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案例三:股东会可决议事项的具体认定——基于“赵某某诉北京第五波养生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案例”之分析

一、案情简介[10]

2007年6月22日,第五波养生文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第五波公司”)经登记注册成立,股东为赵某某、车某某、张某某、韩某某、王某某五人,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为车某某...

后续精彩内容,上QQ阅读APP免费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