的技术功能要求来自于防护对象相应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要求及主管部门或者建设单位的具体要求,系统各组成设备要达到这些技术要求。

图像的显示和记录,特别是回放的图像质量要求直接反映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质量结果。其监控效果和风险等级及防护级别有直接的关系。

3 环境条件包括风、雨、雪、雾及雷电等气候变化、环境照度、电磁场辐射等情况。为适应不同的使用环境,前端摄像机要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如防尘采用防护罩,室外全天候防护罩要有自动调节温度、防雨水、遮阳等措施;高温环境使用的摄像机要有降温冷却措施;水下摄像机要有防水密封措施;在易燃、易腐蚀等环境中使用的摄像机要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前端设备的安装位置要结合平面图和现场勘察情况来确定实际效果,如安装面的状况,有无视线遮挡。

4 控制终端和系统建设的管理要求密切相关,如主控和分控的设置要求。

5 视频切换控制包括视频输入输出信号的接口容量、显示分配、切换要求(切换时间、切换顺序及切换方式要求等)。

6 根据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要求,各子系统之间要达到联动关系,如入侵报警子系统、出入口控制子系统等都要求和视频安防监控子系统联动,这就要求视频安防监控子系统具备通信接口,其通信协议要和其他子系统相适应才能达到集成要求。

7 前端摄像设备产生的模拟视频图像信号是一个6MHz的基带信号(目前的制式)。一般来说,近距离(数百米以内)传输可用视频同轴电缆(双绞电缆传输注意实际效果和阻抗匹配转换,可用视频补偿放大器),长距离传输须采用光纤传输,无论是电缆还是光缆传输都要通过管路敷设,因此要结合环境条件和摄像机的分布选择路由,以达到既经济又满足传输要求的目的。在某些场合下,无法进行管路敷设(中间经山坡或机场跑道等无法逾越的障碍),可以采用无线传输,即把视频信号调制到微波载波上发送,接收端解调成视频信号再进行显示记录等。无线传输一般在可视距离范围内(否则要进行转发)。

总之,设备的功能要满足整个系统的功能,但不同档次的设备其价格相差甚远,因此要根据投资情况选用相应档次的设备。

3.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的设计流程与深度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设计文件应准确、完整、规范。

本条说明了设计文件的规范化、标准化要求,这是保证设计质量的基本要求。

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材料清单、工程概(预)算书四部分内容。在安防界,把整套设计文件一般合称为设计方案。

设计图纸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标题栏应完整、文字应准确,应有相关人员签字、设计单位盖章。图例应符合《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 74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对于高风险等级的单位或者有特别安全要求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应按照安全保密要求对文件进行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