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结

自1921年中共成立至1927年大革命结束,中国共产党的妇女工作处于草创阶段。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初步运用马克思主义,结合中国实际,开创性地开展了妇女工作。概括起来,其成就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在理论上,初步运用马克思主义并结合中国革命实际分析妇女问题,明确地将妇女解放纳入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轨道,指明了废除私有制,推翻旧制度,实现社会主义的妇女解放道路,制订了以劳动妇女为主体,建立同小资产阶级、资产阶级妇女的妇女运动联合战线,动员妇女参加国民革命的妇女工作方针;二是在组织上,在共产国际(妇女书记处)的领导下,初步建立了党内的妇女部(妇女运动委员会),培养训练了一批妇女干部,同时与国民党妇女部建立了合作关系,引导、影响了一些党外的妇女团体;三是在宣传与教育方面,通过创办妇女刊物、开办女学,扩大了马克思主义对于妇女群众的影响,提高了妇女自我解放的意识;四是在工作对象或范围方面,初步运用马克思主义分析了妇女各阶级阶层的倾向,不断巩固妇女工作的阶级基础,着力扩大妇女工作的群众基础,引导妇女运动从上层妇女运动向劳动妇女运动过渡。这些成就奠定了中国共产党民主革命时期妇女工作的基础。

从妇女运动的历史地位来看,中共建党和大革命时期的妇女运动,处在过去占据主流的近代资产阶级女权运动与新生的无产阶级妇女运动并存竞争的特定阶段,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与中国国民党以及其他政治团体相比,中共的妇女工作具有鲜明的特点:一是以马克思主义作为妇女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尤其是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作为思考妇女工作的理论依据;二是妇女工作接受共产国际及其妇女书记处的领导,被置于共产国际领导的世界革命视野中,成为苏俄推动东方革命的伴生物;三是妇女工作属于党的群众工作的一部分,致力于组织大规模的群众运动。这些根本性的特征展示出中国共产党在妇女运动领域独树一帜,区别于其他政治力量和社会团体的实质所在,预示着近代中国妇女解放运动进入20世纪革命与战争年代后的演进方向。

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处于幼年时期,对内既不可能充分了解国情,对外还仰赖共产国际的援助,因此在中国革命问题上难以独立自主,照搬照抄苏俄经验和共产国际指示的现象蔚然成风,自身政治的不成熟和革命经验的不足而引起1927年国共破裂和大革命失败也就不可避免。中共自身存在的这些问题,决定了草创阶段的妇女工作亦表现出来一些难以避免的缺点。一是党对妇女工作的重要性与独立性认识不足。妇女工作虽然已经纳入党的工作议程,但因为妇女运动从属于阶级革命(“性别”从属于“阶级”)的政治定位,妇女工作在党的群众工作体系中虽然占有一席之地,但与工人、青年、农民等群众工作相比,在党的机构层级上相对较低。这表现在组织方面,妇女工作机构的设置既与同时期工会、青年团的规模不匹配,同时指定女工、农妇、青年妇女加入工会、农民协会、青年团,要求妇女团体不要在其中发展或限制发展会员。[120]被党分配做妇女工作的同志时常抱怨,认为从事妇女工作是党内男同志对女同志的某种压迫。[121]再就是党的妇女部不是直接地、独立地开展工作,不与妇女群众发生直接联系,而是借助国民党、妇女团体开展活动,从而大大削弱了党对于妇女界的影响和妇女工作的独立性。二是党对妇女状况的了解既不全面又不及时,影响了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从中共妇女部的报告可见,经常抱怨各地寄送材料不及时,对各地妇女工作情况难以及时了解,为此检讨妇女工作的不足或缺点,几近成为妇女运动报告的基调。这样,中共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宏观地制定妇女政策,脱离实际的空谈空论也就不可避免。三是妇女工作的发展具有不平衡性与波动性。在地域上,集中于以两湖为中心的南方革命区域,城市妇女工作又多于农村妇女工作;在群体上,侧重于女工、女学生和农妇。妇女工作还受党的中心任务和路线政策正确与否的影响,如国民革命时期发展较好,国共破裂后就陷入低潮。四是工作方式灵活性不够,简单生硬,缺乏策略,机关活动多于群众活动。[122]


