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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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遇到狄恩,是在我老婆和我分手之后不久。当时我刚生过一场大病,具体是什么病就不说了,反正跟那次悲惨疲倦的分手和我万念俱灰的心情有关。狄恩·莫里亚蒂来了以后,我的人生开启了新阶段,你可以说我从此过着在路上的生活。在那以前,我常常梦想去西部,看看那里的旷野,总是模糊地计划着,却从未动身。狄恩是完美的旅伴,因为他其实是在路上出生的。那是1926年,他父母开着一辆破车去洛杉矶,途经盐湖城时生了他。关于他的情况,我最早是听查德·金说的,他给我看了几封狄恩从新墨西哥州某个劳教学校寄给他的信。我觉得那些信超级有意思,因为狄恩写得十分天真和温馨,要查德教他关于尼采的一切,还有查德知道的一切厉害的知识。有一次卡洛和我聊起这些信,我们希望有朝一日能遇见这个古怪的狄恩·莫里亚蒂。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当年狄恩和现在不一样,那时候他还是个带着神秘色彩的少年犯。然后传来消息,说狄恩已经离开劳教学校,准备来纽约,那是他第一次来;也有人说他刚结婚,对象是个叫玛丽露的妹子。

有一天我在校园里瞎转,查德和蒂姆·格雷说狄恩住在某个冷水公寓[1],在东哈莱姆,西班牙的哈莱姆[2]。狄恩是前一天夜里到的,第一次来到纽约,带着他那个漂亮但暴躁的小妞玛丽露;他们在第50街下了灰狗巴士,绕过街角找地方吃饭,走进了赫克托餐厅;自那以后,对狄恩来说,赫克托餐厅一直是纽约的一大象征。他们花不少钱买了几个又大又好看的镜面蛋糕和奶油泡芙。

这期间,狄恩总是跟玛丽露说类似这样的话:“喂,亲爱的,我们已经来到纽约;经过密苏里的时候,我思考了很多问题,特别是那天路过布恩维尔劳教学校,让我想起以前坐牢的事;我到底想了什么就不多说了,反正从现在开始,我们不要再为儿女私情争吵,赶紧想想怎么找工作吧……”刚到那些天,他总是说诸如此类的话。

我和几个哥们去了那个冷水公寓,狄恩开门时穿着短裤。玛丽露从沙发上蹦起来;狄恩之前已经打发公寓的屋主去厨房,可能是去煮咖啡,自己滔滔不绝地诉说他的爱情问题,因为对他来说,性爱是生活中唯一神圣和重要的东西,可惜他必须他妈的卖力挣钱过日子等等。你看见他站在那里,脑袋往前一伸,总是俯视着,不停点头,像一个正在聆听教导的年轻拳击手,让你觉得你说的每一个字他都听进去了,还扔给你一千个“是啊”和“好啊”。我对狄恩的第一印象是觉得他很像年轻时的金·奥崔[3],身材瘦削,屁股很瘪,眼睛是蓝色的,带着真正的俄克拉荷马口音,总之是一个络腮胡英雄,来自白雪皑皑的西部。他先前真的在牧场打工,在科罗拉多的埃德·沃尔牧场,和玛丽露结婚后才来东部。玛丽露是个漂亮的金发女郎,庞大的细卷发像一片金丝的海洋;她坐在沙发边缘,双手摆在膝盖上;这乡下妹子迷蒙的蓝眼睛睁得大大的,因为她早在西部便已听说纽约这种灰不溜秋的公寓很邪门,坐在那里无所事事,活像一个瘦长憔悴的莫迪利亚尼[4]超现实主义女人在肃穆的房间里。可是,这妹子虽然长相甜美身材娇小,却蠢得可怕,会做一些恐怖的事。那天夜里我们大家喝啤酒扳手腕聊到天亮,早晨我们坐成一圈愚蠢地抽着从几个烟灰缸里捡起来的烟屁股,那天是阴天,日光是灰色的,狄恩站起来,神经兮兮地走来走去,思前想后,决定接下来要让玛丽露做早餐和扫地。“照我说啊,亲爱的,我们一定要赶上趟,否则会有变数,到时我们就无法真正了解或者实现我们的计划。”然后我便走了。

