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资本概念辨析

一 对马克思文本中资本概念的梳理

马克思在《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叙述了“资本”一词的来历:capital是由古希腊文中kεφáλειoν(基本的东西)一词翻译过来的,用以表示不同于利息(tókos)的债款。caput pecuniae在中世纪表示某种基本的、本质的、原来的东西,德语用的是Hauptgeld,表示“本钱”之意。他强调,资本概念属于“现代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应该准确阐明这个概念。恩格斯把“资本”比作现代全部社会体系所赖以旋转的“轴心”。

从马克思文本来看,马克思的资本概念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存在两个特点:一是他的资本概念在他个人学术生涯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层次或存在不同的认识水准,也就是说,有一个逐渐聚焦、逐层深入、逐步丰富的过程,并非一开始就属于“伟大发现”。即使是《资本论》第一卷的发表把马克思资本学说推向了一个高潮,他也没有驻足于此,而是不断地继续探索,马克思“直到晚年一直在撰写《资本论》”,他的“1867~1882年手稿不是对已经完成的《资本论》三册的补充,而是在新的视野下和新的研究基础上开启的新的创作过程”[1]。二是他对资本的论述因遭遇不同的经济学系统或思想影响因子而有不同的侧重点,由此马克思资本观获得了多向度、多层面的展开与延伸。

那么,马克思文本是如何阐明资本概念的呢?

《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第一次提到“资本”一词:“把违反林木管理条例的行为变为林木所有者的流通硬币,把违反林木管理条例者变成一项收入,使自己获得更有利的投资机会,因为对林木所有者来说,违反林木管理条例者已成为资本了。”[2]此处的“资本”指“收入”或“流通硬币”即林木所有者的财源。正是这篇论文即林木盗窃法案第一次推动马克思去从事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莱茵报社股东的备忘录》第二次提到“资本”一词,意指“本钱”或“血本”。

《神圣家族》有11次提到“资本”概念,并且提出了“资本的实质”“劳动和资本的相互关系”“资本和劳动联合”[3]命题。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通过对英国古典经济学和德国古典哲学的整理与解读抓住了现代社会即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关系的核心结构——资本,提到“工业资本”概念,并说“一切私有财产向工业资本转化”,对“资本”现象做出了若干判定:①“资本是对劳动及其产品的支配权”,资本家之所以拥有这种权力是因为他是资本的所有者;②“资本就是积累的劳动”;③“资本在生产中的使命”包括连同利润的资本再生产、作为原料(劳动材料)的资本的再生产、作为本身工作着的工具的再生产;④“工资属于资本的费用”,“劳动”是资本家的资本的“能动”要素。显然,马克思在这个阶段对“资本”的这些认识还限于对古典经济学成果的整理与汲取,并且处于一种哲学思辨的抽象水准。他在该文中提到的“生命资本”一语则属于一种广义“资本”概念。这表明他对这个概念的认识还处于“收集材料”的阶段,处于摸索或游移不稳定的阶段。

《德意志意识形态》有22次提到“资本”概念,并且提出了“资本和地产的分离”的判断,提出“现代资本”命题,提出大工业“把所有的资本都变为工业资本”和“使自然科学从属于资本”的判断。这些显然比《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进了一步:不是在哲学思辨意义上谈“资本”,而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这个特定历史意义上自觉地谈“现代资本”即资本的本义。《德意志意识形态》表明马克思在亲身参与欧洲社会政治活动的基础上第一次有意识地把“现代资本”即资本主义社会作为自己的关注对象或批判对象。

《哲学的贫困》一文提出了“土地资本”概念,认为土地资本属于土地经营者对土地的改良或经营,这种由于对土地的改良或经营带来的收入属于“产业利润”,而不再是封建条件下由地主向农民(佃农)直接收取的“地租”。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提出,土地资本所带来的收入可以构成农业资本家付给地主的地租部分,但不构成“真正的地租”。

