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爱琳小姐
- 欲望三部曲1:金融家
- (美)德莱塞
- 5357字
- 2022-07-12 15:18:15
在考珀伍德不断地为自己建功立业的过程中,伟大的南北战争接近尾声。此时是一八六四年十月,街车的征战,以及荒野的土地扩充之战依然记忆犹新。如今,格兰特在进攻匹兹堡,南方伟大的李将军正在进行最后一场战役,英勇而绝望地展现他作为战略家和军人的能力。曾有几次,整个国家都在忧心忡忡地等待着维克斯堡的陷落,期待着波托马克的军队胜利,而李将军却入侵宾夕法尼亚——股市下跌,商业一片惨淡。在这种时刻,考珀伍德真是用尽全力盯着自己的钱财,他必须时刻警惕,以免什么毁灭性的消息让他的财产一下子化为乌有。
从国家主义角度看,他觉得应该保持联邦制度;从个人角度看,他却觉得战争除了破坏就是浪费。当然联邦制度值得推广,并非全是因为爱国,像现在这样从大西洋到太平洋,从加拿大的雪山到南部的海湾全部都归属联邦了。从他一八三七年出生以来,就看着这个国家在面积上扩充——除了阿拉斯加以外。现在阿拉斯加也归属联邦了。从西班牙手中购买来的佛罗里达州跟他的年龄差不多,也已经加入联邦。而一八四八年的不公平战争之后,墨西哥将得克萨斯州和西部地区划归美国。英国和美国在遥远的西北边界的争端问题也终于得以解决。他在社会及金融方面富于想象力的大脑,自然也看得到这些方面的重要性。没什么特别的,就是让他觉得,在如此广阔的领域中存在着无限的商机。他不是那种深谋远虑的人,所谓“开发商”之类,在每一寸未开发的河流和草原上,寻求最大的商机,而是希望保留国家的地域辽阔,保留这种无限的可能性。在他看来,这样一个夹在两大海洋之间的大国,具有无限的潜力。但如果南方失败的话,这种潜力将消失殆尽。
同时,他又觉得,解放黑奴不是一个多么重要的问题。他童年时起就注意观察过这个民族,充分了解黑人的优点和缺点,觉得这些特性都是与生俱来的,因此在他看来,这些美德和缺陷也限制了他们的发展。
例如,他不觉得黑人会变得比现在更重要。而且,无论如何,这对他们都是一场长期艰苦的斗争,下一代恐怕也看不到什么结果。他认为解放黑奴没什么好争辩的,也觉得如果南方种植园主的财产和制度遭到破坏的话,他们自然会起来强烈抗议。黑人作为奴隶,在某些情况下遭到虐待也实在太糟糕。他认为,这种情况应该可以改善,但除此之外,他也看不到那些支持解放黑奴的人的论点有什么伟大的道德基础。因为正如他所看到的,即使有宪法保障,很多人也并非绝对凌驾于奴隶制之上。因为对于弱者的心灵和身体的奴役,是精神奴役。他关注着萨姆纳、加里森、菲利普斯和比彻等人的观点,并对此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但他从没觉得这个问题有什么重要的。他不想当兵也不想当军官,他没有争论的才能,他的头脑没有争论的细胞,即使在金融领域也一样。他只关心什么对他有最大的好处,然后全身心投入。国家的这场自相残杀对他来说一点儿好处也没有,事实上他认为,这延迟了国家商业和金融的实际发展,所以他希望战争能尽快结束。