接下来那个星期,他向查德·金说自己绝对有必要向他学习如何写作;查德说我是个作家,他应该来请我指点。在此期间,狄恩在某个停车场找到工作,还在霍博肯——天知道他们为什么去那里——的公寓里和玛丽露大吵一架,她气疯了,又特别小肚鸡肠,竟然报了警,歇斯底里捏造了几个莫须有的指控,搞得狄恩不得不逃离霍博肯。所以他没地方住。他直接去了新泽西州的帕特森镇,就是我和我姨妈住的地方;一天夜里我正在学习,突然有人敲门,正是狄恩,他在黑暗的门厅鞠了几个躬,一副手脚无措欲言又止的样子,最终谄媚地说:“你……你……好,我是狄恩·莫里亚蒂,你记得我吧?我是来请你教我写作的。”

“玛丽露呢?”我问。狄恩说她显然做鸡挣到几个钱,回丹佛去了——“臭婊子!”于是我们出去喝了几罐啤酒,因为我姨妈正在客厅里看报纸,我们在她面前不能畅所欲言。她看了狄恩一眼,断定他是个疯子。

酒吧里,我告诉狄恩:“去你的,老兄,我非常清楚你来找我,不只是因为你想当作家,毕竟我也不懂,我只知道你一定要坚持写,就像吸苯丙胺上瘾那样不知疲倦地写个不停。”他说:“是啊,确实是这样,我完全懂你的意思,其实这些问题我想到了啊,但我想要实现的是叔本华的二分法,一个人要靠哪些因素才能达到内在实现……”他就这样说个不停,说一些我完全不懂他自己也根本不明白的话。那些日子里,他真的不知道自己在胡扯些什么,也就是说,他是个少年犯,满脑子想着变成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他喜欢模仿和照搬从“真正的知识分子”那里听来的语气和词汇,只不过说得乱七八糟的——不过,坦白说,他在其他方面没有这么幼稚,他只和卡洛·马克思待了几个月,便能够十分老到地使用所有的术语和行话。尽管如此,我们还是理解了彼此的想法,就像疯子理解疯子那样,我同意他到我家住,找到工作再搬出去;后来我们又说好将来结伴去西部。那是1947年冬天。

那天夜里,狄恩在我家吃夜宵,当时他在纽约的停车场打工。我正在飞速打字,他吃着吃着凑到我肩膀上说:“快点,老兄,那些妹子不等人,你赶紧的。”

我说:“等一会,我写完这一章就跟你去。”那是全书最精彩的一章。然后我换了衣服,我们赶去纽约见几个妹子。我们是坐公共汽车去的,进入光怪陆离的林肯隧道时,我们的脑袋凑到一起,双手挥舞,兴奋地叫嚷和交谈,我开始有点喜欢狄恩这样的家伙。他只是一个超级热爱生活的年轻人,虽然是一个江湖骗子,但他骗人,只是因为他想过上丰富多彩的生活,结识那些本来不会理睬他的人。他对我连哄带骗,这我知道(骗住骗吃,还有骗“写作方法”等等),他也知道我知道(这是我们的关系的基础),但我无所谓,所以我们处得很好,从来不争吵,从来不刻意讨好对方,彼此客客气气的,就像一见如故的新朋友。我向他学了很多东西,他可能也向我学了一些东西。关于我的作品,他说:“加油,你写的一切都很棒。”我写故事时,他站在我身后看,一边看一边嚷:“对!就是这样!哇!老兄!”和“我去!”他还用手帕擦脸。“老兄,哇,有好多事情要做、好多东西要写啊!要怎样才能一下子全写下来,不要改来改去,也不要管什么文学上的禁忌啊语法上的错误啊之类的……”

“就是这样,老兄,你说得对。”我从他激动不已地描述的各种奇思妙想中得到了一些灵感;他往往在公共汽车上说得手舞足蹈、口沫横飞,搞得车上的人都扭头来看这个“过度兴奋的疯子”。他在西部的时间三分之一花在台球厅,三分之一在监狱,还有三分之一在公共图书馆。人们看见他急急忙忙奔走在冬天的街路上,头上也不戴帽子,抱着一堆书去台球厅,或者爬树溜进死党的阁楼,在里面看书或者躲避警察,一待就是好几天。