《道德化的批评和批评化的道德》一文注意到古典经济学家“把资本称为‘支配他人劳动的权力’”“权力也统治着财产”[4]的重要观点,注意到当时欧洲的资产阶级有两种,即“在政治上还没有形成一个阶级”、“国家的权力还没有变成它自己的权力”的资产阶级与已“夺得政治权力”即拥有独立的政治地位的资产阶级。这表明马克思初步意识到资本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或资本作为一种独立的生产方式所达到的程度。

《关于自由贸易的演说》论述了“资本增殖”的后果,生产资本增殖意味着资本的积累和积聚,生产资本增殖必然导致盲目生产,导致生产超过消费,因而出现危机。与此同时,每一次危机都会加速资本的集中,从而扩大无产阶级队伍。马克思在这篇文章中还谈及资本的国际化趋势:“在当今社会条件下,到底什么是自由贸易呢?这就是资本的自由。排除一些仍然阻碍着资本自由发展的民族障碍,只不过是让资本能充分地自由活动罢了。”[5]

《共产党宣言》集中阐明了资本与工人阶级之间的“相反相成”的关系:资本越发展则现代的工人阶级就越发展,资本作为剥削雇佣劳动的财产就是在不断产生出新的雇佣劳动来重新加以剥削的条件下增加起来的财产,这种财产在资本同雇佣劳动的对立中运动。但是,在资产阶级社会,只有资本拥有独立性、个性,而劳动者则被剥夺这种独立性、个性。“资产阶级生存和统治的根本条件,是财富在私人手里的积累,是资本的形成和增殖;资本的条件是雇佣劳动。”[6]

《雇佣劳动与资本》透过古典经济学家关于资本是“积累起来的劳动”的定论,揭示了资本的实质在于活劳动是替积累起来的劳动充当保存并增加其交换价值的手段,资本只有同劳动力交换即采取雇佣劳动形式才能增殖。马克思在这里扼要地阐明了资本增殖的秘密。

《马克思致恩格斯》(1851年8月31日)中提到了“精神资本”[7]一词,这属于广义资本概念。

《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提出了“资本集中”对“世界市场的破坏性影响”,认为资产阶级负有为新世界创造物质基础的使命,即一方面要造成以全人类互相依赖为基础的世界交往,另一方面要将物质生产变成在科学帮助下对自然力的统治。这就指出了资本对创造世界历史的文明作用。

《维也纳照会。——美国与欧洲。——苏姆拉来信。——皮尔的银行法令》中第一次提到“虚拟资本”[8]概念。

《高尚意识的骑士》说:“高尚意识是超凡的人,他不靠资本生活,因为它没有资本,也不靠工作生活,因为它不工作,它是靠社会舆论这种天降食物生活的,靠别人对他的尊敬生活的。”[9]在这里,马克思认为一个人尽管没有“资本”即物质资本但他靠“名誉”即别人对其“尊敬”而“生活”,这种“名誉”对他来说就是一种“资本”。这是马克思对“资本”一词的借用。

《给工人议会的信》(1854年3月9日)中提出英国是世界上“资本专横”程度最高的国家。在这里,马克思对“资本”作了拟人化的使用。

马克思在分别发表于1854年2月11日、3月9日《纽约每日论坛报》的《沙皇的观点。——阿尔伯特亲王》《议会辩论》中均提到“政治资本”概念,在1855年6月26日发表于《新奥得报》的《六月十八日的失利。——增援部队》中提出“军事资本”。这些都属于广义资本概念。

《〈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批判“普通的经济学著作”(主要指古典经济学)反复把“资本看作生产要素、收入源泉”的片面性,强调“资本”形式尽管在“中世纪”存在过,但在“资产阶级社会”才是“居于支配地位的社会形式”“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这显示了马克思在经济学领域观察资本现象的历史眼光。

《政治经济学批判》指出了斯密在资本的历史形态上的肤浅,批评他不能把简单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区分开来。

《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分析了“资本一般”,阐明了“资本”的“一般性”。马克思认为,资本一般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在于资本与各种条件联结在一起的过程,因此,现实中的资本表现为在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多次周转的系列,资本的价值创造本身受流通制约而表现为“流动资本”。就物质存在形态而言,资本表现为一定的、质上不同的各个部分即“劳动材料”“劳动资料”“活劳动”。