[1] 李大钊:《再论问题与主义》,《每周评论》第35号,1919年8月。

[2] 李大钊:《战后之妇人问题》,《新青年》第6卷第2号,1919年2月。

[3] 陈独秀:《上海厚生纱厂湖南女工问题》,《新青年》第7卷第6号,1920年5月。

[4] 陈独秀:《妇女问题与社会主义》,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妇女运动历史研究室编《五四时期妇女问题文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1,第80~82页。

[5] 李达:《女子解放论》,《解放与改造》第1卷第3号,1919年10月。

[6] 李达:《〈女性中心说〉中译本序言》,《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第105页。

[7] 李达:《女权运动史》,《李达文集》第1卷,第181、184页。

[8] 关于李达对中共早期妇女运动的贡献,可参见汤涛《李达与中国妇女解放运动刍议》,《世纪桥》2010年第20期。

[9] 向警予:《女子解放与改造的商榷》,《少年中国》第2卷第2期,1920年。

[10]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妇女运动历史研究室编《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中国妇女出版社,1991,第299页;戴绪恭、姚维斗编《向警予文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5,第140页。

[11] 李大钊:《战后之妇人问题》,《新青年》第6卷第2号,1919年2月。

[12] 田汉:《第四阶级的妇人运动》,《少年中国》第1卷第4期,1919年10月。

[13]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妇女运动历史研究室编《五四时期妇女问题文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1,第78页。

[14] 《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篇)》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7,第80页。

[15] 转引自仝华、康沛竹主编《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发展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第74页。

[16] 转引自仝华、康沛竹主编《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发展史》,第74页。

[17] 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上,妇女最初并未作为一个单独群体列入工人阶级的革命运动,开展妇女工作与建立妇女组织的议题的提出有一个复杂的过程。最初,第一国际(国际工人协会,1864~1876)的历次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上,几乎没有一项议题是专门讨论妇女问题的。直至1871年,马克思、恩格斯在修订第一国际的共同章程和组织条例时,首次在“地方性团体、支部和小组”条目中规定“建议在工人阶级当中成立妇女支部”。这一规定主张各国工人党在党内设置妇女支部,以纠正妇女运动与工人运动相分离的倾向,表明将无产阶级妇女的运动置于工人阶级及其政党的严密领导下的愿望,但并未把妇女问题作为一个特殊问题提出来,其“建议”的口吻说明这还不是一项硬性要求,而事实上,许多国家的社会民主党人反对妇女参加革命运动。1889年第二国际成立后,经过妇女运动著名领袖蔡特金等人的呼吁和推动,妇女问题开始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占据一席之地,并于1893年苏黎世代表会议上通过了第一个关于妇女问题的国际决议,表明无产阶级妇女运动已成为国际无产阶级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到1907年8月,第一届国际社会主义妇女代表大会召开时,第一个国际无产阶级妇女组织即第二国际妇女执行局(亦称国际妇女书记处)成立,蔡特金担任书记,领导机构设在蔡特金任主编的《平等报》编辑部,规定各国无产阶级妇女组织派代表以通讯员的身份参加妇女书记处的工作。第二国际妇女执行局成立后,成为国际共产主义妇女运动的“司令部”,促进社会主义妇女解放运动发展成为具有广泛世界性的群众运动。但是这一时期,第二国际内部和各国工人党对党内是否应该设立单独的妇女工作机构仍存在很大的争议,一些国家的党的妇女工作委员会遭到解散,一些国家的共产党拒绝或拖延建立妇女工作机构,转而实行委托人制(又称受托人制),即党内委托专人负责妇女的宣传和组织工作,但并不建立妇女工作的专门组织。1914年8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第二国际在政治上破产,这个国际性妇女组织也就退出了历史舞台。1919年共产国际成立后,妇女运动才真正统合入共产革命的轨道,实现了以苏俄为领导、以共产国际妇女书记处为指挥机关的统一化、组织化和运动化。

