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选实用法律常识看图一点通(案例插图版)
- 维权帮
- 967字
- 2022-06-24 15:48:19
3.七天无理由退款适用于实体店购物吗?
案例背景
国庆节期间,马女士在商场购物时,发现一家电器店正在搞促销活动。马女士认为这时买东西性价比高,经过精心挑选,选中了一款知名品牌的电压力锅。回家后,她发现丈夫买了一款相同的电压力锅。于是,马女士凭购物发票要求商场退款,将电压力锅退还。该商场称,电压力锅无质量问题,不予退货退款。
学法有疑
马女士能以“七天无理由退款”为由,请求该商场退货退款吗?
法律讲堂
网购日益火爆,方便了大众的日常生活,但由于技术等原因,网购存在信息不对等的现象,消费者在购物时无法真实地观察和感受网购商品的颜色、大小等。这导致消费者收到货物后,发现其与之前了解的货物信息有差别,进而引发消费纠纷。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也为了促进经济和社会进步,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购获取商品的,除特殊情形外,七天内可请求商家无理由退款。但是,如果消费者在商场等实体店购买商品,消费者能亲身感受商品的材质等信息,极少存在交易不对等的现象。因此,除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消费者不享有退货退款的权利。
案例中,马女士亲自在商场购物,经过挑选所购的电压力锅无质量问题,商家也不存在过错,如果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款”条款,显然对商家是不公平的,也不利于促进交易。因此,马女士不能凭“七天无理由退款”要求该商场退货退款。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一句话说法
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的交易模式出现,国家制定各种法律法规以保护交易的公平性。作为消费者,要及时、准确地多了解与我们自身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些法律规定,这不仅能促进我们理性消费,而且能够在我们权益受损时帮助我们合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