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上

生活在帝都,想要过得有点质量,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大学毕业后,我留在这里工作,在公司的附近租了一套小房子。

一个人独处,多少有些冷清,昔日的同学上班后各奔东西,联络得渐渐少了,而我大概是刚工作的缘故,还无法马上融入到同事之中。

我不是爱逛街的人,回家之后除了看书,闲下的时间就用来上网。久而久之,聊天、码字,竟成了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去年的春节,票特别难买,我因工作耽误了时间,滞留在这里。春节的帝都,比平时减了一半人,空旷了不少,这倒让我有些不习惯。

不但如此,平日里热闹的群也清冷了不少,许多网友在这期间都要销声匿迹一阵。我呆了一会儿,觉得无聊,发了个表情正要下线,这时却冒出一个人,主动和我打了个招呼。

从名字看,这应该是个男生,他表现得很友好,不像那种自我保护意识很强的人。我们聊了起来,他家离帝都不远,一个依山傍水的小镇,经常会有些喜欢野游的人前去造访。

他在一家软件公司工作,春节公司加班,他顶替家远的同事主动留了下来。我有个刚登记结婚的学姐,家离他的公司很近,步行几分钟便到。

不知不觉,已经凌晨了。他给我的第一印象还算不错,我们约好次日再聊,就这样过了几天,彼此间已然熟络。

多了这么一个朋友,春节过得很快。一眨眼正月已过,学姐通知说,她下周举行婚礼,请我届时务必参加。

那天,我如约前往,婚礼热闹非凡,我不由自主地幻想起将来自己的模样。不过到目前为止,自己连个男友也无,只是做做白日梦罢了。

婚礼整整进行了一天,从饭店一直闹到家里。从学姐出来时,天色已晚,前几日刚下过雪,地面上结着薄冰,刚才陪着学姐喝了几杯酒,被风一吹,竟有些头晕,一不留神踩在冰面,脚一滑,人跌坐在地上。

我试图着站起来,不料脚疼得厉害,咬着牙活动了几下,终于勉强撑直了身子。但受伤的脚毫不受力,幸好几步外有条石凳,又花了很大气力才坐在了上面。

这条路少有出租车经过,外面实在太冷,总不能一直坐在这里。我想给学姐打个电话,又实在不好意思,正在犯难之际,手机响了一声。

我点亮屏幕,是他发的信息,问我正在做什么。我迟疑了一下,将自己的窘境如实告知。电话很快响了起来,他说今天正好在单位加班,一会儿就赶过来接我。我本不欲麻烦他,毕竟素未谋面,可还是心头松动,将地点说了出来。

等待让我有些紧张,索性低头玩起了游戏。正当注意力被逐渐转移时,一个男声从耳后传了过来。

我忙回过头,一名看上去经常健身的年轻男子,正站在月光之下。月色皎洁,雪色莹白,交相辉映,给其人增添了少许神秘气质。

是他,和照片上一样。他伸出手,扶我站了起来。见我冻得微微发抖,脱下外套披在我的身上,并叫了辆出租车将我送至医院。大夫简单看过,说只是比较重的扭伤,并未伤及骨骼,帮我打了绷带,又叮嘱了些注意事项。

从医院出来,他要送我回家,我略一迟疑,便同意了。医院和我住的地方不远不近,我们彼此间话不多,但气氛轻松。

他把我送到家后,没有坐下就告辞了,临走前表示明早顺路接我上班。我考虑到实际困难,就应了下来。

他走了之后,我发了会儿愣,不经意间看到地上有张纸条,可能是刚才把外套还给他时,从口袋中掉下来的。

我弯腰拾起,原来是张出租车票。票上的日期是今晚的,但从时间和价格上看,既非送我就医的,也不是送我回家的。难道,他刚才不是在公司……

第二天一早,他如约来接。在路上,我并没有求证昨晚的猜想。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我的伤虽没有那么严重,却也一个月后才好。这段时间,他天天接送我上下班,有时送我到家后,还帮我干些家务。同事见他经常出现,八卦地打探他是不是我的男友,我笑而不语。

我们已经由网友变成了相知好友,能保持这种关系我还算知足。不是没有更多想法,只是怕“贪字变成贫”。万一弄巧成拙,恐怕连朋友都做不成了。这方面我实在匮乏经验。

春天的风是令人愉快的,但艾略特却在诗中说:四月是最残忍的月份,因为它唤起了人们的欲望。

脚终于好了,我请他吃饭,他欣然应允。吃饭的时候我突然想起同事的打趣,竟然脱口而出。

话说出口我便开始后悔,他微微一笑,化解于无形。我感到轻松的同时,又隐隐有些失落,我责备着自己,下决心今后不再做蠢事,但愿如此。

他常面带微笑,但我总觉着,他的眉宇间带着些淡淡忧郁。关于这一点,我没有多问。

他说他有个兄弟,和他住在一起,我有些好奇,他却哈哈大笑,说他的兄弟从不出门,想见要去家里。我信得过他,眨眨眼同意了。

他住的是那种老式的楼房,位于一楼。屋里的摆设还是80年代的风格,看上去又怀旧又新鲜,勾起人儿时的记忆。我在屋子里转了一圈,没看见他所谓的兄弟,正要开口询问,他伸出双手,拍了拍巴掌。

凉台门竟然开了,却没有人,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就看到一只大黄猫从门外钻了进来,噌地一声跳到桌上。他抱起猫笑道:“这就是我的兄弟,虎爷,会自己开门!”

他说他不喜欢狗,因为狗的依附性太强,他欣赏的是猫科动物的优雅独立,像有个性的人。

在帝都找到工作后,他从朋友那里抱来一只小公猫,品种俗称“虎猫”,就是普通的本土传统家猫,但他很喜欢,从刚断奶一直养到现在,已经三岁了。

虎爷长得威风凛凛,毫不怕人,我倒有些怕它。他抱着让我摸,它龇着牙做发怒状。他大笑,说它这叫“猫假虎威”,因为他属虎。

虎爷并不真的凶,和它混熟后友好了很多。一转眼我们已经相识了半年,他从未表现过超越友谊的言行,我也顺其自然。

一天我俩吃饭时,他说下周要去魔都出差,问能否把虎爷寄养在我家,我欣然应允。

他是周日早晨的火车,提前一天将虎爷抱了过来。我本打算送他,但头天晚上虎爷因换了环境有些闹,我也陪着折腾了半夜,导致睡过了头,这让我有些懊恼。

一周很快过去了,他来接虎爷,一脸的倦意。从魔都回来后,他好像忙了许多,尝尝一周也见不到一面,只是偶尔通个电话。

差不多又有一周没见面了,这天他打来电话,约晚上一同吃饭。餐厅的氛围不错,但他却显得心事重重,从不在我面前喝酒的他,今天却要了一瓶干白,还邀我同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