[18] 蔡特金:《回忆列宁》,人民出版社,1982,第37、49页。

[19] 关于共产国际妇女书记处的系统考察,详见田宝国、姜爱凤《不该忘记的红色历史——共产国际外围组织寻踪》,中国工人出版社,2001,第311~340页。

[20] 转引自田宝国、姜爱凤《不该忘记的红色历史——共产国际外围组织寻踪》,第330~331页。

[21]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30页。

[22] 参见田宝国、姜爱凤《不该忘记的红色历史——共产国际外围组织寻踪》,第332页。

[23] 参见王向贤《彰显与隐约——第一、第二国际的妇女政策对共产国际及早期中共的影响》,《山西师大学报》2004年第4期。

[24] 张国焘:《我的回忆》第1册,东方出版中心,2004,第144页。

[25]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1页。

[26]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12~13页。

[27]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29~30页。

[28] 参见孙武霞、许俊基编《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资料选辑(1919~1924)》,人民出版社,1985,第159、262页;《中国共产党历史》第1卷(1921~1949),第101页。另据王健英编《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汇编——领导机构沿革和成员名录》(红旗出版社,1983)第17页记述:中共三大报告中称现有党员420人,其中妇女37人。王健英所编的系列中共组织史资料和论著,史料来自私人的搜集和查阅,未能注明具体出处,有关中共妇女部和妇女领导人的沿革与中共组织部编写的多卷本权威资料《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明显抵牾。本文采用后者的权威说法。

[29]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171页。

[30] 参见《中国妇女运动史》,第153页。

[31] 据张申府回忆,鉴于刘清扬在五四运动中的突出表现,张和李大钊在刘于1920年9月底到北京后曾找她谈话,希望她加入共产党,但她当时表示对党的组织还不了解,没有同意。参见〔美〕舒衡哲《张申府访谈录》,〔美〕李绍明译,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1,第109页。

[32]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7~1937)》,第19页。按:“革命祖母”的说法最早来自俄国社会革命党人对勃来希可·勃来希可夫斯卡雅的赞誉,称颂她对俄国革命的贡献。1917年3月俄罗斯共和国成立,克伦斯基组建临时政府,她担任国会主席。中共党人李达在撰文介绍俄国女权运动历史时就称其为革命祖母(李达把她的名字写作“勃来希柯夫斯基”)。参见李达《李达文集》第1卷,第184页。

[33] 戴绪恭、姚维斗编《向警予文集》,第94页。

[34]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312~313页。

[35]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68~69页。

[36] 有关向警予与早期妇女部的史事考证,参见许文堂《向警予与中共早期妇女运动》,《近代中国妇女史研究》第2期,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94年6月,第72~74页。关于中共三大后是否设立的就是妇女运动委员会,来自中央档案馆的一份文件显示,1924年6月24日党内仍有以“中国共产党妇女部”名义起草的妇女运动报告(《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168页),据此似乎中共三大后妇女运动委员会并未成立,而是依然沿用妇女部的名称。

[37]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文献编辑委员会编《共产国际第四次代表大会文件(1922年11月~12月)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第929页。

[38]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171页。

[39] 王会悟:《党创办的第一所平民女校》,《妇女运动史研究》1981年第1期。

[40]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176页。

[41] 参见《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27~28页。

[42] 中共天津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天津市妇女联合会编《天津女星社(妇女运动史资料选编)》,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5,第497页。

[43]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66页。

[44]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89、91页。

[45]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294、185页。

[46] 参见上海市妇联妇运史编纂委员会编《上海妇女运动史(1919~1949)》,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第77页。

[47]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73、75页。

[48] 参见《上海妇女运动史(1919~1949)》,第70~73页。

[49] 在国民党一大通过的宣言中,民族主义突出了反对帝国主义的内容;民权主义强调民主应为“一般平民所共有”;民生主义则以“平均地权”“节制资本”为两大原则。新三民主义的政纲同中共在民主革命阶段的纲领基本一致,因而成为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政治基础。

[50]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68、69页。

[51]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66页。

[52]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71页。

[53]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185、171页。

[54]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188、189页。

[55] 参见陈福康、丁言模《杨之华评传》,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5,第183页。

[56] 参见《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279~281页。

[57] 这是具有权威性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关于设立中央妇女部的最早记录。

[58]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280页。

[59] 转引自顾秀莲主编《20世纪中国妇女运动史》上卷,第204页。

[60] 参见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北京市档案局编《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组织史资料》,人民出版社,1992,第33页。