那天我们去了纽约,我忘了到底是什么情况,反正跟两个黑人妹子有关,但去了以后见不着人,她们约好和他一起吃饭,却爽约了。于是我们去了他的停车场,他做了几件事,在后面的保安室换了衣服,对着一面破镜子整理了仪表,然后我们出发了。就是在那天夜里,狄恩遇见了卡洛·马克思。他们见面擦出了超级神奇的火花。他们惺惺相惜,一见如故。狄恩是充满奇思妙想的、神圣的江湖骗子,卡洛·马克思是哀怨悲观、富有诗意的江湖骗子,反正他们对上眼了。从那时起,我便很少看见狄恩,我觉得有点可惜。他们在一起激情四射,相形之下我就是一个大蠢货,跟不上他们的节奏。即将到来的疯狂生活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那种生活就像一大片笼罩美国夜空的尘雾,将我所有朋友和还活着的亲戚全搅到一起。卡洛·马克思跟他说起老牛李、埃尔默·哈塞尔和简:老牛李在得克萨斯种大麻,哈塞尔去了莱克斯岛[5],简有一次吸苯丙胺以后产生幻觉,抱着嗷嗷待哺的女儿在时报广场上瞎晃,结果进了贝尔维尤医院。狄恩跟卡洛说起西部一些我们还没见过的人,比如汤姆·斯纳克,他天生内翻足,总在台球厅混,喜欢打牌,是个神圣的怪胎。他也说起罗伊·约翰逊和大个子埃德·但克尔,说起他童年的玩伴、街头的兄弟、数不清的妹子和性派对和色情照片,说起他喜欢的电影明星和各种冒险的经历。他们刚开始形影不离、无话不说,关系超铁,可惜后来闹得很僵。但那时候这两个狂人真是如胶似漆,我屁颠屁颠追随着他们,我这辈子遇到自己感兴趣的人都是这样的,因为我觉得只有疯狂的人才是真正的人,他们疯狂活着,疯狂说话,疯狂想要得救,渴望同时得到一切,他们从来不打哈欠,从来不说一句庸俗的话,只是燃烧、燃烧、燃烧,像那些美极了的黄色吐珠烟花,炸成一只只蜘蛛,遮住漫天繁星,你看见中间的蓝色光芒爆开,所有人都说“哇哇哇!”在歌德的德国,他们是怎么称呼这样的年轻人呢?狄恩特别想学会像卡洛那样精通写作,你一看到他就知道,他总是用江湖骗子才会有的热情缠着他,“喂,卡洛,让我说话嘛——这一句就是我说的……”我大概有两个星期没看见他们,这期间他们建立了没日没夜你来我往唇枪舌剑的关系。

然后春天来了,正是旅行的好时光,我们这个松散团伙中所有人都在准备去这去那。当时我忙着写小说,写到一半的时候,在我和姨妈去南方探望了我哥洛可以后,我也准备第一次去西部游历。

狄恩已经走了。卡洛和我送他到第34街的灰狗巴士站。他们在楼上有个地方,你可以花两毛五拍一张照片。卡洛摘掉眼镜,看上去活像恶魔。狄恩侧对镜头,显得有点腼腆。我正对镜头,看着像一个30岁的意大利人,随时准备弄死敢说他母亲坏话的人。这张照片卡洛和狄恩用剃刀从中间整齐地裁成两半,各收了一半在他们的钱包里。狄恩穿着真正的西部商务西装,那是他特意为重返丹佛之旅买的;他在纽约的第一段好日子结束了。我说好日子,但他只是像狗一样在停车场打工。他是全世界最了不起的泊车仔,能以四十英里的时速把车倒着挤进超小的车位,贴墙停好,跳出来,狂奔在防撞栏中间,跳进另一辆车,以五十英里的时速在狭小的空间打转,敏捷地倒进狭窄的车位,嘶的一声,急刹着让车停下,你看到他飞出来时车还在晃。然后他急急忙忙冲向票亭,活像田径明星,递出一张停车票,新驶来的车主一只脚还没伸出车门,他已经钻进车里,真的是从车主胯下钻进去的,车门未关好便发动引擎,飞驰向下一个空车位,打转,插进去,刹车,出来,狂奔;就这样忙着,都不带停的,一晚干上八小时,从晚高峰干到戏院散场后的高峰,穿着油腻污秽的酒鬼裤子和破旧的毛皮包边夹克,还有一双走起路来啪嗒啪嗒响的烂鞋。现在他准备衣锦还乡,已经买了新西装,蓝色的,带细条竖纹,也买了马甲,在第三大道花十一块钱买的,还有一只表和表链,一台便携式打字机,他准备到了丹佛以后,一旦找到工作,就在合租房开始用起来。我们吃了告别饭,在第七大道的莱克尔餐厅吃了猪肉炖豆,然后狄恩上了那辆说是开往芝加哥的大巴,轰隆隆消失在黑夜里。我们的西部牧马人就这样走了。我答应自己,等到真的春暖花开,大地化冻,我也要走上相同的道路。