马克思进一步从“资本物”阐述资本的属性,提出“固定资本的生产力”或“固定资本的耐久性”命题,说“实际流通(空间上的流通)费用减少,属于资本生产力的发展,属于资本增殖费用的减少”[10],认为“固定资本”直接显示了物质资本的生产力属性,包括“科学的力量”和“生产过程中社会力量的结合”与“技巧”,“流动资本”则把物质资本这些生产属性“形变”或“扭曲”为“资本的属性”,即资本具有“不依赖于劳动的财富源泉”功能或呈现出“自行增殖”这一假相。正是基于对资本的这些物质形态分析,马克思“制定”了一个资本定义:“作为适当的交换价值(货币)从流通中产生和独立化,但又重新进入流通、在流通中并通过流通而使自己保存并增大(增加)的价值(货币),就是资本。”[11]

马克思还指出了“资本”概念在历史上的一个成见,即人们因为“资本是以货币,从而以货币形式存在的财富为起点的”而以为“资本是从流通中来的,是作为流通的产物出现的”[12]

《政治经济学批判(1861—1863年手稿)》阐明了“资本关系”的历史性,还阐明了雇佣工人与资本主人在“资本关系”中不同的命运。马克思通过比较G—W—G与W—W两种流通形式,得出资本的定义:“资本是一种作为适当的交换价值(货币)从流通中产生和独立,但又重新进入流通、在流通中并通过流通而使自己保存并增大(增加)的价值(货币)”,而且是“自行增殖的价值,是生出价值的价值”,“是自行保存的价值”[13]

《政治经济学批判(1861—1863年手稿)》第二部分“剩余价值理论”侧重从“剩余价值”角度分析“资本存在的基础”或“资本的实质”,为制定马克思的资本“本义”作多方面的准备。

其一,提出“资本的收入”与“资本”之间的区别。

其二,对“资本的生产力”一语作了两个方面的分析:一是指“日益增长的财富的真正创造者不是从事劳动的人,而是从别人的劳动中取得利润的人”[14],劳动所创造的物质财富不归直接劳动者所有而变成资本所有者即资本家的“生产力”即财富;二是指“活劳动——由于资本同工人之间的交换——被并入资本,从劳动过程一开始就作为属于资本的活动出现,所以社会劳动的一切生产力都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就和劳动的一般社会形式在货币上表现为一种物的属性的情况完全一样”,即原本为工人的“社会劳动的一切生产力”变形为“物化劳动”即资本自身的“生产力和形式”[15],“连社会地发展了的劳动的形式——协作、工场手工业……都表现为资本的发展形式,因此,从这些社会劳动形式发展起来的劳动生产力,从而还有科学和自然力,也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16],即为资本家“理直气壮”地无偿占有。

其三,认为在资本与劳动的关系中出现了“物的人格化和人的物化”现象。

其四,揭示了资本运动的“整体”性表象对剩余价值源泉的掩盖,就是资本的整个运动过程表现为一个“整体”即“流通过程和生产过程的统一”,结果把资本所攫取的剩余价值幻化为全部资本直接带来的“利润”形式,从而模糊了“剩余价值的单纯性质”。

其五,揭示了由商品组成的资本“二重性”幻象之真相:一是资本以“交换价值(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自行增殖的价值”,实质上是因为“一定量物化劳动同较大量活劳动的交换”才出现资本“自行增殖”现象。二是资本“在劳动过程中”以“使用价值”形式出现,即“资本不仅仅是劳动所归属的、把劳动并入自身的劳动材料和劳动资料:资本还把劳动的社会结合以及与这些社会结合相适应的劳动资料的发展程度,连同劳动一起并入它自身”,但实质上“只有直接转化为资本的劳动,也就是说,只有使可变资本成为可变的量,因而使整个资本C等于C+△的劳动,才是生产的”[17]。也就是说,只有能带来剩余价值的生产才能作为生产“使用价值”的劳动形式存在。奇怪的是,这种带来剩余价值的生产“表现为作为物的资本所固有的属性,表现为资本的使用价值”,而不“直接涉及交换价值”,把源自活劳动的社会生产力变形为资本的生产力,把劳动生产的剩余产品变形为“资本生产的剩余价值”或“资本的自行增殖”。由此不难发现,由“商品组成的资本”世界非常“复杂”、非常“狡猾”。后来,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通过(雇佣)劳动“二重性”理论深挖了“资本二重性”表象的“根子”。

