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 对象选择

对象选择

在UG的建模过程中,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选择对象,以方便快速选择目标体。选择“菜单”→“编辑”→“选择”命令,弹出如图2-14所示的“选择”子菜单。

(1)最高选择优先级-特征:选择范围较为特定,仅允许选择特征,不允许选择线、面等。

(2)最高选择优先级-面:仅允许选择面,不允许选择线、特征、体等。

(3)最高选择优先级-体:仅允许选择体,不允许选择线、特征、面等。

(4)最高选择优先级-边:仅允许选择边,不允许选择面、特征、体等。

(5)最高选择优先级-组件:多用于装配环境下对各组件的选择。

(6)全选:将选择所有视图中的对象。

(7)全不选:释放所有已经选择的对象。

当工作区中有大量可视化对象供选择时,弹出如图2-15所示的“快速选取”对话框,依次遍历可选择的对象,括号中的数字表示重叠对象的顺序,与工作区中的对象一一对应,当该数字行高亮显示时,对应的对象也会在工作区中高亮显示。常用选择方法如下。

图2-14 “选择”子菜单

图2-15 “快速选取”对话框

(1)通过键盘:通过按键盘上的“→”键移动高亮显示区来选择对象,确定后按Enter键或单击均可。

(2)移动鼠标:移动鼠标后,“快速选取”对话框中高亮显示数字也会随之改变,确定对象后单击即可。

如果要放弃选择,单击“快速选取”对话框中的“关闭”按钮或按Esc键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