[61] 本书编写组《中国共产党章程汇编(一大~十八大)》,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3,第21、22页。

[62] 参见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编《中国妇女运动史(新民主主义时期)》,春秋出版社,1989,第159~160页。

[63]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281页。

[64] 参见《全国各界妇女联合会开成立大会》《全国各界妇女联合会之重要消息》,《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376、380页。

[65] 向警予:《女界国民会议促成会在中国妇女运动中的地位》,《民国日报》1925年1月11日。

[66] 参见广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广东省志·妇女工作志》,广东人民出版社,2007,第52页。

[67] 参见湖北省妇女联合会编《湖北妇运史资料》第1期(湖北省妇女协会专辑),1983年3月,第5~6页。

[68] 参见湖北省妇女联合会编《湖北妇运史资料》第2期,1984年4月,第173页。

[69]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476页。

[70]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188、189页。

[71] 广东省档案馆、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编撰委员会编《广东妇女运动史料(1924~1927)》,1983年3月,第19页。

[72] 转引自顾秀莲主编《20世纪中国妇女运动史》上卷,第211~212页。

[73] 金凤:《邓颖超传》(上),第116页。

[74] 三八妇女节起源于1909年3月8日美国芝加哥女工要求增加工资和争取妇女选举权的大罢工。1910年8月,第二届国际社会主义妇女大会在哥本哈根召开,经国际妇女运动领袖蔡特金提议,决定将每年3月8日确定为国际妇女节。会议通过的决议规定:“各国无产阶级有阶级觉悟的政治组织和工会一致同意,各国社会主义妇女每年要有一个节日,其主要目的是帮助妇女获得选举权;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原则并连同整个妇女问题一起对待妇女的选举权的要求;妇女节必须具有国际性和认真地筹备。”1911年3月19日,德国、奥地利、瑞士、丹麦等国的100万妇女和男工,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庆祝世界历史上第一个国际妇女节。这是国际范围内无产阶级妇女的首次联合行动。以后每年的3月8日,纪念国际妇女节成为国际共产主义妇女运动中的一项常规活动。参见田宝国、姜爱凤《不该忘记的红色历史——共产国际外围组织寻踪》,第317~319页。

[75] 参见《“一大”前后——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前后资料选编》(二),人民出版社,1980,第59页。

[76]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204页。

[77]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206页。

[78] 参见《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207~208页。

[79] 参见《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481页。

[80] 《广东妇女运动史料》(1924~1927),第276、278页。

[81] 《广东妇女运动史料》(1924~1927),第37页。

[82] 参见《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692~695页。

[83] 参见湖北省妇女联合会编《湖北妇运史资料》第2期,1984,第39~44页。

[84]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278页。

[85]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276~277页。

[86]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690页。

[87] 详参陈福康、丁言模《杨之华评传》,第207~211页。

[88] 转引自顾秀莲主编《20世纪中国妇女运动史》上卷,第253页。

[89]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308页。

[90] 参见《上海妇女运动史(1919~1949)》,第104页。

[91] 参见《上海妇女运动史(1919~1949)》,第107页。

[92]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577页。

[93]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623~624页。

[94]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513页。

[95] 参见《上海妇女运动史(1919~1949)》,第117~121页。

[96] 《湖北妇运史资料》第2期,第94~95页。

[97] 李哲时(1903~1997),又名李文宜,湖北武汉人。1924年毕业于湖北省立女子师范学校,在校求学时受到老师陈潭秋等人思想的影响,以后参加了董必武组织的妇女读书会、湖北女权同盟会,学习和接受马克思主义,参加反对封建礼教的学生运动。1926 年3月加入中共,同月参加国民党,任国民党湖北省党部执委兼妇女部长,组织并领导了湖北省妇女协会的工作。