我整个在路上的经历真的就是这样开始的,随后发生的事实在太美妙了,美妙得我非说出来不可。

是的,我想更深入地了解狄恩,不仅因为我是作家,需要新的经历,不仅因为我在学校晃荡的生活已经到了终点,变得越来越乏味,也因为尽管我们性格不同,我却觉得他有点像一个失散已久的兄弟;看到他那张痛苦的、瘦骨嶙峋的脸,长长的络腮胡,流汗的、青筋毕现的脖子,我想起了我在帕特森镇和帕萨伊克河的废染料场、游泳洞与河岸上度过的童年。他污秽的工作服挂在身上很好看,仿佛你找裁缝量身定做也买不到更合身的衣服,只有像狄恩那样卖命工作,造化这位欢乐的能工巧匠才会把它赐给你。从他激动兴奋的说话声中,我又听见了旧时玩伴和兄弟的声音,从桥底,从许多摩托车当中,从挂满晾衣绳的街区,从午后困倦的门前台阶上传来,当时男孩们经常在自家门前弹吉他,他们的兄长则在各个厂里打工。现在我其他朋友全都是“知识分子”——查德是尼采式的人类学家,卡洛·马克思总是压低嗓门瞪着严肃的眼睛神经兮兮地谈起超现实主义,老牛李喜欢慢条斯理地批判和反对一切,或者他们是鬼鬼祟祟的犯罪分子,比如说见闻广博、愤世嫉俗的埃尔默·哈塞尔,简·李也是,她趴在铺着充满东方风情的毯子的沙发上,吸着倒在《纽约客》上的毒品。但狄恩的知识点点滴滴都是正式的、闪光的、完整的,而且毫无令人乏味的书呆子气。他的“犯罪气质”不是郁闷或者忿激的那种;那是美国式欢乐狂野而积极的流露,那是西部气质,是西风,是大平原来的歌赋,是全新的、早经预言而且早已光临的东西(他偷车只是为了开来玩玩)。另外,我在纽约的所有朋友都很消极,他们在社会上混得很不如意,给自己找了各种书呆子气的、政治的或者心理分析的理由,但狄恩只是冲进社会,渴求面包和爱情,他不在乎用哪种手段得到,“只要我能搞到那个小妹妹,把那小玩意放到她的大腿中间就可以了,老兄”,还有“只要我们能吃到就可以了,孩子,你明白吗?我很饿,我饿死了,我们现在就去吃吧”!于是我们跑去吃了《传道书》所说的“日光之下所得的份[6]”。

狄恩是太阳在西部的亲戚。尽管姨妈提醒过我,说他会给我惹来麻烦,年轻的我仍然听见一声新的召唤,仍然看见一个新的境界,而且深信不疑。一点小麻烦,哪怕狄恩最终与我断交,哪怕我饿倒路边或者卧病在床,而狄恩对我弃之不顾,他后来真的这样做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毕竟我是个年轻的作家,我想要出发。

我知道路上可能有妹子,有幻景,有一切;路上可能有人会把珍珠递给我。

[1]冷水公寓是一种没有集中供应暖气和热水的廉价公寓。

[2]东哈莱姆是纽约市曼哈顿一些街区的统称,在中央公园东北角;一战后,大量说西班牙语的波多黎各和其他拉美国家移民聚居当地,所以又称西班牙的哈莱姆。

[3]金·奥崔原名欧冯·格罗佛·奥崔(Orvon Grover Autry,1907—1998),著名歌手、演员,从1934年到1953年,出演过93部电影,在当时的美国堪称西部牛仔的化身。

[4]阿梅代奥·莫迪利亚尼(Amedeo Modigliani,1884—1920),意大利画家、雕塑家,在他创作的肖像画和裸体画中,人物的脸部、脖子和身体都是经过拉长的,具有强烈的个人风格。

[5]莱克斯岛(Rikers Island)是纽约东河上的小岛,岛上共有十座监狱,是纽约市关押囚犯的地方。

[6]《圣经·传道书》:“在你一生虚空的年日,就是神赐你在日光之下虚空的年日,当同你所爱的妻,快活度日。因为那是你生前,在日光之下劳碌的事上所得的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