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收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精装)
-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供稿
- 2201字
- 2022-05-07 11:19:16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
后续精彩内容,上QQ阅读APP免费读
登录订阅本章 >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