他不像那些拼命抱怨战争税过高的人,虽然他知道,这些人只不过试图向更多人抱怨。一些死亡和真实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他,但是,这都是不可预知的命运的一种,他又补救不了。于是,他日复一日地我行我素,看着部队来来去去。看到从田野和医院回来的绑着肮脏的纱布的伤员,他们头发蓬乱、憔悴、病态,而他所能做的就是替他们感到难过。他不喜欢这场战争,他没有参与,确信战争结束的时候,他只会欢欣鼓舞,不是作为一个爱国者,而是一个金融家。这场战争可真是浪费,既可悲又不幸。
几个月很快过去了,地方介入选举,选出了一位新的财政局局长、一位新税务局局长和一位新市长。但是爱德华·玛利亚·巴特勒仍然和以前一样有影响力。如今巴特勒和考珀伍德两家关系非常好。巴特勒太太很喜欢丽莲,虽然她们的宗教信仰不同,但是她们会一起开车出去兜风或购物。丽莲则是对年长的巴特勒太太有点挑刺,一方面替她感到羞愧,嫌她说话不讲究语法,有爱尔兰口音,她所谓的庸俗——仿佛她自己和威金家族就不庸俗似的。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承认巴特勒太太是个善良又好心肠的人,她喜欢给予,因为富有,所以时不时送礼物给丽莲和孩子们,还有其他人。“现在你必须过来和我们一起吃晚饭。”如今和巴特勒一家已经到了一起晚餐的程度,要不就是,“你明天必须和我一起开车去兜风。”
“爱琳,上帝保佑,她可真是个好女孩儿。”或者,“诺拉,亲爱的,今天病了一天。”
而爱琳的做派,咄咄逼人的性格,爱出风头又喜欢虚荣,有时让考珀伍德太太特别恼火,心生厌恶。她如今十八岁了,身材惹火。她的行为有时很男孩子气,有时又像顽皮的姑娘。虽然在修道院念过书,却不喜欢受任何拘束。但是她的蓝眼睛闪烁着温柔的光,充满同情心和人性的光芒。
她父母给她选了德国城的圣·蒂摩西大教堂和修女学院,他们称之为良好的天主教教育。她学了很多关于天主教仪式的理论和形式,但又无法理解。教堂里高大昏暗的窗户,高耸、白色的祭坛,一边是圣约瑟夫的身影,另一边是圣母马利亚。他们穿着金星蓝色的长袍,带着光环,携带着手杖,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总体上,可以说任何天主教堂,看起来都很漂亮——令人平和宽慰。在做弥撒的时候,祭坛上燃起上百支蜡烛,牧师和助手们的背心上面的花边蕾丝让祭坛显得更加庄严,并让人印象深刻。背心、长袍以及佩巾上精致的绣花和华丽的着色,让她充满了遐想。我们可以这样说,她总是有一种自大的感觉,伴随着对于色彩的热爱,对于爱的热爱。从一开始她就有点儿性意识,她不求甚解,也不注重理性认识。与生俱来的感性很少。沐浴在阳光下,沐浴在色彩中,在令人印象深刻和华丽的感觉中,并在此驻留。无须理性,除非遇到争强好胜,好奇心强的人,需要征服猎获对方,才需要理性。真正的控制感性,不可能在最活跃的人身上表现出来,也不会在最理性的人物身上表现出来。