其六,提出作为资本出卖时的货币或商品是以“二次方”形式即“不仅会自行增长,而且会在总生产过程中把自己保存下来”[18],称资本是“处于运动过程中的价值”或“处于运动过程中的货币”,资本是“财富的特殊形式”“价值的指数”[19]

其七,区分资本(本质)与“资本物”,关注“作为本金的资本和作为果实的资本的关系”。马克思指出:“资本提供的利润由资本自己的价值来决定,并且资本本身不会因这个过程而消失(这是符合资本的性质的)。”“资本不仅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结果,而且是它的前提。”[20]

《资本论(1863—1864年手稿)》对“从劳动过程的性质中产生出来的客观劳动条件(生产资料)和主观劳动条件”也就是“物的因素”和“人的因素”作了划分,这为马克思科学制定“不变资本”“可变资本”概念作了很好的铺垫。

《资本论》第二卷第一“稿本”(1864年)从资本的物质形态阐述了资本各种形态之间的流通与循环,尤其是用71页的篇幅专门阐述了“资本的形态变化”,提出“资本的总产品表现为一个商品量”,对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商品资本这三种资本形态之间的转换或循环作了系统分析。

《工资、价格和利润》明确论述了资本与劳动之间的雇佣者与被雇佣者关系之再生产性,认为资本和劳动之间的交换经常把工人作为工人和资本家作为资本家而再生产出来,并从作为剩余价值表现形态的“地租、利息和产业利润”中抽象出“剩余价值”这一“纯粹形式”。

《资本论》第一卷确定了资本概念的“本义”:“资本不是一种物,而是一种以物为中介的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21]《资本论》第二卷、第三卷延续这个逻辑,说货币资本是“生产剩余价值的价值”,“资本作为自行增殖的价值,不仅包含着阶级关系,包含着建立在劳动作为雇佣劳动而存在的基础上的一定的社会性质”[22],(生息)资本是“为它的所有者创造剩余价值的价值”,“作为自行增殖、生产剩余价值的价值”[23]

《法兰西内战》指出了资本与其国家政权在利益上的“捆绑”现象,认为资产阶级国家政权属于资本压迫劳动的全国政权,属于为进行社会奴役而组织起来的社会力量,而巴黎公社这一“国家政权”形式则主张消灭那种将多数人的劳动变为少数人的财富的阶级所有权,主张剥夺剥夺者,主张把那种奴役和剥削劳动的生产资料、土地和资本转变为自由集体劳动的工具,代表劳动者利益。

《哥达纲领批判》强调,资本为资本家所有这一私人性构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

经过对马克思文本中资本概念的梳理,我们不难发现,马克思的资本概念之内涵应该是为资本的所有者“创造剩余价值的价值”或“生产剩余价值的价值”,“它的实质在于活劳动是替积累起来的劳动充当保存并增加其交换价值的手段”[24],其具体所指(在马克思当年)主要是“工业资本”。

马克思的资本概念之外延,一方面仅限于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现象的狭义资本概念即“现代资本”及其各种“物质资本”形态,包括“货币资本”“商品资本”“土地资本”。例如,马克思说:“资本实质上就是资本家;但是,它同时又是作为一种与资本家不同的资本家存在要素,或者说生产本身就是资本”[25]这种狭义资本概念可以称为马克思的“小资本观”。另一方面涉及包括狭义资本概念在内的广义资本概念,如“生命资本”“精神资本”“政治资本”“军事资本”“虚拟资本”等,都属于马克思的资本概念范畴,只是其中的“生命资本”“精神资本”“政治资本”“军事资本”均属于马克思对自己的资本概念的借用,即相当于尚未发生“增殖”效应的“资源”或“资产”。这种广义资本概念可以称为马克思的“大资本观”。

马克思资本概念可以用图3-1表示如下。

图3-1 马克思资本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