[98] 参见《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495页。

[99]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第31、32页。

[100] 参见顾秀莲主编《20世纪中国妇女运动史》上卷,第240页。

[101] 参见《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700页。

[102] 《广东妇女运动史料(1924~1927)》,第288页。

[103] 参见《湖北妇运史资料》第2辑,第178~180页。

[104] 详见《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708~709页。

[105] 针对大革命高潮中出现的剪发放足的强迫命令风,1927年6月国民党中央妇女部发出通告,试图纠正这种激进做法。通告指出:“关于剪发运动,只可尽量宣传,不宜用急激手段。放足运动亦宜先事宣传,然后按放足方法执行,庶妇女不致发生疑虑为要。”参见《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786页。

[106]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279页。

[107]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519页。

[108]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551页。

[109]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698页。

[110]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697~698页。

[111] 详见张莲波《建党初期共产党人对女权运动的指导》,《中共党史研究》2007年第4期。

[112] 参见《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183页。

[113] 参见《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195、183页。

[114] 参见《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190页。

[115] 参见《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184页。

[116] 参见《湖北妇运史资料》第2辑,第62~69页。

[117] 向警予:《妇女运动与国民运动》,《向警予文集》,第186页。

[118] 参见《中国妇女运动史(新民主主义时期)》,第160页。

[119] 参见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第1卷(1921~1949)上册,第108、126、188页。

[120] 关于妇女组织对工人、青年、农民组织的依附性关系,中共明令:女工应加入工会,主要应由工会女工部负责;在共青团系统,女青年主要应由青年妇女部负责;在农村,妇女应统一组织在农民协会之下。如1927年3月8日,湖北省妇女代表大会通过《妇女运动决议案》,规定了农妇运动三项原则:(1)凡农村妇女都应组织在农民协会下,受农协妇女部之领导;(2)已有妇协分会之农村时,妇协暂不取消,待农协妇女部正式产生时作废;(3)凡有各界妇女,不限于农妇之区,妇协仍然继续工作。并规定女工运动原则两条:(1)城市的女工应组织于工会中,由工会直接领导;(2)在组织与教育上,省妇协帮助工会工作。参见《湖北妇运史资料》第2期,第180~181页。

[121] 作为早期党的妇女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向警予的表现很典型。1928年7月22日,蔡和森在莫斯科写就的《向警予同志传》(武汉市妇女联合会编《武汉妇运史资料》第1辑,1985年9月,第2~3页)中有这样的叙述:“警予责任心极重,同时好胜的‘野心’亦极强,因为她自幼以来便养成了她这种心里。自与和森恋爱及参加实际工作后,她精神上常常感受一种压迫,以为女同志的能力不如男同志,在她看来仿佛是‘奇耻大辱’。同志们愈说她是女同志中的最好的一个,她便愈不满足。她是‘五四’运动中有力的煽动者组织者之一,她是党的妇女工作的负责者;但她自己总是不甘于‘妇女的’工作——纵然她在这种工作上得到一般的信任。当然,以警予的能力说,本来可以担任一般党的指导工作,这是从前党的组织上的分配工作的缺点。”除向警予外,我们通过当事人的回忆或传记,亦可知曾志(陶铸夫人)、江青等都有过同样的表露。一些女青年为了追求妇女解放参加革命后,或对分配做妇女工作不满,或感觉结婚后工作受到限制,尤其那些嫁给男性领导人的女青年感受更深刻。另外,美国学者克里斯蒂娜·吉尔马丁、德国学者柯临清从社会性别的概念角度探讨了国民革命时期国民党、中共党内的性别、政治与社会动员的问题,揭示了中共革命女性的女权意识与阶级理论之间的冲突。参见克里斯蒂娜·吉尔马丁《国民革命时期(1924~1927)的性别、政治文化和妇女动员》,李小江、朱虹、董秀玉主编《性别与中国》,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第3~31页;王政《评介柯临清著〈从社会性别看中国革命〉》,(台北)《近代中国妇女史研究》第4期,1996年8月。

[122] 例如,受到共产党影响的广东新学生社与国民党右派操纵的女权大同盟,围绕“士的婆”的称呼发生论战,双方常常大打出手。刚从苏联归国的蔡畅,因为穿一身西装到工厂开展工作而引起女工的非议,后来改穿中式妇女服装,学会说广州话后,才逐渐打开工作局面。参见苏平《蔡畅传》,中国妇女出版社,1990,第49~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