用这些话来描述爱琳的时候,需要进一步解释。现在如果把她的天性纯粹描绘成感性是不公平的。现在一切还在萌芽阶段,还要等待成熟。每周五和周六晚上的祷告时间,昏暗的灯光下,教堂里可数的几盏灯点燃,牧师的告诫声,忏悔和宽恕的话语从狭窄的格子里传过来。这一切让她快乐,让她感动。她不害怕有罪,地狱被如此活灵活现地描述出来也吓不了她。真的,她良心上对这些都不屑一顾。那些步履蹒跚进到教堂的老头儿、老太太,弯腰祈祷,摩挲着珠子喃喃自语,对她来说仿佛是令人好奇的风景,就像十字架上面奇特的浮雕木偶。她喜欢做忏悔,特别是在她十四五岁的时候,牧师祈祷时会这样开始:“现在,我亲爱的孩子。”她很喜欢听牧师这样的声音。其中有一个年纪大的法国神父,来她们学校听她们忏悔的祷告,她对他很感兴趣,觉得他善良又亲切。他的宽恕和祝福似乎比她的祈祷更真诚,她总是敷衍了事。后来,在圣·蒂摩西大教堂,有个年轻的大卫神父,长着一张黝黑的古铜色的脸庞,额头上散落着黑色的鬈发,戴着一顶牧师帽,看起来很滑稽。星期天,他会走下过道,一边洒圣水,一边做出神圣的手势,也令她颇为他幻想了一番。他来聆听忏悔,时不时,她会悄声地把自己奇怪的想法说给他听,而心底却在猜测他私下会怎样想。她怎样努力尝试,也无法把他和神圣的权威联系在一起。他太年轻了,太富于人性。她兴奋地跟他讲自己的事情,心里却带着一丝恶意和戏弄,然后优雅地走出来,又有些后悔。在圣·阿加莎修女学院,她是一个相当难对付的人。就像学校里善良的修女嬷嬷描述的那样,她太有活力,太活跃,而难以管束。曾经,修道院院长康斯坦蒂亚嬷嬷,坦白地对爱琳的辅导老师塞普萝莉亚修女说:“巴特勒小姐是一个精力非常旺盛的女孩儿,她可能会给你找麻烦,除非你够机智。给她一些小礼物哄哄她,也许关系会慢慢融洽。”于是,塞普萝莉亚修女,便试图找出爱琳最感兴趣的东西,给她小恩小惠。因为知道她父亲有钱有势,她个人又颇有优越感和虚荣心,她有时候会要求回家,有时候又要求佩戴修女们佩戴的玫瑰大珠子和乌木银色基督十字架,这些只有修女们才能佩戴,是身份的象征。但是,为了让她在课堂上保持安静,轻声走路,悄声说话,熄灯后不要偷偷溜到别的女孩子的房间,或者放弃对某一个令人同情的嬷嬷的留恋,又不得不给她一些特殊待遇,比如说星期六下午允许她在外边操场上散步,她想要多少花就有多少花,额外的衣服、首饰等都作为礼物送给她。她喜欢音乐和画画,虽然她在这两方面都没有天赋,书籍和小说让她感兴趣,但是又不知道上哪儿找这些书。其余的科目,像语法、拼写、缝纫、教堂和历史课都让她讨厌。礼仪课,嗯,这倒是让她感兴趣的,她非常喜欢学校教的那些夸张的礼仪,经常一回到家就展示给大家看。
她初踏入社会,周围的社会层次区别让她印象深刻。她特别希望父亲能够建一座更好的房子,那种像她在别的地方看到的豪宅,然后帮她风光地进入当地的社交圈。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她也就不再有所求,除了衣服、珠宝、马匹、马车,以及可以无限更换的服装。她如今的住宅是无法大宴宾客娱乐众人的,所以她十八岁的时候便已经感到了一种壮志未酬身先死的刺痛。她渴望社交生活,可是她怎样才能达到目的呢?
从她的房间可以看出一个充满欲望而又雄心勃勃的人的弱点,里面装满了衣服,各种场合穿戴的漂亮东西,很少有机会穿戴的珠宝、鞋子、丝袜、内衣、花边蕾丝之类。她对香水和化妆品做了肤浅的研究,虽然她根本不需要任何化妆品,而所有的这些都堆得满坑满谷。她不讲秩序,而且喜欢铺张奢华,她房间的窗帘、挂饰、桌子摆设,以及图画都倾向于华丽,跟房子里其他的东西不协调。
爱琳总让考珀伍德想起没有缰绳的高头大马。他在不同场合见过她,和她母亲一起购物时,和她父亲一起开车外出时,她在他面前常常装腔作势地发出厌倦的感叹,总是让他感到有趣又好笑。像是喊着“哎呀,天哪,天哪,生活可真是无聊,你知道的”。而事实上每一分钟都令她惊心动魄。考珀伍德很理解她的精神状态,一个对生活充满了希望的浪漫女孩儿,对爱和其可能性充满梦幻的想象。他看着她时就会想,她真是造物主最完美的杰作。他会想到,不用多久,某个幸运的年轻人会和她结婚,带她走,但是无论是谁得到她,都要用感情和微妙的奉承才能一直拥有她。
“这个玩世不恭的小东西,”虽然她根本不是,“她以为太阳都在他父亲的口袋里升起和落下。”有一天丽莲对她的丈夫说道,“听她讲话,你会以为他们家是爱尔兰国王的后裔,她对音乐和艺术的浅薄理解,简直让我好笑。”
“不要对她太刻薄了。”考珀伍德婉转地说道,他已经很喜欢爱琳了,“她钢琴弹得很好,歌唱得也不错。”
“我知道,但是她没什么真正的教养,她怎么可能有呢?看看她的父母。”
“我看不出她有什么问题。”考珀伍德坚持道,“她很聪明、漂亮,当然了,她只是个女孩子,有一点儿虚荣,但是慢慢会改正的,她很懂事,我相信她有能力克服。”
他知道爱琳对他最友好。她喜欢他。在他家里,她专门为他弹唱。只有他在的时候,她才唱歌。他稳健的步态、健壮的身体和英俊的脸庞很吸引她。尽管她虚荣又自大,在他面前的时候她还是会感觉害怕、紧张。似乎只有在他面前,她才会更快乐、更聪明。
这个世界上最徒劳的事情就是试图去定义性格,所有的人都是矛盾的统一体,即使是最有能力的人也是如此。
在爱琳·巴特勒这里就无法定义。她聪明,有未加雕琢的原生状态,这种原始力量似乎被社会的习俗驯服,但是时不时也会显露出来,原始却并非不吸引人。此时她只有十八岁,以弗兰克·考珀伍德作为男人的眼光来看,她绝对是非常有吸引力的。她赋予他一种以前从来没有意识到的,甚至不知道的一种东西——生命力和活力。他所认识的女孩儿或者女人中,没有哪个像她这样,有一种天生的能量。她的那金晃晃的红色头发在前额上高高地盘起,又在脑后垂下去。她的鼻子很漂亮,直挺、小巧的鼻孔,大大的眼睛,他觉得她的眼睛看上去是那种令人愉快的灰蓝色。而她的装束和气质,显得过于奢华,手镯、脚链、耳环、奥达利斯克式样的胸罩,虽然根本用不上。许多年后她向他坦诚地说,如果可能的话,她那时候倒是真想把手指甲涂色,把指甲染成猩红色。健康而充满活力,她始终对男人感兴趣——他们如何看她,怎样把她和别的女人比。
她能够乘坐马车,住在吉拉特大街上漂亮的房子里,去拜访像考珀伍德这样的人,当然很有分量。但是即使在这个年龄,她也意识到生活有比这些更重要的东西。很多人没有这些东西,也照样生存。
但是财富以及外貌优势还是能够让她沾沾自喜。有时候她坐下来弹钢琴时,乘马车时,或者从镜子前走过站定审视自己时,她会审视自己的身材,意识到自己的魅力、外貌对男人意味着什么,女人们又是如何羡慕她。有时候她看到那些可怜的平庸、俗气的女孩子,会为她们觉得遗憾。有时候看到那种不可一世的漂亮女人或者女孩子竟然在社交场合向她挑战,又会莫名其妙地怒火中烧。有时在板栗街上,或是豪华的店铺里碰上;有时在马车中,或骑马的时候遇到。她们会扬起头,意即自己的出身更高贵。当这种情形出现时,她们会不屑一顾地盯着对方。她真想在这个世界上有一席之地,可是那些所谓的比她强的社会精英却一点儿也不能吸引她。她想找到一个男人,时不时会有那么一个“比较类似的”,又不完全符合的人,吸引她。但是他们大多数都是他父亲的熟人,政客或者议员,在社会上并没有什么影响。所以慢慢地这些人就令她厌倦和失望。她的父亲并不认识真正的精英。而考珀伍德先生,看起来是那样的有教养,有能力又很持重,她有时看着考珀伍德太太会想她是多么幸运哪!